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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大迦叶」────┤
└──九0五──九0六
一二「聚落主」───────九0七──九一六
┌──九一七──九一八(以上卷三二)
一三「马」──────┤
└──九一九──九二六
一四「释氏」────────九二七──九三六
┌──九三七──九三九(以上卷三三)
一五「生死众多」───┤
└──九四0──九五六
一六「婆蹉出家」──────九五七──九六四
┌──九六五──九六九(以上卷三四)
一七「外道出家」───┤
└──九七0──九七九
'P676'
按∶从「大迦叶」到「外道出家」,共四卷,与『别译杂阿含经』(二诵)卷一三──
卷一九的次第相合。
┌───九八0──九九二(以上卷三五)
一八「杂」─────┤
└───一二四一──一二六四
┌─ 一二六五──一二六六(以上卷四七)
┌─ 比丘─┤
一九「病」─┤ └─ 一0二三──一0二九
└─ 长者─── 一0三0──一0三八
二0「法」──────── 一0三九──一0六一(以上卷三七)
※ ※ ※ ※
二一「杂」─────────八六一 ──九0四(卷三一)
按∶这一卷,前後都不相关联。卷初列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寿命,共三经。然经上说∶「如佛说六经」(1),可见是别说六欲天寿,经文有所脱落。
说一切有部系所传的,「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在全经的地位,并不一致。或在「缘起食谛界」与「菩提分法」中间,如『瑜伽论』「本地分」,『杂事』(2)。或在最前,如『瑜伽论』 'P677' 「摄事分」(3)。然以汉译『杂阿含经』来说,是间杂的分列在「修多罗」长行中间的,这应该是较古的组织形态。
注【74…001】『杂阿含经』卷三一(大正二·二一九中)。
注【74…002】『瑜伽师地论』卷三(大正三0·二九四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注【74…003】『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
第五项 杂阿含经原形的论定
蕴·处·缘起(食谛界)·念住等菩提分法──四分,是「相应修多罗」。比丘等众相应偈颂,是「只夜」。这五分的分类,虽然次第前後不同,而与『相应部』的分为五品,是一样的。佛及弟子所说,是「记说」,间杂的附入各「修多罗」下,也与『相应部』相近。所以『杂阿含经』古形,就是这样的间杂,没有次第组织似的。汉译『杂阿含经』,只是更多一些卷帙次第的错乱吧了!经上来的分别条理,『杂阿含经』的原有次第,可见是这样的∶
图片
(蕴相应分第一)
(1)(1)卷一 ──蕴'一'
(2) 卷一0──蕴'二'
'P678'
(3)卷三──蕴'三'
(4)卷二──蕴'四'
(5)卷五──蕴'五'
(6)卷六(2)┅┅┅┅┅┅┅┅┅┅┅l罗陀·2见'上'
(7)卷七┅┅┅┅┅┅┅┅┅┅┅┅2见'下'·3断知
(处相应分第二)
(8)卷八(3)──处'一'
(9)卷九──处'二'
(10)卷四三──处'三'
(11)卷一一──处'四'
(12)卷一三──处'五'
(因缘相应分第三)
(13)卷一二──缘起'上'
(14)卷一四──缘起'中'
(15)卷一五──缘起'下'·食·谛'上'
'P679'
(16)卷一六(4)──谛'下'·界'上'
(17)卷一七(5)──界'下'
(18)卷一八(6)┅┅┅┅┅┅┅┅4舍利弗·5目犍连'上'
(19)卷一九┅┅┅┅┅┅┅┅┅5目犍连'下'·6阿那律'上'
(20)卷二0┅┅┅┅┅┅┅┅┅6阿那律'下'·7大迦旃延·8阿难'上'
(21)卷二一┅┅┅┅┅┅┅┅┅8阿难'下'·9质多罗
(22) (缺)
(23)卷三一┅┅┅┅┅┅┅┅┅21杂
(菩提分法相应分第四)
(24) 卷二四(7)──念住'上'
(25) 念住'下'·正断·神足·根'上'(上缺)
(26) 卷二六──根'下'·力·觉分'上'
(27) 卷二七──觉分'下'
(28) 卷二八──道分'上'
(29) 卷二九──道分'下'·息念·学'上'
'P680'
(30) 卷三0──学'下'·证净
(31) 卷四一┅┅┅┅┅┅┅┅┅10证净等·11大迦叶'上'
(32) 卷三二┅┅┅┅┅┅┅┅┅11大迦叶'下'·12聚落主·13马'上'
