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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肝取出来吃掉,但是人们很细心,不用手去摸肝,因为他们认为肝是神圣的;肝是切成细块生吃,用刀尖把小块肝送到嘴里,用尖棍子也可以。任何人偶然摸了肝一下,就不许他吃,禁止吃肝是他的大不幸”。妇女不许吃肝,因为她们没有魂魄。
通常还吃死人的血肉,以吸取那些死人所特有的勇敢、聪明或其他素质,或是认为勇敢聪明等素质是在某个被吃的特定部位。所以在东南非洲的山居部落中有一些组织年轻人加入行会或帮会的仪式,在入会的仪式上,有一项是要把勇敢、智慧和其他素质灌注到新入会的人身上。凡是行动突出勇敢的敌人被杀时,他的肝算是勇敢的所在地,他的耳朵是智慧的所在地,前额的皮肤是忍耐力的所在地,其他许多部位被认为是其他品德的所在地,这些部位都被烧成灰烬。用牛角细心地把灰保存好,举行割礼时,和其他成分一起拌成糊,由族里的祭司给青年吃。用这种办法,被杀者的力量、勇气、智慧和其他美德就传给了吃的人。山居的巴苏陀人杀死一个很勇敢的敌人时,他们立即把心挖出来吃掉,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他们打仗时有勇气有力量。当查理仿罂ㄎ羰吭?824年被亚山蒂人杀死后,据说他的心被亚山蒂军的首领吃了,他们希望用这种办法吸入他的勇气。他的肉晒干切块分给职位较低的军官吃了,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他的骨头长期地保存在库马西,作为全国礼拜的对象。新格拉纳达的瑙拉印第安人遇到机会时就吃西班牙人的心,希望借此可以使自己跟卡斯蒂利亚武士一样无所畏惧。苏'美国北部和加拿大毗连地区的苏印第安人,也叫达科他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常把勇敢敌人的心碾成粉末咽进肚里,希望以此取得死者的勇气。
通常固然是吃人心,以求吃的人得到心的原有者的素质,但因此而吃掉的并不只是心这一部分,这点我们已经谈到。如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两个部落色多拉和恩加里戈,他们的武士常吃被杀敌人的头和脚,以为这样就得到死者的素质和勇气。新南威尔士的卡米拉罗伊人为了得到勇敢者的勇气,吃他的肝和心。在通琴也有一个流行的迷信,认为勇敢者的肝使吃肝的人勇敢。出于类似的意图,中国人吞食刚被处死的江洋大盗的胆汁。沙捞越的达雅克人常吃被杀者的手心和膝盖肉,以增强他们自己的手和膝盖的力气。西里伯斯中部著名的猎取人头的托拉基部族喝被他们杀死者的血,吃他们的脑子,以求使自己变得勇敢。菲律宾群岛的伊塔隆人喝他们杀死的敌人的血,生吃他们的后脑和内脏,以求得到他们的勇气。为了同样的原因,菲律宾群岛的另一部落,埃富高人吮吸敌人的脑髓。同样,德属新几内亚的卡伊族人吃敌人的脑子以求得到他们的力量。在西非洲的基姆班达人中,新王继位时要杀死一个勇敢的俘虏,新王和贵族都吃他的肉,借以获得他的力量和勇气。出名的祖鲁酋长马图阿纳喝过三十个酋长的胆汁(这些酋长的人民也都被他毁灭了),以为这会使他强壮。祖鲁人认为吃掉敌人前额的中部和眉毛,他们就得到凝视敌人的胆量。每次出征之前,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拿一把被杀敌人的头发泡在开水里提取勇气;然后 战士把这种勇气水喝下。在新西兰“酋长就是阿图亚(神),但神有强大和软弱之分;各个神自然设法使自己成为强大的神;所采取的办法是使别人的精灵合并于自己;例如某武士杀了一个酋长的时候,他就立即挖下他的眼睛吞掉,因为阿图亚诽瓶ǎㄉ窳椋┚妥≡谘劬铮灰虼耍唤錾彼赖腥说那澹一拐季莸腥说幕昶牵钡牡星跤啵牧槠陀蟆薄?
至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野蛮人要吃他认为是神灵的动物或人的肉了。吃了神的肉,他就分得神的特性和权力。神是谷神,谷物就是他的主体;神是葡萄神,葡萄汁就是他的血;所以信徒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就是吃了他的神的真正的血肉。所以在狄俄尼索斯这样的葡萄神的仪式上喝葡萄酒并不是欢闹的行为,那是一顿庄严的圣餐。不过终于这样一个时候来临了,清醒的人觉得很难理解若是头脑清醒的人怎么会认为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他就是吃神的血肉呢?西塞罗说:“我们把谷物叫西里斯,把葡萄酒叫巴克科斯,我们不过是用一个共同的修辞而已;难道你会认为真有人会那么神志不清、以为他吃的东西就是神吗?”
