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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快五千骑兵在契丹番将萧得力的率领下轰隆隆的冲锋了过来,两道洪流立刻就冲撞到了一处。立刻人马飞起,刀枪带起一片红色的血液。一片人喊马嘶声,激烈的战斗展开了。
此时,赵榛动了。他拔出剑喝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随着他的呼喝,所有的义军一起叫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血不流干,誓不休战!”
信王赵榛大吼道:“活捉完颜振老贼……”众亲兵一并叫道:“活捉完颜振老贼……”渐渐的所有的义军都在喊道:“杀呀!活捉完颜振老贼……”
一时间,战斗呈现出一面倒的战况。在士气高昂拼命厮杀地义军的攻击下,在那奇妙的战阵的配合下。已经支持不住的金兵纷纷开始溃退了。这时,力家奴带领自己还能带着的三千步兵竟然私自退溃了。溃退的金兵直接绕过威州城,奔向东北方向。
“混蛋!胆小鬼,给女真人丢脸!”看到力家奴逃跑了,手下好多的金兵都跟着溃退了。
此时率领残余金军依然在与义军殊死战斗的完颜振,此时地老脸气得通红,浑身都气得发抖。完颜振手持宝剑,大吼道:“杀了信王赵榛!我们就胜利了!”说罢,他率领残余的骑兵和步兵们,直直的向着已经前移地赵榛的大旗冲来。
面对冲杀而来的金兵游勇,信王赵榛却是一点也不怕。他冷冷看了一眼这些从圆形大阵空隙中活着杀过来的残余金兵,他亲自带领五百亲兵杀了过去。钢枪扬起,一下子就没入一名冲得最前的金兵身上,赵榛拔出长枪,一缕嫣红洒出。同时提枪打出,他一连着的就打飞刺倒了三名金兵。
金军老将完颜振带着残余金兵向着信王赵榛冲了上去。信王赵榛不顾自己亲卫们的阻拦,冲在前方。他提着长枪就与金兵战在一处。虽然这些真正的女真勇士一点也不怕死,都是一命换命的亡命打法。但赵榛经过了半年的训练,已经渐渐恢复了自己以前的能力了。
赵榛现在也不是一般人了,他在刺倒第五个金兵后,刺入了第六名金兵的心脏。赵榛的枪法一枪一命,绝不走空。
面对密集的金兵和己方的义军军队,在战阵中的赵榛感觉到骑着战马很是不便。因为战马在密集的人群里无法奔驰,还是下马战斗比较好。赵榛了,立刻翻身下马,将钢枪放到战马的钩杆上。
随后,赵榛立刻拔出双剑,向金兵表现了一下自己这个未来的特种兵对兵器的运用艺术。古时的剑术和未来可不一样,是实战剑术,是杀人的剑术。和未来的舞剑不一样,以刺击为主,配合身法步法,还有撩拨等剑术。不论是什么剑术,都不是以花哨为主。
但是信王赵榛的剑法就舞动的十分的花哨。一把青龙宝剑,一把红龙宝剑,都是百炼钢打造而成。两件兵器上下翻飞,在他的手上,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寒光。而一身盔甲的赵榛如同跳舞一样,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赵榛舞动着双剑让人眼花缭乱,一剑剑的不是割断金兵将士的喉咙,就是刺中对方的咽喉或心脏。
赵榛轻轻一拖,就可以听到“噗嗤”的声音。那是血从脖子里飞溅出去的声音。转眼间,又有十几名金兵将士倒下去了。
信王赵榛超凡的武技,镇住所有的敌人。如果在这些金兵的面前是一个一身重甲的牛人将军,大剑大劈大砍的把金兵将士杀死。金兵并不会害怕,会直接扑上去拼命。
但是,在那些秦人的眼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那个信王赵榛。是一个一身盔甲的战神一般。他玩着两把剑,杀人又是那样的轻松,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对于一般人来说,哪怕是最了不起的武士,也是从练习剑术或其他武器之术地基础开始。但赵榛的剑法就是杀人,用更快更好的方法杀人。两把剑一起用的杀人,而且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神迹。
难道是神仙下凡?难道是战神附体?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比这更可怕的?金兵们害怕了,他们想起了关于信王赵榛的传说。
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和王妃从防守严密的金军押解队伍中逃脱。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屡战屡胜。现在他们看到了真正的神迹!
