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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老刘一次也没吃上,有两次是刚端起饭碗来听到报案,撂下碗就走了。他有事需回长治市,也绝不用县局派车,坚持自己买票乘车。笔者到壶关县采访,无论碰到公安局哪一位同志,说起老刘,无不伸起大拇指,由衷钦佩的言语一串串:“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事业,如果都像老刘这样,没有不兴旺发达的。老刘真可谓稀世珍宝哇。”
——摘自《橄榄林此木独秀》
刘光庭在壶关期间正巧赶上这个案子,作为市局刑侦副处长兼刑警队长,他对此案进行复核。
如果赵某是被人所害,罪犯进入现场的信道在哪里?门窗可以排除,墙壁没有破坏,剩下的就是地面和屋顶了……
刘光庭走进卧室,发现贴北墙根炕上有个凳子,职业嗅觉提醒他:这里面有故事。
炕上有几粒玉米,这东西怎么会落到炕上?进一步勘查,在土墙一侧的墙壁上有攀爬痕迹。刘光庭用木棍捅了捅顶棚,又落下几颗玉米,噢,原来有三四块木板是活的。他顿时醒悟:可能这里就是进出口。
这幢房屋是木板搭的顶棚,顶棚上边没有外山墙,只有几根棍子撑着,上边堆放一些杂物和粮食。屋外有一棵树,斜在山坡与山墙之间,不用梯子也可以从上面下来。
地上晒着玉米,大概遭过雨水,玉米不怎么新鲜,与炕上的玉米粒对照,成色一样。
这个季节晒哪门子粮食?又是晒在紧贴山壁处,如果有人从这里经过足迹也会被掩盖。
这些不正常的设置和摆放,都构成案件疑点。
刘光庭带领技术人员来到院中,架上木梯,进入顶棚仓库,发现对应处散放着一堆玉米,清除玉米后,显现出四块松动的木板,掀开这些活动的木板,形成一个宽41cm,长50cm的洞口。松动的木板上有新的撬痕,证实这里确实是进出房屋的一个异常信道。
推理:赵某死前,凶手已经在房内。害死赵某,凶手闩上门窗,然后踩着凳子上了顶棚,沿着房外那棵树下了地,尔后逃走。
此人肯定不是吕某,深夜,上顶棚、攀树,不会是女人所为。吕某大肆张扬是为了扩大影响,为解脱自己寻找见证人。
经毒物化验,赵某胃内含有大量安眠镇静药品。案件进一步明确,赵某之死确系他杀无疑。那么,这个凶手究竟是谁呢?
审讯吕某的同时,对其家进行搜查,发现了几封情书,从中看出,吕某与凶手通奸已久,二人为达到做长久夫妻的目的,预谋杀人。
在证据面前,吕某不得不交待犯罪事实:
吕某骗赵某服用大量安眠药,待其昏睡后,找来奸夫,将赵某投入水缸。吕某出门找止痛药,奸夫将门窗插好后从屋顶逃走,伪造自杀现场。
[案例五]:
1991年8月12日11时许,满城县公安局电话报称:××银行储蓄所遭到抢劫,值班人员李××胸部被刺伤,要求勘查现场、伤情检验。
刘光庭与技术人员一起快速赶到现场。
案情介绍:
该所有三名工作人员,二男一女,上班后有二人外出办事,只剩李××一人值班。10点30分左右,进来三个人要存钱,其中一人填写存单,交单后将钱放在桌子上。这时另外两个人用铁棍撬开门锁,闯入营业室,扯住李××的衣领,同时用匕首将李××扎伤致昏。李××清醒后拉响警报器,并速报建行,来人后将李××送往医院。
检查发现,犯罪分子抢走人民币5万余元。
案发时门口停一红色小汽车,案发后车不见了,已派侦查员出去追车。
建行负责人讲:李××是该营业所所长,工作负责,虽然身负重伤,仍然与歹徒搏斗,歹徒胆怯抢走抽屉里的钱就匆匆逃走,所内还有好多钱未暴露,使国家避免了重大损失。
现场勘查:
现场位于营业室内,通往营业室的门敞开,明锁仍在门外,完好无损。地面上有片状涂抹血迹及分布均匀的右灰粉末。李××办公桌的一个抽屉底部内侧的纤维板被揭坏,呈三角形孔洞,其三个角处见有圆缺损。床下有一截钢管,一端呈马蹄形,非常锋利,是安装暖气管道时凿孔用的。办公桌下散落较多的人民币及少量血迹。办公桌上放着写有“胡明”的50元存款单一张,存款单上放50元人民币。室内经处理提取五个人的足迹。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的体现(7)
据勘查结果分析,疑点甚多:
一、防盗门上的双蛇牌门锁有撬痕,但还达不到撬开门的程度,锁没被撬坏,营业室紧锁,犯罪分子怎能进入现场作案?
