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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珠的远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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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小说也无法解决小说中人物心中所想,生命中所具有的东西。这一直困扰着我。因此,我会说一些模糊的话,但显然,明眼人清楚,我们的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无论我们看到过多少只从天空中飞过的鸟儿,我们仍然不能够像鸟儿一样飞起来。我们只能发明和制造飞机来使我们飞,但那不是我们在飞,而是飞机在飞。而飞机飞起来,归根到底是人的梦想先在飞。后来我在《会飞的平措》中写到这一点。
  一切事物,一开始是梦想,到后来不见得不可实现。一切事物,一开始是模糊的,到后来不见得不会清晰。在我看来,人人都是渴望生活在幻想里,如果幻想如同现实,但这显然不可能,所以,欧珠说他“守住了时间……”,守住了时间,对于我们这个时代而言,我觉得一切都太快了,就连我们的想象都有点跟不上了。而且,这个世界的变化,看看那些被父母,被老师督促学习的孩子便可以知道。这个世界的变化具有强迫性质,而幸福感却并不见得会比以前几个世纪增多,相反的是我们会更为焦虑和不安。我们无法更好地守住我们的时间。能守住时间,不愿意时间推动着生命向前,即愿意停留在想象中,这个愿望是可爱的,而且也不是无用的。
  看《全球通史》这本书时了解了什么叫“两种文明的滞差”,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滞差,已经成为了人类共存的一个严重的危机,因此说,我们注重精神时间的在我们心中,和心外的世界的确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发展。
  欧珠在我看是有大智慧的,虽然他看上去傻。但是,一个有大智慧,或者说具有神性的人物,在小说的现实里(同样也是在生活的现实里),在一群平庸的人中间,欧珠必然不为人所了解,所接受。我无法在小说中表现得更多,或者说,创作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得太多,以至于敲字的速度与想象的速度,或者说与灵感的自由来去的速度形成了一对矛盾。欧珠必然是要离开他原来的生活的,他也必然只能存在于远方。但是,当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的远方被形成文字,确立下来,被读者读懂后,我相信,总归是会产生一些意义。
  欧珠把过去盛在心里,走了。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松了一口气。写作的开始,我并没有想到,欧珠真的就走出去了。常常,我并不能预知我小说的结尾,这正像我们的生活,我们自己,并不知道下一步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二
  《格列的天空》这篇小说是取自《欧珠的远方》这篇小说中出现的一个叫格列的人写的。格列的远方是他对绘画的追求使他迷失,欧珠的远方是他的想象让他迷失。小说中他们的迷失,有利于使我和未知的读者看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迷失。因此“迷失”这个词用在小说人物身上,这并不是一个贬意词。这两篇小说的写成,中间隔了差不多两年时间。我的这组西藏题材的小说,虽然只有十余篇,时间跨度,差不多是三年。我会继续写下去,我也会借助于写西藏题材的小说的经验,写我的都市题材的小说。我已经写出了一系列的小说。
  我的《格列的天空》与以前所写的小说的不同之处是从一篇和西藏无关的小说《一场点石成金的表演》开始的。这篇小说是我认为写得很成功的一篇,我发现自己写得越发的自我与自由了,我敞开了很多东西,写起来感到简直有些不可思义的放松与自如。

  创作谈:想象的西藏(3)

