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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要为作者辩护几句了,所谓人不为己……呵呵,别紧张,也只是说说而已。
不难想象,当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离开我的时候,无论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外界的,或是内部的,对于我来说,都不可能会感到好过。
可是我却觉得,回忆是一种单纯美好的享受,不应该过多地纠结于那些令人伤心落泪的往事上。于是,我便有意地淡化那些哀戚的情节,乃至于潇潇洒洒地一笔带过。
人拥有一项很高超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就是遗忘。
记住快乐的,忘记悲伤的。笑,总是比哭要好吧。
把这篇东西称之为序,相信很多人都会感觉郁闷。里面除了少数几句话能沾到一点《边走边唱》的边儿,其余的都和废话差不多。
然而即便是通篇的废话,我也舍不得判它死刑,还是因为那一句——敝帚自珍。
所以,我只能对那些感觉郁闷的朋友表示抱歉了。另外附送一句经典名言:“想吐就吐吧,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一回生,二回熟,反正我也已经做好再接受一次批斗的准备了。
不饶舌了。仅以此文为序。
第一章第1节 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
在今天太阳升起前,把心中空间清干净。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像烟花绽放后留下黑影,不肯散去。今天太阳升起前,把过去反复想个过瘾,再无声无息地把你忘记,只剩星空有记录可寻。
——梁静茹《Sunrise》
窗外繁星满天。这样的天气,隐隐牵引着回忆的神经。
我不知道,我的回忆,要从哪里开始;我只知道,今天——2003年7月16日——是我二十周岁的生日。
零点时分,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瑶瑶发来的,不看也能猜到写了点什么。
瑶瑶是个女孩。这差不多是句废话。我想不到有哪一个男生会这样做,就算是再要好的死党,也不太可能为此坚守到半夜。
“晶,生日快乐!愿你早日找到真正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短信的内容,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传说上帝先造了亚当,然后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也就是说,女人是用男人的一根肋骨造的。所以每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要为寻找那根属于他的肋骨而努力。如果找不到那根肋骨,每到夜深时,男人的胸口便会有痛楚袭来……
我们曾在论坛上分享过这个故事。
那么久了,没想到她还记得。
其实原本也不必惊讶,因为,我也是一样,不曾忘记。
有很多事情,有很多东西,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那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你想起罢了。
而一旦想起,那似乎早已模糊了的一切,又清晰得恍若昨天。
回忆,需要勇气。
划过我生命的女孩很多,但就像流星,只留下一条条眩目的痕迹。
也许,是我还不够优秀;又也许,是我没有遇见那根真正属于我的肋骨吧。
要是昨天,我会倾向于前一种理由;但今天,我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后者的缘故。
我不算是个天才,应该说,天才也未必能走出我这样的人生轨迹。
各种形形色色的头衔和荣誉不胜枚数,光是堆放在书橱里的奖状和证书就要按公斤来计算,而且这其中还不乏一些重量级的,例如全国数学竞赛的二等奖之类。
每每想到这些,脸上便难以掩饰地流露出满足的微笑。像我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应该也不多吧。
呵呵,又在自吹自擂了。
如果亦芸看到了,一定会搬出一堆名人名言来教育我。
“毛主席说,虚心使人进步。”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亦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那些名人们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正如她自己所说,不抬出些重量级的大腕来,又怎么能镇得住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天不怕地不怕,我是这样的人么?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应该都是钰儿的功劳吧。
前几天整理房间,从写字台的抽屉里清出一大叠贺卡。我一张一张地翻看,那些熟悉的字迹,那些尘封的回忆,那些陪伴我一起度过中学时代的朋友,那些已过去但永远不会消逝的友谊。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我前行的步伐。”钰儿的字,总是写得那么用力,都像是刻上去的了。眼眶里又有液体不争气地往下掉,难道,这就是回忆的滋味?
