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次在滨江路喝酒,秦莱在喝多了的情况下,当着林雨薇的面,无意中就说了一句:“暗青,你上次把阿若吃了没?”这下完了,正悠闲地喝冷饮的林雨薇;“刷”的把头抬起来,眼睛紧盯着暗青,眼神中显现出一个大大的问号。暗青顿时愕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林雨薇的目光有种要杀死人的味道,盯了一会儿暗青,盯了一会儿秦莱,又盯了一会儿我。林雨薇性格暴烈,只要心情不爽,就会雷声、暴雨一起来,搞得人心里很不舒服。在将要“刮风下雨”的情况下,我们都感觉非常尴尬。幸好秦莱脑瓜转得快,他装作若无其事地说:“可惜,就是那女的太差劲了,暗青吃都不想吃。”暗青顺势说:“那个女人,比我们家雨薇差远了,我会看上她吗?你们别把我的档次说得那么低。”强哥也附和:“只有雷辉才对那种女人有兴趣,当晚就把她带回家去了,哎……”然后我们几个高呼“喝酒、喝酒”,噼里啪啦地碰杯,扯其他的事情去了。林雨薇干瞪着眼,不好发作,只得埋头去喝冷饮,或许她本想发火,但在这种场面下,发火则代表她吃醋,会降低她在暗青以及众人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她没有声张。
第二部分怎能满足这卑微的快乐(3)
林雨薇来了,兄弟伙都招呼着:“嫂子,未来的弟媳妇,来坐,来坐。”暗青就朝我们摆手,假装唬着脸大叫:“爬哦。”然后暗青在身边挪出一个人坐的位置,一脸灿烂地迎着林雨薇:“雨薇,过来坐这里。”兄弟们见状,一阵大笑。
“异度空间量贩歌城”里早已是一派乌烟瘴气的场景,歌声、吆喝声、手机铃声……搅得一团糟。
暗青开始唱歌了,他最爱唱那首《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唱得很动情,情到真处,还会从脸上滑落几滴液体,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唱完后,暗青又点了首《广岛之恋》,音乐响起时,暗青就递一个麦克风给林雨薇,然后用左手拥着林雨薇的肩膀,两个人一摇一摆地唱,歌声让我们唏嘘不已。
晚上十二点,我们各自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可可问我:“韩一漂,你是不是也和暗青一样,到处招惹别的女孩子?”
我盯着可可的眼睛,说:“你看,我像那样的人吗?”
可可说:“看不出来,不然就没有‘人模人样’这个词了,也没有‘披着人皮的狼’这个说法。”
我说:“那你把我的皮扒开吧,把我的心脏也挖出来,不就知道了。”
可可说:“我才懒得扒,我相信你就是。”
其实,我知道挖出心脏、扒开皮是不可能的,但只有这样说了可可才会相信,才不再为这个厌烦的问题纠缠不清。女人似乎都很喜欢听这样的话,喜欢听某些很暧昧的词语,哪怕是假的。语言是温柔的利器。就像有本书里说的,女人总喜欢听暧昧的词语。比如说“喜欢”,男的说“我喜欢打你”,女的听了高兴;男的说“我喜欢骂你”,女的听了也高兴。或者换个辨证的说法,男的说“我不喜欢不打你”、“我不喜欢不骂你”,等等,女人听了更会心花怒放。
总结经验,女人是需要用语言来驾驭的,而不是靠暴力。如果一个男人用暴力来控制某个女人,那么他错了,结果也就很惨。这个惨的结果,大致可以归类为:一是分手,或者离婚,失去她;二是你不能驾驭她,因为分手、离婚后她就不再“属于”你,你想驾驭也驾驭不了;三就是你会因为虐待妇女而违反法律法规,你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四是这个事情证明了“用暴力对待女人是错误的”的辨证唯心主义(我是这样认为的)。
聪明的男人绝对不会用暴力对付女人。
我爱可可,没有人知道,连可可自己都不知道。
为什么我要这样说?
