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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重读教育家蒋梦麟的回忆录《西潮》,我注意到作者作为一位出色的学者对贪污腐败问题的深刻看法。他说:“凡是亲见清室覆亡的人都知道,满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制度的腐败。公务人员的薪水只是点缀品,实际上全靠陋规来维持。”蒋列举了礼金、捐官、厘金等种种不正常的现象。看过清朝官员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一书的人,对这一点感叹尤多。但蒋梦麟认为,国民党执政以来,中国一直在设法遏制政府中的贪污风气。到了抗战前夕,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以及银行、海关、邮政、铁路、盐务等部门“对公款处理的态度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判断,智效民亦是持认同态度的。笔者认为可以与此相印证的,是胡适与银行家陈光甫的感觉。胡适在他的日记中记载,1934年6月1日,陈光甫对他说:“现时各处建设颇有进步,人才也多有新式训练而不谋私利的人。”史学家蒋廷黻的经历,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在大陆新出的岳麓书社版《蒋廷黻回忆录》中,他谈到自己担任行政院政务处长后,湖南老家的人都知道他做了“大官”,亲戚朋友中要求差事的信像雪片飞来。蒋请在长沙的哥哥阻止他们。他请哥哥转告说:任何人我都不能帮忙,如果他们真来南京,我绝不招待他们。如果他们已到长沙,愿意回家而没有路费,则可以提供。“我认为他们要我给他们弄一份差事的念头是错误的,这完全是传统的观念。就亲戚关系说,我不帮他们忙,是欠了他们人情,但就公务员来说,我不能把公职作为礼物酬应私人。”他弟弟的小舅子到南京来讨个官职。蒋廷黻拒绝见他,背地里找个人借给他回家的路费。蒋坦然地说:“从我担任公职开始,就始终没有引用过私人。亲戚们均深悉此情,没有任何亲戚凭借我的力量获得官职。……因为我没有私心和家庭关系牵累,所以我做事可以没有顾虑,援引私人结党营私是不智、不实际的。”
士为国魂,斯文在兹。看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知识分子的品行大抵可以作为衡量的底线。现代知识分子在反对贪污腐败、激浊扬清这一社会责任上,有其群体的自觉性。《胡适和他的朋友们》一书收录短文《吴晗论贪污》,介绍了吴的《论贪污》、《贪污史上的一章》、《吾人并非为制造一批百万富豪而战》、《贪污史例》等剖析贪污问题的文章。吴晗说:“内政修明,虽有敌国亦不足患;内政不修,虽无外患也会灭亡。”他解释道:“内政不修的涵义极广……如政出多门,机构庞冗,横征暴敛,法令滋彰,宠佞用事,民困无告,货币紊乱,盗贼横行,水旱为灾等等都是”,然而,“最普遍最传统的一个现象是贪污”。与所述一系列现象相比,“贪污是因,这些实例是果”。吴晗以其史家的见识说,明代“后一时期贪污成为社会风气,清廉自矢的且被斥为无能,这一风气的变化是值得今日士大夫思之重思之的”。这与张元济在《中华民族的人格》一书中认为“社会上迷漫着一种骄奢、淫逸、贪污、诈伪、颓惰、寡廉鲜耻的风气”,与大家“只注重新知识,将人格扶植、德性的涵养都放在脑后”有关看法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在《陈独秀的一篇反贪檄文》中,智效民认同陈独秀所呼吁的起来赶走贪污官吏,以改变“奴欺主”局面的想法。可见,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在贪污、公款等问题上,都深深意识到自己的表率作用与担当责任,有着毫不含糊的勇毅态度。众所周知的是,胡适、丁文江们都以为,社会之所以纷乱,与知识分子不肯担负政治改良的责任大有关系。如丁文江说:“只要有少数里面的少数,优秀里面的优秀,不肯束手待毙,天下事不怕没有办法的。……最可怕的是一种有知识有道德的人不肯向政治上去努力。”胡适则说,“好政府”的条件,第一就是要有操守,要有道德;第二才是有能力,即一种是“公”,一种是“能”(南开大学的校训,即是“允公允能”)。对于提倡“好人政府”的胡适看来,民国有新气象,就是因为“优秀分子加入政治运动”;而后来之所以乱象百出,就是因为“好人渐渐的厌倦政治了,跑的跑了,退隐的退隐了”。“今日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在于好人须要有奋斗的精神。凡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应该为自卫计,为社会国家计,出来和恶势力奋斗。”胡适有着书生温和的一面,却终生提倡峻厉的“扒粪精神”。而傅斯年拼着身家性命,书生拍案,揭露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孔祥熙涉及包括美金公债案在内的多宗贪污大案。蒋介石为拉拢傅斯年,告诫他要信任蒋所信任的人。傅闻此义正辞严地对蒋说:“委员长我是信任的,至于说因为你也就该信任你所任用的人,那么,砍掉我的脑袋我也不能这样说。”后来谈到自己“倒孔”的动机时,傅斯年一身正气地说:“我一读书人,既不能上阵,则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哉?我于此事,行之至今,自分无惭于前贤典型,大难不在后来在参政会中,而在最初之一人批逆鳞也。若说无效力,诚然可惭,然非绝无影响。……士人之节,在中国以此维持纲常者也。”所谓“维持纲常”,即是发挥知识分子不断批判社会、力挽世道浇漓的当然之责任。
