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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为他做些什么?
那是3年以前……
那年夏天,从北方某省转来一个爱滋病人。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的爱滋病人:他,50来岁,全身长满了皮疹,脸上红红的有油性脱屑和渗出物,头发里渗出更多,嘴里有大块的白癍,人很瘦。我们对他进行了单间隔离。
他,很怪,几乎不说话。只要精神稍好,就整天看他自己带来的那些有关爱滋病的书。差不多有一箱子。
他,也是个医生。中西医都懂。约一年前从非洲的某个国家返回时,就发现感染了HIV,几个月后他发病了。听说,他有病的消息不胫而走,他所在的科室,不再有病人上门,他本人住不进医院,说是如果医院收治他,其他病人就要集体出院。他的妻子也被拒之于单位门外,一双儿女无法上学,粮店不卖给他们粮食。听说,那些日子,该市卫生局接二连三地接到信件和电话,并不断有人登门要求将此病人迁出本市。而且,在省级领导的直接关注下,他真的被转到我们这个地方、我们这所医院来了。平心而论,他及他的家人受到的遭遇是极不公平的,可这一切,他从未提起。他的目光总是那么茫然,那么认命,那么不抱希望。似乎,人一得了这种病,便只能逆来顺受。偶尔,遇上我要出差,我总是去给他买些可口的食物,或是请院里的营养师问他想吃些什么。每当这个时候,他的眼里便会闪现出感情,才能看到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记得那年秋天
那天上午我去查房,正看见他妻子拿着一大包理发用品进来。我心里立时一阵歉然:我怎么会如此疏忽呢,他入院几个月了,还没人给他理过发。整整一个夏天真够他受的。我上前接过推子要给他理发,那女人一把抓住了我手:
“大夫,别,别……”
“怎么?你怕我理不好?在家都是我负责给丈夫和儿子理发。”我轻声地开着玩着。
那女人摇摇头,指指丈夫那由于渗出极重、头发都粘成一块一条的脑袋,轻声说:“连我们自己都觉得脏,哪能让您给理呀。”
我拿开了女人的手,一边替病人围上围单,一边说:“你看他渗出这么严重,稍不小心就会把皮肤弄破,要是感染了他哪儿抵抗得了?我是大夫,知道怎么既保护他,又保护自己。”
我明白,爱滋病是个令人犹恐避之不及的病,至今它仍代表着死亡。很少有人愿意亲手为爱滋病人做点什么。即使是我,如果在几年前,我也许不敢像今天这样,我也会感到恐怖。我听说,北京协和医院接收第一例外籍爱滋病人时,就曾在医护人员中引起极大的惶恐。
在1985年夏天
那天,北京协和医院外宾科转来一位肺炎病人,因病情控制不住,发生呼吸衰竭,当晚9时许转入ICU监护室。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了多种抢救,上呼吸机、插心导管、做深静脉输液插管、输血等等。第二天清晨,即与其美国的私人医生进行了联系,原来,这是一名爱滋病患者。
姑娘们喳喳开了。有人说:听说这种病没治。有人说:听说传染性很强,血液、空气、飞沫都会传染。恰好这时有位外宾来看病,护士们想,得这种病的尽是外国人,也许他们知道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于是就向那外宾询问。
“爱滋病?太厉害了!”外宾说,“也许远远地望上一眼也会传上。”
这下,外宾科的护士们可炸了窝了。
“咱们会被传染上吗?”
“我昨天还给他输过血呢。”
有人甚至跺着脚大哭起来:“我怎么这么倒霉呀!”
也有人自己壮胆说:“我听说,只有同性恋才会传染爱滋病,我又不是同性恋,我才不怕呢!”
几个小时后病人的呼吸停止了。两位护士处理完尸体,通知太平间推走,竟遭拒绝。她们只好又自己推去。随后的是整个病房大消毒。
福尔马林整整熏蒸了24个小时,病人的所有衣物及两个护士的工作服被彻底销毁,病人用过的所有医疗用品也被付之一炬。能烧的都烧了,剩下的只有恐慌。直至有专家来作报告,告知大家爱滋病只有三条传染途径;在三个月和五年后,所有当时接触过那个爱滋病人的护士均顺利通过了HIV抗体检测时,那恐慌的阴影才渐渐散去。至今,已经有10名爱滋病人在北京协和医院走完了他们的生命之路,在最后的时日里,他们得到了较好的护理。
1990年2月7日
中国卫生部防疫司负责人披露:在对中国云南西部边境的部分吸毒人群进行血清监测中,发现146名HIV感染者。全国已累计报告HIV感染者194例,疫情涉及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在这年的10月,卫生部再次公布,我国大陆居民中首次发现两例爱滋病人且均已死亡,发现446例HIV携带者。直至此时,“爱滋病”这个词才真正闯人普通百姓的警觉之中。
各大医院都有人来问,蚊子能传染爱滋病吗?握手、抚摸,接吻、共用餐具能传染爱滋病吗?空气能传染爱滋病吗?
