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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我确言,当与伦理—宗教的事物相关,当群众被当作是真理的标尺,则群众就成为虚妄的东西。
有样品。然而永恒笼罩并高临在俗世之上,宁谧如夜晚繁星布满的天空,而在天上居于这壮严宁谧的至福之中的上帝俯瞰——在如此之高处不觉一丝眩晕——这无以数计的人群,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这一个上帝,是他,这伟大的考察者,他说,唯有一人能达到目标。这意思是说,每个人都能够,并且每个人都应当是这一个人——然而,唯有一人能达到目标。
因此,凡是有群众之处,或者任何处所,它的决定性的意义是关涉于群众的,则此处必然没有一个人是为至高的目标在工作及生活,而仅是为或彼或此的俗世目标;因为为永恒决定性的目标而工作是仅有在一人时才可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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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为这个人人皆可做的人,乃是要任凭上帝做为协助者——“群众”是虚妄。
群众——并非此个或彼个群众,亦非现在存在或早已消逝的群众,亦非有卑微或高等之分、贫富之分等等的群众——在它的基本概念①之中就是虚妄,因为它使得个人成为完全不知悔改及不负责任的东西,或者至少由于把责任切成了碎片而大量削减了个人的责任感。试想没有一个士兵敢单独向该乌斯。马利乌斯(Cai-us
Marius)
下手,这就足可证明。
然而你只要让三、四个女人聚在一起,使她们有她们是“群众”的意识或印象,并且相信很可能没有人能确定说出是谁做的或谁开始的——那么她们就有勇气去做这件事。何等虚妄!这个虚妄主要在于群众所做的实际上即是群众之中的个人所做的,虽然是每一个个人。因为“群众”只是一个抽象物,它没有手;然而每一个个人都有两只手,因此当一个个人向该乌斯。马利乌斯下手之际,所下的手是每个个人自己的手,而不是他人的手,更不是那个没有手的群众之手。其次,这个虚妄在于群众有“勇气”去做,因为没有一个个人通常是如群众一样懦弱的。因为每一个逃入群众之中求取庇
①读者亦须记得,此处“群众”一词必须以纯粹形式的意义来了解,而不可象一般意含着本质区别时,对“群众”一词所妄加意义,这种区别乃是人类的自私心非宗教性地置于“群众”与优越人士等等之间的。我的天!一个宗教性的人怎么会想到这种非人性的平等!
不,“群众”是就数量而言,多数的,许多的贵人,富翁,高僧,等等——一旦当他们有多数加入的时候,立刻就成为“群众”
(“crowd”
,“the
cro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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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的人——因之逃入免于做为个人的懦弱之中(他没有勇气向该乌斯。马利乌斯下手,甚至没有勇气承认他没有勇气)——都贡献了懦弱的份给我们那称之为“群众”的懦弱。
以一个最高的事件为例,想想基督,并想想人类,已经生过的以及还未生过的人。现在设想一个个人挑战的情况:要求他们每个人在一个孤独的地方面对基督,并且以一个个人身份步向他,唾口水在他脸上——具有勇气与狂傲足以出此的人尚未降生并且永不会降生。这是虚妄。
群众是虚妄。因之没有一个人比那些以领导群众为职业的人更轻视做为人的意义。当某一个人去接近一个这类的人——这个事太小了,不值得注意,他高傲地回绝他。至少必须几百人。
假如有数千人呢?
他就尊敬他们,向他们鞠躬,拍马屁。
何等的虚妄!
