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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骗子。不知道李少君耍了什么手腕,猜中了铜器上的铭文,一下子就得到了汉武帝彻头彻尾的信任:少君言于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砂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见之以封禅则不死,皇帝是也。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而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砂诸药剂为黄金矣。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为化去不死也,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神事矣。《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除去猜铭文,李少君所开的方子一次也没有灵验过,但汉武帝就是对他深信不疑。直到李少君死,汉武帝还顽固地认为他没有真死,还是痴心地寻找李少君向他推荐的安期生。
李少君死后,汉武帝又迷恋上专爱吹牛并无真才实学的栾大。栾大在汉武帝面前搞了一场骗术,他用磁石作棋子,在棋盘上“斗棋”,愚蠢的汉武帝丝毫没有看出蛛丝马迹(类似的骗术至汉武帝画像今仍在流行)。汉武帝还封栾大为“五利将军”,把卫长公主嫁给他。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欺骗汉武帝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汉武帝问众臣,听说黄帝没有死,为什么有黄帝陵呢?一个大臣骗他说,黄帝升天后,众人把他的衣帽埋在了墓中,才有了陵墓。汉武帝受尽了欺骗与愚弄,至死不悟,愚蠢至极。
欲望使得帝王的人格与智能产生异化,也许自己察觉不出,但他所做的事情却贻笑千古。专制的帝王总是认为自己最了不起,其实,他们最愚蠢,最荒唐,最低能。他们甚至不具有一般人都有的常识,不能保持一般人都有的健全思维,不能像一般人那样保持正常的喜怒哀乐。陷入邪念之中不能自拔,不仅使自己声名狼藉,也给后来的帝王树立了恶劣示范,一直到明朝,皇帝普遍信奉长生之术,沉湎于对升天的幻想之中。后来的帝王有的被愚弄得比汉武帝还惨,相信那些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枉费时间精力,劳民伤财,最终搭上性命。
中国人喜欢使用“迷信”这个词汇,其实最迷信的并不是百姓,而是帝王,他们迷信权力,迷信自己独尊的人格,迷信自己的意志,迷信天定的宿命,甚至迷信各种各样的骗术……
第三部分第二十二章 吴太伯与季札的让国
关于“世家”之体例,是否为司马迁所首创,历来聚讼纷纭,我独信梁启超之言,以为司马迁乃“史界不祧之祖”。在《吴太伯世家第一》中,司马迁以其“皮里阳秋”之笔,淋漓尽致地表述了自己让国、让权的理念。
吴国具有数百年让国、让权的历史。与中国数千年杀戮争权的历史比较,吴国的传统算是个叛逆。相对于争权争国,让权让国无异于尘里振衣,泥中濯衣,未对其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不起的影响。但作为遗产,藏之名山,传之后世,总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丝慰藉,而且可以让我们警醒:真正该为之“奏黄钟歌大吕”的,并不是那些杀戮大王,而是吴太伯等让国英雄。司马迁的记叙十分明晰:
吴太伯的生卒年月应在武王伐纣之前。吴太伯、仲雍、季历都是周太王的儿子。季历最小。季历的儿子昌很贤德,所以太王欲传位于季历。对此,吴太伯、仲雍不仅不争,反而以出走的方式表示支持。他们来到荆蛮,自称“句吴”,像蛮人一样剪了头发,以示不再染指世俗政治。武王伐纣的时候,将仲雍的后代周章封侯于吴。
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死。死前欲传位于四子季札。季札不受,他说: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矣。”君义嗣,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公元前548年继位的诸樊死前留下遗言,不传位于子,而传位于弟,意在最终把王权传到季札手中。就这样,传到了老三余昧。公元前527年,余昧死,死前示意传位于四弟季札。季札避权如避祸,离家出走。臣僚们决定自此改变兄弟传位的定例,改为传子。于是余昧的儿子僚,被立为吴王。
以上便是从吴太伯至季札的让国让权故事之梗概。
遗憾的是,尧、舜、禹之后,中国历史上让国让权的事情,几乎千载独步,惟此一例,剩下的就都是杀伐了。杀人成为最好玩的游戏,以至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蓝狱”案中就杀死“凡万五千人”,杀得他自己都腻味了,想换换花样。皇子之间的杀戮都成了家常便饭。皇帝生的儿女多,为权力殿堂供奉的牺牲也多,这成为一道中国独有的风景线。陶射俑历史是什么?就是集体记忆,就是集体的价值取向,就是集体的共识。
中国的历史没有接纳吴太伯与季札的仁爱之心与他们的政治理念。毋宁说,吴太伯与季札成为了历史的反面教员,为政治家们所不齿。物以人贵,人以官显。“让”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是处一生潦倒,一事无成。让了权的,哪个能身名俱泰,善始善终?没有权力,怎能不卑言频频,毂觫不迭。诚如权贵的鹰犬韩非子所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独断的资本就是权力,权力不争何来?
