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车子停在树荫底下,风掠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我们在车厢的黑暗中,忘情地搂抱,亲吻,吻得透不过气来。我似乎回到了初恋,那时我只有十四五岁,献上初吻的那个女孩子上课坐在我后排,我老是故意向她借一些橡皮铅笔之类的东西,这时我的同桌就会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然后用意义更深的眼神看那个女孩,她可能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我身后那个叫陈沫的女孩往往会在我和同桌共同的注视中低下头,脸微微泛红。我觉得她那个样子真是可爱。
放学后,陈沫跑来对我说,何方,你别老向我借东西好吗?我反问她,你舍不得?同学间不是要友爱互助吗?她嚅嚅说,可是,你可以问你的同桌借嘛。我说,我觉得你比较大方,所以乐意跟你借。她摇摇头,大概觉得我不可理喻。我又笑着问,你怕什么呀,不就借一下东西吗?又没别的。她的脸又红了,用细微得听不见的声音说,反正,你以后别老忘带东西了。说完,快步越过我,走了。
后来我吻她的时候,其实很慌乱,她的嘴巴闭得死紧,怎么也撬不开。我从地摊小说中学来的接吻技巧一点也派不上用场,我们俩将对方的嘴唇弄得满是口水,她身体抖得很厉害,那尚未发育完全的胸脯很柔软地撞在我心口,把我的心都荡飞了。
那些陈年旧事潮水般在我脑海里冲刷着,发出哗哗的响声。依偎在我怀里的小文星眸微张,脖颈上的皮肤在漆黑中显得愈加洁白,如一段美丽的象牙。一股麻酥酥的电流从四肢末端传来,使我的身躯如导体一样发热,我轻声说,天哪,我快要疯了!小文的双臂紧箍住我,梦呓般说,我们回去吧。我噙住她耳垂上的小银环,轻轻吮吸着,含糊地说,不,我等不及。她的眼睛紧张地四下观望,仍在犹豫不决。我不由分说,将座垫放下去,放到了最低的位置,这样我们的躯体便能躺下来。车灯没开,无须顾忌车外的人看到,何况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许多了。
空间太局促了,我们的四肢不时碰到车厢上,咚咚作响。陈沫的肤色很白,同小文差不多,我记得有一次自己一时冲动,把手掌按到她胸上,结果挨了一耳光,她说,你流氓!哭着跑了。她的出手真快,有点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味道,我的半边脸都麻了,想不到她小小的身体会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我想说我不是故意的,那只是脑子和手之间的联络发生了故障,可是没来得及说,我被打蒙了。后来她老躲着我,过了几个月我才求得她的原谅。接下来直到初中毕业,我再也没有碰她的胸部,尽管我心里一直很想那么做。我想,如果当时我们的年纪大一点,结局可能有所不同,因为这些年交往过的女孩,当我抚摸她们的胸部时,谁也没有扇我的耳光。
这场搏杀只持续了十几分钟,难以遏制的快感如一道烟花,越升越高,最后砰的一声,在身体内部绽开。陈沫张大了眼,在身下看着我,说,你流氓。我的左脸,十几年前挨到她耳光的部位又在隐隐作痛。颤栗渐渐平息,我吁了口气,把手从小文的裙子下抽出来,她腿上的皮肤有点凉。小文坐起来,脸上依然带着迷醉的神情,我发现她的五官跟陈沫有点像,我多看了几眼,那并非错觉。
小文低头整理好凌乱的裙子,对我说,背上有点痛,不知道擦破了没有。我让她转身,掀起她的衣服,在她疼痛的部位摸了摸,手指触到的皮肤很光滑,没有破损的迹象。我打开车厢里的灯,又看了一下,那个部位有一点红,可能是咯着了。我说,没有破。小文说,下次别这样了,怕死了。我笑着说,那就等下下次吧。她狠狠捏了我大腿一下,说,色狼。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小文就觉得亲切,原来她跟陈沫长得像。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陈沫呢?虽然陈沫的眼睛比小文大,脸圆圆的,而小文是瓜子脸。但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容颜上的改变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就算名字,也可以改的,世上又没什么永恒的东西。这样想着,我几乎要脱口问小文,你以前的名字是不是叫陈沫。但幸好我的理智还没有丧失,我知道,那都是些荒谬的想象,因为陈沫早已经死了。
初中毕业后,我们就读于两个不同的学校,这并没有割断我们的联系。几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她的学校门口等她,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几个月,直到高一上学期的第一次郊游。陈沫乘坐的那辆巴士翻入了江中,二十几个豆蔻年华的男女学生无一生还。打捞上来十几具尸体,其中没有陈沫,这也许让她的父母残留着一丝希望,但十几年来,这点希望应该早已破灭。我和她的父母始终未曾谋面,原因是陈沫不敢让他们见我。不过他们想必是和蔼可亲的,我多次想象他们并肩站在岸堤上,望着滔滔江水,两鬓都白了。而我总是想,要是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该有多好,那我就可以打碎车窗,把陈沫救出来,即便救不出来,只要能紧紧握住她的小手,她一定不会那么害怕,那么无助……一想到留她一个人孤零零呆在那黑暗冰冷的水底,我的心就一阵阵揪痛,车祸过后的那几年,我的大部分梦境是这样的:陈沫静静地躺在河床上,一团光晕笼罩着她,如同探灯照着舞台上一个孤独的演员,她容颜苍白,象熟睡着的白雪公主,只要我游过去吻一吻她,就能醒来似的。但我的身体从来没在梦里出现过,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永远接近不了她。
车子返家时,我偷偷地用眼睛在住宅区的道路上扫描,不过没发现那人的踪影。该不该把这事告诉小文呢?我左思右想,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开门时由于紧张,我几次插错了钥匙,惹得小文奇怪地看着我。我故作镇定地一笑,推开门,感觉手心满是汗水。
那个人不在房子里。
我找遍了所有房间也没看见他。也许他不会回来了,我如释重负。
但愿他别再回来了。
我们都饿着肚子,小文笑说,为下午的事气都气饱了。说归说,她还是下了厨,不多时便端出两菜一汤。我在她额头亲了一下说,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啐了一口,少贫嘴,谁是你妻子了?
