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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幼幼新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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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七味捣,罗为细末,炼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二十丸,用暖酒下,空心、日午、日晚各进一服,立有 
功效。 
《灵苑》x阿胶煎丸x 治妇人血气久虚,孕胎不成,大补益虚损不足,常服滋助血海方。 
伏道艾(取叶去梗,捣熟,筛去粗皮,只取艾茸,秤取二两米醋,煮一伏时,候干研成膏) 阿胶(三两, 
炙) 糯米(炒) 大附子(炮,去皮脐) 枳壳(去瓤麸炒。各一两) 
上五味并捣,罗为末,入前膏内杵匀,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空心用温酒下,午食前再服。忌藻菜, 
羊血、腥臊等物。 
《千金》妇人绝子灸然谷五十壮,在内踝前直下一寸。妇人绝嗣不生,胞门闭塞,灸关元三十壮报之。 
《千金》妇人妊子不成;若堕落,腹痛,漏见赤。灸胞门五十壮,在关元左边二寸是也。右边二寸名子户。 
《千金》治人绝嗣不生。灸气门穴,在关元旁三寸,各百壮。 
《千金》妇人子脏闭塞不受精,疼。灸胞门五十壮。 
《千金》妇人绝嗣不生,漏赤白。灸泉门十壮,三报之。穴在横骨当阴上际。 
《千金翼》崩中带下,因产恶露不止。中极穴在关元下一寸。妇人断绪最要穴,四度针即有子。若未有,更 
入八分,留十呼得气,即泻。灸亦佳,但不及针,日灸三七至三百止。 
《庄氏 穴》妇人月水不利,贲豚上下,并无子。灸四满三十壮,穴在丹田两边相去各一寸半。 
《庄氏 穴》妊数堕胎。妊娠三月,灸膝上一寸,七壮。 
《庄氏 穴》关元主断绪。产道冷针入八分,留三呼,泻五吸。灸亦佳,但不及针。日灸三七壮至一百止。 


卷第二
属性:(方书叙例)凡十三门 

卷第二
叙初有小儿方第一
属性:《千金》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诗》有∶ 
厥初生民。《传》云∶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着,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 
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差难。今之学人, 
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操行英雄,讵肯瞻视。静而言之,可为太息者矣。《短剧方》 
云∶《圣惠》云∶(《短剧》曰黄帝言。)凡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六以上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 
为少。)三十以上为壮,(《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其六岁以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 
难治者,皆为无所承据也。中古有巫 
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焉。逮于晋、宋,江左推诸 
苏家,传习有验,流于人间。齐有徐王者,亦有《小儿方》三卷。故今之学人,颇得传授。然徐氏位望隆重, 
何暇留心于少小,详其方意,不甚深细,少有可采,未为至秘。令博撰诸家及自经用有效者,以为此篇。凡百 
居家,皆宜达兹养小之术,则无横夭之祸也。 

卷第二
叙小儿有病与大人不殊第二
属性:《千金》∶小儿之病与大人不殊,唯用药有多少为异。其惊痫、客忤、解颅、不行等八、九篇,合为一卷。 
自余下痢等方,并散在诸篇中,可披而得也。 

卷第二
叙小儿方可酌量药品分两第三
属性:葛稚川《肘后方》载鹿鸣山续古序云∶观夫古方药品分两,灸穴分寸不类者,盖古今人体大小或异,脏腑 
血脉亦有差焉,请以意酌量。药品分两,古序已明,取所服多少配之。或一分为两,或一铢为两,以盏当升可 
也。如中卷末紫丸方,代赭、赤石脂各一两,巴豆四十粒,杏仁五十枚。小儿服一麻子,百日者一小豆且多矣。 
若两用二铢四 ,巴豆四粒,杏仁五枚,可疗十数小儿,此其类也。灸之分寸,取其人左、右中指中节可也。 
其使有毒野狼虎性药,乃急救性命者也。或遇发毒,急掘地作小坑,以水令满、熟搅稍澄,饮水自解,名为地浆。 
特加是说于品题之后尔。 

卷第二
叙小儿有病宜早治第四
属性:《外台秘要》∶凡人有少病,若似不如平常,则须早道。若隐忍不疗,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卷第二
叙调理小儿第五
属性:《婴童宝鉴》云∶夫人禀阴阳二气,生疾病于三焦,然冠壮易明,童幼难治。黄帝云∶吾不能察其幼小者, 
为别是一家调理耳。此不在《黄帝图经》之论也。(黄帝与岐伯撰《素问》,只说大人十二经脉,即不说小儿。 
黄帝云∶吾不察其少小,赖国有巫方,虽以不经可知天寿之要。)又云∶小儿如水中之泡,草头之露者,以表用 
药,无令造次焉。为小儿脏腑娇嫩,血气懦 
弱,肌体不密,精神未备,故称不易医也。或云∶初生者曰婴儿,三岁者曰小儿,十岁者曰童子。大小各异, 
且不可概而用药也。必明消息形候,审定生死,察病患之浅深,知药性之寒温,乃一世之良工矣。 

