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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x阴阳相过曰溜x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
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
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
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
它篇错简在此尔。
x起则熏肺使人喘鸣x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
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
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x阴之所生和本曰和x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
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
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
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x淖则刚柔不和x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
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 。注。 。
亦淖也。 粥多沉者。曰 。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
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HT 。HT 即俗作潮。亦误。
x不过四日而死x 简按马张根据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
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x辟阴x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
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x结阳者肿四肢x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
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
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x结阴者便血一升x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
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
砂仁。水煎。)
x阴阳结斜x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x石水x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
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 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
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
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术汤发之。
x消x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
篇。本经通评虚
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x隔x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
志高作膈。
x水x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
谓水也。
x喉痹x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x阴搏阳别x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
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 乎难经。而灵素所无。
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
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
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
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
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
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
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
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x肠辟x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 。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
谓脉来浮而无
根也。肠 。后泄血沫也。是。
x阳加于阴谓之汗x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
者多汗。
x阳虚阴搏x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x夕时死x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x平旦死x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
邪更甚。故死。
x三日死x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
鼓。阳邪之盛极也。
x三阴三阳俱搏x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x心腹满发尽x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x隐曲不利x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
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
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阴道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
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x五日死x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x其病温x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
滥。吴云。口气臭
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x不过十日死x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
卷二
灵兰秘典论第八
属性:吴云。灵台兰室。黄帝藏书之所。秘典。秘藏典籍也。
x十二脏x 张云。脏。藏也。六脏六腑。总为十二。分言之。则阳为腑。阴为脏。合言之。则皆可称脏。
犹言库藏之藏。所以藏物者。如宣明五气篇曰。心藏神。肺藏魄之类。是也。简按下编有十一脏之称。周礼有
九脏。庄子有六脏。可见其无定名焉。
x相使贵贱x 张云。相使者。辅相臣使之谓。贵贱者。君臣上下之分。吴云。清者为贵。浊者为贱。
x遂言x 简按王注六节藏象云。遂。尽也。遂言二字。见家语。
x心者君主之官也x 简按灵邪客篇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荀子解蔽篇云。心者。
形之君也。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淮南子云。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肢。流行血气。五行
大义。引本经。作主守之官。云。心为主守之官。神明出者。火者。南方阳。光晖。人君之象。神为身之君。
如君南向以治。易以离为火。居太阳之位。人君之象。人之运动。情性之作。莫不由心。故为主守之官。神明
所出也。说文。官。吏事君也。玉篇。官。宦也。
x肺者相傅之官x 五行大义云。肺为相傅之官。治节出者。金能裁断。相傅之任。明于治道。上下顺
教。皆有礼节。肺于五脏。亦治节所出。
x治节x 马云。凡为治之节度。从是而出焉。张云。节。制也。灵五癃津液别云。五脏六腑。心为之主。
肺为之相。
x肝者将军之官x 五癃津液别篇云。肝为之将。师傅篇云。肝者主为将。吴云。肝气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