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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中国房地产战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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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市场主要博弈方,可以通过简单的土地无成本买卖获得利润,这条财富增长之路除非遭遇无法克服的阻力,否则绝不会轻易退出。仅此一条,就让18号文的经济适用房为主的福利市场化成为无源之水。从1999年《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公告征地取代协议征地,到2001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 0 0 1〕1 5号),强调“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城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要求“对已经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用地要按城镇化要求,统一规划、开发”,试行土地储备制度,实行招拍挂制度,地方政府真正在政策的推动下,实现了土地市场
价值的最大化。
由于我国人口与耕地矛盾十分尖锐,因此,在房地产进入调控期之后我国实行了最严厉的土地政策。200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标为“国发〔2006〕31号”的文件,涉及农地转用审批权下放、工业用地出让招拍挂、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诸多政策变化,收紧了土地政策的使用权限,国土资源部垂直的土地督察制度也火速建立,将对各地的用地进行严格督管。从市场角度理解,这意味着供求关系的进一步失衡,无怪乎这一政策被市场人士普遍解读为中国房地产价格将继续高企的重要信号。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7)
解决供求失衡的唯一办法是由政府用行政手段强行对市场供求品种等加以调整。政府也正是这么做的,宏观调控越来越严厉就是明显的信号,开发商捂地求高价方法被税收、土地回收等政策抑制,但从长期来看,土地供应量的减少将与城市化进程产生尖锐矛盾。房价因为地价而高,地价因为财政需求与供应量减少而高。按照中国宏观经济协会秘书长王建的预测就是,中国大城市地价10年要涨3倍,中国房价还得涨。
如此,政府只能用减少土地收益的办法来扫除这颗最大的地雷,尤其是在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方面,用成本价来供应土地满足保障所需。而建设部在一些城市所试行的“限户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政策方法,其实质仍然是在限制房价的前提下得到最大的土地收益,这是又一次绕行雷区的做法。我们将很快看到,竞房价与竞地价的商业选择全面压倒限户型、限房价的公益诉求,这两个目标与手段之间本就榫枘不合,而用逾越不开发回收土地等办法也未动真章,建设部与地方政府绕不过土地政策这颗地雷。(2007…7…6)
只有解决土地问题才能解放房奴
中国房地产业正在进行重大变革,住房的保障性需求重新被提上议事日程,这是由于房地产价格失控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而倒逼出的来之不易的成果。
被简称为24号文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积极意义在于,终于在中央政策层面上再次肯定了房地产分成市场与保障两部分,确定了政府保障性住房这一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的身份,这是常识,但现实往往是常识未必能够被遵守。
24号文尽管在总体上应得到肯定,但其大漏洞也十分明显,主要有二:一是以高门槛将大多数中低收入者驱赶到房地产市场;二是没有对这些易于成为房奴的购房群体提供由政府担保的保障性融资渠道。
不得不指出一个残酷的事实,中低收入阶层对于24号文抱太大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这一政策对于保障住房的设定了较高的门槛,意味着中低收入群体将被排除出保障群体之外。最易于成为房奴的正是这一部分人,真正领取社保的低收入群体是不会奢望通过房地产市场买房的,他们从来都不是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群体,龙永图先生一再告诫穷人不要买房,告诫的其实是无法享受保障性住房,不得不省吃俭用购买住房的群体。
这一群体占了市场相当大的比重,这批人成为房奴是中国经济不可承受之重。更浓重的阴影是,在解决廉租房资金的安排中,公积金剩余被作为公共资金的来源。公积金的原意,应该是职工集资购房,相当于政府许可由民间自行集资、政府提供税收、利率优惠政策解决城市普通职工的购房难,具有住房保障型融资的雏形。政府本来可以往前再进一步,建立面向所有中低收入普通职工的保障融资管道,但现在,政府居然将公积金收益全部纳入公共财政范围,这是如同通胀一样的对职工的一种隐形剥夺手段。
第二
按此分析,24号文可以解决最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但无法防止中低收入阶层成为房奴,同样也无法防止房价的高企现象。房奴与房价高企症结在于现行的土地政策。钟伟先生在《规模为王土地为祸》的报告中指出,全国开发商因土地储备沉淀的资金规模至少在1万亿以上,大量高价土地的出让使得房价预期完全改变。根据历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2004年,我国城市地价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市综合地价增长%;2005年,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同比增长%。到2006年,土地出让面积、价款显著增长,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万公顷,出让价款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其中招标挂牌出让面积万公顷,出让价款亿元,分别增长%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平新乔的研究认为,2006年实际地方卖地的全部收入可能达到1万亿左右。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8)