卷第二
叙修合药第六
属性:《婴童宝鉴》云∶凡修合药饵,切要分别州土,深晓好恶,明辨真伪。然后精细洁净,炮、 炙、 
爆,一一都了。乃根据方分两,仔细秤定,始可合和。又合和之际,当须用不津器盛药,勿令尝嗅。(《太平圣惠方》 
云∶不可众鼻嗅之,众口尝之,恐损药精气,用之无灵效耳。)又不可全用古方,恐分两差误。今之与古,风俗 
尚乃不同,岂得更 
用古方之分两也。今时医人,修合小儿药物,惟少是妙,故别立圭则,以表今时。凡古用一刀圭者,即今用一 
钱匕。(一钱匕者,以钱满抄一钱末也。)或云∶一钱重者,是等秤之一钱也。明此二说,更无疑焉。夫秤二钱半 
为一分,四分为一两,但根据此修合,必无差误。(为小儿脏腑与大人不同,故立此一篇耳。) 

卷第二
叙用药第七
属性:《万全方》论小儿用药法∶经言∶六岁以下为小儿。然小儿与大人异疗者,以有撮口,急、慢惊忤,疳、痫 
等候,当须别为方论。余病与大人不殊。诸方散在卷中,亦可兼取,详而用之。(如吐泻、伤风、伤寒之类 
,受病一同大人,并 
取同用之。)然小儿纯阳,病则热多冷少,其药宜少冷于大人为得。其有用温药处,当以意减损之;(如水泻、 
白痢、胃冷之 
类,亦用温药也。)若丸散用之,亦在医者裁酌。一月以内可与百日同,周岁可与二岁同,三岁可与四岁同,五岁可与 
六岁同。同者谓同其多少为一服,虽然大约如此,更详其疾之轻重而增减之。孙思邈言龙胆、调中二汤云∶儿 
生一日至七日,取一合分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分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分三服。生二 
十日至三十日,取三合分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五合分三服。恐五合未得,自斟酌。上此二方,准一日 
以上,四十日以来儿方法具此,后欲处方者,宜一准此为率,乃至五、六岁,皆节次加减之,不烦重述。 

卷第二
叙小儿气弱不可容易吐泻第八
属性:《秘要指迷》论贵贱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气清者贤,气浊者愚。乃受父母胎气,既能成人。初生曰婴儿, 
周岁曰孩儿,三岁曰小儿。况婴儿之病难晓,用药与大人不同,故婴孩受气血弱,不可吐泻。所谓病轻药重, 
反受其殃,人命既绝,不可再生。 

卷第二
叙十五岁以下皆可以小方脉治之第九
属性:《惠眼观证》云∶凡生下一七至襁褓内及一岁皆谓之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 
孩儿,六岁曰小儿。自一岁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卷第二
论初受气第十
属性:《圣济经》原化篇。孕元立本章曰∶有泰初,有泰始。浑沦一判,既见气矣,故曰泰初;既立形矣,故曰泰 
始。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有生之初, 
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因形移易,日改月化,无非坤道之代终也。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 
谓之胞,已为正阳,阴包之也。谓之胚,未成为器,犹之坯也。谓之胎,既食于母,为口以也。若娠则以时动 
也,若怀则以身根据也。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于一体。惟能顺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 
生育之道得矣。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贷出万有,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未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 
相济也。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克于五行,蕲补养于药石,以伪胜真,以 
人助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尽七七,则知气血 
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圣济经》原化篇。藏真赋序章曰∶水、木、火、土、金为序者,以其相生有母子之道也。水、火、金、木、 
土为序者,以其相克有夫妇之义也。相生所以相继,相克所以相治。维人禀生,命门肇乎。始胎之后,未有不 
相克以成者。原自乾坤交遇于亥,一阳始壬于西北。壬为阳水,合丁之阴火而生丙。丙为阳火,合辛之阴金而 
生庚。庚为阳金,合乙之阴木而生甲。甲为阳木,合己之阴土而生戊。戊为阳土,合癸之阴水而生壬。兹夫妇 
之义,化毓妙理由是出焉。方其壬之兆怀命门,初具有命门,然后生心,心主血,法丁之生丙也。有心,然后 
生肺,肺生皮毛,法辛之生庚也。有肺,然后生肝,肝生筋,法乙之生甲也。有肝,然后生脾,脾生肉,法己 
之生戊也。有脾,然后生肾,肾生骨髓,法癸之生壬也。有肾,则与命门合,而二数备矣。壬者,其一水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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