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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合局三支缺一不可,须三支凑足方可成局。除了虚三待一外,若三支中有一空破,须待实空实破缝破之日月方可成局。实空实破是指空破之爻临日月建之时,缝破指破爻逢合之日月;
2、三合局之支,多一支发动也不可成局,必须把多余的一支冲去或合住方可成局;
3、三合局中之一支若受伤克〔被日月建或变爻伤克〕其局难成。廖墨香先生主张,三合局里中间的一支为“中神”,即本书所说的“局中”如申子辰水局的子水,最不宜受伤,伤则合局难成,伤其局头为伤其始,合局之力小;伤其局尾为伤其终,合局之力犹存;三者都无伤者合局之力大;唯局中被伤则合局难成。此说甚是。
三合局的用途——
三合局的用途取决於它与用神的关系。
一般来说,三合成用神局者,若世入局为吉,若世不入局而用神局生世扶世亦吉,生应不生世,利应不利世,克世不吉〔求财而财局克世者例外〕。三合原神局生世生用亦同此论。若合成忌神局主阻力破耗而重重不吉。测财运、婚姻、家庭、事业等吉事,若成合局主永久稳固,长期受益;测讼非祸患之事若三合局成,主患难消失。测出行,行人得三合,世用被合在局内,主被事物绊住不能行。
这里特别要谈一谈三合局与六冲的关系。每一个六冲卦里一定隐含两个三合局,冲多之卦内必有一个三合局,此局可能在世应之间摇摆,其间冲合之变化尤为微妙,宜细番察。六冲卦之一、三、五爻可成一局,应在局内,可称应局;二、四、六爻则为世局。世局与应局的关系,有比和、克世、生世、世生、世克五种。宜细番察。试举几例说明:
例81,两村争水致殴,得“离”之“坤”卦〔《卜筮正宗》〕:
原断:
内为我村,外为彼村,内卦亥卯未为木局,外卦巳酉丑为金局,金来克木,幸衰金难克,又日辰制金,不足为畏也。况六冲化冲,不至为非,其事果验。合成内外两局,即分彼此,不动不成局,即看世用,今且人众同心,彼我合局,神之妙用也。
按:此例把内卦视为己而外卦视为彼,这是活用。其实不换角度则更加贴合,试改判如下:
1、世为己方而应为对方,世应俱动而相冲,两村相斗也:应官冲克世兄,外村欺内村也;
2、世应俱动化三合局,双方都发动了不少人;世合成金局而反冲克应之木局,内村有备无患而不致於受欺也;又由於金局衰而木局旺,内村仅有反守为攻之心而无反攻之力也;
3、六冲变六冲,其灾必散。
《卜筮正宗·十八问》的第四问“三合八卦成局”里举了十一个三合局的例子,其中主卦为六冲卦的就有五个,这是六冲卦易於成局的缘故。其余的非六冲卦,本身隐含有三合局的必是自身结构为两冲一比之格局者〔见图〕,这一类卦象,往往动变一爻之差,局势迥别,以求官而逢“山水蒙”〔藏山卜〕为例:
此卦若一、四、六爻动而合官局,世在局内求官可得;若一、三、六爻动而合官局,应在局内,且官局不生世,则为官与本人无缘。还有这种可能,即一、三、四、六爻俱动,多出一支,冲去或合去其中一支,其局可成。但此局是属世局还是应局呢?这就要看此相同之二支受生克之不同,受生者在局内而受克者在局外。如山水蒙之雷天大壮:
此例两申金同动,都可能入局,由於三爻申金化回头克,故到午日第三爻申金被克掉之後,世即可成局。余可类推。
'四'
最後我们谈谈刑害——
刑害是纳甲法地支结构四互一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於维系纳甲系统结构的自洽和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卜筮中的作用却微乎其微。特别是六害,野鹤老人据自己长期的实践,认为“全无应验,删之。”至於三刑,野鹤说:“〔三刑〕予屡试之,或因用神休囚,又兼他爻之克,内有兼犯三刑者,则见凶。从而独犯三刑,得验者少。占过数十年,只验得一卦。”而且,他所验得之一卦,也是预测时不理会三刑而作吉断,实际应验却为凶象,而“始悟”三刑之用。本来,既使是一个卦例断准了也不足以证明三刑的功能,何况是马後炮?
我们考察了许多卜书之验案,其中三刑也仅仅是一种辅助的参数,其作用与六神之白虎、藤蛇差不多。也就是说,它们仅仅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外应,若用神吉而而遇三刑则可不予理采,若用神凶而遇三刑,可从“无礼之刑”、“忘恩之刑”、“恃势之刑”的三种名称上去辅助判断灾害的大致性质,而三刑本身与吉凶判断是无关的。为什么刑害在地支结构中如此重要,而在预测中如此微不足道呢?
