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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缘,由於可信赖的优婆夷 upa^sika^的举发。犯是确定了的,但犯什麽罪,还没有确定。或是波罗夷,或是僧伽婆尸沙, 'P148' 或是波逸提;总之,犯是决定了的。不定法仅二条,与欲事有关。在广律的解说中,也有合一解说的(4)。『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七上)说∶
「二不定┅┅有馀师说∶此二不定,似律本义,律馀文句,皆为释此」。
二不定的情形特殊,律师间显有不同的意见。有说∶「此二不定,似律本义」,就反显有以为此非律的本义。出家众度著独身生活,清净梵行是特有的德相。比丘出入信众家,可能引起问题,所以取得可信赖的优婆夷的护助,以维护僧伽的清净。所犯的罪,不出於三部∶这是波罗夷等三部成立以後,适应特殊情形的补充条款。
灭诤法不是个人的戒条,而是处理僧事──相言诤、诽谤诤、罪诤、常所行事诤的七项法规。布萨说戒以前,先要处理诤事;大众清净,才进行说戒。被称为「波罗提木叉经」的布萨说戒仪轨,为了必须处理僧事,这七项灭诤法规,大概是附录於篇末的。传诵久了,渐与布萨仪轨─ ─说波罗提木叉序等,成为「波罗提木叉经」的组成部分。
王舍城五百结集时,对旧传五部的「波罗提木叉经」,应已重为审定,公认而不再有异议。不定法与灭诤法,从『优波离问经』、『佛说 刍五法经』,没有说到这二部而论,可见虽已久为佛教界所传诵,而在律学的传承中,显然的存有古说,不以这二部为「波罗提木叉经」。尤其是灭诤法,在『僧只律』、『铜 律』、『四分律』、『五分律』、『根有律』,所有「经分别 'P149' 」Suttavibhan%ga或「波罗提木叉分别」Pra^timoks!avibhan%ga中,都只列举七灭诤法的名目,而没有加以分别解说。七灭诤法的解说,都在「灭诤犍度」等中(5)。可见古代的持律者,虽将灭诤法编入「戒经」,而仍没有看作「波罗提木叉经」的。仅有『十诵律』,为七灭诤法作解说(6)。但又别立「诤事法」(与各部广律相同)(7);虽解说的次序多少不同,但显然是重复了。
现存不同诵本的「戒经」,分为八法。不定法与灭诤法,都已取得了一部的地位。在计算戒条时,也都计算在内。可见虽偶存古说,表示不同的意见,大体说来,都已承认为「戒经」的组成部分。佛教界公认的七百结集,传说在佛灭百年。此後不久,就开始部派的分立。这二部为各部派所公认,应於部派未分以前,七百结集时代,已被公认了。从原始的五部到八部;从对二部(不定与灭诤)有不同的意见,到公认为「波罗提木叉经」的部分∶这一演进的历程,就是佛陀时代的原始结集,到王舍五百结集,到七百结集的过程。
『僧只律』别立「法随顺法」为九法;又加波罗提木叉序,成「十部修多罗」(8),那是部派分立以後的事。
注【21…001】参阅『相应部』「迦叶相应」(南传一三·三二七)。
注【21…002】各部律都有此说,如『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一中──下)。 'P150'
注【21…003】『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七中)。
注【21…004】『摩诃僧只律』卷七(大二二·二八九下──二九0下)。
注【21…005】『铜 律』「小品」(南传四·一一五.一六0)。『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三(大正二二·一五三下 ──一五六中)。『四分律』卷四七、四八(大正二二·九一三下──九二二下)。『摩诃僧只律』卷一二、一三(大正二二·三二七上──三三五中)。
注【21…006】『十诵律』卷二0(大正二三·一四一中──一四七中)。
注【21…007】『十诵律』卷三五(大正二三·二五一上──二五六中)。
注【21…008】『摩诃僧只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三三八下)。
第三节 戒经条文的多少与次第
第一项 条文的多少问题
「波罗提木叉经」Pra^timoks!a…su^tra──「戒经」八部的条文,各部所传的不同诵本,数目是有多少的;次第也或前或後,参差不一。现在依各部不同诵本的「戒经」,略为论列。各部「戒经」的比对研究,经近代学者的努力,所有条目与次第的同异,已明白的表示出来,予 'P151' 研究者以非常的便利。『律藏之研究』,有极细密的逐项比对,可为参考(1)。各部「戒经」八部所有的条目,及其总数,先列举如下(2)∶
图片
优 僧 铜 五 四 解 十 十 十 十 十 鼻 根 根 根 名
