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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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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很聪明,他们身体健壮,气派风流,曾经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和美好的生活。黄土高坡的昨天,山青水碧。秦地的民间文化是非常深厚而有趣的。这些,也都是我最初的营养。    

  这是我对于一个古老小镇的记忆,一个甚至没有时代概念的小镇的记忆。在这个记忆里,乡土亲人,以及由乡土亲人构成的古老的小镇,在我所知觉的时间和空间里,勾勒出一幅苦难而又生动的街景。这里,似乎与近、现代科学革命和工业化这些好事情没什么太大关系,相反的,倒是每一次社会动荡都无一遗漏地波及到它,尽管它被一道道深沟巨堑阻隔着,却依然逃不过一次次动荡所带来的浩劫。许多古老的门楼和庙宇被拆除了,许多精美的民间工艺品也变得支离破碎。一卷卷老秀才们的线装书,一件件深闺女人们的花鞋与绣品,以及所有祖宗们的牌楼和牌位,包括刘氏家族那副“影”,都被一把火烧掉了。生活不得不从一穷二白开始,许多人家不得不砍伐掉门前的古槐,拆卖掉房屋上的木料,变卖掉家里不知是哪一代人传下来的精致用器,以换取果腹的粮食。原曾安逸、闲静一派古风的镇子,终于成了一堆在干枯的黄风中哮叫的废墟。这是我眼中看见的,我的历史观也从这里开始。    

  人都说历史是很难评述的。不过这很难评述的历史终于过去了。改革开放不久的一年春天,我回到家乡,看见成坤哥和伟生哥领着村中的姑娘小伙儿打社火,四哥打扮成滑稽戏中的县官徐九经,被人架在高车上,头戴扑扑棱棱的县官帽,吹胡子瞪眼,舞动着衣袖。从他们欢欣的鼓乐里步点中,我似乎又听到了刘家洼镇那古老的声音。    

  乡亲们曲折的经历使我思考,什么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什么是人类生命的本质?活着最大的欢悦是什么?我觉得,真切而美好的欢乐也许只属于那些普普通通的衣食男女。我们常为无缘的痛苦滋扰着,我们想努力摆脱,甚至高尚而伟大的努力,但其实或许根本什么都不是。相反的,他们比之我们,或许才更接近生命的内核。谁说不是呢?    

  如今父亲八十有五,健朗的身体使他不愿清闲下来,仍不断为乡民做着一件又一件精致的木器。他做得很慢。从他更为苛刻与精细的雕作里,我除了钦敬,似乎还有说不上的悲哀。我想,他是想通过它们,给乡亲们留一个念想,借以记住世间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可怜的生命。    

  父亲一生为人谦恭,从没和当地人发生过争吵,也从不说他人一句闲话,是镇子上公认的好人。他处事的准则也许得我给他总结,那就是:与人为善。哪怕面对的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也能忍则忍、能让则让。这使得他常常让人觉得软弱可欺。但令人奇怪的是,多少年来,我竟从未发现过有哪一位乡民向我父亲叫板。这里的民风就是这样淳朴敦厚,除了那些因为政治运动而被鼓动去打人行凶的民兵之外,还真难遇上什么彻头彻尾的恶人,即便那些民兵,也不过是在背地里评论评论他,说几句坏话而已,他们没有勇气与父亲那双善良恭谨的目光对视。父亲就这样以他的聪明勤恳,赢得了当地人的尊重,同时为了职业的完满、为了我们这些儿女们成长,容忍了他所能容忍的一切。    

  我这样不厌其烦地说我的父母,并非存心要给他们树碑立传,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童年记忆里最真切的部分。在我的感觉里,他们是小镇的一个活的部分,与所有的父老乡亲一道,组成了小镇的灵魂。这灵魂一代又一代,永生不灭。过去的会过去,但过去的也许还会回来。因为浸泡在苦难里的人类,不会放弃对美好的追求。他们是最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看到他们,人们会联想到苦难,但同时又无比自豪,因为正是这些一碗普通的羊肉泡馍就足以让他们心满意足、一曲嘹嗓的秦腔就足以使他们如痴如醉的普普通通的黄土地上的人们,坚实地生活着,他们承受着深深的苦难,因此也才更懂得追求幸福、品味生活。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1)

  在童年,我曾有过一个很高的理想,那就是:顿顿能吃上白面馍,喝上小米稀饭。我因此很羡慕隔壁公社大院里的那些干部。饥饿的我扒在墙头,偷偷地观察他们如何吃饭。他们开饭前,边走边用筷子将碗敲得叮当作响,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似乎在告诉我,他们又要吃雪白雪白的蒸馍了,而我只配偷看,只能拿着黑泥巴似的难以下咽的薯干,坐在墙外面静静地听着!在那些年月里,小镇上能吃饱饭的,一是国家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一是镇子副食品商店或医院、兽医站的职工。除他们外,大多是饥肠辘辘的贫民。人的等级就这样首先表现在吃上。一个吃,竟使他们的地位等级分明。马克思的阶级学说,首先能给我提供理解的,便是这么一个铁打的事实。我想,对我们这些贫民子弟来说,贫困在许多时候不仅只是贫困,在更大程度上它是一种屈辱。隔墙那些干部敲碗的声音敲醒了我,我开始思考,这到底因为什么?关于这一点,已逝的陕西作家路遥在他的小说里,有着耿耿于怀的描述。许多乡土作家写作的最初动力,竟源于此。    

