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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第1届-李国文:冬天里的春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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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丛里,于菱在给柳娟照相,那张魅人的脸孔,映衬得越发动人了。于而龙羡慕他的儿子,倒不是因为他儿子有着幸福的经过考验的爱情,而是赞赏儿子在爱情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决断和自信。
  他在于菱这大年纪时,也尝过爱情的滋味,尽管那时并不懂得这种奇异的感情,就叫做爱情。然而,他缺乏他儿子那样的意志,因此,痛苦的折磨曾经揉碎过他的心。
  
  耳边又响起蝗虫吞噬一切的声音,那种审案式的粗鲁讯问,在敲打着他的灵魂:“芦花照理该是你的嫂子,怎么后来又成为你的妻子?你和芦花的感情,究竟是你哥牺牲以前就有了的呢?还是以后?”
  真是个又苦又涩的问题啊!
  然而属于心底的奥秘,似乎用不着对那些心地肮脏的审判官讲吧,他们已经习惯把人看得卑鄙龌龊,最神圣的原则,在他们眼里,也是臭屎一摊,正如在医院太平间待久了的看门人一样,活人和尸首都快画等号的了。
  他回忆起来了,回忆起那时缺乏信心的可笑……
  他躺在他们家那艘破船的舱板上,仰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看着大雁由北而南的一队队飞去,雁黄燕绿,那该是个深秋季节。收获完了,家乡的习惯,多余的劳动力,就该背起小铺盖卷外出打短工去了。于二龙心里对于终究要做出决断来的事实,无论如何也不是滋味,但必须做出决断,已经不能再拖了。一条不大的船上,两个小伙子加上一个年轻姑娘,自从他们的母亲去世以后,再也保持不了旧日的平衡了,虽说石湖水上人家,不太讲究男女之间授受不亲,但局面肯定是维持不下去了。
  然而,他却下不了那个一走了之的狠心,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在牵系住他,使他难舍难抛。究竟是什么呢?他也说不好;也许他拿不准该用个什么词语来表达?但那是他和芦花在无嫌隙的长期相处里产生的互相体贴之情,是一种水滴石穿,慢慢积累起来的彼此倾慕之情,是无需用语言、无需用手势,只要眼睛就完全足够表达的爱情呵!
  自从命运的波浪,把芦花——被出卖的包身工,送到他们船上开始,似乎有种不成文法,理所当然等长大后成为于大龙的媳妇。
  她大约早就意识到了,和老实巴交的于大龙像隔堵墙似的疏远,对于二龙却像亲兄妹似的毫无隔膜。事情就是这样:常常朝着原设计的反方向发展进行,谁也没料到这一层,爱情的幼苗,一有合适的土壤,就会萌芽,就会出土,那是谁也遏制不住的。
  他们俩谁心里都清楚得很,然而谁也不曾点破。
  但是,于二龙缺乏决断的勇气,躺在舱板上,嘴里咬着一根信手捞来的青苇,尝着那清香扑鼻,然而是满嘴苦涩的滋味。
  他眼睛跟着那飞行中的雁队,开始挨次数起来,把决定命运的权利,托付给这种玩笑式的占卜上——所有缺乏信心的人,都容易迷信。他想:倘若数到最后一只逢单的话,毫无疑问,正是自己命运的写照,一只离群索居的孤雁,那么也该背起行李离开石湖,连头也不回,到外乡谋生去。
  芦花正在舱里纳鞋底,要是她了解到此刻于二龙的心理状态,肯定会发问(她是个有主见的人):“要是结尾是个双数,你敢明明亮亮地讲出心里的话么?”再巧不过,正好数到六十八只,雁声嘹唳,带着清秋的凉意,往南飞去了。
  他缺乏那种张嘴的勇气,和从看不见的精神枷锁里解脱出来的力量。
  这时,蔚蓝爽朗的高空里,嘎嘎地又飞过来一队大雁,于二龙决定再重复一遍,假如结尾数逢双,他在心里对船后摇橹的于大龙讲:该你们成双成对,我远走高飞。他又瞥了一眼芦花,她纳鞋底的锥子,竟会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她在寻思些什么才分的心?“芦花……”他在心里念叨:“我也舍不得离开这条船,可有什么法子?
  娘临死时亲口说下的话呀!要你看在她多年养育你的份上,答应和大龙成亲,顶门立户把家支撑着过下去……”七十八、七十九、八十,好,数到这里,一行雁队唱着嘹亮的歌,从头顶上飞过去。
  年轻的渔民决计要离乡背井走了,割舍是痛苦的,正如强迫他离开那高围墙的工厂一样;但痛苦又是不可避免的,谁让他灵魂里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有那么多精神枷锁,谁让他缺乏坚持真理的信心,逆来顺受,舍此之外,他寻求不出别的选择。
  但是,谁知又飞过来一只掉队的雁,正努力追赶着,振动长大的翅膀,终于撵上了队伍。八十一只,呸,他吐掉嘴里的开始泛甜味的青苇,妈的,该怎么办呢?