第029章下威州金兵毒计
“杀!”远远的,完颜振发出大吼,他不要别的,哪怕这几千步兵死光了,这一千多骑兵全灭了。他也只是要那个人的性命——信王赵榛。这种时候,完颜振如果退让的话,他就完了。
金军能够威震天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奖罚分明。他战败了,那威州也就肯定丢了。丢失了威州,自己的官位就不保了。眼看四面的义军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地疯狂砍杀金兵,已经冲杀上来包围了他们,眼看他们的时间已经无多。
在完颜振测催促下,几匹金兵战骑策马过来,向着赵榛冲来,步兵不行,就用骑兵。
此时的赵榛如同回到了前世的未来世界,作为一名让世界都为之侧目地超级特种兵,他拥有一种强大的战斗本能。他想也不想,身子一斜,把腿抬高了,一腿狠狠踢在一匹狂奔而来的马上,这一击非常重,足有千斤之力,哪怕是那匹奔马也不行。
那马给踢得飞了起来,撞在数名金兵身上,金兵们纷纷骨断筋折。赵榛跳起来,两把长剑飞舞数名金兵骑士纷纷划出了一道道血雾,死尸全部从马上掉下来倒地。
最惊奇的莫过于信王赵榛手下的一帮亲兵和侍卫们,他们虽然看到过赵榛练武。而且看到赵榛练得很好看,但是没有想到如此的厉害。赵榛的脚下,足足有数百金兵的尸体,其中光是他亲自所杀的,就最少有五六十人。
数百信王护卫和亲兵冲上前来,与信王一起并肩作战。他们这时深切的感觉到了信王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是他们的信仰。为了信王!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自己的家园和家人!杀!
“杀——”在完颜振带着自己的亲兵侍卫们杀了几个金军逃兵和头像的士卒后,金兵们渐渐的也恢复了一些神智。他们开始在完颜振的带领下,死死的冲了过来。信王赵榛的两支手上下翻飞,一一挡格向他攻来的兵器,同时与侧翼的赵小刀等护卫互相策应。不让冲上来的金兵前进一步。
就在此时,空气里发出了一声响,声音不大,一支绳子飞出,一下子套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完颜振发出了一声惊呼,他还没反应过来,金兵侍卫亲兵们都惊呼一声。金兵将士们大叫道:“快救老将军……”
“杀——”不要多说,残余的众金兵们立时向着义军扑去。套住完颜振的王劲微微一笑,他看向无敌的赵榛。心中一股莫名的激动。曾几何时,赵榛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皇族,现在却成了一名无敌的统帅。他转回脸,带着一队义军骑兵,一手提着大刀砍杀,一手提着完颜振,催马飞冲撤退。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有眼尖的金军看得分明,知道王劲这是要带着完颜振跑到义军他们的主力跟前。
金兵士卒们纷纷冲向王劲,“死开!”王劲大喝着,他身边的义军战骑纷纷提起钢枪刺杀。金兵顿时纷纷被刺杀而亡。
赵榛看到俘虏了完颜振地王劲带的一队骑兵,已经被疯狂的金兵围住了。他看到双方激战死伤惨重,王劲身边的义军越来越少。他立刻带兵突进金兵群里,这时两名金兵避过赵榛的亲兵侍卫们,直接向他扑了过来。赵榛闪电般划了两下,只两下子光芒,就割开了他们的脖子。杀这些人对于现在的赵榛来说,真是和喝凉水没区别。
其实,对于前世为特种兵的信王赵榛来说,杀人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们只要用一把剑在人的脖子上划过,只要割破那条大动脉,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信王赵榛舞动双剑,两剑就杀了两个金兵。“信王无敌!”“信王无敌!”周围的义军纷纷喊了起来。
在这时,一名金兵将领冲了上来,手提一把长枪刺向赵榛。信王赵榛灵活的跳了一下,他飞跃而起,躲过长枪。然后在飞跃的同时把兵器挥动,又割了两个金兵的脖子。在他站定后,再飞起一脚,把那个偷袭他的金兵将领踢飞了。
胡贝尔倒在地上,胸口火辣辣的痛。那个汉人真是一个魔鬼,或者说他没想到一个人会这样强。这样的人胡贝尔从没见过,就是他们女真人所有的部落中挑选的最勇猛的战士,也没这样的身手吧,
这个汉人杀人这样轻松,怎么会这样轻松呢?多少也是要用力的呀,但信王出手却是能少用多少力就少用多少力。只是轻轻的一下,就能获得最大的战果。这正是最高明之极的剑术。
“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所有的义军一并喝唱起来:“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金狗不除,誓不休战!”
义军围杀金兵,好多金兵都纷纷投降了。大家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此时已经被赵榛接应出来的王劲哈哈大笑,挥刀连连,连着把人劈成两半。别的不说,王劲的实力也当真是厉害。他直接将一名金军小将一刀两断,杀得血肉横飞,吓得金兵都不敢上前了。
在赵榛与王劲大发神威的表现下,无数的义军纷纷都热血沸腾的击杀着金军。金军渐渐的越来越少,变成了一具具的尸体或者俘虏。
在正午时分,战斗结束了。此时遍地都是两军战士的尸体,当然更多的是金军的。而威州城里的金兵都逃跑了,没有逃跑的也被忠义社成员带着一帮百姓杀死了。威州城的百姓将威州城四门打开,迎接他们的信王。
在城门口,在诸位忠义社骨干的带领下,乐士成排,左右散开,打钟的打钟,击缶的击缶,敲罄的敲罄,弹琴的弹琴,鼓瑟的鼓瑟。
浩浩荡荡的义军进入城内,赵榛连连对百姓们摆手示意。“信王千岁!信王无敌!”百姓的欢呼声响彻天际。所有的百姓们都欢呼雀跃,一个个笑逐颜开。
完颜振在威州作威作福,杀害了不少忠义社的义士和百姓。赵榛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