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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六下)。
注【46…030】『毗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0六下)。
注【46…031】『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三中──下)。
注【46…032】『摩诃僧只律』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一上──中)。
注【46…033】『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大正二四·四五七上──中)。
注【46…034】『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大正四五·九0七中──下)。
注【46…035】『佛阿毗昙经』卷下(大正二四·九六九中──下)。
注【46…036】『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六中)。
注【46…037】比丘受具时,「和上先已与求衣钵,与求众,与求戒师,与求空静处教师,推与众僧」。『僧只律』此文(大正二二·四一三上)大同,仅未明言戒师有二人。
注【46…038】『铜 律』「大品」(南传三·一六0──一六二)。
注【46…039】『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七(大正二二·一一九中)。
注【46…040】『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七(大正二二·一一九中──下)。
注【46…041】『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四下──八一五上)。 'P393'
注【46…042】『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三上──下)。
注【46…043】『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大正二四·四五六下──四五七上)。
注【46…044】『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大正五四·二一九上──下)。
注【46…045】『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一中)。 'P395'
第六章 比丘尼·附随·毗尼藏之组织
第一节 比丘尼毗尼
第一项 比丘尼毗尼的内容
佛教的僧伽sam!gha体制,比丘bhiks!u与比丘尼bhiks!uni^,是分别组合的,所以佛教有「二部僧」的存在。僧伽的组合,既有比丘僧、比丘尼僧的差别,所有的僧伽规制,也自然有些不同。所以在「律藏」的部类中,比丘尼律bhiks!uni^…vinaya也有独立的部分。如上面所说,「波罗提木叉(经)」,「波罗提木叉分别」(或作「经分别」),(摩得勒伽与)「犍度」,都是依比丘而说的。比丘尼部分,论理也应该这样。大众部Maha^sa^m!ghika 的『僧只律』,确乎是这样的,但上座部系Sthavira的「律藏」,多少的变化了。
属於上座,分别说部系Vibhajyava^din的三部律,大致相同。一、『铜 律』∶属於比丘尼的,有三部分∶1。「经分别」中的「比丘尼分别」,是比丘尼「波罗提木叉经」的分别 'P396' 广说(1)。2。「犍度」「小品」中的「比丘尼犍度」,是「戒经」以外的,尼众不共规制的类集(2) 。3。「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就是比丘尼的「戒经」(3)。二、『四分律』,也有三部分∶1。「尼戒」(4)。2。「比丘尼犍度」(5)。3。『四分比丘尼戒本』,是从『四分律』抄出来的(6)。三、『五分律』的三部分是∶1。「尼律」(7)。2。「比丘尼法」(8)。3。『五分比丘尼戒本』,也是从『五分律』中抄出来的(9)。
属於上座,说一切有部系Sarva^stiva^din的二部律,略有不同。一、『十诵律』∶1。 「尼律」,为第七诵(10)。2。「比丘尼法」,这是属於「杂诵」「杂法」,与「後二十法上」相当 (11)。3。「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也是从『十诵律』抄出的。二、『根本说一切有部律』 ∶1。『根本说一切有部 刍尼毗奈耶』,唐义净译,共二0卷。2。「比丘尼法」部分,在『根有律杂事』──八门中,第六门五颂起,第八门六颂止(12)。3。『根本说一切有部 刍尼戒经』,也是唐义净所译的。说一切有部律,「比丘尼法」部分,还含摄在「杂诵」或「杂事」中。而分别说部系,已独立而成为犍度了。五本对勘,显然是同一原本而传诵不同。
大众部的『僧只律』,有关於比丘尼的,有五部分。1。比丘「杂诵跋渠法」中,有「比丘尼法」(13)。2。『僧只律』的比丘尼律,与比丘律的组织一致,先明「比丘尼毗尼」(「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别」)(14)。3。次明「杂跋渠」∶先别出五跋渠(15),接著如『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 'P397' 八上」说∶
「比丘杂跋渠中,别住、蒜、伞盖、乘、刀治、革屣、同床卧坐、伎乐──九事,应出不说。馀残十三跋渠;比丘尼别杂五跋渠」。
