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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为生也。自豪右庄田渐多,养马渐不足。洪熙初,改两年一驹,成化初,改三年一驹。
马愈削,民愈贫。然马卒不可少,乃复两年一驹之制,民愈不堪。请敕边镇随俗所宜,
凡可以买马足边、军民交益者,便宜处置。”时马文升抚陕西,又极论边军偿马之累,
请令屯田卒田多丁少而不领马者,岁输银一钱,以助赔偿。虽皆允行,而民困不能舒也。
继文升抚陕者萧祯,请省行太仆寺。兵部覆云:“洪、永时,设行太仆及苑马寺,凡茶
马、番人贡马,悉收寺、苑放牧,常数万匹,足充边用。正统以后,北敌屡入抄掠,马
遂日耗。言者每请裁革,是惜小费而忘大计。”于是敕谕祯,但令加意督察。而北畿自
永乐以来,马日滋,辄责民牧,民年十五者即养马。太仆少卿彭礼以户丁有限,而课驹
无穷,请定种马额。会文升为兵部尚书,奏行其请,乃定两京太仆种马,儿马二万五千,
骒马四之,二年纳驹,著为令。时弘治六年也。
十五年冬,尚书刘大夏荐南京太常卿杨一清为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一清奏言:
“我朝以陕右宜牧,设监苑,跨二千余里。后皆废,惟存长乐、灵武二监。今牧地止数
百里,然以供西边尚无不足,但苦监牧非人,牧养无法耳。两监六苑,开城、安定水泉
便利,宜为上苑,牧万马;广宁、万安为中苑;黑水草场逼窄,清平地狭土瘠,为下苑。
万安可五千,广宁四千,清平二千,黑水千五百。六苑岁给军外,可常牧马三万二千五
百,足供三边用。然欲广孳息,必多蓄种马,宜增满万匹,两年一驹,五年可足前数。
请支太仆马价银四万二千两,于平、庆、临、巩买种马七千。又养马恩队军不足,请编
流亡民及问遣回籍者,且视恩军例,凡发边卫充军者,改令各苑牧马,增为三千人。又
请相地势,筑城通商,种植榆柳,春夏放牧,秋冬还厩,马既得安,敌来亦可收保。”
孝宗方重边防,大夏掌兵部,一清所奏辄行。迁总制仍督马政。
诸监草场,原额十三万三千七百余顷,存者已不及半。一清核之,得荒地十二万八
千余顷,又开武安苑地二千九百余顷。正德二年闻于朝。及一清去官,未几复废。时御
史王济言:“民苦养马。有一孳生马,辄害之。间有定驹,赂医讳之,有显驹坠落之。
马亏欠不过纳银二两,既孳生者已闻官,而复倒毙,不过纳银三两,孳生不死则饥饿。
马日瘦削,无济实用。今种马、地亩、人丁,岁取有定额,请以其额数令民买马,而种
马孳生,县官无与。”兵部是其言。自后,每有奏报,辄引济言县官无与种马事,但责
驹于民,遗母求子矣。
初,边臣请马,太仆寺以见马给之。自改征银,马日少,而请者相继,给价十万,
买马万匹。边臣不能市良马,马多死,太仆卿储巏以为言,请仍给马。又指陈各边种马
盗卖私借之弊。语虽切,不能从。而边镇给发日益繁。延绥三十六营堡,自弘治十一年
始,十年间,发太仆银二十八万有奇,买补四万九千余匹,宁夏、大同、居庸关等处不
与焉。至正德七年,遂开纳马例,凡十二条。九年,复发太仆银市马万五千于山东、辽
东、河南及凤阳、保定诸府。
嘉靖元年,陕西苑马少卿卢璧条上马政,请督逋负、明印烙、训医药、均地差,以
救目前,而辟场广蓄为经久计。帝嘉纳之。自后言马事者颇众,大都因事立说,补救一
时而已。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太仆马缺,复行正德纳马例。已,稍增损之。至四十一
年,遂开例至捐马授职。
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
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种马尽卖,输
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
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
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卖各半,从之。
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贡互市
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作辅,力主尽卖之议。自万历九年始,上马八两,下至五两,又
折征草豆地租,银益多,以供团营买马及各边之请。然一骟马辄发三十金,而州县以驽
马进,其直止数金。且仍寄养于马户,害民不减曩时。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
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
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
