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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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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过头,某天夜里,文寿与同居的女友在同房过程中,因得不到生理满足的女友骂他往日的雄风不在并怀疑他在外面另有情人时,他便用师兄骗他的那番话认认真真地“翻译”给了女友,还说道:“将来,等我当了总经理,你就夫荣妻贵了哟。” 
  于是,在文寿的温言细语中,对方带着生理上的遗憾和心理上的虚荣半苦半甜地进入了梦乡。她做梦都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文寿会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文寿被警察发现是眼手非常富有戏剧性。 
  那天早晨,文寿一如往昔地外出“上班”。在公共汽车里,他的毒瘾开始发作了。他急忙从烟盒里仔细地选出一支正品555烟,点燃火,狂吸几口。很快,那种症状消失了。没料到,文寿的一举一动被一位便衣警察看在眼里。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便衣警察一看文寿抽烟的过程,立刻明白碰到了一个瘾君子。等文寿下车后,一辆紧紧跟随在公共汽车后面的警车迅速地驶到了他面前。直到这时,文寿才醒悟过来:警察从他身上的烟盒里,搜出了两支混进“药”物的香烟。 
  但是,那位师兄呢?却突然从人间蒸发了。 
  那么,师兄姓什么?在哪里落脚?有些什么朋友?…… 
  醒悟过来的文寿回忆起来,居然是一片空白。   
  涉世眼手:如“烟”似雾(8)   
  文寿沦为死囚的过程除了富有戏剧性,还有明显的悲剧性。 
  因无其他犯罪证据,警方只得将文寿作为一名普通的吃药人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强制戒毒。在牢房时里,他认识了一位叫木中的牢头。因为都是吃药人,两人很快就成为“好朋友”。 
  1996年7月9日下午,一位因盗窃嫌疑被关押进来的新犯张某在进监舍大门时没有喊报告,作为牢头的木中立刻勃然大怒,他一边朝张某扑去,一边招呼文寿:“兄弟,上,教训教训他。” 
  “好。”文寿毫不犹豫地答道,紧跟着木中扑上去,将雨点般的拳头落到对方的身上。事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导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文寿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文寿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深夜,我见到了死囚文寿。 
  作为死囚的文寿,完全没有自由世界里的人们想象的“吸毒者一身枯槁”的模样,这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文寿中毒不是很深,没有发展到用针头注射的地步,像他这种“轻伤”程度,倘若没有犯死罪,只需三到六个月的短期强制戒毒,便可恢复到正常人的状况;二是每一位吸毒者一旦脱离吸毒环境,断绝毒品来源,身心在短时间的艰难痛苦后,身体都会迅速地反弹,出奇地肥胖起来,然后再慢慢地恢复正常。 
  我与文寿谈话的切入口,就是从他的肥胖开始的。谈到后来,为了说明自己过去的体力很好,他便给我讲述了“将军不下马”的黄色故事。虽然,那个叫娜娜的小姐如一阵风似的从我耳边飘过了,但是,我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师兄的影子。我问:“你说的那个什么老板什么师兄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文寿长长地叹口气,摇着头,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师兄?师兄!那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师兄啊,害得我莫名其妙,害得我不明不白。” 
  于是,在这天深夜,我听到了死囚文寿诉说的莫名其妙的故事。 
  “我没有想明白,”文寿望着我,“师兄会闪到哪儿去呢?没有我,他又到什么地方去找我这样的老实人充当他的眼手呢?” 