回忆总是那么凌乱,眼前的影像也时常重叠在一起,我试图将它们分开,将几年前的、几天前的和现在的事物分开,却总感到力不从心。
我打了个喷嚏,这几天几乎天天熬夜,有些吃不消了。但用外婆的话说,打喷嚏表示有人在想念你。这种说法很无稽,顶多用来自我安慰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以前只要我一打喷嚏,我就会想起这种还算美好的说法,并试图去理解,去冀望,去相信,去接受。
就像现在的人大抵都是些无神论者,但寺庙里依然香火不绝。而那些香客,也有很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道世上并没有什么菩萨、罗汉,可也一样不会妨碍他们偶尔前来烧香拜佛。
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也许,这不算是迷信,只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又也许,那仅仅是现代人寻求精神寄托的一种方式。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似乎与信仰扯不上太多关系。
不想那么多了吧,套用一句经典名言: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我不敢奢望这个时候还会有哪一个人惦记着我,我只是清楚地知道,甚至可以很肯定地说,这个时候,我想到了五个女孩。
五个,是不是多了一些?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是她们,确实真真切切地出现过,存在过,与我的生命有过交点,与我的生活有过交集。
小睿、钰儿、亦芸、槐黄,还有现在的瑶瑶。谢天谢地,我总算还能搞得清先后顺序。谢谢你们,在我二十岁的生命中留下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让我的人生变得绚烂。
“人生如歌,边走边唱。不必刻意地去寻找。抓住今天的快乐,享受此刻的美好。就让一切随缘。”半夜里脑子有一点打结,也难怪回复的短消息前言不搭后语。不过,瑶瑶应该是可以读懂的吧。
以为她还会再说些什么,手机却一直没有再响,瞄了眼翻盖,00:37,现在睡觉,也不算太早了吧。
在床上翻了几圈,回忆却总是拖着我,死活不肯离去。
于是只好翻身下来,打开电脑,趁着过去还没有从脑海消失,趁着回忆还没有被时间吞没,趁着一切的一切都还没有被淡忘,我迟疑了片刻,终于在系统进入Windows桌面之前,作出了一个令自己都觉得惊讶的决定——
——把她们写下来,把我和她们的故事写下来。
我不敢把我写的东西叫做是“小说”,因为我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没有一丝丝小说家的气质;我更不敢把它叫做是“回忆录”,虽然祖宗辈上也曾出过吕不韦这样的名人,但这毕竟也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算了,随它去吧。叫什么都无所谓,连莎士比亚都说:“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蓦地,我竟发现自己受亦芸的影响不浅,就连说话也喜欢引经据典了。唯一不同的是,这句话的确是莎士比亚借茱丽叶之口说的,而亦芸则通常会信口开河地诌一个名人,就把这句名言送给了他。
不知怎么,忽然很无厘头地想起了一个很老的笑话,说的是两兄弟都是猎人,有天看到一只大雁飞过,哥哥说射下大雁来红烧着吃,可弟弟却说喜欢清蒸,于是便争吵起来,等争出个结果后,大雁却早已飞走了。
心中一惊,原本便所剩无几的睡意荡然无存。
但愿我刚才所作的这个决定,不会是因为一时的心血来潮。
人生如歌,边走边唱。就让我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里,开始记录下那些属于我的故事与经历。
回忆,终于还是无可救药地泛滥开了……
第一章第2节 期待着一个幸运
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翻越过前面山岭,和层层白云,绿光在哪里。触电般不可思议,像一个奇迹,划过我的生命里;不同于任何意义,你就是绿光,如此的唯一。
——孙燕姿《绿光》
四年前,杭州。
刚结束了中考,感觉还不错。千斤的重担一刹那都放下了,人也轻飘飘的,无所事事,于是心血来潮,独自骑车去翻六吊桥。
六吊桥是苏堤上的六座拱桥,奇陡无比,兼之堤上游人如织,骑自行车翻越,其难度不啻登天。
但心情好的时候,仿佛总会有奇迹发生。
不到一刻钟,已有四座桥在我身后了。这样的身手,不参加环法自行车赛真是浪费了。离第五座桥越来越近了,我深吸一口气,车速也随着脚踏的频率越来越快。“嚓”,糟糕,居然脱链了!
三年来的第一次脱链,还就偏偏发生在这当口,也算是个奇迹了吧。
只好把车推到湖边,笨手笨脚地上链,试了几次都不成功,背后忽然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请问……这附近有麦当劳吗?”
“麦当劳?好像很远哎。”我迅速地判断了一下当前的地形,“肯德基行吗?”
“嗯,也行吧。”
我站起身,手顺势往岳庙的方向指去,而我也终于看清楚了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孩。
如果容貌也可以用“精致”来形容,那么一定非她莫属。
那一瞬间,我应该是心动了的,否则,我不会在四年后,还依然能够清晰地回想起那时穿过树缝的耀眼的阳光,和她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