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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辛金临太岁丑处旺地(丑土可生辛金),可生两癸水。命局中两癸以亥为根,得月令,原为旺相,今临太岁丑为处冠带旺地,且又得两辛金生,更旺。运干丁火和岁君丁火临太岁丑为处休地,且岁君丁火也逃不掉受坐支丑土之泄,两丁火之根巳火也受丑土之泄,未中丁火之根则因丑未冲为丑中癸水灭。
2、比较之下,命局中两癸水之力远远大于运干丁火和岁君丁火之力。火弱逢水,必为熄火,丁火为命主杀星,代表丈夫,是年命主亡夫(验证)。如果命局的两癸水无权回克运干丁火和岁君丁火,请解释命主何以会丧夫?
命局四柱组合乃阴阳五行,流年、大运组合亦阴阳五行。既都是阴阳五行,在命局的阴阳五行以流年太岁为衡量其旺衰的条件下,阴阳五行之间,则按其固有的规律进行生克制化、刑冲合害的作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为了说明命局五行无权去生克合大运、流年,还举了一个家遭盗徒抢劫的命例,用了很多的篇幅来说明命主为何有此劫难,是因为亥子水克命局的丙火,“丙火坐在子水上正好可以直接克到,这样断了戊土几星之源,所以日主有此劫难”似乎地支子水可以掉天干?
乾造:戊子 甲寅 乙亥 丙子 流年己巳 大运戊午
1)原命局地支有两子水一亥水,为众多,但寅亥合透甲乙木而化木成功,年支子水有戊土盖头,又受寅木泄,加上水生寅月处休地,实际上水虽众多,并不是太旺,甲乙木有根又得月令,倒是最旺。己巳年戊午运时,命局中亥子水处岁运囚地,根本无力冲巳午火,倒是巳火可冲去亥水,或冲伤亥水,亥水为乙木和甲木之印,冲掉亥水或冲伤亥水,对甲乙木不利。另处寅巳刑,实际上是寅木生巳火,或说巳
火化泄寅木,寅木受伤。
2)寅木为甲乙木之根,如今根又受伤,对甲乙木更不利。从岁运看,甲乙木处休地,所以实际上甲乙木己强转弱了。再看命局中的戊土财星,原处弱地,遇此岁运却处在了旺地,又得运干戊土帮扶,岁君己土助。命局原来只有一个戊土财星,现在又增加了两土财星,且都处岁运旺地,一句话财星力量大大增加,日主乙木身弱不胜财,故有家遭盗徒抢劫而破财。
套用君臣民原则,规定命局无形无权去生克合大运、流年,也不符合现实。不过,命局五行冲克流年太岁或岁君,命主或其它六亲只有灾咎,倒是真的。
5、岁运与命局关系如何理顺?岁运五行与命局五行生克权利是否是平等关系?焦点所在。四柱八字代表具体人的方方面面,代表着他出生时那一时空点人、事、物的关系和基础。而大运就是这个具体八字所代表的人在某十年时限内,各五行气场能量变化势态,它影响着四柱八字。流年干支就是在某个流年段内宇宙空间五行能量的主宰者,它左右着大运及四柱。推断四柱就是以四柱为主体,以大运流年为客体,看客体对主体的影响,来判断吉凶祸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命局、大运、流年三者是一种内外因的关系,命局是内因,大运、流年是外因,内因是吉凶祸福的决定性因素,外因则是吉凶祸福的引发因素。大运、流年与命局之间是一种作用与被作用,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既然承认大运、流年是命局五行的旺衰来源,为什么还把大运、流年干支五行狭义理解为仅仅是与命局平等的五行?对此问题没有透彻理解,所以才出现了:当大运、流年进入命局后,一看命局某五行十分旺,与流年支有冲的关系,便认为流年支被冲败。这是错误思维,是拿主体去影响客体,用主体去改变客体。我们研究的是客体如何去改变主体,是看人的吉凶,看人随着岁运的改变和影响四柱内部五行有何旺衰变化,来推断吉凶祸福。而不是研究天体是如何受人体影响,况一个人的小天体又如何影响了大天体?命局是自己的,流年是大家的。如果大运、流年能被命局冲败,合住或合化成别的五行,那么以何为论命基础?以何为旺衰来源?还何谈命运的改变?
