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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温热经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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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领悉也。秋月伏暑证,轻浅者邪伏膜原,深沉者亦多如此。苟阅历不多,未必知其曲折乃尔也,附识以告留心医学人。 
余医案中,凡先治血分,后治气分者,皆伏气病也,虽未点明,读者当自得之。且吾吴湿邪害人最广(唐本作“多”)。 
如面色白者,须要顾其阳气,湿胜则阳微也。法应清凉(唐本法上有“如”字),然(唐本作“用”)到十分之六七,即 
不可过于寒(唐本无此二字)凉。恐成功反弃,何以故耶(唐本无此二句,有“盖恐”二字)?湿热一去,阳亦衰微也。 
面色苍者,须要顾其津液,清凉到十分之六七,往往热减身寒者,不可就(唐本作“便”)云虚寒,而投补剂,恐炉烟虽 
熄,灰中有火也,须细察精详,方少少与之,慎不可直率(唐本作“漫然”)而往(唐本作“进”)也。又有酒客,里湿 
素盛,外邪入里,里湿为合(唐本作“与之相搏”)。在阳旺之躯,胃湿恒多;在阴盛之体,脾湿亦不少,然其化热则一。 
热病救阴犹易,通阳最难,救阴不在(唐本有“补”字)血,而在津与汗(唐本作“养津与测汗”);通阳不在温,而在 
利小便。然(唐本无此字)较之杂证,则(唐本无此字)有不同也。 
六气之邪,有阴阳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之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面白阳虚之人,其体丰者,本多痰湿。若受 
寒湿之邪,非姜、附、参、苓不能去。若湿热亦必粘滞难解,须通阳气以化湿。若过凉则湿闭而阳更困矣。面苍阴虚之 
人,其形瘦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与阳虚治法正相反也。胃湿脾湿虽化热则一,而治法有阴阳不同。如 
仲景云∶身黄如橘子色而鲜明者,此阳黄胃湿,用茵陈蒿汤。其云色如熏黄而沉晦者,此阴黄脾湿,用栀子柏皮汤。或 
后世之二妙散亦可。救阴在养津,通阳在利小便,发古未发之至理也。测汗者,测之以审津液之存亡,气机之通塞也。 
雄按∶热胜于湿,则黄如橘子色而鲜明;湿胜于热,则色沉晦而如熏黄,皆属阳证,而非阴黄也。 
雄按∶所谓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也。分其阴阳,则《素问》云∶寒暑六入,暑统风、火,阳也。寒统燥、 
湿,阴也。言其变化,则阳中惟风无定体,有寒风、有热风;阴中则燥、湿二气,有寒、有热。至暑乃天之热气,流金 
烁石,纯阳无阴。或云阳邪为热,阴邪为暑者,甚属不经。经云∶“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 
盖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即热也,并非二气。或云,暑为兼湿者亦误也。暑与湿原是二气,虽易兼感, 
实非暑中必定有湿也。譬如暑与风亦多兼感,岂可谓暑中必有风耶?若谓热与湿合,始名为暑,然则寒与风合,又将何 
称?更有妄立阴暑、阳暑之名者,亦属可笑。如果暑必兼湿,则不可冠以“阳”字。若知暑为热气、则不可冠以“阴” 
字。其实彼所谓阴者,即夏月之伤于寒湿者耳!设云暑有阴阳,则寒亦有阴阳矣。不知寒者,水之气也,热者,火之气 
也。水火定位,寒热有一定之阴阳,寒邪传变,虽能化热而感于人也,从无阳寒之说。人身虽有阴火,而六气中不闻有 
寒火之名。暑字从日,日为天上之火。寒字从 , 为地下之水。暑邪易入心经,寒邪先犯膀胱,霄壤不同,各从其类。 
故寒暑二气,不比风、燥、湿,有可阴可阳之不同也。况夏秋酷热,始名为暑。冬春之热,仅名为温。而风、寒、燥、 
湿,皆能化火。今日六气之邪,有阴阳之不同,又随人身之阴阳变化,毋乃太无分别乎。至面白体丰之人,既病湿热, 
应用清凉,本文业已明言,但病去六七,不可过用寒凉耳!非谓病未去之初,不可用凉也。今云与面苍形瘦之人治法正 
相反,则未去六七之前,亦当如治寒湿之用姜、附、参、术矣。阳奉阴违,殊乖诠释之体。若脾湿阴黄,又岂栀柏汤苦 
寒纯阴之药可治哉?本文云∶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汗,言救阴须用充液之药,以血非易生之物,而汗需津液以化也。 
唐本于血津上加“补养”字,已属蛇足,于汗上加“测”字,则更与“救”字不贯,章氏仍之,陋矣!上第三章。 
又按∶寒、暑、燥、湿、风,乃五行之气合于五脏者也。惟暑独盛于夏令,火则四时皆有,析而言之,故曰六气。 
然三时之暖燠,虽不可以暑称之,亦何莫非丽日之煦照乎?须知暑即日之气也,日为众阳之宗,阳燧承之,火立至焉。 
以五行论,言暑则火在其中矣,非五气外另有一气也。若风、寒、燥,湿悉能化火,此由郁遏使然,又不可与天之五气 
统同而论矣。 
又按∶茅雨人云∶本文谓湿胜则阳微,其实乃阳微故致湿胜也。此辨极是,学人宜知之。 
再论三焦不得(唐本无此字)从外解,必致成(唐本无此字)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 
可以气血之分,就(唐本作“谓其”)不可下也。但(唐本作“惟”)伤寒邪热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湿邪内 
搏,下之宜轻。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慎(唐本作“乃为无湿”始)不 
可再攻也,以粪燥为无湿矣(唐本无此句)。 
胃为脏腑之海,各脏腑之邪,皆能归胃,况三焦包罗脏腑,其邪之入胃尤易也。伤寒化热,肠胃干结,故下宜峻猛。 
湿热凝滞,大便本不干结,以阴邪瘀闭不通。若用承气猛下,其行速而气徒伤,湿仍胶结不去,故当轻法频下。如下文 
所云小陷胸、泻心等,皆为轻下之法也。 
雄按∶伤寒化热,固是阳邪,湿热凝滞者,大便虽不干结,黑如胶漆者有之,岂可目为阴邪?谓之浊邪可也。惟其 
误为阴邪,故复援温脾汤下寒实之例,而自诩下阳虚之湿热,为深得仲景心法,真未经临证之言也。似是而非,删去不 
录。再人之体,脘在腹上,其地位处于中(唐本作“其位居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胀,当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 
必验之于舌,或黄、或浊,可与小陷胸汤、或泻心汤随证治之。或(唐本作“若”)白不燥,或黄白相兼,或灰白,不渴, 
慎不可乱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结者,或邪郁未伸,或素属中冷者,虽有脘中痞闷,宜从开泄,宣通气滞,以 
达归于肺,如近俗(唐本作“世”)之杏、蔻、橘、桔等,是轻苦微辛(唐本无“是”字),具流动之品可耳! 
