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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离我的记忆好象越来越远,有五年的时间我们没有只字片语的联系。那时通讯业尚不是很发达,电信公司远没有现在肥的流油,这多少与我跟小花没有做出应有的贡献脱不了关系。我知道责任在我,男人嘛,应该主动些,只是我也穷得伤心,连买冰棍的钱还是卖废品获得的,哪有钱打电话或者回去一趟?有毛不讲秃子,就算有打电话的钱,找个公用电话亭至少要我跑二十分钟,小花再去找电话亭接至少也需要三十分钟。
写信也是一种方式,可买邮票也需要钱呐,那时外埠邮资大概是四角,这够得上我全家一天的菜钱了,所以,写信也是种奢侈的行为。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爱”的真谛时,才发现我所找的这些理由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小花的隔绝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遗情别恋”。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诗”的起因时,才发现我所谓的写诗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诗”的亲近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龌龊想法”。
因为,对小花的淡忘和对诗的热情,完全是因为有李雪的存在。
暗恋一个人最好的宣泄方式除了写日记就是写诗。我十多岁就开始写诗,里面充斥着大量的诸如“夜晚”、“孤独”、“人生”、“背影”、“马尾”、“微笑”等暧昧词语。女主角多用“她”来代替,一般人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用时髦的话说,这也可以算是隐私写作吧!
我准备来个投石问路,为了让李雪知道我的心思,我请她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张平帮忙。我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出二角钱,请张平吃了八分钱一个的烧饼,又用剩下的一角二分钱买了十二张画片贿赂他,终于让他答应帮我这个忙。
我坐在他们后面,看见张平拿我的诗集在李雪的面前晃来晃去,她好象无动于衷,只见张平掏出两张漂亮的糖纸塞给她,李雪这才笑眯眯的瞟了诗集一眼,继而拿进抽屉里津津有味的读着。我紧张的似乎舌头哆嗦眼睛迷糊耳朵失聪,不知李雪看过有什么想法,是正中她下怀,还是让她恶心得要吐?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抬起她的玉手在我的诗集里奋笔疾书题字画押。
我的脸倏地就红了起来。
换回那本诗集我又用了二角钱请张平吃早点喝豆浆,这一去一回花费了我四角钱,着实让我心疼了一把。四角钱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用现在的物价换算,相当于现在的四块钱对于一个穷学生而言,这四块钱无异于割了我身上一块肉,还是最值钱的“座子肉”。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诗集,那行娟秀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你能从这字体上联想到写字人是多么地冰清玉洁,也可以猜测出她的冰雪聪明,还有她的背影就跟这字体一样飘逸、秀美。对于一个大白天都可以做梦的少年来说,看到这样的字体,更能联想到很多,比如她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姿势,害羞的表情,回味无穷的微笑等等。
可是我的四角钱花得真他妈冤到外婆家了!
我的付出与回报根本不成正比,我仅仅获得了李雪的寥寥数字:无病呻吟,乱写一气,心理抑郁嘿,她竟然还知道什么叫心理抑郁,我估计她是刚看过这个词就学会在我面前乱盖,冒充自己水平高人一等。
这就是我初恋对象给我写的东西的评价,绝非杜撰,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她的墨迹至今还珍藏在我的诗集本子上。我小小年纪刚刚才青春懵懂、爱意渐生,就遭如此打击,试问切肤之痛谁人能知晓?
天哪!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叫李雪不睬,我的情绪一落千丈,整天就是自怨自艾,我过起了一段令人叹息的颓废生活。小屁孩儿的人渣生活就是这么一步步渐入佳境的吧。
我第一次抽烟就是在“失恋”期间学会的。
又是张平这小子,搜刮了我的四角钱还怂恿我吸烟这两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
那天在操场,他从兜里抽出一包尽是英文的香烟,说是他叔叔从台湾带过来的。一听台湾,我们几个都瞪大了眼睛,这还了得,台湾是个令人向往的地方:金山、银水、美女、帅哥、火车、汽车、飞机、大炮……要什么有什么,那儿卖的香烟肯定比咱这地方烧饼还好吃!
第一卷第8节 吸烟
张平给每人发了一根,临到我时,我有些犹豫不决。我尚且知道,吸烟是大人的事,学生吸烟肯定会被人说成流氓、痞子,对于这样的称谓我还是有几分顾忌的。
张平看我不接,把香烟拿到鼻子前一闻,作自我陶醉状,说:“这样的好东西你都不要?抽抽试试,可好了,你不正失恋在吗?抽了它会忘掉一切烦恼,就象成仙一样,具有解除心理郁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行动迟缓等功效,还会令你肌肤红润、面容光鲜,顺带滋养头发、延年益寿……”
这么厉害啊!我心里忖思:这烟的广告被他做得这么绝,普通人都会禁不住诱惑的,更何况我正处在心理郁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行动迟缓的阶段上。
我颤颤巍巍如入火海般伸出小手,接过在我跟前诱惑了我六分零十秒的香烟。
狗屁!
