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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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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故意迟到。这说明,他不怕我了,不把我的生气与否放在心上了。这是不是说,他真有了什么候补者?他也要挑挑拣拣了?象他这样的潇洒、文雅的主治医生,又是个干部,年纪虽然已经四十二岁,却一定并不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愿意嫁给他的女人。或许,那女人也很漂亮,甚至比自己还漂亮。是的,白己算得上美丽。然而,一个三十三岁的,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超过五个镜头的角色的电影演员,尽管美丽,也实在谈不上还有什么更能吸引有才华的男人的地方。何况,这美丽也是打折扣的,而且一天天在衰减……”她心潮起伏,一个乐曲也没有听进去。她又想起自己不幸的恋爱生活。她甩过一个男人,又被一个男人甩过。头一个,幼稚得象个孩子,见了她就痴迷,两只眼睛便成了不会转动的洞穴,连一秒钟也舍不得向四方旁顾。可是他太没出息,那么高大的男子汉,竟然动不动就流泪。除了捧给她一切能买到的、能奔来的各种礼物之外,他竟然不知道女人也需要粗鲁的男子汉的拥抱。他只知道傻坐着,两眼呆呆地瞅着自己,要不然就手脚无措地在房间里溜达过来,溜达过去。唉,没出息的人,她从他那儿得不到一点儿爱的冲动和刺激。她不是只让看不让摸的洋娃娃,她是有血有肉有青春的渴望的鲜丽活泼的女人呐。得了,再见吧,漂亮的木乃伊。她甩了他,告诉他,不许再找她。那傻小子又磨磨蹭蹭地找过她三回,眼泪汪汪地请她再考虑考虑。她每回都笑着告诉他:“我忙,我要当副导演了。我得去选演员,找外景,没时间见你。算了吧,别来了。”一直到她狠着心把一张男人的照片送到他眼前,说:“我跟他快结婚了!”那个大孩子才垂头丧气地走了。

  那照片上的男人不是她的新欢,只是她物色来的一位演员,她是用来骗那痴心的傻子的。

  谁知那假新郎倒真成了她第二个男友。那人的才学一点不比头一个大孩子好,可他七天就俘虏了章秋丽的心。他并不向章秋丽献殷勤,相反,老是用审视鄙夷的目光上下打量她,让她心里发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穿错了衣裳还是头发上粘上了什么毛毛虫。她很想知道这男人为什么这么狂?越好奇越接近他,只一个月,她就把一切都交付给他,把自己变成一本敞开的书。那时,她也曾怀疑过,这男人好象熟悉女人的心。过分的熟悉就意味着经历的复杂,因为经验总是从众多的实践中提取升华而成的。这小子,不知道翻阅过多少姑娘和少妇的书本。然而,爱情的欢愉让她一天天更离不开他。谁知道,在影片拍完最后一个镜头的时候,那风流骑士忽然把章秋丽领到宣武饭店,三杯葡萄酒喝过之后,对她说:“副导演,请你后天参加我的婚礼,我爱人是光明歌舞团的舞蹈演员。”

  章秋丽那次才知道在某种特定的情绪影响之下,温柔的葡萄酒也可以使人昏迷。总之,她醉了,被那个小子送回宿舍。并且在她昏睡的状况下,和她做了一次最后的道别,直到第二天黎明才走。从此,就再也没见过他。

  这两次爱情的尝试,使她的心又苦又酸。她希望逢着一个可以把一切献给自己的男人,但她却不能轻易把自己交付给他。她要又能抓住别人,又不让别人抓住。当然,更不能让那选中的人跑掉。她在人海中寻找,在心灵里呼唤。

  她终于认识了安适之。她满意他,可又不放心他。如今,看来安适之也要同她耍花招儿了。不行,这是坚决不能容忍的。

  热烈的掌声使她知道,音乐会结束了。她要同安适之进行一场严肃的谈话。但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她前面正从坐位上站起来一个熟悉的身影。这是她的叔叔,一个铁面无私的老头儿,专管陷入迷津的儿女们。上次,她被那骑士涮了之后,就尝过叔叔这个老炮兵的大巴掌。她不敢让叔叔瞧见自己和安适之在一起,就轻轻对他说:“到我家门口儿等我,我叔叔在这儿。”

  安适之点了点头,就走了。

  秋丽和叔叔谈了一会儿,把叔叔送上小汽车,自己才急急忙忙赶回家来。

  她的“家”原来是哥哥的家。是一个一大一小两间房的单元房间,在三楼。哥哥奉调去我国在欧洲某个国家的使馆作二秘。新婚不久的嫂子以翻译的身份一同出去,这房子就由章秋丽居住。“你结婚时,就算你的新房吧!”哥哥说。

  章秋丽虽然也领安适之来过这里,但是钟敲十下,准打发他上路。她绝不贸然施舍青春,怕安适之又是个朝秦暮楚的游客。

  安适之在楼门等她,这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章秋丽见了他,什么也没说,和他一道摄手摄脚地登楼入室。刚关上房门,一回身,就抽了安适之一个“温柔的”嘴巴子。

  她圆睁两眼,嘴唇哆嗦着,说:“好,好,好你个安适之,你竟敢这样对待我。为什么迟到?你和哪个女人去逛去了?”