那天我们玩到很晚了才回家,洗漱完毕之后,我就和可可相拥着睡觉。刚躺下去,可可就习惯性地钻到我的胳膊下面,把头从胳膊下往我的肩膀上蹿,然后甩几下头发,把我的肩膀当枕头睡了。这让我很是苦恼,每次我都会因为胳膊酸痛而半夜醒来,把她的头撂开一边去。
这也没什么,习惯了还能适应,但关键是,可可每次睡了之后,都会紧紧抱着我,一直叫我:“老公,我要……”
这话在我精神好的时候,听来是非常悦耳的,但如果换在我很疲倦的时候,这话就令我很烦躁,像只蚂蚁在心脏上乱爬,让我想“啪”一下把它拍掉。
我也就表现得无动于衷,我闭着眼睛说:“可可,我瞌睡正来着,很困,明天吧。”可可不管这些,她不依不扰,但我还是无法阻挡地沉沉睡去。
但是,很多时候,我的瞌睡也抵挡不了诱惑。
我想,肯定很多人都感受过暴雨,那种突然来临的疯狂和急骤,那种悄然退去后的静谧和清新。
我和可可在暴雨来临之后沉沉睡去。我真的太累了,需要休息,睡下去就永远不想起来。我只想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看着自己,安静地睡去。但美好的愿望总是不能实现,就算是实现了,也不能达到当初所期望的标准。
有人在拉我的耳朵,有人在捏我的鼻子,有人在打我的耳光,有人在捶我的胸口……我在惊慌中醒来,像只被猎人惊醒的兔子,用慌乱的眼神扫视周围。
我看到了可可愤怒、流泪的双眼。
可可看到我睁开眼睛,又甩过来一记耳光,我来不及招架,耳光就落在了我的脸上。有了这一耳光,我清醒了很多。
“说,这是谁?你打电话给谁了?你发短信给谁了?”可可大喊大叫。
……
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还装蒜,你看看,你发给谁的信息?你打给谁的电话?”可可拿着我的电话让我看。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可可看了我的电话播打记录,上面有我打给一个女孩的电话,有我发给这个女孩的掺杂着暧昧语言的短信。那些带着“我爱你”、“你是我的惟一”的短信还安静地呆在“发件箱”里,完全不知道它们会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
那个女孩,就是莫小青,可可不知道她。
第二部分怎能满足这卑微的快乐(4)
我只能给可可解释,可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听,依然又打又闹。我毫无办法,我没有耐性,很想发狂似的冲着她大叫———这是我的工作伙伴,这是我的初恋情人,这是我的老情人,这是我的新欢,这是我的一夜情伙伴,这是我的精神依靠……
我爱可可,我说了,虽然我和莫小青很暧昧,但我的心是爱着可可的。
大声吼完后,我几乎带着哭腔说:“可可,我错了,我就是错了。”
可可还在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是我错了。我这人做事就是这样,怎么的就是怎么的,我要清楚地说给别人,让别人知道。为了赎罪,就算给我再加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我也愿意。
我说:“可可,杀了我吧,如果能让你高兴、让你解恨,要死就死在你手上,我喜欢你杀我,喜欢你的手把我的血液浇灌在这个黑夜里。”
可可还在哭。
我说:“可可,我是爱你的,我的心爱你,我的身体也爱你。
可可还是哭。
我说:“可可,我错了,我再次道歉,我不这样做了。”
我说:“可可,就算我的身体背叛了你,但我的心属于你。”
可可收拾着东西,准备走。我就拉她:“大半夜,外面黑糊糊的,你去哪儿啊?”
“你别管。”可可愤怒地抛下一句话就跑出了门。
我穿着拖鞋,一条短裤,追了出去。
长江上的风吹过大山坪的大街小巷,让人在这个酷暑的夜晚感受了丝丝凉意。
可可一直往邻近的城北广场跑去。她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一直追到城北广场,可可才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我。
可可这时候看起来比较平静,她说:“你追我干什么?你去找那些三八去。”
我说:“因为你才是属于我的,我要和你一起死,而我们还没死,所以我不罢休。”
可可的眼睛里又流了一滴眼泪下来:“你知道吗,我离不开你,爱你,而你却去招惹其他女的,这让我很伤心。”
我拿了纸巾给她擦干眼泪,说:“我的心在你那里。”
可可趴在我怀里,抱着我的脖子说:“不要到处去招惹其他女人,我要让你整个人都是属于我的。”
见可可不生气了,我就嘿嘿地笑着说:“我不会乱招惹其他女人的,只招惹你,好不好?”
我还是要说说莫小青。
从我们以前的交往来看,我觉得莫小青是个活泼、随和、好动的女孩子。这让我心里产生一种感觉———和这个高72厘米、脸型像鹅蛋的漂亮女人交朋友,我一定能吃掉她。关于我和莫小青,除了我们以前的交往,在可可回来后,我还暗自和她约会。可可不在时,我就约莫小青去“缘分天空咖啡吧”,带她一起参加我和暗青及朋友们的聚会。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开玩笑地向朋友们介绍她:“你们看,这是我老婆,漂亮吧,大家喊嫂子。”
其实,我这样介绍莫小青是有自己的目的,一来是试探莫小青对我的意思,二来是让我取得进攻和掌握莫小青的主动权,三就是避免我那群王八孙子朋友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把她拐走,像当初暗青拐走马昕一样。所以,这次我得先在心理上下手,让他们知道“朋友之妻不可欺”的道德,提醒他们别在莫小青身上乱动心思。
对于我的介绍,莫小青一直没有反对,只是笑着向朋友们点头示意,互相问好。
我知道,莫小青是我的了。
所以,在可可回家看她妈妈的晚上,在我喝得“醉意朦胧”的情况下,和莫小青一起去了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