这一数据证明了地价与房价具有正相关性,并且由于土地具有投资品性质,高地价导致对未来高房价的预期,也只有高房价才能支撑得起高地价。土地交易模式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这是房奴产生的根源,高地价不降,房奴就会在房地一体化的流水线上不断制造出来。最近迭创新高的地王,预示了中国房地产的危险的未来。
让小产权房合法化,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对高房价有极大的缓解作用。在北京等地,小产权房已占出售住房的1/3左右。并且,根据林毅夫先生的估计,到2020年2亿农民进城,宅基地可以腾出1500万亩地,如果加上农民现在就在地下市场流转的部分宅基地,即使以最保守的估计,其数量也在200万公顷以上,相当于2005年全年出让土地的8倍以上,如此强劲的土地供应才能解开土地垄断与寻租的死结,才能彻底阻断产生房奴的流水线。
值得一提的是,在政府垄断土地供应的情况下,又试图通过商品住宅提供限价房的方式压低房价,这就给有关管理部门的土地寻租大开方便之门,非价高者得的土地关系网大行其道,发生了万科与金地的争地大战,而大嘴任志强也抱怨冻结了资金损失了利息,报高价报低价都不能拿地,这其中奥妙圈内人尽知,难与外人言。
土地制度维持下去,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农民甚至包括老实一些的开发商同时大受其害,在逐步解决最低收入阶层的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房地产领域的土地已是在弦之箭,不得不发。否则,我国房地产市场要恢复正常状态,恐怕得高歌蜀道难。(2007…08…23)
土地以租代征现象的背后是产权难题
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2007年9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提到了以租代征的问题。
以租代征是个比较陌生的词汇,其实质是基层政府绕过土地审批程序,直接与农民与村集体进行私下土地交易,“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说白了,就是虚置政府的土地控制权,而以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私下交易,以较低的成本,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是众多土地私下交易形式中的一种。
近两年,中央政府对土地严加调控,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下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建立严密的土地督察体制,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出类似于土地钦差大臣的土地督察员,加强土地监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这是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组织保证。
这一组织架构辅之以卫星勘察等高科技手段,相当于在土地使用上建立了一张从天空到地面的立体交叉网络,成效颇彰。据此次新闻发布会提供的数据,从2000年到2006年,全国因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8698人,另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仅2006年一年,因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就有3094人,其中5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有两名省级干部因土地违法行为受到处理。2006年,全国开发区数量从清理整顿之前的6866个压缩到1568个,规划面积从万平方公里压缩到9949平方公里,压缩比例分别达到了。土地监察部门的后续手段包括曝光典型案例,保持媒体高压态势,同时改变以往处罚村干部等基层干部的做法,将责任上溯,“要铁面”。国土督察局的职责看来就是担任土地管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9)
理的包公。
在这些表象背后,是中央政府强化国有土地产权制度的努力,在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被土地价格的高涨迷惑得目眩神迷之时,土地的国有产权制度有瓦解之势。从土地使用的形式上来看,包括工业用地以租代征、被压缩的工业园区由合法园区代为招商等诸多形式,从商品房用地来说,就是屡禁不止、遍地开花的小产权房。
国土督察局以运动式的督察与严厉的处罚向地方政府与市场主体发出警告,国有土地的产权形式不仅不会放松,还将进一步深化。此次透露出的两条新信息尤其值得重视:第一,不管实行怎样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管理的通行规则是用途管制,即“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使用者对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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