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
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
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盖自万历以来,冏政大坏,
而边牧废弛,愈不可问。既而辽东督师袁崇焕以缺马,请于两京州县寄养马内,折三千
匹价买之西边。太仆卿涂国鼎言:“祖宗令民养马,专供京营骑操,防护都城,非为边
也。后来改折,无事则易马输银,有警则出银市马,仍是为京师备御之意。今折银已多
给各镇,如并此马尽折,万一变生,奈何?”帝是其言,却崇焕请。
按明世马政,法久弊丛。其始盛终衰之故,大率由草场兴废。太祖既设草场于大江
南北,复定北边牧地:自东胜以西至宁夏、河西、察罕脑儿,以东至大同、宣府、开平,
又东南至大宁、辽东,抵鸭绿江又北千里,而南至各卫分守地,又自雁门关西抵黄河外,
东历紫荆、居庸、古北抵山海卫。荒闲平埜,非军民屯种者,听诸王驸马以至近边军民
樵采牧放,在边籓府不得自占。永乐中,又置草场于畿甸。寻以顺圣川至桑乾河百三十
余里,水草美,令以太仆千骑,令怀来卫卒百人分牧,后增至万二千匹。宣德初,复置
九马坊于保安州。于是兵部奏,马大蕃息,以色别而名之,其毛色二十五等,其种三百
六十。其后庄田日增,草场日削,军民皆困于孳养。弘治初,兵部主事汤冕、太仆卿王
霁、给事中韩祐、周旋、御史张淳,皆请清核。而旋言:“香河诸县地占于势家,霸州
等处俱有仁寿宫皇庄,乞罢之,以益牧地。”虽允行,而占佃已久,卒不能清。南京诸
卫牧场亦久废,兵部尚书张蓥请复之。御史胡海言恐遗地利,遂止。京师团营官马万匹,
与旗手等卫上直官马,皆分置草场。岁春末,马非听用者,坐营官领下场放牧,草豆住
支,秋末回。给事御史阅视马毙军逃者以闻。后上直马不出牧,而骑操马仍岁出如例。
嘉靖六年,武定侯郭勋以边警为辞,奏免之,征各场租以充公费,余贮太仆买马。于是
营马专仰秣司农,岁费至十八万,户部为诎,而草场益废。议者争以租佃取赢,侵淫至
神宗时,弊坏极矣。
茶马司,洪武中,立于川、陕,听西番纳马易茶,赐金牌信符,以防诈伪。每三岁,
遣廷臣召诸番合符交易,上马茶百二十斤,中马七十斤,下马五十斤。以私茶出者罪死,
虽勋戚无贷。末年,易马至万三千五百余匹。永乐中,禁稍弛,易马少。乃命严边关茶
禁,遣御史巡督。正统末,罢金牌,岁遣行人巡察,边氓冒禁私贩者多。成化间,定差
御史一员,领敕专理。弘治间,大学士李东阳言:“金牌制废,私茶盛,有司又屡以敝
茶绐番族,番人抱憾,往往以羸马应。宜严敕陕西官司揭榜招谕,复金牌之制,严收良
茶,颇增马直,则得马必蕃。”及杨一清督理苑马,遂命并理盐、茶。一清申旧制,禁
私贩,种官茶。四年间易马九千余匹,而茶尚积四十余万斤。灵州盐池增课五万九千,
贮庆阳、固原库,以买马给边。又惧后无专官,制终废也,于正德初,请令巡茶御史兼
理马政,行太仆、苑马寺官听其提调,报可。御史翟唐岁收茶七十八万余斤,易马九千
有奇。后法复弛。嘉靖初,户部请揭榜禁私茶,凡引俱南户部印发,府州县不得擅印。
三十年,诏给番族勘合,然初制讫不能复矣。
马市者,始永乐间。辽东设市三,二在开原,一在广宁,各去城四十里。成化中,
巡抚陈钺复奏行之。后至万历初不废。嘉靖中,开马市于大同,陕边宣镇相继行。隆庆
五年,俺答上表称贡。总督王崇古市马七千余匹,为价九万六千有奇。其价,辽东以米
布绢,宣、大、山西以银。市易外有贡马者,以钞币加赐之。
初,太祖起江左,所急惟马,屡遣使市于四方。正元寿节,内外籓封将帅皆以马为
币。外国、土司、番部以时入贡,朝廷每厚加赐予,所以招携怀柔者备至。文帝勤远略,
遣使绝域;外国来朝者甚众,然所急者不在马。自后狃于承平,驾驭之权失,马无外增,
惟恃孳生岁课。重以官吏侵渔,牧政荒废,军民交困矣。盖明自宣德以后,祖制渐废,
军旅特甚,而马政其一云。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自汉以来,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
为出入。宋采用之,而所重者敕。律所不载者,则听之于敕。故时轻时重,无一是之归。
元制,取所行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明初,丞相李善长等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
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太祖从其言。
始,太祖惩元纵弛之后,刑用重典,然特取决一时,非以为则。后屡诏厘正,至三
十年,始申画一之制,所以斟酌损益之者,至纤至悉,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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