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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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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士兵把头一偏,冷冷地说:“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说。”

“砰”的一声闷响,赞婆单手把铁蒺藜骨朵一砸,那士兵泪光一下子呆滞,很快,从头上不断涌出鲜血,血流满面,一声不吭,一下子就倒在雪地上。

赞婆又走到另一个士兵面前,用铁蒺藜骨朵指着他说:“你,说。”

“不知道。”这士兵倒也硬气,宁死不屈。

又是“砰”的一声闷响,那士兵在战斗中连头盔也弄丢了,那又重又尖的铁蒺藜骨朵一砸,那脑袋都给砸个稀巴烂,红白之物横飞,头都变形了。

一众唐军士兵让他的凶狠劲给吓到了,根本就不废话,一句不合,马上就是当着一棒,没有一丝的犹豫。

“嗖”的一声,那铁蒺藜骨朵一下子就指在第三个镇蕃军士兵面前,赞婆冷冷地说:“长孙冲在哪?”

“我;。。。。。我说出来,能不能放了我?”那刚收编的士兵有点结结巴巴地讨价还价,声音有点颤,而说话时那腿一直在抖。

“砰”的一声,这名士兵的话刚说完,赞婆的铁蒺藜骨朵一下子砸在他的脑袋上,他眼里好像有不解的神色,好像在说:为什么我都愿意配合,愿意出卖主将了,还要杀我的?

赞婆冷冷地说:“废话太多。”

“长孙将军就在山坡上的一个山洞里,他身边有二名护卫和二名亲兵。”当赞婆的铁蒺藜骨朵举到第四名士兵头上时,不用他问,那个胆小的士兵马上供出了长孙冲躲藏的地方。

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做到将军,也不是每个士兵都愿作烈士,像现在这些,那是刚刚收编的士兵,他们的骨子里,还是农夫,还是百姓。

“不好,山上有人,快点追。”听到士兵的提示,眼尖的赞蒙赛玛噶突然看到,有几个人正在悄悄地往山上逃跑。

十有**是还没让自己捉到的长孙冲!

“快,活捉他们。”赞婆大叫一声,拖着他的武器就冲了上去,而麾下的亲兵,弃马提刀,也一个个跟在赞婆后面,追杀俘虏敌人的首脑去。

那山路崎岖,再加上积雪厚,就是骑马也没骑不了,只能下马去追。

普通带兵将领,都把帅帐设立在营地的中心位置,旁边林立的营帐就是将领的人肉盾牌,赞婆没有想到,这个大唐的将领竟然跑到山坡上面的山洞休息,一时不察,差点就让他跑了。

这样也好,免得在乱军中被战死,这样一来,把他生擒的机会就大大增加,赞婆二话不说,亲自追了上去,他要亲手捉住敌方的首领,然后献给自己心目中最漂亮的高原之花:高原上最漂亮的赞蒙赛玛噶公主。

“快走!他们发现了。”候叔背着昏迷的长孙冲,看了下面密密麻麻追上来的吐蕃士兵,吃了一惊,一边说一边加快了速度。

下面被几千吐蕃士兵的围得密不透风。根本很难杀出去,在场之人,自问没有赵子龙将军那七进七出、在百万大军中有如闲庭信步的能力,再加上没有马,只能往上爬,见步走步,没想到这么快就让吐蕃人审讯出来,只好加快速度逃跑了。

“快跑”

“这边,小心。”猴叔一边走一边提醒。

“快点,抓住他们。谁抓住他们,赏金一百两,官升三级。”赞婆奔走如飞,一边追一边给手下的将士封官许赏。

“呜呜呜,抓住他们”

“看你们往哪时跑。”

“抓住他们。升官又发财。”

重赏之下,必有勇士。何况长孙冲一行只有五个人。其中一个还伤了,要另一个背着,这唾手可得的功劳,哪个不眼红,一听到赞婆将军的的重赏,一个个吐蕃士兵如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跑得更快了。

山上满是积雪,一踩就到小腿位置,可以说一步一个脚印,碰上结冰的地方。又湿又滑,一个人走己经很吃边,而身上还背着一个过百斤重的男子,更是不易,幸好猴叔身健体壮,为了减轻负重,忍重把武器都舍弃了,背着昏倒的长孙冲步行如飞,在雪山上行走,另一个护卫还有二个亲兵紧紧的跟在他的后面。

冬天爬雪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脚下一滑,就会从山上摔下,摔个粉骨碎身,要是碰上雪崩,连坑都不用挖,直接就被埋葬,可是,有时人心比灾难更可怕,明知爬雪山有危险,可是,爬的话有一线生机,要是不爬,落在吐蕃人的手里,估计那是生不如死,最起码,但凡有一丝生机,也不能放弃。

一个优秀的士兵心中,只有胜利和马革裹尸这两个词,绝对没有投降那两个字。

于是,在茫茫的雪山上,出现了一个奇特情景,前面几个人在拼命地逃,后面二三百人正在拼命地追,如果远远望去,就是像一大堆蚂蚁在相互追逐一般。

“老猴,还行吗?”另一个侍卫咬着牙说:“要不,换我来。”