我原本想问候他妈的,转念一想,他也是一番“好心”,也是想让我忘掉“痛苦”,但那烟的味道让我强烈的咳嗽起来,一股灰辣辣的味道一直钻到心里:狗屁,什么包治百病的东西,呛死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张平看着我受苦的样子,哈哈大笑:一开始都是这样,慢慢就会习惯的。
我把香烟捏在手上,烟蒂是白色的,上面印有“KEN”字样的标识,用我那时学到的汉语拼音读出来就是“肯”。我想,它是有很多意思的,比如吸了它;你肯定会忘却所有烦恼,抑或你吸了它肯定会被呛个半死。然而我又知道它所表达的最重要的意思就是我吸了它肯定会扔了它。抽了两三口感觉口腔麻木,精神恍惚我便义无返顾地用脚踩灭它,引得张平一个劲儿的慨叹:可惜,可惜。
回到家,为了不让父母闻到我口腔里的异味,我倒了些开水准备漱口,以免横遭不测。
我妈看到我倒开水,走过来说,三,过些天给你把小花接过来可好?
小花?诈一听小花,我吓了一跳,这么久都没有见到的小花,在我心里,几乎已经没有印象了,况且,我这个人渣,也已经移情别恋,把那些小时候的私定终身抛到了脑后。
我大吃一惊,连忙问:为什么接她过来,她还要上学哩!
小花都跟你拜过天地了,你不想让她过来?
拜了天地怎么了,我同学父母还有离婚的呢!
“怎搞的,你外头有人了?不想要她了?”我妈听我口气不对,眼睛一瞪,搞成很凶的样子,她那说话的神态真像旧社会包办婚姻的地主婆。
其实与小花的订亲是他们趁我年幼无知私自包办的,都好几年没见了还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根本没有兴趣与她发展成天天睡一炕头的地步,何况在省城几年我也学到不少婚姻自由、言论自由之类的新名词,知道有一个叫“法律”的东西保护着我们,不让我们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
可就算是人渣,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啊?所以我装成一副十二分惧怕我妈的神情,缩着头小声说:瞧您说的,儿子才几岁啊,哪有什么人?您看我们住的也不够宽敞,又没有自来水,电灯都象个萤火虫,蚊子多的成把抓,叫她来不是推她下火坑吗?
我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弯曲的粗壮的手指悉数砸向我的头顶,我立刻眼冒金星,头皮如遭电击一样酥麻无比,然后又出现巨痛之感,但我的意识还是清楚的,连忙改口道:您让她来,您让小花来还不成吗?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呀,我最怕您用武力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了。
我妈怒不可遏的问:你个死孩子在外头抽烟了是吧?
天,原来是因为这个啊!这回我是死定了!
因为抽烟被活逮,我不敢再坚持不让小花来我家,实际上,我还是暗恋着李雪的,几年后的小花我没有见过,但在我的想象里,她一定没有李雪聪明可爱,没有李雪穿衣服那么漂亮,话说得也没有李雪那么好听,就象一个是人渣一个是精华,喜欢什么样的一目了然。
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权势显得多么重要!因为班长的职权我不怀好意地把全班同学的座位顺序重新打乱。如果直接与李雪坐在一起显得过于明目张胆,但张平那小子看起来不象个好人,于是,我把我最忠心的小弟彭军安排到李雪身边做我的“卧底”,刺探任何有关她的情况及时向我汇报,以便我投其所好,提升我在她心里的地位。
然而,跟我作对的也是大有人在的。有一个姓朱的同学,头生得很大,四肢长得还算正常,没有多出一根手指或少一根脚趾的复杂现象,因此,对于这样一个大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我们直接尊称他为“猪头”。
猪头家里有钱,这点我是承认的;他身体长得壮,也是有大量横肉可以证明的;他喜欢李雪我也是看在眼里的。这都不是他的错,关键是他好象是故意刺激我,明知我对李雪有好感,却偏偏在众目睽睽之下给李雪带好吃的,对她发出淫荡不堪的笑,还故意用一种挑衅的眼神向我宣战。妈的,不就有几个臭钱嘛,仗着钱势跟我作对,我要是饶了他,那帮穷兄弟也不会答应。
从此之后,在猪头身上常常发生一些“怪事”:回答完问题,他会傻呵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