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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口干溺赤x 甲乙。口。作舌。志云。阴液不能上资。是以口干心痛。肺金不能通调于下。故溺赤。水
火阴阳之气。上下不爽。故腹满也。
x泾溲x 简按诸家不释。但张云。泾。音经。水名。义难通。调经论王注云。泾。大便也。溲。小便也。
杨上善云。泾作经。妇人月经也。吴云。泾。水行有常也。溲。溺KT 也。泾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数
说亦未稳当。灵本神篇。亦有腹胀经溲不利之文。经。甲乙作泾。盖泾溲是小溲。集韵。泾。去挺切。泉也。
刘熙释名。水直波曰泾。泾。径也。言道径也。溲者。二便之通称。(国语。少溲于豕牢。史记仓公传。有大
小溲语。吴越春秋。太宰 奉溲恶。注。溲。即便也。恶。大便也。)故加泾字。别于大便。脉要精微论。言
小便为水泉。此亦一证。
x阴缩肿x 甲乙。无肿字。是。
x以经取之x 吴云。难经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者。是
正经自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六十九难)正此谓也。马云。若不盛不虚。则在胆取胆。而不取之肝。
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胆。所谓自取其经也。即名之曰经治。又曰经刺。
x太阴厥逆x 张云。按六经之厥。已具上文。此复言者。考之全元起本。自本节之下。另在第九卷中。
盖彼此发明。原属两篇之文。乃王氏类移于此者。非本篇之重复也。
x治主病者x 张云。谓如本经之左右上下。及原输等穴。各有宜用。当审其所主而刺之。余准此。
x虚满呕变下泄清x 吴云。少阴。肾也。肾间命门之火虚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虚满。虚满者。中
虚而满也。呕变者。水谷已变。犹呕逆而出。盖少阴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变犹呕也。泄清。下泄澄澈清
冷也。志云。少阴之气。上与阳明相合。而主化水谷。少阴气厥。以致中焦虚满。而变为呕逆。上下水火之气
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呕变。当作变呕。灵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与此篇大义相同。且有声
无物曰呕。故不当作呕出变异之物解。高云。有欲呕之变证。简按佛典有变吐之语。知是呕变变呕。乃呕逆之
谓。诸注恐属强解。
x前闭x 高云。前阴闭结。
x谵言x 吴云。肝藏魂。魂失其守。故谵言也。
x不得前后x 张云。或闭结不通。或遗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谓也。三阴俱逆。则脏气绝。阳明脉解篇
曰。厥逆连经则生。连脏则死。此之谓也。志云。阴关于下也。简按此谓二便不通。张注。或遗失不禁。误。
x僵仆x 高云。即上文发为 仆之义。
x呕血善衄x 志云。阳气上逆则呕血。阳热在上则衄血。此太阳之气。厥逆于上。以致迫血妄行。高
云。阳热之气。
不行皮毛内伤络脉。阳络伤则血外溢。故呕血善衄。简按吴本。无呕血二字。义不相蒙。 僭去之。非也。
x机关不利x 张云。机关者。筋骨要会之所也。胆者。筋其应。少阳厥逆。则筋不利。故为此机关腰项之病。
x发肠痈不可治x 张云。肠痈发于少阳厥逆者。相火之结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阳经厥气逆。则
枢转有乖。故机关不利不能枢转。从外则发肠痈。发肠痈。则内郁之气。从痈而泄。不可治少阳之主病。当治
阳明之肠痈。此少阳厥逆病能。发于阳明。当治阳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简按高。据仲景呕家有痈脓。不可治
呕。脓尽自愈之例而释之。未知于经旨何如。存备一说。
x惊者死x 马云。肝之病发为惊骇。而胆与之为表里。故惊则死矣。张云。其毒连脏。故当死。
x喘咳身热x 志云。阳明气厥则喘。上逆则咳也。阳明之气主肌肉。故厥则身热。
x善惊衄呕血x 志云。二阳发病。主惊骇。衄血呕血者。阳明乃悍热之气。厥气上逆。则迫血妄行。
此病在气。而及于经血。高云。闻水音则善惊。热迫于经则衄呕血。上文发肠痈。不可治少阳。当治阳明。是
治阳明之意。已寓于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简按肠痈治阳明。未见所据。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脱文。
x呕沫x 吴云。肺主治节。行下降之令。肺病则不能降。故虚满而咳。虚满之久。必有留沫。故呕沫。
高云。肺气满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呕沫。
x手心主少阴x 高云。手心主厥阴包络。手少阴心经。经厥气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气也。心
痛引喉。则两火上炎而烁金。又兼身热如焚如焰。则死不可治。马云。邪客
篇言。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精神去。神去
则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x腰不可以俯仰x 吴云。其脉属于小肠。小肠系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张云。四时气篇曰。邪在
小肠者。连睾系。属于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简按王以为错简文。吴张强为之解。似不切贴。
x x 马云。按全元起本。 。作痉。 。音炽。伤寒论。有刚 柔 。痉。音敬。风强病也。此 当
以痉为是。后世互书者非。灵枢热病篇第二十七节。有风痉证。高云。经脉篇云。大肠手阳明之脉。是主津液。
今手阳明经气厥逆。津液不荣于经脉。故 当资手阳明经之津液。简按张云。 。谓手臂肩项强直也。此盖拘
泥于本经之所流注。故云尔。
卷六
病能论篇第四十六
属性: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
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x胃脘痈x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
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
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
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x当候胃脉x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x逆者x 甲乙。作气逆者。
x人迎甚盛x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x精有所之寄则安x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
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x不能悬其病x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
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x偃卧x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x肺者脏之盖也x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
腑之盖也。
x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x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x不然x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x此逆四时x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x病在肾颇关在肺x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
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x肾为腰痛之病也x 甲乙。无肾字。
x颈痈x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
薰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x其真安在x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x异等x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
在血。则异类也。
x痈气之息x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 。云。 。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
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
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
而皆已也。简按说文。 。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
也。方言。作KT 。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x同病异治也x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
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
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x狂x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
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x暴折而难决x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