在雪山上逃了近半个时辰,猴叔的速度开始迟延了起来,嘴里不停喘着大气,在不是明亮的月光下,都可以看到他呼着团团白雾,背着一个成年男子跑了这么久,体力不下降,那他真的是神了。

没看到后面的那两个只拿着武器的亲兵,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不。。。。不行,你伤着腿,自个走路还不方便,怎么背人,不怕,我还行。”猴叔坚定地说:“少主是主人的长子,绝对不能让他出事,就是把命豁出去,也得保他的安全。”

“是啊,要是少主出了事,无论对主人还是对大唐,都是受不了的损失。”

突然,长孙冲幽幽地说:“猴叔,你也累了,把我放下吧。”

下手不重,再经过这么久的颠簸,长孙冲也醒了,刚好听到两人的对话,一时感概万千,感受到两人个护卫的一片忠心,而猴叔的背己见湿透,喘气如牛,连忙要求下来,不用他背。

“不行,少主,吐蕃人多,不宜硬拼,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啊。”猴叔一边吃力往上爬,一边劝道。

那两手死死的扣住长孙冲,不让他下来。

“少主,敌强我弱,不能硬拼啊。”

“长孙将军,快逃,不要枉送了性命”

“是啊,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有机会,我们再杀光回来,替死去的兄弟报仇。”所有人都生怕长孙冲一时冲动,白白送死。

长孙冲语气低沉地说:“放心,我不会再冲动,猴叔,吐蕃人快追上来了,你不放下我,怎么能跑得更快呢?”

“少主,你。。。。。。真的不做傻事?”

“不会。”

猴叔松了一口气,把手一松,轻轻把长孙冲放了下来,幸好,长孙冲果然想通了,于时一行人的速度再次加快。

长孙的心里。还掂记着她的女神,清醒过来,心中有了牵挂,倒不急着寻死了。

“杀啊”

“他们就在前面”

“抓到他们,立功领赏”

“呜呜呜”不知追了多久,吐蕃士兵越追越近,两者距不到十丈的距离,他们也不发箭,只是一边怪叫地拼命追赶,一来他们只想生擒。二来他们也累了,累得连拉弓的力气都没有了,这雪地可不比平地,深一脚浅一脚脚,每走一步都需很大的体力。

不过他们是这里的主人。对这些气候环境很熟悉,刚开始没感觉出来什么。时间一久。他们耐力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那距离越来越近了。

猴叔心中大急,拉住长孙冲往前奔,一边扭头对后面的人说:“老吴,蕃奴的冷箭你得防着一点。”

“老吴。。。。。。”

看到没人应,猴叔回头一看。大吃一惊:他的老拍挡老吴,手里提着一根长槊,两名亲兵手里拿着横刀,离自己己有好几米远了。在一个有点窄的地方守着,他们面向敌人,背对着着自己,看样子,是准备阻击了。

“吴叔,吴叔,你们干什么啊,快跑啊”长孙冲好像明白他要干什么,连忙大声地叫道。

“老猴、少主,你们快跑”护卫老吴头也不回地说:“我来挡住他们。”

“快跑,吴叔,我们不能扔下你。”长孙冲大声叫道,语音里都有哭腔了。

“少主,你快跑吧,这里风凉水冷,我喜欢,葬在这里也不错,哈哈哈”老吴笑说,犹豫了一下,大声说:“少主,如有机会,让代我照顾一下我家老小。”

吐蕃士兵越追越近,再不想办法,所有人都要死在这里,老吴的腿受了伤,伤口一直未愈,跑了这么久,伤口早就裂开流血,再也跑不动了,到了后面,只会成为累赘,还不如趁着有一口气,阻杀一会,替少主长孙冲多获一线生机,而那二个亲兵也是悍勇之士,同样累得不行,一看到老吴调转枪头,也毫不犹豫一起留下来阻击。

“将军,我家老小就托给你了。”两个亲兵也齐声悲壮地说。

“少主,来不及了,快,再不走,就白白辜负了兄弟们的一片好意了。”猴候拉着想跑回头的长孙冲,拼命向前跑去。

长孙冲此时己是热泪盈眶,咬了咬牙,疲惫不堪的身体好像又多了不少体力,和猴叔一起,拼命往山顶爬去,而山顶,己经快到了。

举步间,热泪己经夺眶而出,男子的热泪洒在冰冻雪地上。

“死战!”

“死战!”

“死战!”

面对数以计百计的吐蕃士兵追杀过来,老吴热血沸腾,他感到,自己不再是长孙家的私卫,自己又回到自己青葱少年时,骑着良马、手执横刀,和战友们并肩作战,出生入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想当年,那是多么热血,多么豪迈,虽说做了长孙一族私兵,吃好住好侍遇也好,不用再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但安逸的背后,那是野性、血性的流失。

我的血,冷了吗?

不!

热血又在沸腾,战意仍在飞扬,马革裹尸,那是战士最好的归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再以这一种热血而悲壮的方式发出自己在世间的最后一声怒吼,老吴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只有三个人,一边喊着大唐的军魂,面对着密密麻麻的吐蕃士兵,悍然的冲了过去。

“死战”

“死战。。。。。。”

声音在山谷中回荡,老吴二位亲兵在冲锋的时候,仿佛看到那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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