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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我想他不能有别的什么想法。
苏:假设他再向下降,他会认为自己是在向下,他的想法不是对的吗?
格:当然对的。
苏:他之所以发生这一切情况,不都是因为他没有关于真正的上、中、下的经验吗?
格:显然是的。
苏:那么,没有经验过真实的人,他们对快乐、痛苦及这两者之中间状态的看法应该是不正确的,正如他们对许多别的事物的看法不正确那样。因此,当他们遭遇到痛苦时,他们就会认为自己处于痛苦之中,认为他们的痛苦是真实的。他们会深信,从痛苦转变到中间状态就能带来满足和快乐。而事实上,由于没有经验过真正的快乐,他们是错误地对比了痛苦和无痛苦。正如一个从未见过白色的人把灰色和黑色相比那样。你认为这种现象值得奇怪吗?
格:不,我不觉得奇怪。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我倒反而会很觉奇怪的。
苏:让我们再象下面这样来思考这个问题吧。饥渴等等不是身体常态的一种空缺吗?
格:当然是的。
苏:无知和无智不也是心灵常态的一种空缺吗?
格:的确是的。
苏:吃了饭学了知识,身体和心灵的空缺不就充实了吗?
格:当然就充实了。
苏:充实以比较不实在的东西和充实以比较实在的东西,这两种充实哪一种是比较真实的充实?
格:显然是后一种。
苏:一类事物如饭、肉、饮料,总的说是食物。另一类事物是真实意见、知识、理性和一切美德的东西。这两类事物你认为哪一类比较地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换句话说,一种紧密连接着永远不变不灭的真实的,自身具有这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和另一种事物,一种永
远变化着的可灭的自身具有这一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一种
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这两种事物你认为哪一种更具有纯粹的实在呢?
格:永远不变的那种事物比较地实在得多。
苏:永恒不变的事物,其实在性是不是超过其可知性呢?
格:绝对不。
苏:真实性呢?
格:也不。
苏:比较地不真实也就比较地不实在吗?
格:必然的。
苏:因此总的说,保证身体需要的那一类事物是不如保证心灵需要的那一类事物真实和实在的。
格:差得多呢!
苏:那么,身体本身你是不是认为同样不如心灵本身真实和实在呢?
格:我认为是的。
苏:那么,用以充实的东西和受到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充实的实在性不也愈大吗?
格:当然是的。
苏:因此,如果我们得到了适合于自然的东西的充实,我们就感到快乐的话,那么,受到充实的东西和用以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我们所感到的快乐也就愈是真实;反之,如果比较地缺少实在,我们也就比较地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充实满足,也就比较地不能感受到可靠的真实的快乐。
格:这是毫无疑义的。
苏:因此,那些没有智慧和美德经验的人,只知聚在一起寻欢作乐,终身往返于我们所比喻的中下两级之间,从未再向上攀登,看见和到达真正的最高一级境界,或为任何实在所满足,或体验到过任何可靠的纯粹的快乐。他们头向下眼睛看着宴席,就象牲畜俯首牧场只知吃草,雌雄交配一样。须知,他们想用这些不实在的东西满足心灵的那个不实在的无法满足的部分是完全徒劳的。由于不能满足,他们还象牲畜用犄角和蹄爪互相踢打顶撞一样地用铁的武器互相残杀。
格:苏格拉底啊,你描述众人的生活完全象发布神谕呀。
苏:因此,这种人的快乐之中岂不必然地混什着痛苦,因而不过是真快乐的影子和画像而已?在两相比照下快乐表面上好象很强烈,并且在愚人们的心中引起疯狂的欲望,促使他们为之争斗,有如斯特锡霍洛斯所说,英雄们在特洛亚为海伦的幻影而厮杀一样。都是由于不知真实。是这样吗?
格:事情一定是这样的。
苏:关于激情部分你以为怎样?不必定是同样的情况吗?
要是一个人不假思考不顾理性地追求荣誉、胜利或意气,那
么他的爱荣誉爱胜利和意气的满足便能导致嫉妒、强制和愤
慨。不是吗?
格:在这种场合必不可免地发生同样的情况。
苏: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作出结论:如果爱利和爱胜
的欲望遵循知识和推理的引导,只选择和追求智慧所指向的快乐,那么它们所得到的快乐就会是它们所能得到的快乐中最真的快乐;并且,由于受到真所引导,因而也是它们自己固有的快乐,如果任何事物的最善都可以被说成最是自己的话。我们可以这么说吗?
