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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局外人的对谈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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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社会主义方向的评价,这就不得了了。高级社在52、53年大起大落,随后一下子就被推动着进入集体化。这期间发生了很多党内斗争和学理争论。比如邓子恢、杜润生他们想停在高级社阶段,稳住再讲。毛泽东就批邓是小脚女人。之二里我们已经提到过杜润生同陈伯达的争论。但邓、杜等人的坚持注定是自相矛盾的。他们一方面认为应当在高级社稳住,另一方面,他们明明又知道这个高级社是要么前进,要么散架,没有稳定住、或者普遍稳住的可能性。这个时候你讲要稳步走,不是自欺欺人嘛。这场争论在我看来,一方实际上是虚情假意,想蒙混过关;另一方豪情万丈,真理在手。当时一哄而起的办社热潮,几十万个社,一下子就出现了,你可以想见,那是如何的乱七八糟。比较典型的是在浙江,以前中共在这里没有基础,是个典型的新解放区,那帮从山东、河南来的南下干部,不管不顾的大干一场,一年就弄出来几十万个高级社,大大的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当时浙江农民冲击中共基层组织,反抗合作化最严重。邓子恢对此很重视,讲要稳妥。结果,稳妥没有做到。很快又变成大退社,还讲要退够。但邓、杜这些人并没有从维持成本上讲高级社的问题,他们诉诸的理由无非是农民的意愿,这个太抽象,而且到了毛这个从乡村里走出来的革命家那里,你讲农民意愿,岂不是讲他不懂农民吗?你怎么可能坚持住呢?所以邓、杜就只有投降了。既然高级社即不能稳住又不能退回去,当然就只有往前再走一步了,先是限制,强制性的限制入社农户退股的自由,不许退社了。随后就把股权同当时你入社的那些东西脱钩了。这就是集体化开始了。这个阶段叫初级集体化,只是在高级社基础上加一条,退社不自由了,那个老农是永远不能领回自家的驴子了。
  这一条太关键了,它破除了农户的私有权,它给那个集体劳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石,那就是集体拥有所有入社的生产要素。这个所有权的集体化同劳动的集体化结合在一起,原先高级社的退化解体就被克服了。后来人们似乎更重视集体化在所有制上的动作,其实它不论从出发点还是归宿点,当时重视的是劳动的集体化。因为52年那个中央文件认为,引入分工到农业生产中去,是农村生产力革命的必由之路,劳动必须集体化,才能引入分工。可劳动集体化必须建立在土地及其它要素的集体所有才能稳定地得到保证。所以就农村的社会主义运动而言,这个集体劳动比集体所有制要重要的多。
  C:这个事要多说几句。就是52年陈伯达表达的思想是劳动分工产生的生产力发展效应。他并没有去讲要搞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化或是国有化。当时以及随后相当一个时期,哪怕是在58、59年,中央层次上的人,还没有去想土地所有权的国有化。虽然讲,土地国有化是正宗的苏联模式,但中央层次上没有人这样讲过。这是有点奇怪的。讲徐水县建成共产主义,讲吃公共食堂的时候,也没有讲土地所有权的国有化。我没有想明白这个事。
  Y:猜测一下,可能中央不想因此背上农民这个负担,国有化了,农民就象城里人一样,国家就要把生活全管起来。这个不得了,管不下来的。所以这帮人再狂热也没有敢搞国有化。C:但不管怎样,当时确实重视的是集体化劳动,因为这是搞陈伯达那个劳动分工的前提。而要搞集体化劳动,就得组织起来,可实际上,只有在土地所有权集中起来的情况下,这个集体劳动的组织才不会散伙。这个逻辑关系,在当时是很明显的。但二十多年以后,到80年底人们再议论集体化的时候,就给倒过来了。认为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化是最重要的。从而认为联产承包制的威力是在于所有权上有了大变化才引发乡村复兴。这样一来就忽视了劳动组织方式上的革命性意义。我们讲之七的那一块,其实就是想先从论理上厘清这个逻辑关系。尽管在初级集体化阶段上,还是承认农户的私有权,你还有股份嘛,这是谈不到什么社会主义的,但是劳动却完全变成集体化了。原本乡村里的经济生活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是围绕着农户这个有效的经济单元的。当劳动变成集体化的时候,则很多涉及到贸易节奏、时令、副业同农业的匹配,鱼塘的利用,路边屋角的利用,高经济性作物的种植,山货的征集和出售等等,这些例子,就都无法运转下去了,整个乡村经济就变得更加单纯、更加粮食化,这同劳动力充沛,生物多样性强等等较有力的乡村经济条件相冲突,整体降低了乡村经济效率。农村产品的种类就越来越少,国家当时的换汇能力就大大受损,陈云、薄一波这些人后来都为组织山货出口换汇头痛过。这样一来,农户经营就彻底地给毁掉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基础、这个基本的“厂商”行为就没有了,乡村经济的效率就没有了,农业灾难就来临了吧。