绝不可如此。
当问题在于单独的个人,这才是以对于人之意义的尊敬来表白真理的时候;而设若这是一个可怜虫(按一般残酷的讲法)
,则你该做的事乃是把他请入你最好的屋子之中,而设若你有数种声音,你就该挑选最和善的一种对他。这是真理。相反的,假如在一个数千人以上的集会,而真理是用投票表决的,那时你就应当(除非你喜欢默念上帝的祷词:“脱离我等于凶恶”)以虔敬的惧怕来将这件事情加以表白:群众,做为伦理与宗教事物的判断者,乃是虚妄,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那一人乃是永恒真确之事。
这是真理。
群众乃是虚妄。因此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因为,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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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他向所有的人演说,他却不与群众发生关连,他不要群众以任何方式来支持他,他以此种方式绝对地回绝了人群,他不建立一个派系,不允许表决,而只做他所是的自己,即真理,而这真理乃是将它自身关连于人的。——因之每个人如果真正要服务于真理,就eo
ipso(因之)不论以何种方式,是一个殉道者。一个人,设若可能,在他母亲的子宫中就做了决定要为真理服务,则不论即将来到的殉道是以何种形式,他都eo
ipso从在他母亲的子宫中开始就是一个殉道者。因为想赢取群众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点小才份,某种虚妄方案,以及对人之热情的浅显认识。
然而没有一个真理的见证人(啊!这是每个人都该成为的,包括你和我)
,没有一个真理的见证人敢于与群众交涉。
真理的见证人——这种人当然与政治无关,并首先必要注意自己不与政治相混——从事真理之见证这一项敬神的工作,乃是,如若可能,与一切人发生接触,然而对每一个都是个别的,在街道上,在巷子里同每一个人各自地谈话,以便分解群众,或者甚至也向群众说话,然而目的不在为教育群众,而在于希望其中能有一个或两个个人从群众中回了家,变成单独的个人。另一方面,当“群众”被视为权威,而它的判断被当作最后的判断,那么它就会被真理的见证人由心地厌恶,一如品性良好的少女之厌恶公众舞台;而任何一个人,如将群众当作无上权威看待,真理的见证人都会把他视为虚妄的工具。
因为(如我已重叙的)在政治或其他场合,不论整体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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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视为正确的东西,若转渡到心智的、精神的以及宗教的场合,就变成了虚妄。还有一件事是我要说的——或许带有一点过份的小心——“真理”这个字,我通常是意指“永恒的真理”。然而政治等等却与“永恒真理”无关。一个政策,如果以确切意义的“永恒真理”来严重地从事工作,意图将“永恒真理”
导入真正生活,那么在同一秒钟它即以极深的程度显示它是可能想像的最“不政治”的东西。
群众是虚妄。想到今日的不幸,即使将它比之于古往最大的不幸,我仍会哭泣,或至少会学习到渴望永久之物。报纸以它的匿名再加以公众之助,使得境况更为疯狂。公众宣称他们是“真理”之事的判断者,而事实上为真理作判断的公众集会已不复存在。一个匿名作者由于报纸之助可以天天找到机会去说(甚至关于智性的、德性的以及宗教性的事物)他喜欢说的任何话,而这些或许是他作为一个个人所远不敢说出的;每一次他张嘴(或者我们不可说是他地狱式的沟渠吗?)
他即刻是向千千人演讲,他可以使得万万人在后面重复他的话——而这一切没有一个人负责,因此,它还不象古时候那拥有无上能力却仍相对地不知悔改的群众;不是,这是一个绝对不知悔改的东西,是一个“无人”
,是一个匿名,它是演出者(actor)
,而另一个匿名者呢,是公众,有时甚至是匿名赞助者——而这一切,是无人,无人!哦,我的上帝。
然而我们的国家却称自己为基督教国家!
让没有一个人以为,有了这样的称呼“真理”就可以因报纸之助而战胜谎言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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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啊!你们这些满口如是说的人,你们敢否断言人类(将它做为群众而论)之取用并非总是美味的真理是如取用鲜美的虚妄一般急切?——更不用说,接受真理由于首先必须承认自己原先是被欺骗了而变得多么困难!或者你们敢于断言“真理”
可如虚妄一般易于被了解,而为了解后者却根本无需初步知识,不必上学,不必做学徒,不必下节制工夫,不必自我否弃,不必对自我做关怀,也不需耐心的劳苦工作?
非也,真理——它厌恶那一心想广泛传播的虚妄——的足尖是不轻盈的。
首先它不会以虚妄的报纸为方式而工作;真理的沟通唯有单独的个人能承当。其次,真理的沟通也只能伸向个人;因为真理正正是包含于仅被个人才能表现出来的生命概念之中。
若没有上帝——其本身即是真理——的看顾,没有他的帮助,没有他参加做为中介,则真理既不能被沟通亦不能被接受。因此它唯有能被“个人”所沟通与接受,而这一种个人,就事实而言,是每个人都能去成为的。将这样一个个人与众人加以区别的标记正正是真理的标记——与抽象的,虚幻的,非人格的群众相对照,而这个群众排拒上帝做为中介(因为人格神的上帝不可能在非人格的关系中做为中介)
,并因之排拒了真理,因为上帝是具时为真理自身并为它的中介,并把此中介处理完善的。
去尊重每一个人——确确实实每一个人——是一项真理,而这乃是敬畏上帝并爱自己的“邻人”的含意。然而从伦理——宗教的观点,把“群众”视为最高法院,却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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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上帝,并且也不能确切地说是爱了“邻人”。而“邻人”是人类平等的绝对真实的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