  安适之的右脸火辣辣的,男人的自尊心让他受不了这种侮辱。他一把抓住章秋丽的手,把她的胳膊拧过来,狠狠地一推。章秋丽踉跄了几步,跪在床头的地上。她喘着气,揉着自己的胳膊,带着哭声说:

  “你,你真狠心。你,你竟打我。”

  安适之站在那里生气地瞧着她,轻声骂道:“你简直是泼妇!随便怀疑人,还随便动手打人!”

  “谁让你迟到?你懂吗?我等了你一个小时,那一个小时,我成了展览品,让人来来回回地看我。你知道我多么着急。”

  “啊,你也知道等人的滋味儿不好受哇?”安适之说,“你只不过等了我一次,我可等了你无数个小时。”

  “哼,所以呀,你要报复了,你要耍我了,你要考验我了。你这个坏蛋,你这个自私鬼!”

  “对,我自私,我坏。你呢?一不满意,你就打人。我受不了。再见吧,永远!”安适之说罢就走向屋门。

  “回来!”章秋丽大声说。

  安适之不理她,拧开门把手。章秋丽三步两脚跳到屋门边,夺下他的手,把门关上,又上了锁,背靠着门板,咬着牙轻声说,“你得说清楚才能走。”

  “有什么可说的?”

  “你今天上哪儿去了?是不是又找你那个挺不错的女大夫去了?你不是要和她复婚吗?”章秋丽说。

  “你简直胡说八道。鬼迷了你的心。下午,上级派人来院里开座谈会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我能不了解一下情况吗?我们医院的副院长郑柏年得了肺癌,院领导要组织抢救,要我当医疗副组长,晚上又研究手术方案!”安适之说。

  “真的?”

  “这还有假。”

  “你要是骗我怎么办?”

  “我要是骗你,我,我出门撞到汽车上。”

  显然,这是毫无可能兑现的誓言。但人的心也容易满足。后一个真正的谎言却满足了章秋丽的心。

  她的声调缓和多了。她问道:“你真的爱我吗?”

  “说了成千次了。”安适之说,“我爱你。”

  “绝不爱别人?”

  “不爱!”

  “要是那女人——就是那大夫——找到你,再躺到你怀里呢?”

  “我把她推开。”

  “要是有另一个女人,比我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这样做呢?”

  “天呐,我上哪儿找去。你尽胡思乱想……”

  “不不,你说,要是那样儿呢?”

  “我不理她,我把她推走,我把她打跑了。”安适之说。

  章秋丽流下了眼泪,说:“我爱你,我一生第一次这么爱一个男人,我大概是疯了。”

  安适之看着她,不说话了,慢慢伸出手去为她擦泪。章秋丽突然紧紧抱住他,伏在他胸前哭起来,眼泪打湿了安适之的衣服。

  她啜泣着说:“你真狠,拧得我生疼,你一点儿也不爱我。”

  “是你先打的我呀!”安适之说。

  “那是因为我爱你。我打你,你也不应该回手的。你是男人呐!”

  章秋丽淮开他,跑到灯下,持开上衣的袖子查看着胳膊:“你看你看,红了这么一片。我的背也疼,还有膝盖。”她坐在床上,弯腰察看膝盖——膝盖上有两片红红的擦伤。

  安适之走过来,跪坐在她脚边,把头俯下去,亲吻那膝上的伤口。

  章秋丽一把搂住他的头……

  她侧脸望着熟睡的安适之。

  安适之确乎够得上美男子。他醒着的时候不必说,就连睡着的时候,也显出一种男性的美。自然,他并不粗犷,但也不娇柔。他有白白的线条分明的脸,一对浓黑的剑眉,剑眉下有一双大眼睛。如今这眼睛闭着,不很长但很密、又稍稍弯曲的睫毛覆盖着下眼睑。眼角上的鱼尾纹,只有轻轻的印痕。嘴是周正的,而最动人的便是他的鼻子,简直挑不出一点儿毛病,部位和曲线都以最合规格的数据结合在一起。的确是一只好鼻子。

  安适之仰卧着,发出均匀的轻微的蔚声。章秋丽用胳膊支起头,转过身来,仔细地、动情地观察着他。她轻轻掀开薄被,露出安适之赤裸的胸膛,那强健发达的胸肌,弯起的胳膊上那拳头一样的三角肌,处处都显示着他男性的力量和美。章秋丽欣赏他象欣赏一头被她俘获的豹子。她为自己能够征服这个男人而得意。她想起昨夜,安适之曾经激动地流下热泪,把自己紧紧地紧紧地搂在怀里,差不多要窒息了。他喃喃地说:“秋丽,我爱你,我的一切都属于你。你让我发疯了,痴迷了。我永远永远是你的。”那急促的呼吸,象一股股蒸腾着的热气,让她陶醉,让她晕眩。她简直忘了后来的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反正她主动地打开了束缚自己情感的闸门,让爱情的洪水淹没了他们两人。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狂热的爱的幸福,以致于她咬他,打他,流着泪拥抱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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