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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复仇
人的皮肤之厚,大概不到半分,鲜红的热血,就循着那后面,在比密密层层地爬在墙壁上的槐蚕更其密的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于是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拼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但倘若用一柄尖锐的利刃,只一击,穿透这桃红色的,菲薄的皮肤,将见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其次,则给以冰冷的呼吸,示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而其自身,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这样,所以,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
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拼命地伸长脖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他们俩这样地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解读
憎恶无聊的旁观的看客,使他们“无戏可看”,以此作为“疗救”,是这篇散文诗所要表现的主题。它切中当时的时弊,具有积极意义。
这是一首抒情性散文诗。但在作品中,作者的感情却是比较内藏的,通篇没有直抒胸臆的抒发;它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这样一幅触目惊心的图画,出现在这幅画面上的是如此对立的形象:
一方是“他们俩”,热血奔流的一男一女,“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旷野之上”,然而却毫无动作,既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于是,他们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并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路人们”的干枯,“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另一方是“路人们”,一群无聊的围观者,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赏鉴“他们俩”即将进行的拥抱或杀戮,并且“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然而,他们终于看不成戏,于是陷于极度的无聊,“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而至于“无血的大戮”。
不难发现,对于这两类人物,作者的爱憎是分明的。对前者,意在赞美,例如:“他们俩”周身有热血在奔流,散出温热;他们有爱有恨,敢爱敢恨;他们宁愿自己干枯,也要“疗救”路人,而对于自己“生命的飞扬”,却欣然沉浸于“极致的大欢喜”。这是只有觉醒的战士才会具有的品格。对后者,语多批判,“路人们”那“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的形象,“拼命地伸长脖子”的动作,“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地揭出他们麻木、愚味、可鄙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面貌。就这样,作者通过这两类人物的相貌、神情、心理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表明自己的是非、爱憎、好恶,寓情于景,不言情而情自现。甚至,“复仇”这个主题,作者也没有直接点出,而仅仅在作品的最后通过“他们俩”的“赏鉴”作了含蓄的形象的暗示。
这篇作品,不仅艺术上值得借鉴,而且对于研究鲁迅的思想发展来说,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我以为,作者在作品里对群众精神麻木的批判,只是针对当时社会上的一部分群众,即那些“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一类人;在旧中国,这类人大都属于不愁生计、有闲无聊的小康,作者对他们的态度与对闰土们的态度显然是有区别的。同时,作者在批判中不自觉地流露出的对蕴藏在群众中的革命性认识不足的偏见,在他成为共产主义者之后已有所修正,他后来谈到这篇作品时,曾经说过,所谓“复仇”,“此亦不过愤激之谈,该二人或相爱,或相杀,还是照所欲而行的为是。”(《鲁迅书信集•;640致郑振铎》)我们在学习本文时,不能不注意这些方面。
——石明辉《读〈复仇〉》
第一部分复仇(其二)
因为他自以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钉十字架。
兵丁们给他穿上紫袍,戴上荆冠,庆贺他;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他,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们打他的头,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咒诅的人们呵,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竖起来了;他悬在虚空中。
他没有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路人都辱骂他,祭司长和文士也戏弄他,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诮他。
看哪,和他同钉的……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他腹部波动了,悲悯和咒诅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钉杀了。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解读
本文通过对耶稣蒙难的悲剧的描写,批判部分群众精神麻木程度之深。应该说,这一主题和题材,早就有了。作者在1919年写的《暴君的臣民》中说过:“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中国不要提了罢。在外国举一个例:……大事件则如巡抚想放耶稣,众人却要求将他钉上十字架。”
鲁迅在塑造耶稣形象时,没有拘泥于圣经的记载,而是根据主题思想的需要,有所突破和创造。这,成为作品写作上的一个显著特色,它集中地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突出耶稣的“人之子”形象。圣经里的耶稣,原是上帝的儿子,即所谓“神之子”;为救赎人类,降世为人,所以又自称为“人之子”。对于这样一个具有“神”和“人”的双重身份的宗教色彩很浓的人物,作者虽然没有否定他的“神之子”(如在作品开头就已点出),然而却特别强调:“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作为“人之子”的耶稣,为了把自己的同胞从罗马帝国和本地奴隶主阶级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他进行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并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他的高尚的理想和伟大的行动,却不被自己的同胞所理解,甚至遭到无耻的侮辱,“兵丁们”打他、戏弄他,“路人”们辱骂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诮他。他们“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热风•;暴君的臣民》)。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现实!作者愈是突出耶稣的“人之子”,就愈能揭露“同胞”们的可悲和可鄙,以至在文章的最后作了这样的愤怒的谴责:“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显然,这一揭露有力地加强了作品的主题。
其二,集中刻画耶稣的“复仇”心理。在圣经里,耶稣被钉十字架一节只有简单的故事叙述,到了作品里,作者增添了耶稣许多“复仇”心理的描写。他面对着死亡,却临危不惧,表现了一种清醒的战斗精神,他没有恐惧,视死如归,“痛得柔和”;“钉类从脚背穿透”,他没有悲伤,处之泰然,“痛得舒服”,“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玩味”着钉杀者的“悲哀”和被钉杀者的“欢喜”,最后“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向着他的安于奴隶命运的“可悲悯”和“可咒诅”的同胞“复”了“仇”。这些细腻的心理描写,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孤独寂寞的社会改革者的形象。
——石明辉《读〈复仇(其二)〉》
第一部分希望
我的心分外地寂寞。
然而我的心很平安:没有爱憎,没有哀乐,也没有颜色和声音。
我大概老了。我的头发已经苍白,不是很明白的事么?我的手颤抖着,不是很明白的事么?那么我的灵魂的手一定也颤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