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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要是有人对我说:〃你将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我一定会喊道:〃不要,一万个不要!〃
孩子生下来了,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这双眼睛注定要瞎。我多么爱她,但我心中仍有一个冷静的声音在劝导我:〃这孩子不能留。〃
现在,孩子已经双目失明。可是,如果再有人对我说:〃这个盲女将跟随你一辈子,你要终身照看她,伺候她,为她牺牲你的一切享乐和事业。〃我该如何喜出望外,毫不迟疑地回答:〃愿意,一万个愿意!〃
孩子出生前,我想要一个十全十美的宁馨儿,我的所求是抽象的,只是一串形容词。孩子刚出生时,我的态度还多少是客观的,实际上把她看作我可能有的孩子中的一个,一个普通名词。只是到了现在,她对于我才真正成了不可代替的专有名词,不管她怎样残疾,我要的就是这一个。爱她爱得刻骨铭心了,就无论如何要救活她,绝对不能坐视她走向死亡。爱把我们的生命融为了一体,我不是为她考虑,她就是我,她的求生本能在我的躯体里发出了不容置疑的呼喊。
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停住。然而,场景已经改变,岔路渐渐重合,选择越来越没有意义了。
让她瞎,还是让她死?
事实上,无论摘不摘除眼睛,她都必定失明。无论动不动手术,她都难保性命。
死是可以想象的,因为我们人人都难逃一死。可是,我不能想象我的女儿被剜去双眼,仍不免受尽病魔摧残,最后悲惨地死去。与其让这种特殊的厄运渐渐展示,还不如一下子接受人所共有的命运。
不,我已经适应她的残疾,却不能适应她的死,那万劫不复的永别。
可是,她必瞎,她必死。
既然上帝蓄意要夺去她的眼睛,就让上帝自己动手吧,无需医生代劳。既然医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就让医生休息吧,且待上帝动作。
再坚持一下,一切终将过去,连同我自己。
五
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人人知道这一点,惟独妞妞自己不知道。看她如此毫无戒心,我时常会产生一种罪恶感。也许,从发现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无所作为,坐视疾病一点点夺去她的生命,实际上是充当了这场阴谋的同谋犯?
是的,你是同谋犯。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替别人决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你面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姐妞大小,她自己不能选择,这个决定只好由她的父母来作。可是,你真有这个代她选择的权利吗?
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选择,决定究竟由谁来作呢?
尽一切可能挽救她,让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选择的年龄。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她长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决定自杀,那是她的事情。这个决定应当留待她在经历了一番人生之后由她自己来作,你无权提前推断。
不,那岂不更加残忍?让她在豆寇年华遭遇死亡,其痛苦远甚于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浑然不知之时,死就不是不幸了吗?或者说,与清醒的死相比,糊涂的死就是较小的不幸吗?我们人人都注定要在某一天死去,并且多半不是无疾而终,而是病死,在病后死前将经历一番肉体和精神的磨难。然而,有谁因此宁愿趁早在睡梦中被不知不觉地杀死呢?
再说,疾病的最后发作,婴儿和成人一样要遭受肉体上的痛苦。而且,我们没有理由不设想,精神上的痛苦,那濒死的恐惧,生命解体时突然坠入深渊的恐怖,婴儿同样会感受到,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成人也说不出来。
最后,即使晚死要经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结论。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长活短当然是一回事。但是这眼光在衡量一个具体生命时未免大而无当。站在一个具体生命的立场上看,早死总是更大的不幸。就算妞妞动了手术也活不长,譬如说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她活满这二十年,而是只让她活一年半呢?难道活到青春岁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种人生?
