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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女转头看去,却见风离正小手托腮,歪头看着渐行渐近的队伍,而那适才还吃面吃得和山匪似的苏世子,已经换了上原来的痞子气息,嘴角不经意地噙了一丝嘲讽。
等那黄金甲的冷艳主帅行得近了,玄女才发现,他同色甲胄的黑马上,还坐了一个人。
那人金眸银发,眼光过去,万物俯首。
☆、第六十四章 莫道相见不相识
昨天有几位亲说没看懂,我在前面先解释一下:
共工是个有理想的死人,他自从被打得魂飞魄散以后,用了十万年时间的聚集魂魄,到四百年前聚的差不多了,就剩下阿决(也就是当时曹操)身上的一魂一魄,这也是为什么凉凉要抛弃糜竺去保护曹操的原因。
但是这个有理想的共工,他的理想其实不是复活,也不是杀了凉凉报仇,而是取凉凉而代之。他和一个上神狼狈为奸(因为只有上神可以造上神的身体),那上神帮他造了一个和凉凉一模一样的身体。他们的目标就是:让凉凉的神力从凉凉本来的身体,转到他们新造的身体里去,以完成取代凉凉的程序。
要做到这个,就需要让凉凉的身体虚弱,这样神力就会外泄,所以这个有理想的孩子计划了很多事,包括女娲石上的裂痕,这样凉凉就要砍断自己的小指来修补;包括饕餮劫娘娘,娘娘不得已用血阵;包括忽悠帝江和苏瓠打天柱,这样可以耗费凉凉内里;包括制造机会给闹闹OOXX凉凉,这样凉凉怀了孩子身体更虚弱。
所以这个事早就被凉凉发现了,但是凉凉又舍不得打掉那个孩子,最后就只能去虞渊沉睡修复自己身体上的损伤,但是她又怕对方趁她沉睡伪装成她的样子,才吩咐了玄女那些事。
以上部分就是上一章要交代的内容。
至于有一位亲说“太乱,有点过了”,这个我是真没办法,这篇文本来就是带了点神话色彩,我可以一直按着李世民怎么成皇帝的历史线路走,没什么悬念也不会乱,但是我估计这不是大家想看的。当然我也可以按常理来,共工出现,凉凉小宇宙大爆发把他干掉,然后和男主还是男配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这个我保证三章内完结此文。
所以觉得乱的亲们,你们只能忍一下了……(逃走)
以下是正文。
那一日,英雄美人,金甲绿裳,战胜的凯歌高奏,两侧的仕女和断袖们于六月艳阳之下爱慕地看向马上年轻英俊的主帅,看着带给他们平安和荣耀的战神。
百余年后,有文人雅客如白居易之流,以《七德舞》歌颂李世民当年的成就:
太宗十八举义兵,白旄黄钺定两京。
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
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
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
而眼下,这个神速将四方平定的男人,坐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骨碌碌滚至他马蹄前的幼童,金甲下的薄唇抿了起来。
刚能化成人形的风离跌跌撞撞爬将起来,巴掌长的小胳膊扑了扑身上的小狐裘,等觉得将自己上下里外收拾干净了,才朝着马上之人咧嘴一笑,然后迈着小短腿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一只马蹄子。
围观的群众此刻心中有如下心理活动:
第一,孩子的爹娘呢?!
第二,这孩子死定了,就算秦王殿下不和一个娃娃计较,秦王殿下的千里马可不一定不计较。传说殿下的马难驯得很,除了殿下,别人谁都碰不得。这孩子抱什么不好抱马蹄子,等着被踩死啊。
第三.他这一抱,刚才那衣服算是白拍了。
玄女适才目光都锁在李世民身后的女人身上,她以仙力向那人探去,只觉仙力触在一层绵延厚重的神力上,确实是娘娘的气泽。可娘娘此刻应在沉睡,难道娘娘只睡了六个月就醒了?她狐疑地抬眼看向马上之人的面上,对方似也感受到她的注视,转过脸来,看向她的目光漠然而又坦然,一如三十二重天上那般模样。
玄女被这目光灼得一个机灵,脑中一时竟也拿不准主意,满脑子装的都是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生。
就在玄女回过神来,才发现风离这团毛球已经自己滚到马蹄子低下了,一边一厢情愿久别重逢一般抱着黑马那无辜的蹄子,一边口齿不清道:“马马!阿离要……要骑大马马!”