  文寿的问话使我想起这样一个场面:一位中年男人不经意地坐到一位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身边……我害怕地想,文寿当初不就是这样被师兄发展成眼手的吗?我心里禁不住划过一阵寒意。直到次日上午,死囚文寿被执行枪决后,我心里依旧一阵阵地发冷。   
  含苞“欲”放(1)   
  不久前的《中国市容报》上,发表了我的一篇随笔《初恋时,我拒绝了爱情》。编辑部除配发了一幅寓意深远的照片外,还特意编排了现今报刊上很难见到的醒目字体。 
  文章见报后,大约两个多月,编辑部转给我一封寄自米脂的读者来信——就是那个“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的出美女的陕西米脂。信件是一位叫阿晶的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子写来的。我不知道她是如何读到那篇文章的,因为《中国市容报》是一份行业报纸,发行渠道在城管系统。 
  阿晶是中学生,字里行间洋溢着她们在这个时代活跃的气息,比方说,她告诉我她的初恋的男生长得很“酷”,一日不见,她就会心情不“爽”。她给我提了许多不应该是她这个年龄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名作家,能够收到读者来信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我准备给她复信。然而,当我将信纸铺到桌上时才发现,面对一朵沾满晨间清露的花蕾,我却要回答她开花结果的问题。我除了不习惯将一表人才说成“酷”、将高兴说成“爽”以外,我还不习惯或者不敢正视一朵含苞的花蕾提前“欲”放。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勇才——一位死刑犯的早恋故事。 
  1 野山坡上的早恋:第一次含苞“欲”放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带着原罪的,即使这个人后来成为罪不可恕的死刑犯。 
  1974年4月11日,出生在重庆市巴南区的勇才,在一个叫小江村的山清水秀的地方无忧无虑地生活。这段开心的生活到他十七岁那年,因一位书包妹的出现戛然而止。书包妹是一个很广义的称呼,泛指从小学到大学的女学生。但在勇才的习惯用语里,书包妹则专指女中学生。 
  那是1991年春天,风和日丽,草长莺飞。十七岁的勇才与几位兄弟伙相约到小镇上去玩。在离小镇不远的一面平缓的野山坡上,一阵悦耳的笑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举目望去,一群少男少女正在野山坡上放风筝。在美丽的春天里,这也许是人们最开心的时候。最先,牵引着勇才他们目光的是天上飞翔着的风筝。在那些五颜六色、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风筝里,有一只做成凤凰形状的风筝特别耀眼,耀眼的不仅是风筝的形状,主要是那一身金光灿然的装饰。 
  就在那只“凤凰”在半空中兴高采烈时,一位兄弟提议:“走,我们跟他们一块玩。” 
  应该说,他们的初衷也就仅仅是“一块玩”而已,如同我们在旅途中偶然碰到的旅伴可以畅所欲言一样。于是,在1991年的一个春天的下午,勇才与几位兄弟伙几乎没玩什么成年人世故的交际技巧,便很快地与那群少男少女们热烈地交往起来。直到这时,勇才才知道他们是重庆某中学的学生。在这群青春亮丽的少男少女中,勇才发现其中一位女孩子显得特别成熟。他所说的成熟是指对方的身体,也就是说,那位女孩已经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了。 
  “一群人中,就数她最浪漫。”在狱中,勇才对我说,“说起话来上不沾天下不沾地的。” 
  我明白勇才话中的意思:那位女孩子虽然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但是她的情感和心智依旧停留在早春二月的阶段。 
  为了后文叙述的方便,我给她取个化名:莉莉。 
  当年的莉莉不到十五岁,在巴南区的一所中学读书。说实话,在现代社会中,在我们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像莉莉这样天真的年龄就成熟到了成年人的身体的女孩子并不鲜见。伴随着青春期的提早到来,许多原本属于火红的青春思考的东西,宛如空气一样地进入她的情感里。问题是,在莉莉的床铺足以承受她日益丰满的身体时,却没有谁教给她分解内心情感重负的正确方法。现在,分解她情感重压的男孩居然在这个春天的下午不期然而然地出现了。莉莉看上了勇才,看上了这个比她大两岁的男青年。 
  最让莉莉动心的是勇才的“潇洒”。 
  那时候大家都玩累了,天上的风筝已经收下来,散落在那面长满青草的野山坡上。勇才掏出一包香烟,用一根手指在烟盒底下一弹,一支香烟就探出了半截身子。他走到朋友们面前,将一支接一支的香烟“弹”到他们手中。开始,那群中学生还不肯接,勇才慷慨地说:“没关系,四海之内皆兄弟,烟酒不分家嘛。来来来,抽一支。”   
  含苞“欲”放(2)   
  慢慢地,那群中学生也学着勇才他们的样子,吸起烟来。 
  忽然间,勇才的肩头被猛拍一下,惊得他嘴上的香烟都差一点掉到了地上。在人们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中,他转过身,看到莉莉装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不满地说:“咦,哥哥,发烟只发给他们,为什么不发给我呢?瞧不起我吗?” 
  原来,莉莉被勇才发烟的动作迷住了,她居然觉得对方用一根手指弹出半截香烟的那个动作潇洒极了,充满了江湖人的豪爽。在勇才发烟的时候,她躲到对方身后,学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难怪勇才早先没有注意到她。 
  “不敢,不敢。”勇才一边说一边赶忙弹出一支香烟,伸到莉莉面前。 
  莉莉不但没接香烟,反而将双手背到身后,微微扬起脸,装出一副高傲的样子。 
  “哇噻!” 
  那群中学生顿时兴奋起来。 
  其中一位书包妹说道:“莉莉,罚他给你放到嘴上,罚他给你点火。” 
  莉莉真的张开了嘴巴。 
  勇才在一瞬间的犹豫后,也真的将香烟插进她的嘴里,也真的给她点燃火。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亲她一个,亲个嘴。” 
  这一次,勇才没有任何的犹豫,飞快地在莉莉的脸上响亮地吻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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