没有人打听什么是同性恋,没有人知道吸毒和共用注射器的严重性,更没有人询问什么是安全性行为。似乎这些并不重要,似乎这些离我们十分遥远。
1990年,正当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宣传警惕爱滋病时,在我国某边界省份的一些地方,静脉吸毒竟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数千年轻人混迹其中,大多数人都共用注射器。这些吸毒的年轻人,为了一时之快,拿自己的生命做抵押,他们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HIV,怎么会传染爱滋病。按说,吸毒在任何国家都是被禁止的,属于隐私性行为,但是由于毒瘾发作时难以忍受,急于找到毒品,他们通常以团伙形式活动。找不到干净的注射器,就大家共用一支,找不到干净的水稀释毒品,就用污水,甚至用小便。他们认为,团伙行动既安全又经济。甚至还可以分享气氛。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节约毒品和获得更大的快感,有人想出了更加危险的吸毒办法,每次注射毒品时,只注射1/3,经回血后再注射。不少年轻人出于好奇,陷入了困境。一些吸毒妇女为了获得足够买毒品的钱,自愿去卖淫。有关部门1992年对吸毒人群较集中的几个地方进行检测,在依靠静脉吸毒的282人中HIV的感染率高达49%。他们的配偶中也发现了有人HIV抗体阳性。那里是我国的旅游地,如果吸毒不被禁绝,谁将是下一个被感染者?
与吸毒者同处于危险边缘的是鲜为人知的中国的同性恋人群。
男性同性恋是世界首推的爱滋病高危人群。在美国疾病控制中心1981年关于爱滋病的报告中,首批发现的5名卡氏肺囊虫肺炎和其后发现的26名卡波济氏肉瘤患者全是男同性恋者。在加利福尼亚,爱滋病患者的90%。是男同性恋者。在西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爱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也是男性之间的性交往。他们的某些性行为,为HIV的感染打开了方便之门。
我国迄今发现的HIV感染者中,男同性恋者的比例很小,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人群在我国HIV的传播中失去其重要性。因为,爱滋病是一种潜伏期可达5~10年甚至更长的传染病,中国发现的时间较短,而且,同性恋在中国是一个极特殊的人群。
自北京爱滋病求助热线(4266958)开办后,咨询员们接到过不少同性恋者的电话:“同性恋为什么是爱滋病的高危人群?”“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性行为?”在热线到公园举办的咨询活动上,也不断有人来问:“你们了解同性恋吗?你们对他们怎么看?”
作为一个特殊人群,作为一个确实存在、不可被忽视又不被承认的人群,我理解他们那种想探询周围人的态度的心情,他们不愿把自己与爱滋病这种世纪绝症联系起来,从而使自己本来就十分不利的地位更加不利。但是,男同性恋的确是高危人群,因为他们多数人喜欢选用某种不安全的性活动方式。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中年人,因多年与多个同性发生性关系而感染了肛周梅毒,不得已到医院看病。医生告诉他,最好去做个爱滋病检测,却把他吓得以为自己已经得病。从此,他上班不敢随便走动,不给人警烟倒茶,不让别人用他的物品,却又忍不住要到特定场所与其他同性发生性活动。尤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下,我国的许多同性恋者都是要结婚、要生孩子的,这就更增加了他们感染继而传播爱滋病毒的机会。
当然,不安全的性行为不仅仅属于男性同性恋。有资料显示,“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妇女感染上爱滋病病毒的比率正在接近、甚至正在超过男人。”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泰国的性行为“从业人员”达80万,已有15~20%的妓女染上了爱滋病毒。对于视逛妓院为平常事的泰国来说,到本世纪末,现有的20~40万HIV感染者,或许会有16万人发展为爱滋病人而死亡,这意味着将有1/3的葬礼是为爱滋病人举行的。
随着国门的打开,匿迹中国大陆近四十年的妓女卖淫又死灰复燃。尽管公安部门时常四处出兵,穷迫不舍,但商品经济的冲出和短时间高额的收入,使大中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暗娼屡禁不绝。据悉,北京某区的一名张姓女青年,由于接待了几次嫖客,而她自己也染上了严重的性病。据调查,卖淫者们很少使用或不懂得使用避孕套来保护自己,从而使他们极易感染上性病。根据专家经验,大量的病例或因为医务人员缺乏经验而漏诊,或因病人怕暴露不敢就医,或请江湖医生治疗而没有报告。而性病患者感染HIV的概率要大大超出普通人。
有了吸毒者,有了卖淫者,有了那些不安全的性活动,谁能保证在中国不会出现因母体而感染HIV的婴儿呢?
1987年6月
美国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