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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订人间词话 广人间词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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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这样,一个纯粹的主体与一个同样纯粹的客体“相看两不厌”地静
静地互相映照,取得了一种深深的默契。这才叫“于静中得之”这才叫
“优美”。
这样,“无我之境”似可界定为:诗人以一种纯客观的高度和谐的
审美心境,观照出外物(审美和创作对象)的一种最纯粹的美的形式;
在这一过程中,仿佛是两个“自然体”(“物”)自始至终静静地互相
映照,冥相契合:这样凝结而成的一种属于优美范畴的艺术意境。
如前所述,“认识的纯粹主体”是“无意志”的,也即“无我”的。
它不仅是审美静观所必备的主观条件,而且是达成审美静观的标志及其
最后归宿。照这个体系,艺术的价值就在使得人们“无我”,也即“无
痛苦”,即使是暂时的。故就纯粹主体而言,这两种意境的最后形成,
都是“无我”的;而就审美静观过程中客体所曾包含的现实的“我”的
成分多少而言,这才有所谓“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有我”者,
有意志,客体中染上我的意志。“无我”者,无意志,客体中仿佛不见
我的意志。“观我”者以无意志的纯粹主体“观”有意志的现实的“我”
或以“知之我”观“欲之我”。(参看王氏词:“试上高峰窥皓月,偶
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过去朱光潜先生根据“移情作用”
说,把王氏的“有我之境”认做“无我之境”,把“无我之境”又认做
“有我之境”(《诗的隐与显》,《人间世》第1 期),也正由于把这
个体系中两种不同的“我”弄混了。前者,他看到了现实的“我”已被
“移”入客体,故云”无我”(实即“无现实主体的我”);后者,则
看到了纯粹主体仿佛独立于客体之外,故又云“有我”(实即“有纯粹
主体的我”)。其实,王氏所谓“有我”“无我”乃是就客体中所曾包
含的主观性(现实的我,成分而言,而非就两种意境共同必需的“认识
的纯粹主体”言。如果这个纯粹主体也算是“我”,那么它是个形而上
学的“我”,跟“有我”“无我”的现实界中的“我”,是不同的,至
于“以物观物”,这里面几乎净化了一般的“情”(喜怒哀乐)的因素,
故不是“移情作用”所能解释的。朱先生把王氏“无我之境”放在“移
情作用”之外,是很对的。
就传统诗学言,“无我之境”,除前举刘熙载的“无为之境”外,
还可上溯到庆子。《庄子?达生》的“以天合天”其实就是“以物观物”
的同义语。宋邵雍也有“以我观物”与“以物观物”的区分。(《伊川
击壤集自序》。《观物外篇》)此点王氏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中已引用
过了。又,王氏对严羽、王渔洋“诗禅”,以至清人“词禅”之说,也
是颇有默契的。王氏诗:“人生一大梦”,“人间地狱真无间”。在他
看,艺术(包含诗词)乃是挣脱人生苦海,获得暂时休憩与慰藉的一个
“息肩之所”。至于“无我之境”,则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涅槃”
了。王氏处于封建末世,严酷的封建现实处处戕贼“人”的本性。他曾
援引康德的伦理学名言:“当视人人为一目的,不可视为手段。”(《论
近年之学术界》)“无我之境”使人从封建现实的“必然”王国挣脱出
来,而一刹进入“自由”的领域,回到“自我”(“真我”)本身,这
就王氏所处的那个社会环境言,也终究有其自己时代的某些回响。
丙、就题材内容分:1。诗人之境界,2。常人之境界
王氏云:“境界有二:有诗人之境界,有常人之境界。诗人之境界
惟诗人能感之而能写之,故读其诗者亦高举远慕,有遗世之意。而亦有
得有不得,且得之者亦各有深浅焉。若夫悲欢离合、羁旅行役之感,常
人皆能感之,而惟诗人能写之,故其入于人者至深,而行于世也尤广。
“按,“诗人之境界”乃是天才诗人“忧生”“忧世”的高远襟怀与其
过人智慧的艺术结晶,属于王氏所谓人生“第一义”的境界。诗家的性
灵与哲人的反思,并融于此种境界中,往往显得幽渺惝况。诗人以其”’
通古今(宇宙)而观之”的“无限”,观出并且再现出下界众生种种罪
孽痛苦,从而兴起无限深沉的悲悯情怀,故此种境界往往能揭开世界人
生的幻迷的帷幕,而直指其内在本性——人生理念的奥秘所在。王氏所
谓“高蹈乎八荒之表。而抗心乎千秋之间”,正是对此种境界的一种形
容。《词话》所举“无我之境”诸例,以及“‘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
诗人之忧生也,“昨夜西风调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大涯路’似之,‘终
日驰车走,不见所间津”,诗人之忧世也,”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
在谁家树’似之”之类,大抵属于。“诗人之境界”。王氏自己的那些
