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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附录
译者后记
第一部一
正是晴朗寒冷的四月天,钟敲了十三点。温斯顿·史密斯缩紧了脖子躲寒风,快手快脚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他的动作不够快,没能免得了一阵沙土打着旋儿跟在他的身后刮进门。
门厅里一股子清煮白菜外带破草垫的味儿。门厅的一头,墙上钉了幅彩色海报,挂在墙上未免大得出了格儿。海报上一张大脸盘,足有一米宽:一个汉子,四十五岁上下,胡髭浓黑,长相粗犷又英俊。温斯顿朝楼梯走过去电梯,你就用不着试。即便最好的时候,电梯也很少开,何况现在,白天里又要停电。如今正在迎接仇恨周,搞节约运动,这也算一个节目哩。温斯顿住在七层楼,可他三十九岁,右脚脖子又有处静脉曲张。他只好慢慢往上爬,路上还歇了好几气。每一层楼,正对电梯间的墙上,都是那幅海报一张巨大的脸孔凝视着你。有那么一种图画,不管你挪到哪儿,画上的眼睛给搞得老跟着你看,这幅海报也便是如此。下边还有行说明文字,道是:老大哥看着你。
他的房里,一个甜滋滋的声音读着一串什么生铁产量的数字。这声音打一块长方形的金属嵌板传出来,金属板像块模糊的镜子,镶在右边的墙上。温斯顿拧了个旋钮,声音便小了一点,可讲的话依然听得清。这装置叫电幕,它可以调低声音,却没法彻底关掉。温斯顿走到窗户前:他身材矮小,身体虚弱,一身蓝工作服(这还是党的制服哩)显得他越发消瘦。他满头金发,面色天生红润,可用的尽是些粗肥皂钝刀片,加上刚过去的寒冬,害得他皮肤挺粗糙。
玻璃窗关得很严实,可是朝窗外望一眼,依然觉出外面冷得紧。楼下的街上,一股股小旋风刮得尘土碎纸拼了命地飞转。太阳通亮,天空湛蓝,可除了满世界张贴的海报,一切都显得苍白无色。那张脸孔,还留着黑胡子,从每处要津重地朝下面盯着你直看。对面的房子,临街就有那么一幅,上面还写着:老大哥看着你那双黑眼睛,直盯进温斯顿的心窝子。下边的街上另有张海报,扯破了一个角儿,给风吹得拍打个不停,海报上惟一的词儿英社,一会儿给盖上,一会儿又露出来。远处有架直升飞机从屋顶上掠过去,绿头苍蝇一样盘旋片刻,再划着圈儿飞也似开走,这便是巡警在窥伺人家的窗户。然而巡警其实无所谓。只有思想警察才真叫要命。
温斯顿背后,电幕上那家伙还在唠唠叨叨,讲什么生铁跟超额完成第九个三年计划的情况。这电幕在播音的同时还能接收:不管他温斯顿发出什么声音,只消比极低的耳语高一点,它便能听得见;而且,只要他呆在这金属板的视野里,就不光能给人听到,也能够给人看到。当然啦,无论何时,谁也没法弄清这会儿你是不是正给人家看。思想警察按照怎样的频率,依从何种的系统,将哪个人的线路接通,回答这样的问题只能纯粹靠猜测。甚至不妨设想,他们永远监视着所有人。起码只要愿意,他们总可以接通你的线路呀。人得在这样的假设下面生活你发出的每一点声音,都有人暗中窃听;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只要不在黑地里,都有人仔细审视。习惯是能够变成本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早这样生活啦。
温斯顿背朝着电幕。这样会安全些;不过他明白,即使后背也难免暴露出问题。他的工作单位真理部就在一公里开外,这巍峨洁白的建筑,在肮脏不堪的背景之上高耸入云。他隐隐带着点厌恶,心想:哼,这就叫伦敦,一号机场的主要城市在大洋国,一号机场还是人口第三多的省份哩。他试着想榨出点孩提时的记忆,好告诉他伦敦是不是一直如此。事情怎么会这样?他满脑子记得的,全是些十九世纪的破房子,墙头支着木条,窗户钉着纸板,波浪板盖在屋顶上,花园破败的围墙东倒西歪。到处尽是些轰炸现场,满天尘土翻飞,瓦砾堆里杂草丛生。要么,就是些给炸弹清出的大片空地,一批鸡笼也似肮脏的木制公寓突然间铺天盖地然而毫无用处,他什么也记不住。除去一系列光亮的画面,看不到背景,弄不清细节,他的童年什么也没留下来。同眼前所有别的建筑相比,真理部大楼显得截然不同。拿新话来讲,真理部该叫做真部,这座雄伟的建筑外表像座金字塔,白色的水泥墙面晶莹发亮,一层层叠次上升,直耸入云霄三百米。从温斯顿站着的地方,正正看得见党的三句口号,拿漂亮的字体写在白色的墙面上:
战争就是和平自由就是奴役无知就是力量