二、警器、狼牙棒、白灰是银行必备的防护器物,抛撒白灰目的是为迷犯罪分子的眼,其高度应在15米左右,为什么抛出的白灰粉在墙上的痕迹不到30公分?
三、现场办公桌上的抽屉共有15个,犯罪分子是南方人,不熟悉营业室的情况,为什么直奔装钱的抽屉进行抢劫?
四、据受害者讲,他曾经与犯罪分子搏斗,为什么营业室内没有搏斗的痕迹?
五、上班后三名营业员都曾进入营业室,报警后来两个人抬李××去医院,据李××讲有两名犯罪分子闯入营业室,这样算起来前后有七个人进营业室,但营业室内只有五个人的脚印,另外两人的脚哪里去了?
六、下有点血,难道他们在桌子下面搏斗啦?地上的血主要在李××躺倒的地方,血面积大,但无滴坠特点,细看像是为了扩大面积用手抹的,还有手指杈儿呢!
七、所里有保险柜,把5万多元现金放在抽屉里不合情理。
八、存单上的笔迹像是李××所写。
九、床下发现的钢管与抽屉底部孔洞正相吻合。
刘光庭说:“涂抹血迹,李××可以用因疼痛挣扎所致作解释;存单上的笔迹,李××可以用对方不识字由他代填存单解释;其他疑点呢,怎么解释?”
侦查员追车追到石家庄,一无所获,午饭没顾得上吃,下午6点多才吃一点面包解解饥,银行领导很过意不去,忙着为他们安排饭。听说技术人员怀疑抢劫案是银行内部所为,具体说是李××制造的假现场,非常反感——李××是我们的护行英雄,你们没能力破案,想把责任往我们头上栽?于是言语之间对技术人员很不礼貌,请侦查员吃饭时把技术人员给甩下了。
技术人员去医院见李××,为其做了伤情检验:
右锁骨中线第四肋上是横行刺创,长10厘米,深12厘米,创周血迹有擦蹭,估计出血量约100毫升左右,上衣胸部未见破损。
分析:
右锁骨中线第四肋骨上见横行刺伤,长10厘米,深12厘米,损伤浅表而轻微;上衣胸部未见破损,符合造作伤特点;李××身强力壮,出血不多,不至于造成昏迷。
综合现场与损伤情况和李××的叙述出现一系列明显矛盾,随着侦破工作进一步深入,工作重点趋于明朗。另据调查时有人反映,发案当天上午10点多钟,看见储蓄所出纳员孙××拿着一捆用纸包着的东西,往招待所里走,形状像钱。各种迹象表明,李、孙二人有伪造抢劫现场、监守自盗的重大嫌疑。
决定对李、孙二人进行传讯。
此时,李××在医院病床上来回翻滚,叫嚷疼痛难忍。
连夜对李××、孙××传讯,在警方摆出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二人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最后不得不交待作案经过:
李××私自挪用储蓄所3万9千元现金,无法弥补,遂与孙××预谋伪造抢劫现场监守自盗。当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李××让孙××用小水果刀将其右胸部扎伤,并从储蓄所拿走16070元现金隐藏起来。尔后李××用袜子套上双手,用四分钢管捣坏盛钱的抽屉,并将伤口的血往自己的身上和地面上涂抹,然后往地上撒白灰,破坏现场后拉响报警器……
[案例六]:
1983年1月9日凌晨5时许,长治市纺织配件厂工人陈×一出门,就看见本厂梭坯车间房顶浓烟滚滚。陈×正在惊愕中,浓烟里蹿出道道火光,霎时浓烟变成了烈火。此时,东北风刮得异常猛烈,风助火势,火借风威,不一会儿,工房上空飘荡一片火海。
接到报案后,消防队急速赶到现场,采用堵截分隔战术阻止了火势蔓延,用冷却法终止了燃烧,与梭坯车间相邻的工房总算保住了,但凶猛的火势还是将5间工棚、11间房屋烧毁,11台配套机器设备被烧报废,放在工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全部付之一炬,直接损失达4万余元。当时哪个县出了“万元户”都是新闻,4万元不是个小数,损失可谓惨烈。
面对一片废墟,人们议论纷纷。
有人说,工房更衣室内的一个取暖火炉,还有个煤油桶和一些木柴,都是易燃物品,火肯定是从那里引起的。
更衣室全是用木板临时钉成的,里面确实有个取暖用的铁炉子,但每天下班之前早早就把炉火熄了,怎么会失火呢?
有人说,那天晚上更衣室内有一男一女,呆到很晚很晚才走,他们走后时间不长就起火了。
正是寒冬季节,又是夜晚,更衣室里的人肯定要给火炉填煤加炭;一男一女,深更半夜,厂房内空旷无人,他们在做什么?会不会因精力集中到私情而忽略了炉火?
另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一起蓄意制造的纵火案,依据是:
1、本厂唯一的贵重机器——360吨油压机就放在这个车间,纵火人破坏目标准确。
360吨油压机是这个厂的主要设备,木质原料首先要经油压机压制,使之分子高度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