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可从更深的层次中理解。
四互一局是卦爻间的五种基本作用力,由其相互作用而构成自洽自足的系统。四互一局中的冲、合、三合局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观控的作用力,而三刑和相害则只起维持六爻稳定的特殊作用,在卜筮中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节 飞伏溯源
'一'
飞伏是指飞神和伏神。自古飞伏之论,诸书所言俱不甚明。因为飞神伏神的概念源自於京房易,而京房易又绝大部分失传,故造成後世的分歧。我们认为,在未发现原始根据之前,我们完全有可能从另外的角度来探讨纳甲法的合理内核。
首先我们来看,什么叫“飞”和“伏”。《京氏易传》论世应飞伏云:“大抵辩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耦相与,据一以起二而主之相者谓之应。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而终不脱乎本,以隐显佐神明者谓之伏。”这段话分明指出:世爻之位是阴阳交换的市场,称它为“飞”,而阴阳未变化之前的本来面目谓之“伏”。可见“飞”和“伏”的最初面目仅只指“世位”,世位上飞变出来的是“飞神”、“飞爻”,飞变出来之前这一爻为“伏神”或“伏爻”。之所以称“飞”,一则“飞”有变之意,二则京房各世卦是逐爻变上变下,就像是在“飞”。
在《京氏易传》中六十四卦飞伏的具体介绍也是只看世位。其具体方法是:
1、纯卦之世位取错卦之爻为伏爻,即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互取飞伏,因为纯卦可以认为是错卦变来的。
2、一世卦至五世卦的世位全是纯卦阴阳互变而来,故以本宫首卦即纯卦各对应爻位为伏。
3、五世卦不能再往上飞变了,否则就会变成他宫之八纯卦,这时又回过头来又向下飞变,等於是由他宫逐渐变回本宫,所以伏爻不能从本宫首卦中取;游魂卦是从五世卦的上卦飞变回来的,故从五世卦之上卦取伏爻。飞到归魂卦时,下卦本来已变成了本宫的错卦,而游魂卦是变回本宫,所以世下之伏神从本宫纯卦的错卦中取。
以京房式乾宫为例,乾卦之错卦为坤卦,首卦世爻之伏取坤卦之上爻酉金;一世卦至五世卦世下依次取乾卦之子、寅、辰、午、申;五世卦上卦为艮卦,游魂卦之伏爻取艮卦四爻之戌土;归魂卦下卦坤变回乾卦,故世下取坤卦第三爻之卯木。乾宫各卦之飞伏如下:
'图'
余可类推。
京房易取飞伏的合理内核是,阴与阳是互根互变的,变出之爻是果而其前身是因,仍然隐藏在果的後面。故每一飞爻〔即世爻〕下面都藏有伏爻。京房易取飞伏之法在实测中有一个缺陷,就是卦内用神不现时,不一定伏在世下,必然需要扩大伏神的范围。
麻衣道长在《火珠林》里规定:“卦定根源,六亲为主;爻究旁通,五行而取。”具体说,这就是当今流传最广之法,同一宫内以八纯卦为一宫之主,为主宫,其於七卦为旁宫。旁宫六爻都称为飞爻,又叫飞象,每一爻之下都有伏爻又叫伏象,就是主宫之地支和六亲,首卦因六亲俱全,不取伏神。
京房之“飞”为指世爻,只有世爻下有伏,而火珠林把“飞爻”广展为“飞象”即“飞卦”,因首卦六亲齐备,全部伏於旁宫六爻之下,无论卦怎么变,缺少用神的障碍已全部扫清。
火珠林飞伏之法的作眼点从单个的爻广展成整体性的卦,弥补了京房易用神取不显的缺陷,加之法度简单一致,易记易用,故後世民间易和绝大部分卜筮名家多沿用此法。但是,此法亦有不足:其一,从理论上看,飞神本是阴阳互变互根的产物,所谓“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而根据易学阴阳互根的理论,理应阴伏阳而阳伏阴,但火珠林法中却出现了阳伏阳、阴伏阴的伏神。以天风女后的伏神为例:
伏爻 飞爻
父母戍→父母戍、
兄弟申→兄弟申、
官鬼午→官鬼午、应
父母辰→兄弟酉、
妻财寅→子孙亥、
子孙子→父母丑、世
除初爻是阳伏阴之外,其余五爻都是阳伏阳。且上卦三爻之伏神就是自已,徒有虚名,根本够不上甚么伏神的资格,也起不了“以隐显佐神明”的作用。
其二,前人断卦,首重世下之伏,所谓“六爻都有飞伏神,唯有世下为最要”,京房易每一卦之世爻下都有伏神,而火珠林之八纯卦和归魂卦世下就没有伏神了。习惯此法者也觉得是一种不足。
张星元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京房易八纯卦取伏神之法推广到六十四卦之中,严格按阴阳互伏的规律取用神。他在《易林补遗》里主张:“飞伏在二仪交换,定然阳伏阴,阴伏阳。”其法度是“乾坤来往换,震巽两边求,艮兑相抽取,坎离叠送流。”也就是任何一卦,阴伏阳下,阳伏阴下,皆取其错卦为伏神,例如,乾为天与坤为地互为飞伏,天风 与地雷复互为飞伏,余可类推,唯归魂卦则取本宫的第四卦为伏。
张星元之法有几大优点:其一,每一爻之下都有了伏神,且除归魂卦之外,均阴阳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