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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称呼倒是好听了很多。
“程伯父,小侄这是扬威将军,那你老人家呢?”刘远好奇地问道。
自己仅是一名副手,也叫将军,那么作为一把手的程咬金,那得叫什么呢?
“嘿嘿,老夫多加了一个官衔,武卫大将军兼扬威大将军。”程咬金得意洋洋地说。
刘远无力的垂下头,好吧,你羸了,我是扬威将军,你是扬威大将军,怎么也要压自己一头。可怜的自己,一个在大好的大唐年轻才俊,就得在混世魔王阴影下过日子,说不得自己不时又要挨他的“铁沙掌”,性命堪忧啊。
这时有下人端着烛台走进来,原来不知不觉中,天己经黑了,这一说就说了一个多时辰,还真是能吹的,小娘和杜三娘肯定等急了吧。估计自己不回去,她们就守着餐桌,望眼欲穿地看着门口,等待自己的身影出现呢。
自己不在,她们估计吃也吃不香吧。
“程伯父”刘远一下子站起来。焦急地说:“现在天色己晚,家中女眷估计也等急了。请容小侄先行告退。”
“不用了。你婶婶一早就派人到你府上告知,今晚你留我府上用饭,让她们不用等了,你的那两个私卫是好样的,他们和程福、程旺二人都是军中好汉,较量了几招。惺惺相惜,估计这会正在喝酒呢,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晚点老夫派人送你回去。你就是吃酒吃到趴下也没关系。”
这程魔王,果然心细,一早就安排下人告知,让自己家中女眷不用担心,连荒狼和血刀也早早妥善安置,自己就是想走,也没有借口。
“哈哈,刘兄第一次到我家,像你这种稀客,真是难得,今儿不喝个痛快,我可不让你出大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爽朗的声音,刘远扭头一看,老熟人,混世魔王的儿子,李二的未来女婿:程怀亮。
“孩儿见过爹爹,刘兄,我们又见面了。”程怀亮一进偏厅,就笑着跟他老子和刘远打个招呼,不过这招呼的方式有有差别,对程咬金是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对着刘远则是对着肩头就擂了一拳。
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洞,这程怀亮真不愧混世魔王的儿子,就这么擂了刘远一拳,力量还不轻呢,刘远无奈地说:“也就是二天没见而己。”
程咬金虎着脸说:“都成了脱缰的野马了,你再不回,我就让你福伯拿棍子去敲断你的腿,这一整天都上哪了?”
“没什么,就是和太子、魏王还有李怀仁他们去狩猎,孩子独自猎取野猪一只、膘肥体壮的鹿一头,都交给到厨房,厨娘好好收缀收缀,一会正好用来宴请刘兄。“
听到不是去平康坊寻花问柳,而是和太子一行打猎,程魔王的脸色平缓了起来,在他看来,跟太子这些一起玩,有利于增强彼此间的感情,也算是一种投资,他日太子登上皇位,重用的,自然是信过的朋友,儿子这也算是混进了最高级别的那个交际圈子。
不过,作为老子,还是要表示威严一下,程咬金还是训斥一番:“无论如何,武艺可不能荒废,你今天还没有练武,现在有贵客在此,放你一马,明天早上,加倍补回来。”
“是,父亲大人。”
程咬金这才满意地说:“那好吧,你们两个年轻人,好好聊聊,亮儿”
“孩儿在”
“刘远是第一次到我府上,你就带他到处逛逛,都是自家人,别连房子都认不得,嗯,要是他看中哪个婢女,你也安排一下,哈哈”程咬金哈哈大笑。
“咳。。。。。咳。。。。”正在喝着水的刘远,一下子被这句话惊得呛了一下,都咳了起来。
“不用,不用,程伯父真是会开玩笑。”刘远连忙解释,这程魔王,前半句还是好好,一转眼,说的都不是人话了。
什么看中哪个婢女,自己有那么猴急吗?那婢女的质素,和自己家的三大美人有得比?刘远恶趣味想道:要是和与程魔王那最美人妻春风一度的话,估计自己也不会议拒绝。
当然,这仅是意淫一下,那是混世魔王的老婆,就是李二,也不敢动打她的主意,要不然,混世魔王脑一抽,说不定又要占山为王了。
“程兄,走,府上雕梁画栋,气派不凡,早就想看个仔细了,带小弟看看去。”刘远说完,不由分说,拉起程怀亮就往外走,再也不想听这为老不尊的混世魔王在胡乱纠缠了,程魔王本来就是一个浑人。
其实刘远也是一个妙人,不过程老魔王辈份大,官阶也高,他可以取笑刘远,刘远可不敢反唇相驳,和他斗嘴,那叫完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早点离开他为妙,免得老是受他“欺负”。
等刘远和程怀亮刚走,从门外走进一个容光焕发、光彩照人的绿衣女子,赫然正是程咬金正室,裴氏一族培养出来的优秀女子,裴彩霞。
“夫君,此子禀性如何?”裴彩霞笑着问道。
这时没有外人在场,程咬金收起那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样子,眯着那双眼睛,眼里射出睿智的光芒,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冲着妻子点点头说:“有**而不失正道,多谋略而不骄纵,风度翩翩、文采风流,深得皇上嚣重,前途不可限量,不错,不错,惊雁那孩子不错,也有些日子没来长安了,安排人让她来探探亲吧。”