  《格列的天空》这篇小说,我把自己当成了格列。小说一开始我就写道:“很久以前因为想要去的地方太多,以至于左脚向东,右脚向西,无法走动,格列只能在原地徘徊。”格列在这样的矛盾过程中渐渐发现自己内心的需要了,他喜欢并在心里装下很多物的色彩,他想表现。一个相对现实的人物,他的妻子为他请来了老画匠,他学会了绘画。他想画出一个特别的天空,而这是困难的。他用了很多办法,最终放弃了回家。我只能这么处理,我不像让他像神笔马良那样,也不能像尤瑟纳尔在《王佛脱险记》那样战胜了与精神对抗的现实,这显然是骗人的。我想给读者一种在远处的现实,这是一种精神,而非当下的现实精神。对于这一点,我觉得这是个突破。
  那些关注当下,关注底层与草根创作的人,也许很难发现这也是一种值得借鉴和学习的方法。对于一个艺术家,一个写作者,他需要努力的方面简直是太多了。一个优秀的作家,他必然是阅读了大量的书,并从读书的经验中获得观察生活的经验,而他的想象,或者说他的作品架起了一座从现实(作品是他们的现实,而现实也是作品中所具有的)通向人们的心灵与大脑的桥梁,使人们在看世界,看人生的时候有新的角度与感受。我们几乎不需要记得他们讲过一个个什么故事,我们想到他们便知道,他们以及他们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是我们的榜样。一个作家和他的作品的价值,有时也体现在这里。
  到最后,格列在自然,或者说在现实面前,感到自己不过是一块奶酪,他因此哭了。我让格列没有再回到自己的家,他走了。事实上,不管一个人再爱他的生活,他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地活下去。而活着,我们自然要活得更有意义一些。我的这篇《格列的天空》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三
  我不擅长讲故事,我在《罗布的风景》这篇小说却讲了一个故事:罗布喜欢上了一个爱唱歌而且多情的女人,叫拉姆的这个女人在罗布的想象中是头驴。罗布的想象是我给的,我有这样的自由的,这样的自由是由衷的。拉姆喜欢心里有她的罗布,又要跟生意人达娃私奔,而达娃偏偏挑上了罗布一起上路。他们一起走的路上内心里看见了不同的风景。拉姆不同意达娃害罗布,因为她的生命中有一条河,波浪起伏的水在她的生命里泛滥,让她的眼睛里有了泪水。罗布在达娃的劝说下又继续赶路。罗布渴望更美的风景来唤醒自己,于是他选择了一条特别的路。那儿是个大草原,在那高高的山间的草原上,那儿是另一片天地。在那篇天地里,故事结束了。
  若说西藏的美,的确是有那样的地方,那个地方想一想就觉得是太美了。许多年前,因为连队种的菜需要羊粪,我曾经随车去过那样一个神奇的地方。
  我经常这么想:比起西藏,内地有什么风景呢。这么想对于在西藏生活过的我来说,是一种对西藏的怀恋。我心里有着西藏的一些风景:山南地区的,林周县城的,拉萨市的,还有我经过的却叫不出名子的地方的。那些地方的房子,树木,河流,草地,田野,大山等等,我不想它们的时候,它们以它们的方式存在,我想它们的时候,它们给了我想象的自由。我尽可能地遵照它们本来的存在属性,但是必要的时候,我让空气也会说话,何况是实实在在的风景。风景的存在,在我的心里既是风景,又是另一种语言。
  我去过的一些地方,成为我心里的一个个场景,场景的叠加,会使我的内心产生更美的风景。也有一个个我叫不出名子来的藏族人,许多个我见过的藏族人,甚至不是藏族人,在我的脑海中晃过,就形成我虚构中的藏族人。因此也可以说一切都被心打破,重新合成。
  那些有风景的地方,或者说西藏这个地方使我想写一篇叫“风景”的小说,这样想法在心里有了很久,我一直动不了笔,因为我想写一篇没有人物和故事的小说,只写风景。后来我发现自己只不过是痴想。但是我也清楚,没有这样的痴心妄想也不会有现在的这篇小说。虽然我只想写“风景”,但我不得不写到人,写到故事。因为没有人,风景对于人的意义就不存在了,没有故事,人内心的风景则难以流动起来。

  创作谈:想象的西藏(4)

  人内心的风景,才是真正的风景,会变幻的,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风景。拉姆在我的虚构中被外部的和她内部的风景改变了。我是个笨人,需要痴想一些事,那怕后来又被自己否定了所想的事,却必须要经过那个想的阶段。常常是,有心插柳柳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痴想正是处于有心和无心之间的一种状态,因此不能说痴想使人一无所获。有时候,就像对某些事情一样,我们要有一种傻到底的耐心。
  我一直庆幸自己因为有痴想,所以才有了这一系列的以西藏为背景的,纯想象式的小说。我喜欢有想象力的小说,因此我要求自己要调动想象来写。我写小说是快的,一个短篇小说常常只需要一天两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但是一篇小说的形成可能是追溯到十几年前的某个场景或细节。例如《罗布的风景》中的罗布这个人,他是个赶毛驴的人。十三年前,我当新兵的时候去村庄里玩,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中午阳光很亮,他在一个村子的路口守着毛驴等活儿,而对面就是一个小商店。那个场面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毛驴和人的形象都十分鲜明,后来从我的记忆中很自然地就进入我的小说。同样在那个村子,有一个人家的窗台上有几盆花,那几盆花在小说中就成了拉姆要浇灌的花。十三年前对西藏那个白色村庄的观察,以前到写出那篇小说,这个过程使我想到更多。
  我想,如果我一直在西藏生活下去,或者我从未去过西藏,我不会写出我的这个西藏系列的小说。同样,正是我在离开西藏的这十多年,我在城市中生活的这十多年,才使我有了想象西藏的冲动和想法,才使我写出了我想象中的西藏。而我在西藏生活下来,也不会有我在都市中创作这个西藏系列小说的可能,我可能就没有那样的冲动和想法,更没有可能有那样的感觉。
  我的内心有个比较,一个是城市,一个是西藏;不管是城市还是西藏,都由我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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