这是说明「杂跋渠法」的共与不共。比丘律中,「杂诵跋渠法」,共有一四跋渠。现在应除去「九事」;「应出不说」,是应该除去,而不说在比丘尼律中。馀残的,还有一三跋渠,这是比丘与比丘尼通用的。「比丘尼别杂五跋渠」,就是上面所说的五跋渠,是比丘尼不共的。为什麽要除去九事呢?或不是比丘尼所能违犯的,如「别住」(异住)(16)。或是已制为「学处」 siks!a^pada,如「蒜」 (17)、「伞盖」等(18)。4。明「威仪法」,如『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八上)说∶
「威仪中,阿练若、浴室、厕屋、缝衣箪,应出不说」。
比丘尼没有另外制立的威仪;就在比丘的「威仪法」七跋渠中,除去「阿练若」等四事。因为比丘尼的「杂跋渠」中,已禁止比丘尼住阿练若,浴室中浴,开厕(19),坐在缝衣簟上缝衣(20)。所以这四项法制,是不适用於比丘尼的。5。『摩诃僧只比丘尼戒本』,这也是从『摩诃僧只律』所抄出的。
「比丘尼戒经」(「戒本」),虽作为「说波罗提木叉」仪轨而单独流行,或依之而翻译; 'P398' 然主要内容,总不出於「波罗提木叉分别」。所以在汉译中·戒经都从各部广律中抄录出来(加上仪轨)。这样,「律藏」的比丘尼部分,「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别」──「比丘尼毗尼」而外,有关比丘尼的不共规制,在上座部中,就是分别说系的「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说一切有部「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了。在『僧只律』中,虽分说为三,然(1)比丘「杂诵跋渠法」中的「比丘尼法」,专明「八敬法」,而含有二年学法戒,白四羯磨受具足,及遣使受具足;这是著重於「受具足」的。(2)比丘尼不共的「杂跋渠」,仅有五跋渠。(3))「威仪法」,比丘尼并没有不共的。所以只是二类;将「比丘尼法」与「杂跋渠」结合起来,与上座部分别说系的「比丘尼犍度」,大致相同,只是简略些而已。兹列举『僧只律』的内容如下∶
(「比丘尼法」)八敬法(二年六法,白四羯磨等) 杂跋渠)1坐·2簟席·3缠腰,4覆 衣·5著严饰服·6合严饰服出家·7畜使女 ·8畜园民女·9僧只支·10浴衣 11拍阴·12胡胶形·13洗齐指节·14月期衣·15女人浴处浣·16男人浴处浣·17客浣衣处浣·18悬注·19流水·20种种根出精 21羯磨·22 舍耶衣·23覆肩衣·24客庄严·25优钵罗华·26须曼那华·27结 ·28纺缕 'P399' ·29坏威仪 30钵(弃死胎)·31覆钵·32开厕·33浴室·34阿练若处·35受迦 那衣·36舍迦 那衣(上二,为二众各别举行) 37食比丘不净比丘尼净·38食比丘尼不净比丘净,39比丘得使尼受食·40比丘尼得使比丘受食·41三因缘非比丘·42三因缘非比丘尼(上二,是转根)·43无残食·44上座八人馀次第坐
上座部系的「比丘尼犍度」,与『僧只律』的内容相近,这是可以比对而知的。上座部系的『十诵律』,有一特殊的情形,就是以受二年学法的「六法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一一事(21)。以白四羯磨受具足的「比丘尼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二七事(22)。以「比丘尼八敬法」,附於「尼律」的末後(23)。这一编列,是没有什麽意义的,却表示其独特的组织(24)。这些部分,在『僧只律』中,本为「杂诵跋渠法」的「比丘尼法」,而与比丘尼的「杂跋渠」分离。所以,说一切有部「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近於『僧只律』中比丘尼的「杂跋渠」。没有别立「比丘尼法」(犍度),所以分编在「尼律」中。分散在二处,在组织上,虽说是古形的。但分别说部系,结合为一「比丘尼犍度」,在组织上,确是整齐得多!
注【47…001】『铜 律』「经分别」(南传二·三三七──五六四)。 'P400'
注【47…002】『铜 律』「小品」(南传四·三七八──四二三)。
注【47…003】『铜 律』「波罗提木叉」(南传五·三六──五六)。
注【47…004】『四分律』卷二二──三0(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注【47…005】『四分律』卷四八·四九(大正二二·九二二下──九三0下)。
注【47…006】『四分尼戒本并序』(大正二二·一0三0下──一0四一上)。
注【47…007】『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一──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0一上)。
注【47…008】『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中──一九0中)。
注【47…009】『五分比丘尼戒本』(大正二二·二0六中──二一四上)。
注【47…010】『十诵律』卷四二──四七(大正二三·三0二下──三四六上)。
注【47…011】『十诵律』卷四0·四一(大正二三·二九0下──二九八上)。
注【47…01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九──三四(大正二四·三五0中──三七四下)。
注【47…013】『摩诃僧只律』卷三0(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
注【47…014】『摩诃僧只律』卷三六──四0(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四下)。
注【47…015】『摩诃僧只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四下──五四八上)。
注【47…016】『摩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