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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大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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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k,又怎能信他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若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所以,人不必明显地相信什么事物。
    二、此外,正如我们由信德导向天主,同样也由爱德导向天主。可是,人只要准备遵守爱德的(一切)诫命就够了,不必一一付诸实行;这有玛窦福音第五章三十九节所记载的主的训令为证:「若有人掌击你的一面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按照奥斯定在「山中圣训诠释」(卷一第十九章)的解释,还有其它类似的命令,都为此作证。所以,人只要准备相信一切天主所提出而要人相信的事物就够了,不必明显地相信什么事物。
三、此外,按照罗马书第一章五节的话:「为使万民服从信德」,信德之为善,在于服从。可是,按照圣咏第一一八篇六十节的话:「爽爽快快,毫不踌躇,我准备遵守祢的规矩」,服从之德并不要人把某些规定的命令,一一付诸实行,祇要一个人的心准备随时服从就够了。所以,对信德来说,似乎也祇要人准备相信凡是天主所提出的,就够了,不必明显地相信什么事物。
反之  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六节说:「凡接近天主的人,应该信祂存在,且信祂对寻求祂的人是赏报者。」
正解  我解答如下:人所必须遵守的律令,是关于德性的行为的;而这些行为是得救的方法。可是,一个德性的行为;正如上述(第二集第一部第六十题第五节),系属于习性与其对象的关系。在每一种德性的对象里,可以注意两件事,即:那本然并直接属于德性的对象的,这在德性的每一个行为里都是必要;以及那偶然或附加于本然对象之上的。例如:为了公共的福利,而冒生命的危险,不顾个人的危险而迎系敌人,这是本然并直接属于勇德的对象的;可是,在一次正义的战争中,一个人应该有武装,或者应该用自己的刀剑去打击敌人等事,固然也都属于勇德的对象,但是偶然的。
指定德性行为之本然及直接对象,一如指定德性行为一样,是诫命必须要涵盖的。可是诫命并不需要指定那些偶然及次要地附加于德性之本然及直接对象上的事物,除非是专为某一地或某一时。
所以,必须说,信德直接的对象,是那些能使人获得真福的事物,如同前面所讲过的(第一题第八节);至于间接而次要的对象,则包括天主在圣经里所说过的一切事物,例如:亚巴郎有两个儿子,达味是叶瑟的儿子等类的事。
所以,关于信德的首要各点或各条条文,人必须明显地相信它们,正如必须有信德一样;可是,关于信德的其它各点,人并不需要明显地相信它们,祇要他不明显地,即随时准备相信它们,如同他随时准备相信在圣经里的一切事物一样。祇在他清楚知道,某些事物是包括在信德道理之内时,他才必须明显地相信它们。
释疑  一、如果我们认为,祇有那些我们没有恩宠的帮助而能做得到的事,才是人力所能及的事,我们就必须做许多没有救赎恩宠的帮助我们做不到的事;例如:爱天主和我们的近人,以及相信信德的条文。可是,有了恩宠的帮助,我们就能做得到;因为这样的帮助,如同奥斯定在「论劝戒与恩宠」(第六章)所说的,天主把它给了谁,是仁慈地给他的;没有把它给了谁,是公正地没有给他的,为惩罚他以前的罪,或者至少他的原罪。
二、人必须明确地爱那些为爱德之本然及直接对象的可爱者,即天主和近人。质疑所说的是指那些附属于爱德之对象的诫命。
    三、服从的德性,严格地来说,是在于意志。为此,如果意志迅速地服从长命,已经足为服从的行为;因为这就是服从之本然及直接的对象。可是,这个或那个命令,是偶然附加于服从之本然及直接对象上的。
第六节  是否人人都同样必须明显地相信
有关第六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似乎人人都同样必须明显地相信。因为:
    一、人人都必须做那些为得救必要的事;祇要看爱德的诫命,就可以知道了。可是,如上所述(第五节),有些事物必须明显地相信,这是为得救必要的事。所以,人人都同样必须明显地相信。
    二、此外,没有人应该在那些他不必相信的事物上接受测验。可是,有时就是无知识的人,也要在那些有关信德最微小的事物上接受测验。所以,人人都必须明显地相信一切的事物。
三、此外,如果下级的人祇须有不明显的信德,而非明显的信德,他们的信德便必然是隐含在上级的人的信德里。可是,这似乎是有危险的;因为上级的人可能会错。所以,下级的人似乎也必须有明显的信德;这样,人人便都必须有明显的信德。