  童年的我几乎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七八岁就知道了失眠的滋味。失眠时我皱起眉头,望着黑乎乎的窑顶,那里似乎有一个巨大的渺无极限的黑色空间供我想像。我额头上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因此被过早地刻了出来,我的这张脸也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以苦大仇深的感觉,好像经历了千年的磨难。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信马由缰地想像,并由此慢慢地认识自己,开始明白自己只不过是这个世界里一个小小的个人。我的大嫂回忆说,在我很小的时候,一次,她见我一个人跪在桌前的木椅上,拿着面镜子,这照那照之后,嘻皮笑脸地说,嘿,这天底下咋就会生出一个我呢?    

  年少长成之后,我甚至仍然会时不时背着人,对着镜子发呆。我是谁?我为什么不是一个别的什么人,而单单就是眼前的这个自己?我相信,大嫂说的是真的。的确,因为自从懂事的那一刻起,恐怕我首先发现的就是我的这张特别丑陋的脸,嘴太大眼睛太小,鼻根塌陷着,典型一个獐头鼠目!一想到这张脸从此将伴我一生,而且永远无法改变,我就感到气馁。即便在我懂事后的许多年,偶尔仍会对镜纳闷:上帝能给我一颗如此善良的心,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张美好的脸呢?据说,我刚生下来不久,一天中午,母亲去院子里晾尿布,叮嘱尚且年幼的二哥去照看一下我,二哥害怕,不敢去,说:“娃娃咬我哩!”我想,二哥说这话绝不是想推委,在他孩童的眼睛里,我或许真的就是一个异乎于人类的小怪物!    

  丑陋的孩童是无人喜爱的。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过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坐在大人的膝盖上,被大人又抚又爱的感觉。我是如此之丑陋。丑陋的程度,到了连母亲与我站在一起,都有可能感到羞愧。村子里那些家境富裕的人家,生了宝贝儿子,父母及长辈给他的,都是尽可能的宠爱、美好的装饰,以及有关他幸福未来的推想。这些孩子百天之后,家人会给他过个隆重的节日,并将一个叮当作响的银项圈儿套在他脖颈上,项圈上一把银锁,意思是将他锁住,不被什么邪物拉了去。并且这项圈要一直戴到十二岁,到了十二岁生日那一天,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仪式——“卸项圈”,表示孩子已安全度过了童年,长大成人了。除此而外,从一岁开始,他们花花绿绿的衣服和裤子上绣着老虎狮子一类的动物,以及一串串穗子,其工艺之复杂,非今人能够想像。这些衣饰,在后来的年代里慢慢地稀有了。但我有时仍会禁不住回味,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童年,并生活在众多女人们的珍爱里,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我没这样的童年。和那些孩子站在一起,我的身上从来不曾有过他们那样花花绿绿带着穗子的衣服,脖颈上也从未有过叮当作响的项圈。没有这些不说,人们一见我,还无趣地走开,疏远我。不像那些孩子,大人们见了会上去摸摸他的头,无限爱惜地说这说那。他们给我的完全是赤裸裸的真实。打一开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情感的抛弃,强迫我成为一个独立的“自我”。即在我刚刚看懂人类是怎么回事,还没有任何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便接触到了人生的“冷漠”。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幼年时得不到那些孩子吃的零食,被那零食强烈诱惑的我,是多么发狂甚至绝望。冬日里,一帮孩子在照壁下晒太阳,一个小伙伴拿着月饼,我吃不到,便在旁边指导他,你咬这边你咬那边。指导他将月饼一口口吃下去,而我自己却最终只能咽下四尺长的涎水。想一想,一个衣着褴褛、饥肠辘辘的孩子去指导人家一个披金挂银的宝贝蛋蛋吃点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因此许多时候我竟这样想:实际上,我什么都不懂,教会我的,是自己的欲望。    

  到死我也会记得,幼年的时候,母亲一次抚摸我的感觉。那一次是我感冒发烧。也只有到这种时候,母亲才能够将她那终日里忙忙碌碌的手轻轻地放在我的额头上,测试我的体温。我幼年时,起初身体相当结实,一年里偶尔会病那么一次两次,所以母亲的这一抚摸尤显珍贵。母亲抽走手之后,我将自己的手放在额头上,久久回味着母亲给我的温暖感觉。如今想来,这实在怨不得母亲,她的确是太忙了,一个将近十几口人的大家庭,所有人的衣食全都得仰仗她。她也太可怜了,她实在无暇顾及到我,再说贫苦人家的孩子,哪能有那么多的娇贵。没有抚摸,难道就活不下去了?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2)

  也许我并不是一个特例。那年月,时常会看到河南人逃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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