“力争第一义”的词作,如《浣溪沙》“天未同云”之詠“孤雁”,《鹧
鸪天》“阁道风飘”之詠“红葩”等(参看拙作《评王国维的〈人间词〉》),
也均属之。
至于“常人之境界”,王氏以清真词为大宗,此处不拟叙列,只补
述如下两点:1。王氏重视诗人之境界,而对常人之境界也并不持贬抑态
度。2。此二境亦非截然不可相通。譬如词家悼亡之作,若东坡《江城子》
“十年生死”、纳兰容若《金缕曲》。(亡妇忌日有感)、王氏《蝶恋
花》“落日千山”之类,虽属“常人之境界”,然悼亡;作为整个悲剧
人生之一种现实的佐证,其可通于“第一义”,亦自无可怀疑。
丁、就审美属性分:1。优美之境,2。宏壮之境,
3。古雅之境,4。眩惑之境
王氏云:“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
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鉤,何
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按,王氏依据博克、康德之说,
就境界的审美瞩性,基本上区分为两大类:优美与宏壮(或壮美)。(《古
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此处境界小大之分,跟优美宏壮之别,颇有关
系。
优美者,“由一对象之形式不关于吾人之利害,遂使吾人忘利害之
念,而以精神之全力沉浸于此对象之形式中”。(同上)譬如“宝帘闲
挂小银鉤”(秦少游《浣溪沙》“漠漠轻寒”一首未句),似从冯延已
《采桑子》“一半珠帘挂玉鉤”来;此句为秦词下片“自在飞花轻似梦,
无边丝雨细如愁”一联以至全词作结,写出了一种“落花无言,人淡如
菊”之趣,其为优美之作,典型的“女郎诗”,自无可疑。宏壮者,“则
由一对象之形式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大不利于吾人,
而又觉其非人力所能抗,于是吾人保存自己之本能遂超越乎利害之观念
外,而达观其对象之形式”。(《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譬如“落
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杜甫《后出塞》五首之二),从《诗?小雅?车
攻》“萧萧马鸣,悠悠旆旌”来;两句尽部伍严整之状,极肃杀悲壮之
致。唐贾岛有“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之句。孤行旷野中,“落
日”、禽啼,都成了恐怖对象,此“恐”偏于生理上的畏恐,虽也真切,
却不纯属宏壮,而此处“照大旗”之“落日”,以至马鸣、风声,于肃
杀的寂静中,亦足使人惊恐,但不止于“恐”;于“平沙万幕”中,又
有兴人气为之豪、阻为之壮的一面,故完全符合康德所规定的“壮美”
的特征。
大抵美壮之间实际存在着许多虽近似而实不全同的、极为精细微妙
的美的领域司空图《诗二十四品》及后世许多续作者,虽极力摹写、区
分,而实无可穷尽。又,境界的小大与美壮之间,也并无不可逾越的鸿
沟。“咫尺应须论万里”(杜句)——“小”中可以含“壮”:“万斛
之舟行若风”(杜句)——“大”中亦不能无“美”。它们往往相互渗
透转化。
王氏在《红楼梦评论》中云:“美术中之与二者(按,优美宏壮)
相反者,名之曰‘眩惑’。”它“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
活之欲”。此说本于叔本华:“妖媚或魅惑,利用直接诉诸意志的种种
对象,必然地刺激这个意志”,因而“把观照者拉出审美静观之外”,
(叔书,一,268)叔本华谴责某些画家,画水果,不把它当作大自然的
一项美的产品来看待,却画得来仿佛强迫人们“去想它是可吃的”。他
赞美古代艺术家的深体像“被理想的美所充实”,用的是一种“纯客观
的精神”;而后世的这类作品却往往“用一种主观的精神和低级的色情”。
(同上,269)王氏讲词中“淑女与倡伎之别”,亦意在划清优美与眩惑
的疆界。惟美壮与眩惑有时颇难截然区别。(如王氏将《西厢记》之《酬
简》、《牡丹亭》之《惊梦》误划归眩惑)故亦须从整体上以一种“客
观的精神”分别对待之,视其中有无带普遍性的“肫挚之感情”,以及
符合独具特征的审美的要求,以为断。以词而论,“劝我早归家,绿窗
人似花”(韦庄),固不失为优美;而“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牛
峤),也未必不算壮美。“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虽出倡伎之口,
却不得目为“鄙秽”;而“良夜灯光簇如豆。占好事,今宵有”云云(周
邦彦《青玉案》),虽出名词人之手,亦只能归于眩惑。
大抵眩惑与美壮之分,“在神不在貌”(王氏语)。以独创性的艺
术方式,再现生活的某一侧面,包括男女情爱的某一侧面,传达出某种
具有普遍性的“肫挚之感情”,构成了美的境界,从中见出艺术家、诗
人某种内在的严肃的“品格”者,均属于优美或壮美。反之,专事“欲”
(包括肉欲)的激刺,而无几微真“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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