反之  乔布传第一章十四节说:「牛正在耕地,母驴在一旁吃草。」按(大)额我略在「伦理丛谈」卷二(第三十章)的解释,母驴象征没有知识的人,牛则指那些有知识的人;在有关信德的事物上,没有知识的人应该附合有知识的人。
正解  我解答如下:讲解信德的事物,要仰赖天主的启示,因为信德的内容超越自然的理性。可是,天主的启示依照一定的次序,经由那些在上级的,传到那些在下级的;例如:经由天使而传达于人;经由高级的天使,而传达于低级的天使,如同狄奥尼修在「上天(天使)阶级论」(第四、七及八章)所解释的。所以,对人类讲解信德的问题,也有同样的情形:经由那些在上级的人,而传达于那些在下级的人。是故,正如那些光照低级天使的高级天使,关于天主的事物,必须比那些低级的天使,具有更多的知识,如同狄奥尼修在「上天(天使)阶级论」第十二章所说的,同样的,那些在高级的人,有责教导别人的,关于信德的事物,也必须有更多的知识,而且应该更明显地相信它们。
释疑  一、为得救,并非人人都同样需要明显地信德的事物;因为那些在上级的人,有责教导别人的,必须明显地比别人相信更多的事物。
    二、不应该用信德微妙的事物去测验那些没有知识的人,除非怀疑他们已被异端人所教坏了;因为异端人往往在这样的问题上,破坏没有知识的人的信德。不过,如果发见他们并非固执自己错误的思想,而是由于他们单纯无知,就不是他们的过失。
    三、不级的人并没有什么信德隐含在上级的人的信德内,非上级的人信从天主的道理。为此,(保禄)宗徒在格林多前书第四章十六节说:「你们要效法我,如同我效法基督。」是故信仰的标准,不是人的知识,而是天主的真理。如果上级的人不遵照这个标准,没有知识的人的信德,并不因为他们认为上级的人有纯正的信德,而受到伤害,除非他们在特殊问题上固执上级的人的错误,而相反整个教会的信德。既然我们的主在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二节说过,「伯多禄!我已为你祈求了,为叫你的信德不至表失」,所以整个教会的信德不会有缺失。
第七節  是否人人为得救都必须明显地相信基督的奥迹
   有关第七节,我们讨论如下:
质疑  人人为得救,似乎并不是都必须明显地相信基督的奥迹。因为:
    一、天使所不知道的事,人不必明显地相信;这是由于明显地相信要仰赖天主的启示;而这启示是经由天使而传达于人的,如同上面所讲过的(第六节;第一集第一一一题第一节)。可是,就是天使也不知道基督降生的奥迹。圣咏第二十三篇八至十节说:「谁是这位光荣旳君王?」依撒意亚第六十三章一节也说:「那由厄东西来的,是谁啊?」按照狄奥尼修在「上天(天使)阶级论」第七章的解释,是天使提出这些问题。所以,人不必明显地相信基督降生为人的奥迹。
    二、此外,洗者若翰显然是一位大人物,而且也最近基督。关于他,主在玛窦福音第十一章十一节曾说过:「在妇女所生者中,没有兴起一位比洗者若翰更大的。」可是,洗者若翰似乎并没有明显地知道基督的奥迹;因为如同玛窦福音第十一章三节所记载的,他问基督说:「你就是要来的那一位,或是我们还要等候另一位?」所以,就是大人物也不需要明显地相信基督。
三、此外,狄奥尼修在「上天(天使)阶级论」第九章说,许多外教人,经由天使的工作,而获得了救恩。可是,外教人对于基督,似乎既没有明显的信德,也没有不明显的信德;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什么启示。所以,人人为得救,似乎并不是都必须相信基督的奥迹。
反之  奥斯定在「劝戒与恩宠」(第七章)说:「我们相信,除非经由唯一的中保,人而天主的耶稣基督,无论老少,没有一个人能避免死亡,以及罪恶的缧绁。使我们如此相信的这信德是健全的。」
正解  我解答如下:如前所述(第五节;第一题第八节),信德的对象,本然而直接地包括那使人获得真福的事物。可是,基督降生和受难的奥迹,是使人到达真福的道路;因为宗徒大事录第四章十二节说:「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字,使我们赖以得救的。」所以,无论何时,对于基督降生为人的奥迹,人人都必须怀有某种信德,祇是方式依时不同,因人而异。这是因为人类在犯罪堕落以前,明显地相信基督降生为人,祇把这事看作光荣的大收场,而不是把它当作因受难复活而救赎人类脱免罪恶;因为其时人类远不知道自己未来的罪恶。可是,根据下面的话,其时似乎预先知道基督的降生成人是因为按照创世纪第二章二十四节的记载,圣经上说:「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的妻子。」又(保禄)宗徒在厄弗所书第二章三十二节说:「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若说人类原祖不知道这个奥秘,这是不能令人置信。
然而,在犯罪以后,人就明显地相信基督,不仅有关祂的降生为人,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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