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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在我的身后!
我一个箭步蹿进洗手间,望着墙上的镜子,象跌进了冰窟,手脚冰凉。
那面镜子里,什么也没有!
我想起了缪塞斯的话——“你正在变得和我一样。”
我眼前一阵发黑,伸手想扶住墙壁,但那堵墙如同没有实质的液体一样,从我手上滑了过去。
是世界变得虚幻,还是我?
我梦游般向外面走去,脑子里一片空白。从小玲身边经过时,她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我变成了一个影子,一个没有重量,没有感觉的游魂。
楼下的车子不见了,就算在也没用,我开不了它。阳光刺眼,但我的皮肤丝毫感觉不到它的热度,地面如密度极大的液体,将我的双脚托了起来,仿佛踏在云端。
事情的经过我完全能够猜到,缪塞斯用石块袭击了我,并趁我昏迷时占据了我的身体。
现在的问题是,他去了哪里?不过我很快发现这个问题不难解答,因为我知道他在哪。
他在我的家里。
确切的说,应该是我的身体在家里。
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找到小玲的住处了。我的身体虽然离开了我,但它去了哪里,我却一清二楚,就好象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一样。
我只能步行回去,虽然不必躲避来往的车辆和红灯,这段路程还是用了将近两个钟头的时间。
家里的防盗门锁住了,但这难不倒我,我先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结果很轻易穿了过去,象穿过一堵薄薄的水墙。这让我想起了崂山道士的穿墙术。
我经过客厅,向卧室走去。在门口,我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是小文的声音,她好象被人用湿毛巾捂住了口鼻,艰难地喘息着,听上去很痛苦,但又带着一丝难以抑制的快意。
这样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
我站在门口,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卧室的床上,小文一丝不挂地仰躺着,头朝向我的方向,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从她的呻吟声可以想象,她正在欲仙欲死。“我”的两只手抓住小文胸前雪白的乳/房,肆意地揉捏着。看见我进来,他的嘴角露出一缕恶狠狠的狞笑。
我的牙齿咬进了嘴唇里,但感觉不到疼痛。屈辱和愤怒象高浓度的酒精一样蹿过我的五脏六肺,迅猛燃烧起来。我向他猛扑过去,然而什么也没碰到,我撞在墙上,脑袋有一半陷了进去,视线似乎泡进水中,变得朦胧一片。我爬起来,耳边依然响着小文的呻吟声,那声音如此刺耳,让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从墙的另一边出来,穿过隔壁邻居的房门,飞一般跑出去。
污浊的江水拍打着岸堤,各种垃圾在黄水中载浮载沉,有易拉罐、内衣、拖鞋、废纸,以及许多难以辨认形状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没有成为垃圾以前,都曾经与某些人发生过联系,可能是某个有权有势的名人,也可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这些人背后,或许隐藏着耐人寻味的故事。
我以一个沉思者的姿势坐在岸边,居高临下俯瞰着这条几万年前就把城市一分为二的大江,心情象潮水一样无法平静。
离家后,我在马路上晃悠了很长时间,直到太阳的高度被一座座高楼大厦超越。我成了一个异类,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就连悲伤和气愤的情绪也显得不那么真实了。这时候,我开始羡慕小文的母亲,可是我注定没有她那种从废墟中崛起的勇气。
我在地上躺下来,合上了眼睛,连挪动一粒小石子的能力也没有,我跟死人有什么区别?直到此刻我才明白,那天的预感是多么准确,我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我是多么想念小文啊,这种情感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来得强烈,我不能相信在最爱一个人的时候,却失去了她,如果这是老天爷开的一个玩笑,未免也开得太大了。
那辆熟悉的车子在不远处猛然煞住,轮胎和地面发出很响的摩擦声。我慌忙爬起来,木然面对着雪亮的前灯。缪塞斯打开车门走了出来,身上穿着我的衣服,手里提着个黑色公文包。
他脸上挂着胜利者的微笑,漫步走来。我狠狠地盯着他,厉声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嗯,这是个好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不会让你失望。”他收起了笑容,“我把你当成朋友,尽我所能来帮助你,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你拥有数不清的金钱和权势。可是你呢?你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
“今天来找你,没别的,只想问你个问题。”他拉开公文包,拿出一个东西。我看得清楚,他手里拿着的正是那面有魔力的铜镜。我预感到大事不妙。