裴惊雁,裴彩霞的堂侄女,是裴家新一代有名的女子。也是裴彩霞的堂侄女,裴家基因非常好,男女皆是人中龙凤,程咬金和他的夫人裴彩霞相信,苦不是出身偏房,这裴惊雁可以说是裴家新一代的代表人物。
“好,我这就给我堂妹写信,邀她们到长安探亲作客。”裴彩霞明白丈夫的意思,这是赞成她推动这门亲情,用联婚来笼络这位刚刚冒起,但前途无可限量的大唐新贵。
。。。。。。。。
刘远不知道,程老魔王夫妇相中自己,而是跟随着程怀亮,趁吃饭前好好参观程府。
程怀亮好像兴致很高,不停地介绍,好像很骄傲一般,老实说,程府的装潢不错,程咬金那么年南征北战,攒下不少家底,但是在后世参观过故宫的刘远来说,并没多大的吸引力,就是和清河崔氏一比,这里也只能落个下剩。
这就是底蕴的作用,混世魔王虽说祖上也很显赫,曾祖父程兴;北齐兖州司马。祖父程哲;北齐晋州司马。父亲程娄;济州大中正;后追赠使持节瀛州诸军事,但是少年时家贫,一度要砍柴度日,那富贵可以说断了一代,没有清河崔氏那么显赫和延续的能力,虽说程府修建得到得很不错,但给人一种堆金砌银,如土财主、暴发户的感觉。
“刘兄,这里到此为此,前面不去为妙。”程怀亮陪刘远转了一圈,最后在一小偏房的小院前停下了腿步,然后劝阻刘远道。
“哦,这是你们程府禁地吗?”
“禁地?你想多了,并不是什么禁地,前面就是我们程家的厨房,那此厨子正在准备晚饭,你没闻到吗?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我猜,他们正在处理那头野猪还有鹿肉吧,那地方脏,也有一股怪味。”
咦?野猪,还有一头鹿,这年头就有野猪?刘远一下子就有了兴趣,以前最喜欢就是吃野猪肉,那野猪肉又香又有嚼劲,肉质非常鲜美,拿来做红烧肉简直就是一绝,刘远一听到,就大流口水。
这几个月,牛羊都吃得想吐了,而在后世,猪肉比牛羊普遍多了,猪肉才是人的主食,现在听闻到有一头野猪,刘远一下子口水都流了。
“怕什么,我们吐蕃时什么苦没吃过,什么困难没受过?一个小小的厨房,怕什么。”刘远说完,率先走了进去。
程怀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他奉命陪着刘远,也顺便看看他要干什么。
程府家大业大,人口多,连厨子加上打杂的,也有**个人,一个个忙得不可开交,看了一圈,刘远眼内突然精光一闪:两个厨子模样的人,在厨房的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挥刀处理着鹿和野猪,熟练拆骨割肉。
刘远微微一笑,连忙朝那处理野猪的厨子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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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刘远下厨
“二少爷。”正在切肉的厨子看到程怀亮来到身边,吓了一跳,连忙对他行礼。
程怀亮的架子并不大,对他点点头:“干得不错,我也就随便看看,你忙。”
“是,二少爷。”
好一头野猪,在一旁的刘远看到双眼都亮了,这头野猪大约只有一百斤,这对野猪来说,这个重量不错,大小适中、肥瘦相宜,那精肉红艳艳,还流着血水,非常新鲜,而那腩肉更是上乘,一肥一瘦,一层层,泾渭分明,足有五层之多,正是猪肉中极品:五花腩,做红烧肉绝对是最好的材料。
“好肉!”刘远忍不住赞了起来。
程怀亮皱着眉头说:“刘兄,你看错了吧,这是猪肉,下人吃的东西,有什么好,看起来恶心又脏,你旁边那才是好东西。”
士子上大夫认为猪是肮脏之物,剩饭、野菜什么都啃,还在泥地里打滚,是下等食材,通常有平民和奴仆才食用,他们比较青睐羊,羊吃的是草,浑身洁白如雪,有种干净圣洁的感觉,就是李二,也不时把羊赏给有功之臣,程怀亮看到刘远对猪肉感兴趣,不由摇了摇头,有点奇怪这个身家丰厚的刘远,为什么说那猪肉是好肉的?
对了,听说他以前做过学徒,不会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这么久了,还没有改回来?
刘远摇了摇头,耐心的解释道:“程兄,此言差矣,真正的食家,是不拘泥于食材与做法,而是考究厨子的手艺,举个例吧。同样是吃羊,但是吐蕃人和胡人却被看轻,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会烹调,吃的时候去不了那股羊膻味,吃多了身上也有一股羊膻味,而大唐的贵族有好的厨子,可以做得很好,这些你眼中不入流的猪肉,实则可以做成很美味的佳肴。”
“是吗?”程怀亮摇了摇头:“以前我吃过。又干又硬,真不好吃的啊。”
不用说,肯定是做得不好,而下人的饭菜,都是随便做的。油少盐少,估计就是盐巴也舍不得多撒二把。调味料更是别想。做得好吃就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