格:的确最是自己固有的。
苏:因此,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会是正义的,在其它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着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快乐。
格:绝对是的。
苏:如果是在其它两个部分之一的引导之下,它就不能得到自己固有的快乐,就会迫使另两部分追求不是它们自己的一种假快乐。
格:是的。
苏:离开哲学和推理最远的那种部分造成的这个效果不
是会最显著吗?
格:正是。
苏:离理论最远的不就是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吗?
格:显然是的。
苏:我们不是看出了:离法律和秩序最远的是爱的欲望
和僭主暴君的欲望吗?
格:正是。
苏:王者的有秩序的欲望最近,是吗?
格:是的。
苏:因此,我认为僭主暴君离真正的固有的快乐最远,王者离它最近。
格:必然的。
苏:因此僭主暴君过的是最不快乐的生活,王者过的是最快乐的生活。
格:必定无疑的。
苏:那么,你知道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不快乐多少吗?
格:你告诉我,我就知道了。
苏:快乐看来有三类,一类真,两类假。僭主在远离法律和推理方面超过了两类假快乐,被某种奴役的雇佣的快乐包围着。其卑劣程度不易表达,除非这样或许……
格:怎样?
苏:僭主远在寡头派之下第三级,因为中间还隔着个民主派。
格:是的。
苏:如果我们前面的话不错,那么他所享有的快乐就不过是快乐的一种幻像,其真实性还远在那种幻像之下第三级呢。不是吗?
格:是这样。
苏:又,寡头派还在王者之下第三级呢,如果我们假定贵族派和王者是一回事的话。
格:是在下面第三级。
苏:因此僭主距离真正的快乐的间隔是三乘三得九,如果用数字来表示的话。
格:这是显而易见的。
苏:因此僭主快乐的幻像据长度测定所得的数字如所看
到的是个平面数。
格:完全是的。
苏:但是,一经平方再立方,其间拉开的差距变得怎样,是很清楚的。
格:对于一个算术家来说这是很清楚的。
苏: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要想表示王者和僭主在真快乐方面的差距,他在做完三次方计算之后会发现,王者的生活比僭主的生活快乐729倍,反过来说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痛苦729倍。
格:这是一个神奇的算法,可以表明在快乐和痛苦方面正义者和不正义者之间差距之大的。
苏:此外,这还是一个适合于人的生活的正确的数,既然日、夜、月、年适合人的生活。
格:当然是。
苏:既然善的正义的人在快乐方面超过恶的不正义的人
如此之多,那么在礼貌、生活的美和道德方面不是要超过无数吗?
格:真的,会超过无数的。
苏:很好。现在我们的论证已经进行到这里了。让我们再
一次回到引起我们讨论并使我们一直讨论到这里的那个说法
上去吧。这个说法是:“不正义对于一个行为完全不正义却有正义之名的人是有利的。”是这么说的吗?
格:是这么说的。
苏:既然我们已经就行为正义和行为不正义各自的效果
取得了一致的看法,那么,现在让我们来跟这一说法的提出者讨论讨论吧。
格:怎么讨论呢?
苏:让我们在讨论中塑造一个人心灵的塑像,让这一说法的提出者可以清楚地从中看到这一说法的涵义。
格:什么样的塑像?
苏:一种如古代传说中所说的生来具有多种天性的塑像,
象克迈拉或斯库拉或克尔贝洛斯或其它被说成有多种形体
长在一起的怪物那样的。
格:是有这种传说的。
苏:请设想一只很复杂的多头的兽类。它长有狂野之兽的头,也有温驯之兽的头。头还可以随意变换随意长出来。
格:造这么一个塑像是一件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办得到的
事情呀。不过,既然言语是一种比蜡还更容易随意塑造的材料,我们就假定怪兽的像已经塑成这样了吧。
苏:然后再塑造一个狮形的像和一个人形的像,并且将第一个像塑造得最大,狮像作为第二个造得第二大。
格:这更容易,说一句话就成了。
苏:然后再将三象合而为一,就如在某种怪物身上长在一起那样。
格:造好了。
苏:然后再给这一联合体造一人形的外壳,让别人的眼睛看不到里面的任何东西,似乎这纯粹是一个人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