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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理想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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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说得好极了。

  苏:于是不正义者当然就又聪明又好,正义者又笨又坏了。

  色:这也说得好。

  苏:那么,不义者与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正义者则和他们不相类,是不是?

  色:当然是的。性质相同的人相类,性质不同的人不相类。

  苏:那么同类的人是不是性质相同?

  色:怎么不是?

  苏:很好!色拉叙马霍斯,你能说有的人“是音乐的”,有的人是“不音乐的”吗?

  色:能说。

  苏:哪个是“聪明的”,哪个是“不聪明的”呢?

  色:“音乐的”那个当然是“聪明的”,“不音乐的”那个当然是“不聪明的”。

  苏:你能说一个人聪明之处就是好处,不聪明之处就是坏处吗?

  色:能说。

  苏:关于医生也能这么说吗?

  色:能。

  苏:你认为一个音乐家在调弦定音的时候,会有意在琴弦的松紧方面,胜过别的音乐家吗?

  色:未见得。

  苏:他有意要超过一个不是音乐家的人吗?

  色:必定的。

  苏:医生怎么样?在给病人规定饮食方面,他是不是想胜过别的医生及其医术呢?

  色:当然不要。

  苏:但是他想不想胜过一个不是医生的人呢?

  色:当然想。

  苏:让我们把知识和愚昧概括地讨论一下。你认为一个有知识的人,想要在言行方面超过别的有知识的人呢?还是有知识的人所言所行在同样的情况下,彼此相似呢?

  色:势必相似。

  苏:无知识的人怎么样?他想同时既胜过聪明人又胜过笨人吗?

  色:恐怕想的。

  苏:有知识的人聪明吗?

  色:聪明的。

  苏:聪明的人好吗?

  色:好的。

  苏:一个又聪明又好的人,不愿超过和自己同类的人,但愿超过跟自己不同类而且相反的人,是不是?

  色:大概是的。

  苏:但是一个又笨又坏的人反倒对同类和不同类的人都

  想超过,是不是?

  色:显然是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你不是讲过不正义的人同时想要胜过同类和不同类的人吗?

  色:我讲过。

  苏:你不是也讲过,正义的人不愿超过同类而只愿超过不同类的人吗?

  色:是的。

  苏:那么正义者跟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似,而不正义的人跟又笨又坏的人相类似,是不是?

  色:似乎是的。

  苏:我们不是同意过,两个相象的人性质是一样的吗?

  色:同意过。

  苏:那么现在明白了——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色拉叙马霍斯承认以上的话可并不象我现在写的这么

  容易,他非常勉强,一再顽抗。当时正值盛暑,他大汗淋漓浑身湿透,我从来没有看见他脸这么红过。我们同意正义是智慧与善,不正义是愚昧和恶以后,我就接着往下讲了。〕苏:这点算解决了。不过我们还说过,不正义是强有力。

  色拉叙马霍斯,你还记得吗?

  色:我还记得。可我并不满意你的说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但是我说了出来,肯定你要讲我大放厥词。所以现在要么让我随意地说,要么由你来问——我知道你指望我作答。但是不管你讲什么,我总是说:“好,好。”一面点点头或摇摇头。

  就象我们敷衍说故事的老太婆一样。

  苏:你不赞成的不要勉强同意。

  色:你又不让我讲话,一切听你的便了,你还想要什么?

  苏:不要什么。既然你打定了主意这么干,我愿意提问题。

  色:你问下去。

  苏:那我就来复述一下前面的问题,以便我们可以按部就班地继续研究正义和不正义的利弊问题。以前说过不正义比正义强而有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证明正义是智慧与善,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那么,显而易见,谁都能看出来,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不过我不愿意这样马虎了事,我要这样问:你承不承认,世界上有不讲正义的城邦,用很不正义的手段去征服别的城邦,居然把许多城邦都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这种事情呢?

