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定要把王爷要的武器装备打制齐全,粮草准备充足,我想这并不是太难,也就是说,第一要务以满足大军出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大家都要帮忙配合。”
“第三件事情,就是我将负责训练一批军官,学习兵法战策。不要小看我之所学,我要教给你们的,是我诸葛先祖诸葛亮那神鬼莫测的兵法。”
诸葛英大声的对聚在一起开会的青石城中高层说道:“大家—定要同心同德,为我青石城信王军征伐金军的再次凯旋,做好充分的准备。”
赵榛现在的一万亲卫左右军和三万人组成的六支禁卫军,都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都是经过与金军血战后,并且经过刻苦的训练后,拥有了极为强悍的战斗力。
而信王军主要的对手就是金军骑兵,金军骑兵是以弓箭为首要的做战兵器地,而且他们还发明了拐子连环重甲骑兵。事实上,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战法击败了数十万上百万的辽军,灭亡了辽国,而后又南侵宋国,占了大片土地。
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成吉思汗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第116章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赵榛与诸葛英在—座山包上并肩而立。赵榛身后几十丈远的狄雷与赵小刃“紧随”在两人身后。赵楱与诸葛英两人看着山谷的士兵们欢天喜地的把玩自己的武器装备。对于士兵来说,有新的武器新的甲具,这就是生命的保障和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本节狂人手打)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怕吗?当然不是的,一介爱国武夫,忠心为民为国,保宋国祚的大臣而已。
但问题是他的忠勇之名震动所有的人,他的名气又是那样的大。只要他还活着,民心就会心向岳飞,民心军心就会真心实意的牢固的拴在岳飞的身上。赵构认为自己的皇权,随时都有被岳飞颠覆的可能!
赵榛现在也许不如皇帝赵构名义正,手下人也不如赵构兵多,治下百姓也不过是赵构治下之民的两成,但他本人是谁?一力搏万千的大宋亲王!他的名气现在已经让金国知道这个人了,而且将他视作大敌。也许现在信王赵榛勇武的名声只是初传了出去,人们知道有这样一个王爷一心抗金。在宋金两国,却是大多数都是知道,信王赵榛厉害,是万人敌。
所以赵榛有信心取胜,不仅如此,将来他走向灭金之路时,就不仅仅是动用汉人的力量了。因为他收编番人军,所以将来也可以统领番人部落联合抗金灭金。
现在面对信王军,金都统完颜阇母就怕了他了,死守不攻。一旦赵榛打过去,结果会如何,还真是不好说的。也同时说明了赵榛之勇的威名地厉害。
关外少数民族只信勇武之士。他们部落原的族长一般都是由族的勇士担当的,在一些小部族里,如果一个族长老了,儿子又没什么出息的话,那他就要找族的勇者把位子让出去,少数民族的部族,绝对不能让一个无能力的人当族长!如果这位族长不这样做,那勇士可能就会杀了他,而夺得他的族长位置。
当初,女真人抓住了猛兽,但死活没舍得杀了他,就是因为猛兽是一个勇士,一个战斗力强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了。
以赵榛大宋亲王的出身,加上他个人的武力,一旦打出了威名,打出了气势,那他夺取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部落的权利,去灭金国。其实并不难办,也不算奇怪。这一切只在于你去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有可能成功。
“你有十足的把握击败金军吗?”诸葛英问赵榛。对此,赵榛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你也学过兵法,当知道刀兵之事,何来十足把握之说,但我有十足的信心!”
诸葛英深吸了一口气,道:“记住你的承诺,我就和你一起赌下去,我要当上将军,你在实现我的愿望前,不准失败!”
工匠兵工厂管事来了。赵榛笑道:“你们做的很好,几天的工夫,你们已经把事情办下来了,还有什么事么?”兵工厂管事忙拜首笑道:“王爷,小的来是禀告您,下面的人已经把王爷的神奇兵器打炼出来了!”
赵榛目光闪动,笑道:“在哪儿,拿上来!”赵榛光有短兵光华双剑,没有合适的长兵器。常常一场战斗下来,他的纯铁长枪先报废了。所以就需要他有一把自己的强兵!此点就和吕布的方天化戟!李元霸的八棱紫金锤,等等绝世高手都拥都绝世神兵是一样的。
两名健壮的工匠抬着赵榛所要的神兵利器来了。这把兵器的长像应该还算是一把枪,长度大约一丈,枪尾是一截巴掌长带着血槽的尖刺,枪身上留刻着的竟然是贯穿整个枪身的几条放血槽地纹路,如此巨大的几条血槽,足可以瞬间放干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在枪的头部,马尾鬃毛制成的缨子穿在枪头下,枪缨之上是一截小臂长的枪刃,那枪头有些大,带有无数倒回刺钩。整杆枪由于是合金钢,加入了各强韧硬度的金属和稀有元素,让神枪通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茫,当真是好一把神兵利器!
其实这把枪是分两部分的,那枪头是和枪身是可以分开来的。这是个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赵榛上战场撕杀,主要靠的是长兵器,万马群拼杀破甲穿盾,十分耗费武器刃口,就算是合金枪头,也总有磨损的出问题的时候,所以,可以替换的枪头是必须的。
赵榛画出来了,他们就打出来了,出工又出力,这把枪当然很重,要两个人抬着。赵榛一把抄在手里,心理算了一下,大约八十多斤,相当于现在一袋半还多的白面的重量。
这件兵器,整体散发着丝丝青紫色的光芒,那枪头枪尾上的利刃闪烁着寒光。战场之上,谁能挡得住这样的神器大枪?以赵榛的力气,抡开了使,当真是碰着死,磕着亡。
看到如此的神兵,赵榛忍不住了,他喜爱的一伸手,把上衣外袍揭下,整个上身精赤的肌肉都露了出来。一块块肌肉活着似的跳动着,对这样的一把枪,赵榛喜欢极了。赵榛会让这把神兵利器有一种活着的感觉。
此枪本就是凶器,被赵榛一舞,只听得枪缨上带出的重重风响。随着赵榛的舞动,枪身与空气发出“呜呜”的声响,空气里发出一声声的震荡。赵榛连连出枪,打得劲风凛凛,带出寒意点点。周围观看的人等都不住的往后退。工匠们也是脸色发白。他们都是知道这枪的重,也是知道了一般人根本就舞不动。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