人们说,真理部光是地面以上就有三千个房间,地下的格局也一样。伦敦别的地方还有三座楼,外表和规模都跟真理部大楼差不多。在低矮的建筑丛里它们仿佛鹤立鸡群,站到胜利大厦房顶上,这四座楼房便尽收眼底。整个政府机构分成四个部,它们就驻在这四座楼里:真理部管的是新闻、娱乐、教育和艺术,和平部管的是战争,爱护部管的是法律和秩序,富裕部管的是经济事务。拿新话来说,它们分别叫做真部、和部、爱部和富部。
那爱护部着实叫人怕。整座大楼根本就没有窗户。温斯顿从来没进过爱护部,连半公里之内也没到过。除非公干,谁也别想进去;即便进得去,也必得先穿过迷宫似的铁丝网、铁门,外加隐蔽的机枪掩体。甚至通往大楼外层关卡的街上,也少不了粗鲁凶恶的警卫来往巡逻,穿着黑制服,装备着连枷警棍。
温斯顿突然转身,他已经给自己的脸换了副安详乐观的表情;面朝电幕的时候,这样的表情最理想啦。他走过房间,进到小厨房里。一天当中在这会儿离开真理部,他得牺牲掉食堂的中饭;他也晓得厨房里没什么吃的,只有块黑面包那得留着当明天的早饭。他就从架子上拿了瓶清亮亮的水儿,瓶上还贴张白色的商标,简简单单写了一行字:胜利牌杜松子酒。这酒一股子油味儿,直叫人恶心,活像中国的黄酒。温斯顿倒了快有一茶杯,打起精神,灌药似地一口吞了下去。
他的脸腾地红起来,眼睛涌出了泪水。这东西挺像硝酸;而且一吞下去,那感觉活像后脑勺子挨了一闷棍。不过接下来,肚子里火烧火燎的滋味消失啦,世界也就显出了那么点快慰可人。他从个皱巴巴的烟盒里(盒上写的是胜利牌香烟)拿了支烟卷,不小心竖了起来,烟丝就漏到了地上。他再拿出一支,才算保住了烟丝。于是,他回到起居室,坐在电幕左边一张小桌子前面。他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支笔杆,一瓶墨水,还有本厚厚的四开本日记簿,红色的书脊,大理石纹理的封面。
不知什么缘故,起居室里电幕安放的位置挺特殊。通常它该安在端墙一面,好看得见整个房间;如今它却给安在侧墙上,正对着窗户。在电幕的一侧,有个浅浅的壁龛,建公寓那会儿大约打算放书架,温斯顿现在就坐在这里边。只消坐在壁龛里,努力躲得远一点,他便能呆在电幕的范围外,不叫电幕看见。当然啦,他的声音免不了给听到,可只要呆在眼下的位置,旁人就看不到他。他想干现在要干的事情,部分原因就是这房间不同寻常的布局。
然而他干这事还有一层原因,便是他刚从抽屉拿出的日记簿。这本日记簿精美无比,那光滑细腻的纸张,因时间久远略有点泛黄,至少四十年没有生产啦。可以猜测,眼下这本日记簿的年代还要久。那是在城里一个肮脏不堪的居民区(他早忘了是哪个区),他发现它就躺在个霉臭的小旧货铺的橱窗里。他立时心里一动,一心要把它买到手。按说党员不兴去普通店铺(那叫〃在自由市场投机倒把〃),可规矩嘛执行得总不很严格。有许多东西,鞋带啦,刀片啦,通过别的途径压根儿就没法搞到。于是,他飞也似朝街道两头瞥了一下,就一头溜将进去,花两块五毛钱买下了日记簿。那会儿,他根本未曾意识到,会拿这本子派什么用场。他把本子放在公文包里带回家,心里颇有点负罪感用不着往本子上写什么,单是手里有这么个本子,已经够惹麻烦啦。
他要做的事,是开始写日记。这根本就不违法(什么都不违法,因为任何法律都不存在了),可是一经发现,一准判处死刑,少说也得强劳营里呆上二十五年。温斯顿把笔尖插在笔杆上,用嘴吮吸一下,把上面的油弄弄净。这样的蘸水笔早成了老古董,连签名的时候也难得用一用。他很费了些力气,才偷偷摸摸搞来了一支,只因为老是觉得,这般光滑细腻的纸张,惟有用真正的笔尖来写才值得,拿墨水铅笔涂鸦可不行。其实用手写字,他都不习惯啦。除去极短的便笺,如今全是在听写器上口授,可干他眼下的事情,听写器当然用不得。他把笔尖蘸到墨水里;有那么一瞬间,他还踌躇了一下。他的肠子刮过了一阵战栗。在纸上写个字,这行动可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呀。他便用细小拙笨的字体写了起来: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他又坐直了身子,猛可里感到全然无助。头一点,他丝毫弄不清,现在是不是一九八四年。该是一九八四年前后,没错;他肯定自己今年三十九岁,也相信自己生于一九四四年,或者一九四五年。不过如今,想确定个什么日子,又不差上一两年,那是门儿都没有。
猛然间,他又是一阵纳罕:这是给谁写呀?给未来罢,给还没出生的后代罢。他的思绪在纸页上那个靠不住的日期上面犹疑片刻,猛地想起新话里的一个词儿,叫做双重思想。他第一次清清楚楚想到了,自己企图做的事情竟然这般重要。如何能跟未来交流?单从性质来说,这样做便绝无可能。要是未来的情形同现在一样,他的话准会给置之不理;要是未来同现在不一样,他的处境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