  色:当然承认。尤其是最好也就是最不正义的城邦最容易做这种事情。

  苏:我懂,这是你的理论。不过我所要考虑的乃是,这个国家征服别的国家,它的势力靠不正义来维持呢,还是一定要靠正义来维持呢?

  色:如果你刚才那个“正义是智慧”的说法不错,正义是需要的。如果我的说法不错,那么不正义是需要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我很高兴,你不光是点头摇头,而且还给了我极好的回答。

  色:为的是让你高兴。

  苏:我非常领情,还想请你再让我高兴一下,答复我这个问题:一个城邦,或者一支军队,或者一伙盗贼,或者任何集团,想要共同做违背正义的事,如果彼此相处毫无正义,你看会成功吗?

  色:肯定不成。

  苏:如果他们不用不正义的方法相处,结果会好一点吗?

  色:当然。

  苏:色拉叙马霍斯,这是因为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仇恨、争斗,而正义使他们友好、和谐,是不是?

  色:姑且这么说吧!我不愿意跟你为难。

  苏:不胜感激之至。不过请你告诉我,如果不正义能到处造成仇恨,那么不管在自由人,还是在奴隶当中,不正义是不是会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倾轧,不能一致行动呢?

  色:当然!

  苏: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不正义,他们岂不要吵架,反目成仇,并且成为正义者的公敌吗?

  色:会的。

  苏:我的高明的朋友啊!如果不正义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你以为这种不正义的能力会丧失呢,还是会照样保存呢?

  色:就算照样保存吧!

  苏:看来不正义似乎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

  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并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是不是这样?

  色:确实是这样。

  苏:我想,不正义存在于个人同样会发挥它的全部本能:

  首先,使他本人自我矛盾,自相冲突,拿不出主见,不能行动;其次使他和自己为敌,并和正义者为敌,是不是?

  色:是的。

  苏:我的朋友啊!诸神是正义的吗?

  色:就算是的吧。

  苏:色拉叙马霍斯,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为诸神之友。

  色:高谈阔论,听你的便。我不来反对你,使大家扫兴。

  苏:好事做到底,请你象刚才一样继续回答我吧!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当我们说不正义者可以有坚强一致的行动,我们实在说得有点不对头。因为他们要是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

  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因为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就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使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就是我的看法,跟你原来所说的不同。

  我们现在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应该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

  色:请吧!

  苏:我正在考虑,请你告诉我,马有马的功能吗?

  色:有。

  苏: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可不可以这样说?

  色:我不懂。

  苏:那么听着:你不用眼睛能看吗?

  色:当然不能。

  苏:你不用耳朵能听吗?

  色:不能。

  苏:那么,看和听是眼和耳的功能,我们可以这样说吗?

  色:当然可以。

  苏:我们能不能用短刀或凿子或其它家伙去剪葡萄籐?

  色:有什么不可以?

  苏:不过据我看,总不及专门为整枝用的剪刀来得便当。

  色:真的。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说,修葡萄枝是剪刀的功能?

  色:要这么说。

  苏:我想你现在更加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的

  了: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否就是那个事物特有的能力。

  色:我懂了,我赞成这个说法。

  苏:很好。你是不是认为每一事物,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举刚才的例子来讲,我们说眼睛有一种功能,是不是?

  色:是的。

  苏:那么眼睛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耳朵是不是有一种功能?

  色:是的。

  苏:也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不论什么事物都能这么说吗?

  色:可以。

  苏:那么我问你:如果眼睛没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特有的缺陷,那么眼睛能发挥它的功能吗?

  色:怎么能呢?恐怕你的意思是指看不见,而不是指看得见。

  苏:广义的德性,我们现在不讨论。我的问题是:事物之所以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它有特有的德性;之所以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有特有的缺陷?

  色:你说得对。

  苏:如果耳朵失掉它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发挥耳朵的功能了,是不是?

  色:是的。

  苏:这个说法可以应用到其它的事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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