吃完饭,我躺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生活似乎又恢复了正常。
我伸出手,在那面镜子上轻轻触摸了几下,心中充满了疑虑:那个人上哪去了?就这样如空气般蒸发了?
“想什么呢?”我闻声抬头,刚洗完澡的小文站在面前,身上披着睡袍。她从我手边捡起遥控器,对着电视摁一下,屏幕黑掉了。
“想你。”我微笑着伸出手,揽住她的细腰。“想我什么?”她倒在我臂弯里,仰起了头。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给了她一个深长的吻。“你还行吗?”她用脚背碰了碰我的大腿,眯缝着眼说。“你说呢?”我轻轻一钩她的衣带,睡袍蜕落下来,她光溜着身子,象条蛇一样钻进了被窝。
虽然刚经过一场肉体的狂欢,但在她的引导下,我还是迅速恢复了活力。这次我们的动作和缓了许多,互相试探着将敏感的触角深入对方的生命内部。我感觉象在一条潮湿幽长的隧道中摸索行进,手里的火把噼噼啪啪燃烧着,直至耗尽了最后一点能量。我眼前一黑,然后象一个重见光明的盲人,浑身上下都笼罩在虚脱般的幸福感中。
“我已经尽力了。”我倒在小文身边,发出一声叹息。“真好,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好。”她把湿淋淋的头发拢到耳朵后面,爱怜地凝视着我,“不可能更好了,对吗?”
“不可能了。”我温柔地说道。
第三章
第二天醒来,我感觉自己象一节刚充完电的电池一样,浑身又恢复了活力。我坐起身子,第一眼就看到柜子上的闹钟。每天早晨起来看闹钟已成为我的一个职业习惯。
时针刚过九点,不用说,上班迟到了。不过作为一个部门经理,迟到一两个钟头或者临时开点小差,都是很正常的事。
只有一件事叫我觉得奇怪,昨晚临睡前明明调好了闹钟,也就是说,理论上,它应该在八点半响起来。可是我没听见响铃声。难道是睡得太沉的缘故?不大可能,小文早就埋怨这闹钟响起来震天动地,死人都能吵醒,平常没要紧事,我也不敢轻易动用它。
我转头一看,她睡得正香,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好象梦到了什么开心事。我回想起昨夜的缠绵,心中暗暗一笑,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嘴唇。这下把小文给弄醒了,她抬手揉了揉眼睛,动作极似一只睡眼惺松的猫。
“你醒了?现在几点?”我说,九点十分。“这么早起来干嘛,再睡一会吧。”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说,我要去上班了。她忽闪了一下眼睛,说,上班?星期天上什么班?我看着她,一时没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星期天?怎么会是星期天?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嘛!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不可能把日子记错。
“今天好象是星期六吧?”
“星期六?瞧你这记性!你忘啦?昨天还跟我说,今天去我妈那吃饭呢。”
我以为小文在跟我开玩笑,不过看她的样子,一点也不象开玩笑。哼,装得挺象!我笑起来,想说,你应该去参加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评选。一边从抽屉里翻出手机,心想手机上的日期立马可以戳穿你的小把戏。
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
我的笑容一点点僵在脸上,如一条搁浅的鱼儿。这不可能,难道我记错了?我怯怯地问了一句,“那咱俩吵架是在昨天吗?”小文盯着我,脸上的表情怪怪的,“不,那是前天的事。”
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我浑身都凉透了。那我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