此言苔白为寒,不燥则有痰湿,其黄白相兼,灰白而不渴者,皆阳气不化,阴邪壅滞。故不可乱投苦寒滑泄以伤阳 
也。其外邪未解而里先结,故苔黄白相兼而脘痞,皆宜轻苦微辛以宣通其气滞也。 
雄按∶凡视温证,必察胸脘,如拒按者,必先开泄。若苔白,不渴,多挟痰湿。轻者,橘、蔻、菖、薤;重者,枳 
实、连、夏,皆可用之。虽舌绛神昏,但胸下拒按,即不可率投凉润,必参以辛开之品,始有效也。上第四章,唐本并 
以第十一章连为一章,今订正之。连上章皆申明邪在气分之治法,而分别营卫气血之浅深,身形肥瘦之阴阳,苔色黄白 
之寒热,可谓既详且尽矣。而下又申言察苔以辨证,真千古开群朦也。再(唐本无此字)前云∶舌黄或渴(唐本此下有 
“当用陷胸泻心”六字),须要有地之黄。若光滑者,乃无形湿热中有虚象(唐本作“已有中虚之象”),大忌前法。其 
脐以上为大腹,或满、或胀、或痛,此必邪已入里矣(唐本无“矣”字)。表证多无,或十只存一(唐本作“或存十之一 
二”)。亦要(唐本作“须”)验之于舌,或黄甚,或如沉香色,或如灰黄色,或老黄色或中有断纹,皆当下之,如小承气 
汤,用槟榔、青皮、枳实、元明粉、生首乌等(唐本此下有“皆可”二字)。若未见此等舌,不宜用此等法(唐本作“药”)。 
恐其中有湿聚。太阴为满,或寒湿错杂为痛,或气壅为胀,又当以别法治之(唐本有“矣”字)。 
舌苔如地上初生之草,必有根,无根者为浮垢,刮之即去,乃无形湿热,而胃无结实之邪,故云有中虚之象。若妄 
用攻泻伤内,则表邪反陷,为难治矣。即使有此等舌苔,亦不宜用攻泻之药。又如湿为阴邪,脾为湿土,故脾阳虚,则 
湿聚腹满,按之不坚,虽见各色舌苔而必滑,色黄为热,白为寒,总当扶脾燥湿为主,热者佐凉药,寒者非大温,其湿 
不能去也。若气壅为胀,皆有虚实寒热之不同,更当辨别以利气和气为主治也。 
雄按∶上第五章,唐本移作第六章,今订正之。章氏所释,白为寒,非大温其湿不去是也。然苔虽白而不燥,还须 
问其口中和否?如口中自觉粘腻,则湿渐化热,仅可用浓朴、槟榔等苦辛微温之品。口中苦渴者,邪已化热,不但大温 
不可用,必改用淡渗苦降微凉之剂矣。或渴喜热饮者,邪虽化热,而痰饮内盛也,宜温胆汤加黄连。杨云∶原论已极郑 
重周详,此更辨别疑似,细极毫芒。可见心粗胆大者,必非真学问人也。 
再黄苔不甚浓而滑者,热未伤津,犹可清热透表;若虽薄而干者,邪虽去而津受伤也,苦重之药当禁,宜甘寒轻剂 
可也(唐本“可也”作“养之”)。 
热初入营,即舌绛苔黄,其不甚浓者,邪结未深,故可清热,以辛开之药,从表透发,舌滑而津未伤,得以化汗而 
解。若津伤舌干,虽苔薄邪轻,亦必秘结难出,故当先养其津,津回舌润,再清余邪也。 
雄按∶上第六章,唐本移作第七章,今订正之。此二章论黄苔各证治法之不同。 
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纯 
绛鲜色者,包络受病(唐本作“邪”)也,宜犀角、鲜生地、连翘、郁金、石菖蒲等(唐本此下有“清泄之”三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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