以胡适为首倡导的“好人主义”及大量知识分子进入南京国民政府的行为,常被后人诟病为“出山不比在山清”,理由是他们的集体潜意识中始终飘荡着传统的“圣王精神”这一道德理想主义,梦想着做政府的“诤友”,因此谈不上钟情真正的、纯粹的自由主义精神。但不管如何,这一群士子精英,毕竟在欧风美雨中接受了现代政治思想与自由主义精神的熏沐,而并不完全依恃于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为资源。从对待贪污公款这一问题上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惟有制度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能完全依赖于个人的节操。蒋梦麟认为破除腐败与陋规,“补救之道在于建立良好的制度来接替腐败的制度”。他列举了近代以来依靠西方建立的现代财政制度、关税制度、邮政适度、盐务机构、治黄机构、铁道管理等,使国人得以接近了良好的现代训练,“对于如何诚实而有效地运用公款,自然养成了正确的观念和良好的态度”。他提出以中国人自己建立的“经费从无私弊”的现代大学制度为典范。而且,那一代人在清理腐败这个问题上是有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的。“中国已经革除了很多积弊。行政技术正与时俱进,相信她在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达到组织健全的现代国家的水准,征收赋税和控制财政的有效办法也会渐次建立。”吴晗说,治贪自古以来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厚禄养廉,二是严刑峻法。但这些办法只能收一时之效,不能维持于长久。要根治这种社会痼疾,“应该是把‘人’从家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让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收入,能够在社会上“独立存在”,再加上法律的制裁、舆论的监督和“监察机关的举劾纠弹”,这才是“治本的办法”。当代史家袁伟时先生在《晚清官员贪污的特点与根源》〔1〕中曾精当地剖析到,制度缺陷是晚清贪污成风的主要根源,归根到底,贪污是政府垄断一切社会资源这一传统“官本位”社会结构所与生俱来的痼疾。今天看来,现代知识分子大量投身非政府组织以保持自由之身,从狭窄逼仄的庙堂转向更为开阔的民间去努力拓展“公众空间”,引进西方现代制度……“七年之病,当求三年之艾”,这些现代知识分子所带来和建构的“现代性”,本来有可能逐步瓦解贪污腐败痼疾所依存的传统制度。可惜,“当时内乱外患并乘,致使功败垂成”。这就是历史的遗憾了。
还有一层令人遗憾甚至是悲哀的是,在民国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这样一个系统性腐败的社会里,自由主义群体只能坚持个人的操守,而无法保证得到所在社会的制度性外援。章清在近著《“胡适派学人群”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2〕中谈及这一问题时说:“权势集团所具有的腐蚀性,即便落在以‘独立’自诩的自由知识分子身上,同样不能避免。”章清所说更主要指公开的议论自由无法完全保证。其实坚持清廉,又何尝不是如此。尤其是当腐败成为整个国家机器正常转动的润滑剂时,知识分子想有所作为,有时也仍然不得不遵守整个社会所赖以运转的“潜规则”。那一辈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学生、曾经在何廉手下做过公务员的鲲西曾在其回忆性文章中说:“官场是官场,他们也不可能不适应官场的一些人际关系。……那时孔祥熙任行政院长,农本局治下川中各县都有合作金库,有四川最好的柑橘运来,是时必以一筐送往孔府,这是我在局内亲见的作为学者的何氏也不得不照官场上的陋习行事。当然这里远远不是什么行贿。”〔3〕
顺便可以提及的是,与《胡适和他的朋友们》同时,智效民先生还出版有该书的“姊妹本”《往事知多少》。按照作者的说法,大体前者专注于写人,而后者偏重于记事。在后一书中,也同样收录有关于贪污的几篇文章,如《关于〈退想斋日记〉》、《耗羡归公与雍正治贪》、《反贪与防“左”》、《公布一下“两会”账目如何?》等,足见对“贪污”一事的关注,在作者心中并非偶然之事。在《反贪与防“左”》一文中,他尖锐地批评了知识界流行的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