玄女惊掉了两斤肉,提步想将阿离从整条街上最危险的地方捞回来,却发现秦王和大黑马,都在一眨不眨地盯着马肚子底下的那一小团。
谁都没动。
不知为何,看着他甲胄之下的神情,玄女竟觉得眼睛有一丝酸涩。
很快,她就明白了为什么,因为那黄灿灿的金甲太晃眼了。
阿离抱了半天,没人理他,嘴巴一扁,就要嚎,头上两只狐狸耳朵也蹦出来了。玄女这时候才实在看不下去这热闹了。
谁料她心里刚一动,苏糜人已经动了。众人只觉眼前一片白,再回神时,那六月还穿白裘的男子已经长身玉立于马前,怀里勾着大难不死的阿离,嘴角噙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暖风拂过,飞起的是黑马的鬃毛、金甲上的披风、女子身上的丝绦和苏糜偏淡的发丝。
于这一阵风中,白裘的公子神色如常,不卑不亢:“犬子顽劣。”
这一句听到众姑娘耳里,便是一阵悸动:多么有气魄,多么高贵!可惜有儿子了!不过给这般人物做小,其实也是可以考虑的。
这一句听到众男人耳里,便是一阵感叹:果然要这么不着调的爹才能养出这么不着调的熊孩子啊!
在男男女女各自的心思中,李世民收回目光,淡淡道:“无妨。”
说罢手中马鞭轻策,自苏糜和玄女面前行过。
待队伍远去,玄女才将目光从苏糜身上收回:虽说这位世子他是个瞎的,但适才自始至终,他都当马上的那位娘娘不存在。
玄女越来越糊涂。
…
待行得远了,马上的女子才回首望了望身后繁花似锦的长街,伸手扶上黄金的铠甲:“你怨我?”
铠甲的主人身子一震:“我为何要怨你?”
…
秦王回府,还是打了胜仗回府,全府上下不大张旗鼓有点说不过去,太大张旗鼓也有点说不过去。
最后就是在前厅摆了一场,招待了些朝中的官员、此次一同出征的将领。席上齐王殿下很高兴,喝了不少酒,淮阳王冷着脸看着李元吉喝多了以后拽着李世民道:“二、二皇兄,咱们这次得胜,还多亏了先生她、她的计策,将那王世允和窦建德打得……见了咱们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嘿嘿嘿……”说罢四下张望,“皇兄,先、先生呢?你怎么不叫她出来和咱们一起喝?”
他这么一说,席上认得风里的都有些尴尬,秦王殿下身边的这个女人,大家都略知一二,听闻此女曾经还是太子和几位王爷的西席先生,身份十分特殊。
李元吉这么一闹,李世民很干净利落地做了决定:“齐王醉了。来人,送齐王回去。”
李元吉好不容易跟着二哥出去溜达了一圈,还是打了胜仗溜达回来的,此刻心里十分痛快,怎么会做出回去这种让自己不痛快的事?他不依不挠地抱着柱子,对着不嫌抛头露面出席的李秀道:“三姐!二哥要赶元吉走。三姐替我说句话!”
平阳公主很为难,私下拉了拉夫君柴绍的袖子,意思是你来搞定他。
右骁卫大将军柴绍也很为难,私下里拉了拉赵王李元景的袖子,意思是交给你了。
就这么一路拉下去,谁都不想触这个霉头,最后拉到了淮阳王李道玄。
李道玄无奈站起来,刚要组织下语言,却见厅外进来一个人,一头银丝被外面进来的夜风吹得凌乱。
她谁也没看,手里执了壶酒,一路行至抱着柱子耍赖的齐王身边,坐下自己喝了起来。
李元吉小眼睛眨了眨,不醉了,也不闹了,以摸鱼抓鸟的速度滚到了银发女子身边,也跟着喝起来。
李元吉怎么的也是有些醉了,又喝了几杯,忽然凑上去道:“先生,当年元吉送您的弹珠,您还留着么?”
女子喝酒的手顿了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李元吉见她没回答,也不介意,只“嘿嘿”笑了两声,跟着也喝了一杯。
两人这么一杯一杯喝下来,朝臣都看得有些傻了,这时却听秦王坐在主位上垂眸道:“奏乐。”
乐声起,却不是靡靡之音,倒掺了几分战场上的豪放。赤足的舞技在中间跳着剑舞,慢慢缓和了尴尬的气氛。之前在席后拉来拉去的李秀等人也坐不住了,都围到银发女子身边,一边喝酒一边回忆当年在学堂中的趣事。
除了他们先生一直只喝酒不说话外,气氛倒也算其乐融融,众人只觉得自己又回到李元霸和李智云死前的那几年,一时感慨颇多, 都喝了不少。
…
酒席散后,女子坐在塌上正要脱鞋,却听房门一声轻响,有人绕过屏风,立在近处低头看她。
她头也没抬,只是低头去脱鞋袜,却有一只手在她之前握上她的脚,轻轻替她除了鞋袜。
李世民跪在脚榻上,替她轻轻按着脚,月光从屏风镂空处投过来,从侧面打在他低垂的眉眼上,映出他面上一片认真。
女子任他按捏得舒服,又将另一只脚也递了过去。秦王殿下老实将手中的脚用帕子包了,又去伺候另一只。
房内一时久久无声,最后是女子冷淡缥缈的声音:“你是谁?尾生?糜竺?李世民?或是谁也不是?”
男人长长的睫毛盖住了他的眼眸,他手上仍小心翼翼地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