  在爱情上谈不到温良恭俭让,那位动力工程权威激励于菱去追求柳娟:“怕什么高歌?你是一个孱头啊!一个没有脊梁骨的鼻涕虫啊!连个姑娘都保护不住。别听王纬宇的教导,把那样爱你的一个姑娘让出去。怎么?爱情成了商品,可以进行交易的吗?”看来,这位留美的工程师是对的,同样是自己的儿女,于而龙望着那神采飞扬在花下摄影的一对,和那孤零零画花的一个,不是已经说明问题了吗?是啊,一个自己吃过苦头的人,还要让自己的孩子再吃苦头。“哦!”他责备自己,“我是多么愚蠢啊!”
  突然间,于莲嗷地一声,扔下画板就跑,正在摆出各式姿态拍照的舞蹈演员,也锐声怪气地叫唤,锻炼身体的谢大夫也止住了她那太极拳,不知发生什么意外?
  原来,是一条蜥蜴,学名叫做石龙子的小动物,正鼓着眼睛,歪着脑袋,从树旁太湖石缝里爬了出来。于菱拿照相机的三角架,把它挑得远远地,诧异人们的大惊小怪:“这有什么,我在沙漠那边的时候,这种四脚蛇、变色龙多的是。”
  正说着,退到庙门口的于莲,又惊呼起来,于而龙以为又是一条变色龙呢!哪料到她在高声叫喊以后,响起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纬宇伯伯,赶情是你来啦!”
  革委会主任的熟悉笑声,使得于而龙发麻,站在庙门口的四大金刚,也面面相觑,被震得木木然地呆看这位来客。
  “哦!夏阿姨——”柳娟飞也似的冲向上海牌小轿车,把从写作班子回到报社的夏岚扶了出来。其实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异地相逢,就好像不同一般,气氛变得热烈亲切,欢快的笑声把满殿的麻雀都吓飞了。
  夏岚娇嗔地埋怨:“你们全家郊游,也不告诉一声。”
  “怕你们忙呀……”谢若萍打着马虎眼。
  “忙里也是可以偷闲的吗!”王纬宇说。“不过,我要骂老于,这个自私自利的家伙,如此绝妙的一个胜地,竟然对我保密。”
  “怕请你不来哦!”
  “鬼话,向来你也没张过嘴。”王纬宇又问:“是谁发现这块新大陆的?真美。”
  “她是哥伦布。”于而龙指着正在作画的女儿。
  “啊!莲莲,我想除了你这样的艺术家,谁也不会发现的。胜景如人,和你一样的把我吸引住了。哦,古老的寺院,盛开的玉兰,巍峨的西山,蓝蓝的云天,真是美得不能再美,可是不为人所知,不被人欣赏,被埋没了的美,多么遗憾呵!”
  “真正的美,是不会感到孤独的,纬宇伯伯。”
  “是的是的,也许如此,没有永远紧锁的大门,总是会敲开的。”
  夏岚接着她丈夫的话说:“我也觉得该莲莲的春天来了。”
  于而龙对陡然出现的客人,满腹狐疑。是谁告诉了他?又为什么追到这里?现在,尤其是去冬以来,他总像个影子似的跟踪着,究竟要达到个什么目的呢?难道他也有一个和自己相对峙的战略?
  “纬宇伯伯,什么风把你吹来的呀?”似乎领会了他父亲心思的于菱走过来问。“一般地讲,这个目标是不大容易被发现的。”
  “,咱们都是当过兵的,还不懂得火线侦察的道理?今天给你们送电影票去碰了锁,才获悉你们全家的去向。”
  “什么电影?夏阿姨!”柳娟最关心的事,莫过于看内部参考片了。
  “好莱坞的旧拷贝,《鸳梦重温》!”夏岚回答着,拿眼睛扫着于莲,似乎看她有什么反应。
  “片名取得多好!画家,你说是不是?”王纬宇一定要于莲表态。
  于莲略一思索,果然那张格外鲜艳的脸上,泛出了一个甜蜜的笑容:“是的,确实是一个富有诗意的片名。”
  柳娟直是叹气:“多不巧,多不巧,可能是费雯丽主演的吧?”
  为失去的良机惋惜不已。
  “没有关系。”编辑如今随和多了,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士,肯同普通人谈谈话了,“我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叫他再找票子。”
  “谁?这大能耐!”
  夏岚指着于莲抿嘴一笑——这是那种使得通天才子骨头都酥的笑:“假如她发个令的话,甚至可以组织一个专场。”
  哦!于莲恍然大悟,什么幸福的敲门声,什么《鸳梦重温》,原来是为那个缺乏男人气的男人游说来了。她哈哈地笑起来:“煞费苦心的纬宇伯伯,夏阿姨,我该怎么感谢你们的关心?”
  于而龙笑着:“你还不了解吗?你纬宇伯伯从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谢若萍白了他一眼,心想:人家好心好意来和合,你倒像猫头鹰一样幸灾乐祸地笑。不晓得你这个当老子的,是何居心,想把女儿老死在家里么?……于而龙看出他老伴眼神里流露出的意思,“我倒不是泼冷水,恐怕也是一种徒劳的努力。”
  “这个徐小农也真有意思,没完没了。”于菱发表着他的见解。
  于而龙想:孩子,你还嫩一点,这怕碍不着徐小农什么事,关键在有些人把儿女婚姻也当做一种政治手段来使用的。
  “看看吧,一个老子,一个小子,全不考虑莲莲的孤独。”夏岚用社论里习惯的点题语气说:“关键问题就是如同俗话所讲的:饱汉不知饿汉饥呀!”
  “,没办法,一对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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