“你和我分享一切,或者,把你的身体让给我。”他顿了一下,语气中含着沉甸甸的威胁意味,“你可以把这看做是最后通牒。”
我感到喉咙发干,悬在我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有落下的可能。“我同意。”我有气无力地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笑了起来,把镜子装回包里,“记住,镜子的事别再满世界宣扬了,我不想老是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伤脑筋。再见。”
我回到家时,除了洗手间,其余房间的灯光都已熄灭。我走进卧室,看见床上躺着两个人,小文双臂搂着我的身体,已经睡着了。我小心地移到自己身体的上方,慢慢躺了下来。与此同时,我感到了小文手臂的重量,我欣喜地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那鼻梁、眉毛,都是实实在在的,并非幻影。我长吁了一口气,感谢上帝,我回来了。
我不得不接受和缪塞斯共同生活的现实,这让我充分体验到忍辱偷生的滋味。他对我的态度非常恶劣,好象我不过是一个低声下气的奴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他使用我身体的间隙里,我象个遭放逐的幽灵,四处闲逛,足迹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我可以轻易进入别人的住宅、政府大楼,甚至银行的金库,偷窥成了我满足空虚心灵的唯一慰籍。我看到了许多丑恶的东西,它们让我对人类感到彻头彻尾地失望,包括我自己。
我厌恶这个行尸走肉般的自己,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小文身边保护她,这可能是我活下来的唯一理由。我乞求缪塞斯不要碰她,他不以为然地说,“我对她没什么兴趣,那一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这城市有成千上万的美女,何方,你不能想开点吗?”他辞掉了天宇公司的职务,这对我也是种解脱,至少可以避开程婴了,上次的事情发生后,我实在缺乏面对她的勇气。
麻烦事还是接踵而来,首先要应付的是小文,对于我突如其来的财富,她早已心生疑虑,我编了很多谎言欺骗她,然后为了圆谎,又不得不撒更多的谎,周而复始,我觉得她越来越不信任我。
“我为什么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个女人身上?她没完没了的质问让我烦透了!”缪塞斯生气地说,“我要你跟她分手。”
“你说什么?”我吃惊地瞪着他,“你疯了吗?”
他眼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这个女人在束缚我的手脚,她真碍事!我想要绝对的自由,明白吗?我受够了镜子里那样的生活!”
我叫起来,“不,我办不到!”
“办不到也得办!”他的语气不容质疑,“你以为还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给你三天时间,甩了她。”
第六章
他离开后,我接到林渝的电话。“哥们,有空吗?出来聊聊。”
我把缪塞斯新买的宝马车停在王朝大酒店楼下,走进一楼的咖啡厅。林渝从座位上举起了手,他的身边坐着位长发披肩的女子,背影似曾相识。我大步走过去,那个女孩也回过头来,我一下认出了她,是小玲。
“听说你最近混得不错,果然是真的。”林渝向窗外呶了呶嘴,“鸟枪换炮啦?”显然,他已经看见我那辆新车了。那个家伙真爱招摇。
我忍住内心的不快,“最近做点生意,赚了一些。”
“是吗?”林渝漫不经心地应道,看得出,他对我做什么生意并不关心。这让我松弛了一些,不必为如何跟他解释而伤脑筋。
“小玲上次对你印象特好,知道我约你,要死要活非得跟过来。”他指着小玲对我说,“你对女孩子,就是比我有办法。”小玲伸出两根涂满了透明指甲油的手指,掐了他一下,“喂,别把人家说得这么不堪好吗?我也要面子的。”
“那倒是,野百合也有春天嘛。”林渝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把小玲的脸都弄红了。我仔细观察小玲,今天她只化了淡妆,显得眉清目秀,比那天晚上看起来要清纯得多。“你不化妆比较好看。”我适时地称赞了她。她低下头,说了声谢谢。
话题漫无边际地延伸开去,不期然谈到了五月三十号的晚上。“你小子真能编故事,我那天可能喝多了,居然真的信了你。”林渝脸上忿忿然,骂道,“你终于把从不对我说假话的不败金身打破了,奶奶的。”我差一点就要把事情的真相和盘托出,但脑海中随即掠过缪塞斯那冰冷的目光,我打了个寒颤,不禁回头向背后看了看,说,“开个玩笑嘛,只是想验证一下你对我的信任度而已。”
“你老兄在我心目中的信任度,已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林渝嘿嘿笑道,“事实告诉我们,盲目地相信他人,是多么有害啊。”我心中有苦说不出,只得干笑了一下。
“你们讲的什么事嘛?”小玲很感兴趣地问道。林渝把我的故事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小玲听得睁大了眼睛,“喂,你还真是能编啊,干嘛不去写小说?”
下午分手的时候,林渝把小玲托给了我,“带她好好玩玩吧,别辜负了人家一番情意。”我看向小玲,她把手插在牛仔裤兜里,眼睛望着虚无缥缈的某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