以君臣民来比喻流年、大运、命局三者的关系是从其权力和地位角度划分,并非从力量上划分,权力和力量是两个概念。命局五行再旺再有力量,也不能克败岁运,因为岁运干支五行,不仅仅只代表一种五行,更深一层含义是代表一种权力和地位。仅从力量角度来看,可把岁运五行冲克败,但从另个角度来分析,实际是克不败的,因为它还代表一种权力和地位,命局五行再有力量也是无权剥夺岁运权力和地位。研究四柱命理并不单单狭义理解是研究五行生克,它其实也是在研究社会,研究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只有从社会这个角度来分析四柱预测学,才能在这门学科上有所突破。因此意识不转变,思维方式不对,要想达到命理高层次,那不太可能。要多学辩证法,有了辩证思维,就会悟出很多易学真谛。要多思考,还要辩证看问题,要理论联系实际,不要用八字看社会,要用社会看八字。八字的理要符合社会常理,只有符合常理,才能断准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事。
举《滴天髓》中例子,来证明命局可反克大运。其立论基础认定《滴天髓》观点正确。对古人留给的东西,我们批判的接受,不要全盘接受,如果不加思考就认定古人说法对,就很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滴天髓》一书基本理论框架不容置疑,值得我们探讨研究,但不是所有观点都正确。如任氏以“翁妇同宗,有失伦常”之理来反对“偏财为父”的观点,认定“偏印为父”才名正言顺,这种观点在实际预测当中并不适用。而以偏财应验颇高。另外《滴天髓》虽列举了大量命例辅助说明问题,但遗憾的是编造了不少假命例。
乾造:壬寅 壬寅 甲寅 壬申 大运:癸卯甲辰乙巳丙午
1、此造水木同旺,印比同旺导致日主太旺,取用之法有别于比劫独旺导致太旺,要针对具体命局的具体组合来有针对性取用。取用之道,所取的用神不能触犯命中的旺神,否则会犯旺神之怒,而引发灾祸。
上例由于组合关系,旺水透在天干,而地支无明水,所以火在地支可用,在天干不可用,尤其是丙火为忌,因而火与命局壬水有冲的关系,丙火冲壬水会犯水怒,所以命主乙巳运好,丙年运运干犯水怒是忌运,因而灾祸不断。并非命局三壬回克丙火所致,此种说法颠倒了主客体关系,虽然预测结果一致,但实非此因。
2、命局相对静止,可看成静方。而大运、流年相对运动,可视为动方。动方可以主动冲克生合静方,静方不动(相对不动)就不能主动冲克生合动方,所以大运、流年是主动参与者,而命局是被动参与者。因此命局五行不能主动克大运、流年,此“三壬回克一丙”说法有失偏颇。
朱易友命例证明命局五行可克败流年。
坤造:癸巳 癸亥 辛未 辛卯 大运:甲子(60/7)乙丑
命主丁丑年丧夫:命局癸水回克流年丁火,将流年干丁火夫星克败所致。在此斗胆问一句,为什么92年壬申,93年癸酉也行丁卯运日主没有丧夫,此步岁运运干丁火夫星总比丁丑年严重吧,尤其癸酉年,癸水直接临旺地,而总经丁丑年如您所说,丑土生辛金再来生癸水来得直接吧,其丧夫理由更充分,为何偏偏等到丁丑年?
六亲生死(包括命主生死)命理原因很多时候并不是六亲被克制、克败导致的(常接触大量实际命例的易友会有这种体验)如:坤造:丙辰 癸巳 癸未 壬戍 壬辰运庚午年丧父。是否是流年支偏财星受克?为什么财星临流年旺地丧父?如果只从五行生克角度认定六亲生死是因六亲星受克所致,此例有些说不通。很多都不是在六亲星受克时才有生死之灾。其实论六亲、日主生死有一定法则和诀窍。
干支间不能直接产生生克力,只是一种气势上的生克;如果本柱干支间不能相互生克,从单柱角度论,丙午柱与丙子柱天干丙火力量相同不?甲申柱与甲寅柱天干甲木旺衰程度是否一样?肯定不一样,原因就是天干所坐的地支不同,它们之间有相互影响力,实质就是生克关系,怎么能说同柱干支不能相互生克?命局与流年、大运有冲克关系,是一种气不合之象,但并不说明你可以反对得了。
朱易友说,命局冲克流年太岁和岁君,命主或六亲会有灾,笔者认为不太确切?四柱与流年干支相冲克的机会很多,难道都有灾?总之,岁运命局五行分层次,如果同样对待,只认为都是一种普通五行,那很难理顺和把握三者真正关系,就会不知头绪陷入五行生克恶性循环之中。灵活运用命理三个层次理论可以层次分明地迅速理清五行生克路线和结果,此法对四柱预测有提纲掣领的作用。
六爻多重取象(32)
二十、空亡在断卦中的应用
空亡在卦中具体作用第一是表意,是空所表示的喻意。“空”与“实”相对,空的意义是:没有、不实等。用神逢空,反映在人事上就有不实、不稳、心里没底、虚伪等喻意。第二是应事应期:忌神或
用神旬空出空、冲空之时往往是事情成败之期。
空有两种:1、真空(无用):反映出的象是:不可靠、虚假、心不诚、心没底、没有、根本不存在、虚妄、没有实力、事情停留在口间上没有实际行动等。测合伙生意,或求人办事,若应爻真空生合世爻,主对方有合伙之心,或有给你办事之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若应不生合世,则主对方根本没有合作诚意,或要给你办事之意。若世爻真空,这种象就反映在求侧者身上。
2)假空(有用):所映出来的象是:有一定能力、实力,但暂时发挥不出来,或不想发挥出来,也有心不诚、心里没底之象。如测合伙生意,应为假空而生合世,则对方想与自己合作,但现在忙于其它事,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马上合作;待出空之时事可成,对方可与自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