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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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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珍珍在校门口搭上了到永川城的公共汽车。在她身后,坐着一位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谁会料到,这位年仅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是三只手呢。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2)   
  一离开卫星湖畔,汽车便开始在黄瓜山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颠来爬去。昨晚下了一场春雨,雨水虽然使公路成了一条泥泞路,但透明的雨水却洗净了黄瓜山上的尘埃,使山上的空气格外地凉爽。在公路两边,黄灿灿的油菜花一路烂熳下来,似乎是从碧蓝的天空顺坡流泻而下的金色的艳阳。 
  珍珍的双眼望着窗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融入油菜花之中。危险也就是在这时候逼近珍珍的裤包。她那种专注于某事某物的神情是王一认为最适合下手的时候。许多人对三只手的摸包技术有一种认识上的想当然的误区,以为三只手靠的是眼快、手快……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里,居住在象牙塔里的“作家”们凭着丰富的想象力编造一些技术细节,诸如在一百度的开水锅里扔进一块肥皂,三只手只用两根手指在沸水里飞快地夹出肥皂却又不伤手指。最有影响的“欺骗生活”莫过于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位叫作拉兹的三只手只须轻碰别人一下,就探囊取物般地偷走了人家的钱袋。生活中,除了魔术,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上,最成功的三只手是那种非常有耐性的人,前期动作非常地缓慢,非常地细心,而且相貌特征一定要模糊,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同于选间谍的标准,除非色情间谍,没有一家谍报机构会物色那些相貌特征过目不忘的人作种子选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绝大部分出门在外的人,对随身携带的钱财都分外小心,藏钱的地方都是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三只手上车后,首先要锁定作案对象(这靠他的江湖经验),然后,要锁定对方的钱到底藏在什么地方,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到手。这个过程非常需要有耐心。待完成了这个前期耐心的准备后,最后才是手快:取钱、扔包、下车、消失……即使失主事后发现,到警方报案时,除非观察事物特别细致的人,一般人很难将三只手的具体相貌特征描述清楚。这是指那种成功的三只手,不是我们常见的“偷不成就抢”的劫匪。前者是规避法律的空子(小偷小摸),后者很可能掉脑袋(抢劫)。 
  王一并不是一名成功的三只手,一则他前期动作太快,二则他相貌较靓,外部特征一目了然。这两点导致他后来离开了扒界(后文将有叙述)。然而,在1990年春天,在这个雨后天晴、阳光灿烂的下午,在那位毫无社会经验和防盗意识的女大学生身上,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珍珍的钱包盗到了手。当沾满泥浆的汽车停在城外清洗时,王一揣着一颗叮叮咚咚的心迅速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2 火锅店:小姐碰到“打”滚匠 
  当王一用右手中指将珍珍的钱包用力弹进衣袖里时,他胸中那颗贼心比往常越发叮咚得厉害:钱包鼓鼓的,肯定搞头不小。这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摸到这么厚实的钱包。接着,他站起身,假装伸懒腰,高高地举起双臂,钱包立刻滑入他的腰间。按照平时的“工作准则”,他现在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取钱、扔包的动作……只要扔掉了包,谁敢说钞票是偷的?问题是,这个包太厚实了,估计不会是几张薄钞而是一大叠钞票。他妈的,老子发财了。在狂乱的心跳中,他满脸充血地离开了那辆车。不一会儿,他已经坐到一间火锅店的单间里。 
  “小姐,”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对火锅店的服务员兴奋地喊道,“荤菜素菜每样都给我捡点来。”等菜上齐后,他又对服务员说,“把门关好,我没喊不许进来。” 
  待服务员关好门后,他那颗狂跳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他从腰间取出那个钱包,从右手调到左手,又从左手调到右手,心满意足地欣赏着那个普普通通的钱包。前面说过,卫黄路上的乘客大多是山区的乡民,他不可能在这些原本生活艰难的乡民身上搞到大油水。他往日叮咚的结果,最多的一次是一百多元,最少的一次是几角钱的毛票。他在狱中对我说:“有时候,费了半天神,摸到手的钱连吃顿饭都不够。唉,想起来辛酸得很。”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3)   