司马迁写让国、让权,本意在于扬善弃恶,抒发胸臆,针砭时弊。然而今日读来,像是一个绝妙讽刺。官卑名亢的司马迁的经历不就是讽刺大餐中的一道主菜吗?在权力面前,皎者易污,者易折,绝不能任由情性,圭角毕张,锋棱崭露,率性豪宕。
在嗜斗的种族中,在传统人治的政治框架中,让国让权属于乌托邦,是永远实现不了的。“让”是一种品德,而非一种机制。作为个别现象,让是可歌可颂的。但从实际考察,让不具有普遍性。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固然需要品德,但更需要机制。所谓机制,就是确保政治体制运行的动能,在必要时,这种动能便自动地被释放出来。就字义来说,“争”具有普适性。即使在现今的民主政体中,“争”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润滑剂。问题在怎么个争法,是否非要以杀戮人头的多少为判断胜负的标准。显然,我们的先人只考虑过“让”,没有考虑到:只有合理的争,才可能形成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如果一味地“让”,回避政治操作问题,那就永远停留在乌托邦的水平上,毫无实际意义。———当然,这些属于司马迁力所不逮的地方,不能苛求于他。
第三部分第二十三章 专诸刺王僚
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乃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断定“让国=乌托邦”的佐证。
为叙述方便,先将由让权而争权的大辂椎轮描摹如下:
公元前527年,王余昧死。死前有意传位于季札,季札避让,于是传位于儿子王僚。王僚当上吴王之后,在权力合法性问题上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王僚是王余昧的儿子,公子光是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坚持兄弟继承的遗训(实际上自己想当王,因为自己的父亲诸樊死前就是吴王),王僚则认为,既然季札放弃继承权,就应该还原子承父业的国祚传承模式
,自己就是合法继承人。一山容不得二虎,必须平息分歧。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结束让国让权,必须流血。面对二者择一的局面,必须有一方死。
公子光抢先一步发难了。
伍子胥将一个叫作专诸的人介绍给了公子光。公子光待他为上宾,把宝押在了专诸的身上。
公元前515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把甲士埋伏在地下室,请王僚赴宴。王僚很谨慎,一步一兵,贴身紧随。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藏在地下室中的专诸,把匕首藏于鱼腹之中,假装送菜。专诸将鱼送至王僚面前的时候,突然抽出匕首,刺向王僚。王僚的卫士急忙用剑刺穿专诸的胸膛,专诸当场毙命,但王僚也不治身亡了。公子光如愿以偿当上吴王,是为阖庐。吴国的让国让权的悲剧,就此收场。
上一代谦和仁爱的“让”,与下一代残酷无情的“争”,恰成鲜明对照,形同霄壤。龙凤纹重环玉佩想必司马迁写这段故事的时候,一定是钩稽档案,搜罗传闻,绞尽了脑汁。要不怎能如此高蹈细腻,入情入性,写物状人,兴味悠长,令人为之嘻笑怒骂,顿足三叹,久读而不释呢?
让国让权的先辈们自己也不曾想到,他们欲射一马,误中一獐,他们的让国让权,并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没有缓和由于权的离间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视。让国让权对于历史的作用,不过是教训后人在权力面前不能存半点妇人之仁,告诉权力熏心的人:心不狠,祸先行。
公子光下了狠心,而且先下手了,成为后人景慕不置的英雄。他因刺杀同宗成功而名留青史。
在权力面前和平共处,建立文明的游戏规则,成为中国人无法弥补的缺失。春秋战国不论,仅就秦开创大一统皇权专制之后而言,中国人被权力弄得再也没有宁日了。哪怕哀鸿遍野,民瘼深重,也绝不会有人过问。权力的局外人觊觎权力自不待言,就是权力内部,也没有一日停止过争斗。儿子杀父亲,父亲杀儿子,兄杀弟,弟杀兄,臣杀君,君杀臣,甚至母亲也可以残忍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切都是为了权。权,让中国人为之朝思暮想,为之神魂颠倒,为之如醉如痴,为之六亲不认,为之黑白不分,为之禽兽不如。权,仅这一个字,使得一人独乐,而天下的机趣全无,使得真理不彰,正义不显,使得人们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一小块龌龊之地。
大一统之后,国家归于皇家,中国人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