  Y;不是一下子就到的。56年收成还不错,随后就一泻千里了。初级集体化之所以叫初级,是因为还承认每个农户在高级社里的股权,你虽然不允许退社,但还同意每个农户那个当初的所有权。当你干脆把这个股权也给灭了,大家全一样的时候,就进入人民公社了,这就是集体化的高级阶段。这个阶段的发展都只是逻辑地在发生了。如军事化管理,一大二公之类的层出不穷,不用做更多的分析。具体一点,就是刮共产风时,这帮人居然干脆把农户的纯粹生活性用品及日常生活也给集体化了,那个效果太差了,所以又很快停下来。
  C:哼,停下来了,也是中共常委级别的争论多少次后才停下来的。弄不清出这帮人怎么想的。
  Y:我们归纳一下。在合作社阶段上,尽管劳动从互助走向集体化安排,但农户尚保有自己的自由财产权,你还是可以拿走你的东西退社。由此,集体化劳动就是不稳定的了。所以就向前一冲,走向集体化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农户丧失了自由财产权。在初级阶段上,你有股权,但不能退社,不能贴现你的股权,这个财产权的核心就没有了。 这个初级阶段的集体化,其实也没有过太多时间,也变了。这个时候变的就是所有权。就是讲,农户还有股权,还有大股小股之分。那么你在劳动的集体化安排的时候,你如何把人的劳动量同他的股份对应上呢?这个测量监督的成本是很高的,你几乎是做不到的,所以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出来了,那就是再也不承认股权了,给“共产”了。那头被打上记号的驴子身上的记号给抹掉了。这个就不得了了。这与农户而言,那就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了。
  C:在高级社向这个方向转变时,还有个小社并大社,大社并成公社的过程。
  Y:那也是逻辑上的必然呀。你想嘛,在一个熟识的社区里,一部分人被共产了,另一部分人还保有什么产,怎么可能,一定也得共产。事实上,这也确实以社区,就是自然村为边界搞起来的,一村一社嘛。
  C:接着,又按照行政区划分,几个村的合作社就联合成人民公社了。人民公社就一下子把私有权给破除了。在这个基础上,劳动变成集体行为,家庭边界给打破了。女的去参加妇女队,男的参加打石队之类的。这样一来,吃饭怎么办呢?那帮人就是直线思维,就学城里工厂的样子吧,办食堂。于是乡村里头的生产生活的基本要素都给灭掉了。在当时,整个过程显得并非我们事后看过去那么不合常理。我看过当时一些文人的纪录,抛开他们顺从上面的宣传意图的部分,他们似乎也确实认为可以由此合理的期待几千年的中国乡村发生造福于亿万穷苦农民的“翻天覆地”。这些文人大都出自农村,对乡村里头的事儿门儿清,可是他们照样有这个思维。
  Y:嗯,就是这么个过程。人民公社这个“妖怪”就这么横空出世了。当然,它就像许多物件一样,一经产生就自在自为了,有了自己的生命规律,全然不顾当初催生它的人们的任何可能的良好愿望,它直接的奔灾难而去。
  C:有段时间,每当我思索这个事的产生的时候,我都很难控制住思绪,不能自己。有时我甚至在想难道有个“魔鬼”在冥冥中让这个东西产生出来,走向那灾难的三年吗?它的那个起点,那个好把式帮助寡妇家种地,那不是一幅美好的乡村景致吗?它怎么就走到这个地步了呢?我不是讲,不理解这个逻辑的发展过程,我知道有这么个路径依赖的力量,我也宁愿相信,当初中共那些人的良好愿望,但是还是忍不住的要发问,这究竟是什么力量推动着这样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人群,走向灾难的?
  Y:完全同感,每当我进入这个生活史里,每每也是心如刀割。这个感觉,总是不能舒缓,我们的理论,猜测,证据等等等等,都不是舒缓这个感觉。所以研究的时间长了,我甚至有了某种“原罪”感觉,这个同理论,同历史研究完全没有了关系,就象个历史的罪人,因为不能在彼时彼地奔走呼号。
  集体化进入高级阶段,就是人民公社了。它相当直接地就在短期内造成了恒古未有的乡村结构大转换,一切基于乡村秩序的传统道德、价值、习俗等等都给打翻了。如同当时的宣传,叫做“翻天覆地”。
  C:我归纳它的影响,大体有三个方面。第一个,农业劳动的效率基础没有了,从农户经营,改为集体劳动。其实那个陈伯达推崇的劳动分工也并没有真正发生,这个我们在之七里已谈了不少。所以农业劳动的效率就大大的降低了。第二个,就是一种独特的狂想症就生了根。大概是由于几千年来农业灾难太多的缘故吧,中国人容易去幻想着乡村里头的奇迹,或许还有别的原因,总之一种特别有生命力的狂想症就普遍的从上到下地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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