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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素转头只看了一眼:“啊,就是这些红莲吧,为这博伊以前还参过他一本,说他非我族类,必有异心。”
我觉着政治这东西吧,真是难言精妙,个中奇妙是非我等慧根未开,粗纯迟钝之徒所能明了,遂讪讪开口道:“怎么花也与权术政治有关系么?”
“你不知道么?这花名叫火莲,开于云荒妖族境内,本不是神族之物。”
“……云荒之境……多么遥远的地名啊!可是神族灭了妖族都数十万年了,昔日的云荒今日已是王土,用这等理由真是荒谬可笑!”能被我毫不费力的抓住马脚,这博伊还真不是一般凄惨。
白素露出探询的目光,拈着下巴道:“唔,果然你遇上与你夫君有关的事情,便会变的激动呢……”
我都没力气力反驳她了。
“不过这火莲据说只开在以前的魔君帝俊的行宫,是当年水神应龙之女红莲亲手所种,原也是普通的莲花,后来天界之战时,红莲伤重,鲜血洒于其上,才变为这种红色;后来红莲堕天为妖神,火烧三界,唯独这火莲留了下来,是以火莲被认为妖物,莫说神族,你在人界见过这种红得杀气腾腾的莲花没?”
我觉得如果当年是人类发现这种花,肯定会将它当作奇花异草大加栽种拼命培植留着做飞黄腾达的敲门砖进入黄金屋的垫脚石,才不会去管什么妖不妖哩!
虽然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这花开得满地都是最后落到比紫苏还不值钱的地步。
不过竟然公开在自己的行宫里种植跟妖神红莲联系到一起的东西,这灏景帝君莫不是觉得自己登位没有阻力不够刺激?
对了,说是我最喜欢的紫苏也是那什么什么九尾狐的血给染的。一想到那些花花草草漂亮的颜色全是因着别人的血,其中一种还是我最爱吃的……
这是否,可以叫做,血染的风采……
第十五章
想到自己一向爱吃的紫苏可能是沾上了妖物血液的东西,我觉着传这八卦的人大约是相当的不待见它才会给无知无识的植物安上如此血腥的传说;这人大约指着全天下人听了这传说以后都不待见甚或厌恶紫苏。
如此甚好,若真如此,以后便没人与我争抢了。
以此类推,博伊大约是相当不待见自己这侄子,因此才会因着一池火莲而指责灏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由莲而推于人,虽有“物似主人型”,我还是觉着,这博伊三叔真是相当有喜感,大约是个圆润可爱,笑起来两撇胡子会一翘一翘的活宝。
我把我这不负责任的揣测说与白素听,白素嗤笑一声,过一忽儿才说:“灏景帝君的身世,你未听过么?”
我睁圆眼:“原来他真不是天族出品么?”我就说那一身妖气,怎可能是这花花草草都板板正正的天族的后裔!吓,在池里种火莲,莫非他真是……
“博伊他当年即是如此说的。”
“……对不住的很,我刚才说了什么么?”
“虽然你嘴上没说,脸上可是写得清楚得很呢!”白素摇头:“你真的连他身家背景都未弄清楚就与他上来了么?”
呃……想我这两万年来日日除了吃就是睡,偶尔出去运动运动范围也无非就是那不闻人声的钟山;后来更是因着黎渊那事,现在还落下个终日昏昏沉沉的根子,那小帝君的出身这等古老的八卦,我还真未曾十分留意过。
“……不是说这帝君是从天君的五哥那里过继来的么。”
“不错,不过当年天君的五哥伯延因为与凡间女子相爱犯了天条,被先帝逐出天界贬到云荒;那伯延的妻子只是个凡间女子,生下的孩子即是仙胎也只能飞仙,不能成神,根本没有继任天君的资格。可是灏景帝君不但是仙身,而且还是神族,你说这说明什么?”
我抽抽嘴角:“……有可能不是伯延与那女子生的……”
凡间的男子,大都三妻四妾乃至妻妾成群,有的还要往外偷的。虽然种族不同,然则既然都是雄性,大约共性还是有些。
白素舞着烟杆,大约是想往我头上着,我识相捂住头顶才听她说:“可惜,这灏景帝君是他夫妇二人收养的。”顿了顿,又补一句:“在云荒。”
我愕然:“云荒自远古一役至今都人口凋零,且听得大部分都是人族与妖族的后裔……”忽然一下我悟了,真是醍醐灌顶,耳目清明。
这灏景,本来就是“人妖”。
我正待与白素继续八卦大业,忽觉得从前庭方向由远及近传来阵阵不和谐的声音。
所谓不和谐的声音,就是一阵凌乱漂浮,杂乱无章的脚步声。
脚步声并未在我门前停下,听声音,大约往东苑书房那边去了。
说到书房,那是一个聚众密谋,酝酿奸计的必备场所。
……唔,当然也可能是个金屋藏娇,寻欢作乐的场所就是了。
宫娥小队长叩门而入,见着白素,呆了一呆,若不是我眼明手快的托着,她手里的羹汤差点洒一地。
我叹气:又是一个受到刺激的可怜女子。
小队长不愧是灏景身边的,不是妖精也是人精,立马回过神来,说了声:“奴婢该死。”就摆上碗筷,后退着准备出去。
我想起与灏景的约法三章,遂和颜悦色道:“不要紧,帝君用过早膳没?”