那个健壮的东北汉于躺在手术台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术台。医生打开他的腹腔、把他的脾脏切下五分之四,移植到了他的儿子腹中。他的九岁的儿子从生下来就受着血友病的折磨,身体各个部位经常流血不止,九年来一直靠输进这位父亲的血活着。他不肯听从医生的劝告,放弃对患有不治之症的儿子的治疗。现在,儿子生命垂危,唯一的希望寄于这个活体亲属脾移植手术。这是一个双重的冒险,很可能他的儿子并不能因此获救,而他自己却死于手术引起的大出血。但是,他毅然躺到了手术台上。
结果怎么样呢?十天后,他的胃发生大出血,被切除三分之一。一个月后,他的儿子死去。
可是,他不后悔,因为他与死亡作了宁死不屈的斗争,而没有做死亡的同谋犯。
我是在妞妞死后读到这个故事的。
面对死亡同谋犯的指控,我无言可辩。
六
人生有种种选择。对于幸运儿来说,选择是面对诸多机会的主动进取。对于冒险家来说,选择是孤注一掷的赌博。对于苦难者来说,选择却是不可自拔的困境。
山谷里的路分成几股1每一股都通往一座宝山,区别只在于宝藏的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我选路时也许颇费斟酌,也许不假思索,我的心情也许兴奋,也许放松,都谈不上选择的困境。
我站在悬崖上,对面是一座宝山,中间隔着无底深渊。悬崖离宝山只有一箭步之遥,如果纵身一跃,可能跳上宝山,也可能跌下深渊。在这种情况下,我也许冒险一试,也许转身走开,仍然谈不上选择的困境。如果背后有追兵断了我的退路,我不跳必死,跳有一半希望跃上对面的山头获救,则我多半会跳。这已是一种困境,但不甚严重,选择毕竟是容易的。
我仍然站在悬崖上,背后是追兵,面前是深渊,但并无可供我冒险一跳的另一座山。我要逃避追兵,就只有葬身深渊。我若拒绝跳崖,就只有死于追兵之手。这时我才真正陷入了两难之境。
由此可见,选择的困境包含两个要素:第一,选择不可逃避;第二,可供选择的方案均不能接受。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既不能逃避又无法进行的选择。欲作选择,进退维谷,欲不作选择,又骑虎难下。由于诸方案在同等程度上不可接受,使选择失去了实际意义。然而,不作选择则意味着诸方案之一仍将自动实现。在这样一种困境中,命运的概念便油然而生。由于选择的权利是虚假的,人们就拒绝承担选择的义务,听天由命,把选择的困境还原为一种命定的厄运了。苦难者不再摆出选择的夸张姿势,宁愿神情麻木地站在受难的高冈上,因为麻木就是他的本来面目。
大卫王获罪上苍,那和华便命他在饥荒、瘟疫、战祸三种灾难中选择一种。仁慈的那和华并不直接降灾于他,而是先把选择作为一种更严厉的惩罚强加于他。选择意味着责任,那和华藉此把本该由他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人类了。聪明的大卫王拒绝承担这个责任,他说:〃我很为难。我宁肯落在那和华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不愿落在人手里。〃他用谦卑的奉顺堵住了那和华的嘴,巧妙地把选择之球抛回给了那和华,即抛回给了冥冥中的命运之神。于是,有着丰盛的怜悯的那和华便降瘟疫于以色列国,使七万人死于非命。当然,这七万冤魂是没有理由责备他们的国王的,因为这灾祸乃是天命,而非大卫王的选择。
事实上,大卫王还是作了某种选择,他不愿落在人手里,从而排除了战祸。《圣经》以此讽刺人类的残忍往往要超过无常的大自然。一个恰当的例子是《苏菲的选择》。法西斯匪徒抓住了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决定当着她的面杀死两个孩子。在行刑前最后一刻,匪徒突然允许她留下其中一个孩子,命她作出选择。她当然无法选择。但这个选择是不允许拒绝的,如果拒绝,两个孩子都要被杀死。于是,选择转换成了这样的形式:是丧失一个孩子,还是丧失两个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有清醒理智的人来说,在这两者之中作出选择都并不困难,保存一于总比两子皆死要好一点。可是,选择丧失一子的前提是必须决定丧失哪一个孩子,问题又回到了前面的那个两难选择。这位母亲出于本能死死抓住两个孩子的小手,一个也不肯放弃。枪响了,两个孩子应声倒毙。可以想象,这位母亲事后会悔恨不己,懊悔自己当时不够冷静,否则至少可以保住一个孩子了。事过境迂,她忘记了那个绝对无法选择的困境。
让妞妞瞎,还是让她死?一个父亲的本能的反应是:不,都不!他紧紧搂住他的女儿,既不肯交出她的眼睛,也不肯交出她的生命,结果是两者俱失。他的确极不明智,可是让我原谅为人父母者在这种情境中唯一可理解的态度吧。苦难者有权拒绝荒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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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国平
第十二章 磕着了
一
妞妞感到疼。嘴里,鼻子里,头颅里,到处都疼。右侧脸蛋疼成一片。尽管她的嫩小的生命已经饱受病痛折磨,还是不曾这样疼过。她想忘掉疼,竭力想些平时感兴趣的事,可是她发现她现在并不感兴趣,因为她疼。她不停地哭喊:〃找抽屉,不找抽屉,喝水,不喝水,珍珍抱,不要珍珍抱,听小晶晶,不听小晶晶……〃她不知怎么是好,没有一样东西能使她不疼不难受。
〃磕着了!〃她一遍遍哭诉。很久以前,有一回,她磕在床架上,哭了。妈妈一边抚慰她,一边问:〃妞妞磕着了,是吗?〃她记住了这个词。她不明白她的疼是肿瘤造成的,这肿瘤在她出生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