(33) 卷三三┅┅┅┅┅┅┅┅┅13马'下'·14释氏·15生死众多'上'
(34) 卷三四┅┅┅┅┅┅┅┅┅15生死众多'下'·16婆蹉出家·17外道出家'上'
(35) 卷三五┅┅┅┅┅┅┅┅┅17外道出家'下'·18杂'上'
(36) 卷四七┅┅┅┅┅┅┅┅┅18杂'下'·19病'上'
(37) 卷三七┅┅┅┅┅┅┅┅┅19病'下'·20法
(众相应分第五)
(38)卷三八──比丘众
/
(39)卷三九──魔众
(40)卷四0──帝释众'上'
(41)卷四六──帝释众'下'·刹帝利众'上'
(42)卷四二──刹帝利众'下'·婆罗门'上'
(43)卷四───婆罗门众'中'
'P681'
(44)卷四四──婆罗门众'下'·梵天众
(45)卷四五──比丘尼众,婆耆沙(尊长)众'上'
(46)卷三六──婆耆沙尊长众'下'·天子天女众'一'
(47)卷二二──天子天女众'二'
(48)卷四八──天子天女众'三'
(49)卷四九──天子天女众'四'·夜叉众'上'
(50)卷五0──夜叉众'下'·林神众
整理现存的『杂阿含经』,改正次第的错乱,就回复了旧有的原形。因为「念住」末,「正断」、「神足」、「根」初,经文佚失了二卷,所以或者误以『无忧王经』来足数。本为卷二二、二五,後又错乱为二三、二五。除此以外,卷帙错乱的,仅卷二·四·一0·一二·一三·二二·二四·三一·三六·四一·四三·四六·四七──一三卷。或以为错乱极多(8),原因在∶一、佛及弟子所说,确有这一类经文,但是间杂的,分散在蕴、处、缘起(食谛界)、念住等菩提分法之下。虽然约义而称之为「弟子所说,如来所说」(或分为声闻相应、独觉相应、如来相应 (9)),而事实上,并没有类集在一处。这所以『瑜伽论』「本地分」,与「摄事分」所说,前後次第不一。汉译『杂阿含经』,已将「弟子所说」,集成一类,而题为「弟子所说诵第四」;但 'P682' 「如来所说」部分,还是分列在多处,没有集成一类。如卷六、卷七的「罗陀」与「见」,『相应部』也编在「蕴品」以内,与『杂阿含经』相合。「摄事分」的「摩 理迦」,没有抉择,可见这是随类附录,而实际是「如来所说」,不是古典的「相应修多罗」。所以五0卷本的次第整理,不应该存有「如来所说」,也类集为一诵的想法。二、现存本的卷三一,一般叙列於「菩提分法」以下,「如来所说」部分。如这样,这部分的次第,是卷三一(误作四一)·三二·三三 ·三四·三五·三六(误作四七)·三七。加上现存本的卷三一,应为三八。即使向前移一下,这部分就应以卷三八为止。如这样,与偈颂部分,以卷三八开始,就陷於矛盾,多出了一卷。查卷二一与二三卷中,缺了一卷(现在的卷二二,是偈颂)。如知道这是经文的缺佚,那就全经的卷帙次第,无须重大改变了。这部分,与卷二一(弟子所说)不合,然如记著「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原是分列在多处的,也就不用怀疑了。三、『杂阿含经刊定记』,以为『杂阿含经』原本,「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都是类集成一部的,所以取「四分十诵」的传说,大为改订(10)。这是依「弟子所说」、「如来所说」的意义,整理成部。如说是进一步的整理完善,也许是对的。如以为『杂阿含经』的原形如此,那就错了!『杂阿含经』原形的全部次第,再为简列如下∶
图片
蕴相应分第一
'P683'
卷一·卷二(误作一0)·卷三·卷四(误作二)·卷五·
(附入)(11)卷六·卷七
处相应分第二
卷八·卷九·卷一0(误作四三)·卷一一·卷一二(误作一三)
因缘相应分第三
卷一三(误作一二)·卷一四·卷一五·卷一六·卷一七·
(附入)卷一八·卷一九·卷二0·卷二一·
卷二二(缺)
菩提分法相应分第四
卷二四·卷二五(缺)·卷二六·卷二七·卷二八·卷二九·卷三0·卷三一'上'(误作
四一)
(附入)卷三一'下'(同上)·卷三二·卷三三·卷三四·卷三五·卷三六(误作四七)
·卷三七
众相应分第五
卷三八·卷三九·卷四0·卷四一(误作四六)·卷四二·卷四三(误作四)·卷四四
'P684'
·卷四五·卷四六(误作三六)·卷四七(误作二二)·卷四八·卷四九·卷五0
汉译『杂阿含经』,经上来的整理,可见「相应修多罗」及「只夜」(偈颂)以外,还有第三分──弟子与如来的「记说」,分编在各处。在这三部分的分别中,抉出了原始结集的「相应教」,也就是「摩 理迦」所抉择的「事契经」。
注【75…001】上为推定的原形卷次,下为现在经本的卷次。
注【75…002】┅┅,表示虽间杂在蕴等相应下,而实为弟子及如来所说部分。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