杀死神性动物:杀死神雕
在前面几章中,我们谈到在许多已经发展到主要以农业为生的社会里都有杀谷神吃谷神的风习,或是以谷神原本的形式如玉米、大米等等,或是假借动物和人的形体而杀掉吃掉。我们还要说明狩猎或游牧的部落,和农业民族一样,也有杀他们崇拜物的风习。在猎人和牧人供奉并杀掉的那些崇拜物或神(如果它们值得尊为神的话)之中,许多都是单纯的、而不是体现其他超凡神物的动物。我们的头一个例证是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他们住在一个肥沃的国土上,气候晴朗温和,但他们差不多还是处在最野蛮的状态。阿卡契曼人崇拜大雕,他们每年有一次盛大的节日,叫做配恩斯(即鸟会的意思),就是为大雕而举行的一种宗教仪式。节日选定后,在庆祝的头天傍晚公布,立即准备一个专用的庙地(Vanguech),似乎是一个用木栅围起来的圆形或椭圆形的场地,在一个栏杆上立一个剥制后填起来的山狗或草原狼的皮,表示秦尼格秦尼克神。庙地备好之后,排起庄严的队伍,把鸟带进庙地,摆在专门建好的祭坛上。然后所有的年轻妇女,无论已婚未婚,都在祭坛前面跑来跑去,好像疯了一样,有的往这个方向跑,有的往另一方向跑,老人们在旁安静地观看着。头人们脸上涂着颜色,并用羽毛装饰起来,围着他们供奉的鸟跳舞。这些仪式做完之后,他们捉住鸟,带到主要的庙地,所有的人都加入这一壮丽的行列;头领们载歌载舞走在前面。到达庙地后,他们把鸟杀掉,不使掉出一滴血来。把皮完整地剥下来,和羽毛一起作为圣物保存,或是作为做节日衣服(叫做佩尔特Paelt)用。鸟的尸体埋在庙地的一个洞里,年老妇女们聚在坟墓周围,悲恸号哭,并把各种植物种子和食物扔到坟上,她们哭道:“你为什么要跑呢?跟我们在一起不是更好吗?你也跟我们一样能做皮诺(一种粥)。你要是不跑,也不至于成了配恩斯呀。”等等。这个仪式完毕后继续跳舞,一连三天三夜。据说配恩斯是一个妇女,她跑到丛山里去,秦尼格秦尼克(Chinigchinich)神把她变成一只鸟。他们相信虽然每年杀死这鸟,她仍能复生,回到她山里的家中去。而且,他们觉得,“杀死她多少次,她就繁殖多少倍。所有头人每年都举行配恩斯节,他们都坚信所有在节日杀死献祭的鸟都是那同一个母鸟”。
加利福尼亚人说的从一个鸟增殖,这说法很值得注意,有助于说明他们杀神鸟的动机。物种的生命和个体的生命是不同的,这种观念在我们看来明白易懂,在加利福尼亚野蛮人看来却好像不易掌握。他不能认识物种生命与个体生命不同,因此,以为威胁并将最后毁灭个体生命的危险和灾难,也同样将降临于物种的生命。很显然,他觉得孤立无援的物种也会像个体一样衰老死亡,所以必须采取某种步骤,使他视为神灵的某一物种免于灭绝。他能想像出的回避灾祸的唯一办法就是杀掉种族中的一个成员。生命的潮水在这个成员的筋脉里还流得很旺盛,还没有在老年的沼泽地里变成死水。他觉得,把生命这样从一个渠道岔开,它就会重新自由地流入另一个新的渠道;换句话说,被杀的动物会复活,进入一个新的生命期,具有青年的朝气和精力。我们看来,这样推理显然是荒谬的;对于这种风俗也同样如此。这里还可提一下萨蒙人对个体生命和种族生命的认识同样混淆不清。每一家族都把某一种动物奉为神,不过,他们认为这些动物中死了一个,比如说死了一个猫头鹰;那并不是神死了,“神还是活着的,附在所有现存的猫头鹰身上”。
杀死神性动物:杀死神羊
我们方才考察的加利福尼亚的粗鄙仪式,在古埃及的宗教中有一个与它非常相近的例子。底比斯人和所有其他供奉底比斯的神阿蒙的古埃及人,都奉公羊为神兽,不杀公羊。但是在一年一度的阿蒙节上,他们都要杀一只公羊,剥掉它的皮,把皮披在神阿蒙像上。然后他们悲悼这只公羊,把它埋在一座圣墓里。有个故事说明这个风俗。故事大致这样:宙斯有一次在赫拉克勒斯面前显圣,披着羊皮,顶着羊头。当然,前面那个例子里的公羊就是底比斯的兽神,正如狼是里柯波里斯的兽神,山羊是门德斯的兽神。换句话说,公羊就是阿蒙自己。不错,在碑刻上阿蒙的形象,身躯是人身,头是公羊的头。但是,这只是表明,他还是处在通常的预备状态,兽神照例是经过预备状态后,才成为完全的人化神。所以,杀公羊不是作为献给阿蒙的祭品而杀的,而是作为神本身而杀的,用杀掉的羊皮披在阿蒙的偶像身上,这条惯例明明表示神与兽是一回事。每年杀公羊神的理由可能就是我给一般杀神风俗提出的理由,也就是我给加利福尼亚特有的杀神雕的风俗所提出的理由。杀公牛神阿庇斯的类似例子也证明可以把这种解释运用于埃及,阿庇斯是不能活过一定年限的。给人神的生命定一个期限,其意图我已经申述过,是要使它不致年老体弱。同样的理由也可以解释每年杀兽神的风俗——很可能杀兽神的风俗更老一些——底比斯人的公羊就是每年杀死的兽神。
底比斯人的仪式中有一点——将羊皮披在神像身上——值得特别注意。如果起初神是活羊,那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