“回夫人,帝君还未用膳。”小队长低眉顺目,样子很是楚楚可怜。
“哦。”我想想,这时候该如何表示关心呢?想起来,贤惠媳妇好像都要知道夫君身在何处的,这样,才能保证在夫君勾三搭四时能够一网打尽。
于是我继续和颜悦色:“刚才我听着外面有脚步声,想是帝君要在书房用早膳?”
小队长继续低头:“奴婢不知,奴婢只在回廊上见帝君同着一行人倒是往书房去了,其余的奴婢就不知了。”
“……哦。”到这里,关心表得也够了,我也该能坐下吃饭了罢?
白素忽然开口:“他们路上可说什么没有?”
小队长看我一眼。什么,难道这也要请示我么?
于是我也依着话本戏文里那些作威作福的主子太太那般,几不可见的点点头。
“那个,奴婢也未听得仔细……”小队长犹犹豫豫开口:“只隐约听得龙王……什么的。”
“果然如此。”白素沉下脸,咕隆了句。
小队长识相的及时告退,关上门后我才问道:“是龙小三么?又怎么了?”
白素收起烟杆,满脸嫌麻烦的表情:“有人告密,说龙王要反。”
哦,权臣谋反,这折子可经典。
“背后主使是灏景帝君。”
……这就有些烂俗了。
我眯起眼睛:“指使手下去谋一个囊中之位的反这种手段,我一向以为这套技术含量太低,没人会真的用在小说戏文话本八卦以外的地方的。”
白素推门:“现不就有一个么。”低头,与其说是伤脑筋,不如说是厌烦,又咕隆句:“真麻烦。”
这才走了,往书房方向。
我叹气,觉着自己真是打错了算盘,以现在的情形来看,我此行不但无法轻松混吃混合,反而好像把自己推进了个比钟山更难消受的环境里了。
这个灏景帝君,真真我命中魔星也!
中午用膳时也没见灏景一行人,我午饭过后照例要小憩一下,这一小憩,往往就到晚膳时分。
不过今日一下听了太多八卦,一时难以消化,遂捡起早上的念头,决定到外面散散步,遛遛圏。
我想去那养了火莲的池子,若是从门走,要绕过整个中庭回廊,相当不方便。
所以我决定取近道,从后窗直接翻过去。
当然,爬窗出去之前,我小心妥善的将今早从门上撕下的那纸条撕掉了。
其实那上面也没什么,不过是我闲来无聊,练笔写的另外一张字条而已。
那上面写着:灏景与犬不得入内。
……我也不知为何要来这么一句,因为灏景甚少带着宠物一同前来的,更别提是凡间犬了。这个臭美成癖的人,连啸天犬都嫌它眼睛太大嘴太小,肚子太瘪腿太长的。
是以,上面那话,纯属我一时突发灵感。
却未曾想到他今早真在外面挠一早上墙。
第十六章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亏得我一向以阅尽天下歪书闲词为己任,眼下才想得出如此应景的美句。
是以,我觉着,书么还是多读些好,无论什么书,读到最后,总有一天总会在什么时候派上些用场。
那些莲花整体上看虽然冶艳,拆开来一朵一朵的,还是挺楚楚可怜的。
对着莲花,我想起大约两三千年前在天界颇红的芙蕖仙子。
芙蕖仙子,顾名思义呢,就是自比芙蕖美不胜收。那时她在天界炙手可热势绝伦,传说她艳压群芳一夜成名,追求她的神仙数不胜数,甚至还有为争她而大打出手、殉情自尽的。
更有传言说,天君都惊艳她的美貌,要收她为妃,然后封为天后。
当时我想啊,这天后还挺不值钱的,随随便便说立立,说废废。
然后是,这天君也挺奔放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一大把了,还发少年狂。
最后觉着,这芙蕖仙子要真给天君收了,以后倒不一定享福,因为这储君已经立了,听闻是个少年英雄,现而今在天界大权在握;天君是个爱闲的,很快便要退位让贤。现在即使封为天后,等那储君一继任,这名号要怎么算?
……其实吧,我还觉得如此美貌娇艳个小娘子,忽然摇身一变成了一大堆恐怕比她都大的男男女女的母妃、皇奶奶甚至皇祖奶奶,怎么说,都是有点吃亏的事情。
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那储君是灏景,更不知那少年英雄是个调戏强抢大龄女子的好手。
是以我也就未曾想过,即是如此美人,依灏景那个到处拈花惹草的性子怎么反倒不去招这朵大莲花。
那时我久已恢复,只是人有些懒散。不过老乌龟常叱责我懒散,所以我想,这大约与那时受伤扯不上什么关系。只是懒散也挡不住芙蕖仙子艳名远播的步伐。
此时的八卦,已到了天君与几个素有风流名声的子孙为了争抢仙子大打出手的地步了。
绕是我再淡定,也挡不过如此生猛八卦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