│ 波 只 分 分 脱 诵 诵 诵 诵 诵 奈 有 有 有 义
│ 离 戒 戒 戒 戒 戒 别 律 古 戒 梵 戒 梵 藏 大
│ 问 本 本 本 本 经 本 本 本 本 本 耶 经 本 本 集
──────┼────────────────────────────────
波罗夷 │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僧伽婆尸沙 │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不定 │ 。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尼萨耆波逸提│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波逸提 │ 92 92 92 91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波罗提提舍尼│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学 │ 72 66 75 100 100 96 108 107 107 113 113 113 99 108 108 105
灭诤 │ 。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 / | / /
(总计) │215 218 227 251 250 246 258 257 263 249 258 255
据上表,在「戒经」八部中,有六部是完全相同的(仅『优波离问经』少二部),共六0条 'P152' ,这就是∶ 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三十尼萨耆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七灭诤
波逸提pa^tayantika^pa^cittiya与学s/aiks!asekhiya──二部,各部「戒经」的条数不同。波逸提部,『优波离问经』、『僧只戒本』、『铜 戒本』,同为九二波逸提。『五分戒本』为九一波逸提。『四分戒本』、『解脱戒经』、『十诵戒本』、『根有戒经』等,都是九0波逸提。但九0波逸提中,『解脱戒经』为一类∶『四分戒本』、『十诵戒本』等为一类;『根有戒经』又为一类。各本的增减不同,仔细研究起来,主要为各部的意解不同,引起的开合不一。如∶
1。「用虫水浇泥」、「饮用虫水」,各本都以因缘不同,别制二戒。而『五分戒本』作∶「知水有虫,若取浇泥,若饮食诸用,波逸提」(3)。『五分戒本』合二为一;然从内容来说,是没 'P153' 有缺减的。
2。『优波离问』、『僧只戒本』、『铜 戒本』、『五分戒本』,都有「同意(羯磨)僧衣与人而後讥悔」,及「知物施僧而迥与馀人」──二戒。『解脱戒本』仅有「知物施僧而迥与馀人」戒;『四分戒本』、『十诵戒本』、『根有戒经』、『鼻奈耶』等,仅有「同意僧物与人而後讥悔」戒。这里面,「以僧衣物与人」,是同一事实。各部派取舍不同,形成三类。
3。「与女人同坐(立)」,各部「戒经」都有四戒,惟『解脱戒本』为三戒。这是各本最纷乱的部分,今据八本而为对比如下∶
图片
铜 优 五 四 十 根 僧 解
│ 波 分 分 诵 有 只 脱
│ 戒 离 戒 戒 戒 戒 戒 戒
│ 本 问 本 本 本 经 本 经
───────┼──────────────────────────
共尼独在屏处坐│ 30 30 25 26 28 29 25 .
食家与女人坐 │ 43 44 42 43 42 42 53 43
食家与女屏处坐│ . . . 44 43 43 54 42
独与女人屏处坐│ 41 45 43 . . 28 70 29
独与女人露处坐│ 45 31 44 45 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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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表的比对中,可见『解脱戒经』以外的各本,都有「共尼独在屏处坐」,及「与在家妇女坐」三戒,但取意不同。「食家(有酒食家,或解说可淫妇女家)与女屏处坐」、「独与女人屏处坐」,『僧只戒本』与『根有戒经』,是作为不同的二戒。『铜 戒本』、『五分戒本』、『优波离问经』,没有「食家与女屏处坐」,却有「独与女人屏处坐」。『四分戒本』与『十诵戒本』,没有「独与女人屏处坐」,却有「食家与女屏处坐」。这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