  谁会想到三只手王一也有“辛酸”的时候呢?因此,了解了他过去的“辛酸”,也就理解了他这次的“激动”。 
  但是,等他拉开钱包时,他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钱包里除了一张五角钱的钞票、一封信皮都破了的信,还有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布卷。展开布卷,原来是一根布带。王一虽然不知道这根布带有什么用处,但这根布带卷进钱包里胀鼓鼓的感觉欺骗了他,使他早先所有的激动都空欢喜了一场。他木呆呆地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前,望着火锅底料在沸水里上下翻滚。此时此刻,先前的激动全都幻化成眼前浓重的雾气,虚无地飘向空中。仅仅是“失意”是不够的,他还“荤菜素菜每样都来了一大碟”,他连买这顿饭的钱都没有。大多数的三只手身上都不存隔夜粮(钱),常人很难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用他们的行话来说:空手走门,抱财归家。问题是,他摸到的钱包里只有五角钱,他慷慨地订下的“荤菜素菜”又远远地超过了“饭钱”本身的价格,何况,单间是要加倍收费的。许久,他才回过神,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吃饱肚子再说。吃到中途,他打开那封信,信是珍珍的父母托人写来的,刚好一页,从头至尾,满纸的辛苦。 
  信中说:下个月,等把笼子猪儿(小猪仔)卖了,才能给她寄五十元生活费…… 
  一时间,王一左手的两根手指夹住那页信纸,右手握住筷子,将筷头咬在嘴里。他后来在狱中对我说:“那封信把我感动了一点点。” 
  他这句话的意思是,那封信虽然把他“感动”了,但还没有“感动”到使他下决心资助那位贫穷的女大学生的地步。促使他下定决心给珍珍寄钱的,是那卷“欺骗”了他的布带。 
  我必须郑重声明:这卷布带的细节绝不是笔者的杜撰。即使在狱中,在王一已经成为死刑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钟头时,他还在叹息:“没想到天下还有这么穷的大学生。” 
  我相信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诉说是真实的。而这个可信的布带,又因为在我的生活体验里,至今还看到许多山区农民的全部家当仅值数百元钱时,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质疑布带的真实性呢? 
  最先,王一不明白:一位女大学生拿这卷布带来干什么?他这位十九岁的男青年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的。因此,他随手扔到屋角,自顾吃起火锅来,一边吃一边盘算着“肚儿混圆”后如何开溜的办法。不久,他忽然想到,那卷布带里说不准密封着银行存折之类的东西,要不然,一根布带值得那位女大学生放到钱包里么?他重新拾起那根布带,敲了敲门。 
  一位服务员将头伸进来,问道:“老板,还需要点什么?” 
  “给我找把小刀。” 
  待服务员将一把牛角刀递给他,关上门后,他将布带从中割开,结果,什么秘密都没有。 
  换成其他人,也许扔掉布带,故事便就此结束了。 
  但是,在1990年春天,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在永川城一间火锅店的单间里,十九岁的王一好奇心禁不住热烈地升起来:他一定要解开这卷布带的秘密,他要搞清楚这卷布带到底有什么作用。他再次敲了敲门,那位服务员的头再次伸进来。没等对方开口,王一朝她招招手,又指了指身边的空位置,说:“小姐,你坐下来,我问你一件事情。” 
  在王一想来:既然这卷布带是那位女大学生随身携带的物品,想必这位同样身为女人的服务员应该知道布带的作用的。 
  没料到那位小姐错会了意:她以为有“生意”送上门来。许多“单间”的真实意图不正是男男女女们“方便”的地方吗?她一屁股坐到王一身边,一只手放到王一的肩上,说道:“老板,我可以做业务。价钱嘛?我相信老板是不会亏待我的哟。” 
  做这类业务,王一过去是跟师兄们一起经历过的,不算完全陌生。但是,他此刻的兴趣不在这上头,何况他今天真的要做这单业务,恐怕也只有倒退回打滚匠的原始发源地去,做一回不付嫖资的无赖男人。他将那根布带递到小姐面前,问道:“你看看,这个是什么东西?”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4)   
  那位小姐左瞧右看,她也不认识那是什么东西。想了想,她朝门外喊了一声:“三姐,你来看这个老板手里是什么东西?” 
  三姐是这间火锅店的主人,一位年近四旬的女人。三姐先是满面笑容地走进单间,隔着火锅炉子双手捧过那卷布带,仅仅瞟了一眼,脸上立刻现出一种怪怪的神情,同时用一种怪怪的眼神望着王一,嘴里冷冷地问道:“你是不是有病?去偷女人的月经带来干什么?” 
  旋即,隔着火锅炉子,三姐将那根布带抛还给王一,刚好挂到他的肩上,像贴着一根功勋带。 
  坐在他身边的那位小姐一张脸立刻乐开了花。等三姐出去后,她全身倾倒在王一怀中,一只手顶着肚子,一边笑一边说:“哈哈哈……你龟儿子……没什么偷的……偷那种东西来干什么?” 
  王一呆呆地坐在那里。三姐说的话和怀中小姐的笑声似乎没有影响他的沉思。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卷布带的作用。不知为什么,在这时,他想起了那位女大学生的父母写的信,信中爬满纸面的文字似乎不是呆板的笔画,倒像是山区农民开满裂口的手和脚。他慢慢地扯下挂在肩头上的布带,在手里折叠起来。接着,他问怀中的小姐:“一包卫生巾多少钱?” 
  “那要看你买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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