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思城绝对算不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拿山里人的话来说,是“搞事儿”,不听话。沈华除了做家务,还要抽空养猪。不过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到陈家老宅的“清泉小学”去教书。其实,每天上课的时间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山里的孩子野,经常丢课本,有的孩子甚至连着一星期不来上课,害得当老师的还要去做家长的工作,又是劝家长又是哄孩子,这些小孩子才肯到学校里来。但迟到很普遍。倘若下了雨,肯定没有几个人来的。
沈华自从生了李思城后,身体越发不好了,经常咳嗽。他把思城交给懂事较早的思萍,自顾自地忙。但每次回来,不是小思城把思萍打哭了,就是小思城把她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家弄得像个猪窝。
李思城第一次挨母亲的家伙是快到五岁的那一年夏天。李思城与大队会计刘二娃家三儿子刘小三一起玩。刘小三七岁,鼻孔里却长年拖着一根又粗又大的“粉条”。这小三手里有一把弹弓,是用两条黑色的橡皮筋和一个“Y”形的小木头叉做成的,使劲一拉长,兜在后套里的石子便被弹射出去。李思城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玩艺儿。他苦苦向姐姐哀求,把思萍的全部积蓄——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要了出来,购买了这个他命名为“枪”的东西。只要见到动物,不管是家的还是野的,他都定然会满怀信心地向目标开火。刘小三收了五分钱有些后悔,又来找他要。李思城一气之下,拉动橡皮筋照着刘小三的脑袋射过去。顿时,刘小三的额头肿得老高,哭着去找他的老师沈华。沈华正在大队的猪圈打饲料,一看小三伤成那样,气得跑回家里,捡起一根小棍照着李思城的屁股猛抽。小家伙居然没哭,也没有交出那五分钱换来的武器。但他也不敢再向别人头上“开火”了。不过,对鸡鸭猪狗,还是不客气的。
秋天,李思萍已经六岁多了。她被母亲带着上了小学。李青山老是不在家,李思城一个人在家里闲不着。他用小锯子锯四轮车,用泥巴做泥人,发明了许多玩的方法。有一次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沈华没办法,只得让他也上学。一则避免许多麻烦,二来自己也可以照应照应他。
小学一年级是最难教的。面对一群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需要足够的耐心。也无怪许多人都称颂启蒙老师的伟大。
山里的孩子别的不怕,就怕老师。他们可以在放学后去疯去野,但在课堂上还是不敢乱动的,甚至有的小孩想上厕所也不敢对老师讲。因此,一天内有一两个孩子把屎尿直接拉到裤裆里或直接拉到课堂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李思城并不怕“老师”,这老师就是他的妈妈,他晓得她是温柔的,他也晓得她打他的手是经过控制了的。他有时等母亲转身在那块已经掉了漆的木头黑板上写拼音字母的时候,他就从桌子底下钻出去,从后门逃跑了。
对他而言,上课没有一点趣味。他喜欢捉螃蟹;喜欢躲在树丛里用自己的“枪”向那些呆头呆脑的斑鸠“开火”,当然十有八九是打不中的;喜欢用长长的狗尾草杆编织能装十来个蟋蟀的笼子;喜欢到地里去刨红薯,躲在树林里用柴火烤得半生不熟后啃得满嘴乌黑……
一开始沈华还满山去找,但后来也习以为常。不过,李思城还是怕父亲的。父亲从不打他,但父亲那双威严的眼睛让他感到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一种东西在制约着他,使他在做各种事情之前也想一想会不会遭到父亲的责怪。
总之,这个孩子已经能自己单独行动了。他就像一只偷偷脱离暖巢的小鸟,想展翅高飞却又老是受伤。他每天疯玩后总是带点伤回来,不是头弄破了,就是膝盖划了口子,或是手被刀子拉出长长的口子。沈华很伤心。一个村的孩子她都能哄得服服贴贴,但她所有的好法子一放到儿子身上,全都失去了效力。“这真是报应啊!这真是前世造孽啊!”每当沈华在安顿受了伤或是玩累了的儿子熟睡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悄悄地叹息。
上一节 目录 下一节
《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1节 易读
《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1节
作者: 怀旧船长
与李思城相反,李思萍是个绝对乖顺的好孩子。她似乎从上学的那一天起就懂事了。每天早晨,当弟弟还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她就随父母起了床,帮母亲扫地、烧水。当她的个子只能够着灶台的时候,她就踮着脚尖在灶上忙乎开了。过年的时候,李青山卖了一张兽皮,换回一块毛兰布,准备给女儿做件上衣。小思萍却对妈妈说:“给弟弟吧。他穿衣裳费布,我那件衣裳还可以将就穿到明年。”其实,思萍的那件花布衣服是她唯一能穿得出去的,已经穿了两年,只能盖住半截身子,而且已经洗得发白。李思萍经常在晚上洗干净,放在灶上的炕箩(一种竹器,放在炭火上作烤物之用)上,眼睁睁地盯着它被烤干,第二天就穿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很懂事了。偶尔家里开一次荤,她总是把碗端到灶火边去咽,用油汤泡泡饭。而他的弟弟却两眼紧盯着菜碗,饿狼似的大嚼大咽。
李思城从未叫过姐姐。从会说话的那天起,他就和父母一样叫姐姐“小小”(思萍的小名)。他虽然也瘦弱,但和姐姐站在一起算是个大人。甚至由于胃口的关系,他长到六岁时已经高过了七岁的姐姐。常常有不知情的社员会误以为他是哥哥。因此,他觉得这个“小小”叫得理所当然。
思萍事事都让着弟弟。她知道农村重男轻女。虽然父母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不太明显,但她深信父母疼爱弟弟胜过自己。弟弟淘气,调皮,老是惹是生非,老是遭到母亲的斥责甚至武力,但她知道母亲是疼弟弟的。她看得出来。每次弟弟生病发烧时她总看到母亲的脸色随着弟弟病情的变化而变化。每次母亲总是把最好吃的都让给了弟弟。所以,她总是顺从父母的意愿把自己应该拥有的东西都让给弟弟,以博取父母的爱。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其实更需要爱,更需要关怀。因为,女孩往往比男孩更细心,更容易觉察到冷暖,更容易满足也更容易受伤。
李思城可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关心的是下一顿饭是不是有大米和炒菜,下一堂课是不是又有好的故事,下一个晚上父亲是否能拎着野物回来,下一本连环画是否有枪战或者武打的内容。这个孩子已经狂热地爱上了连环画。甚至,他可以把将要塞进嘴里的那块肥肉夹到别人的碗里,但前提是你必须给他找一本连环画。
沈华小时候也有狂热迷上连环画的经历。在这一点上她是理解儿子的。但在城里长大的她可以到书摊去看,可以到图书馆里去看。可在这可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里,哪里有那么多连环画满足一个贪欲极强的孩子?因此,她只有写信给好友黄丽丽,让她从城里把连环画寄过来或者是抽时间送到乡下来。
顺便交待一下,现在,当年下放在清泉村的那些知青,除沈华一人留下外,其余的人都回到城里去了。前来清泉村的,大都是本省的城市青年,比如重庆、成都、内江什么的,也就是交通不太方便,但在中国地图上是马巴掌以内的距离。他们回城什么原因都有,主要还是政策松了劲。他们就像春天的花朵一样随着几场夏日大雨的降临就很快从山里人的视线里消失了。他们本来就不是山里人,他们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有人背后说沈华太傻,放下大好的前途不去争取,却心甘情愿地陪着一个残疾了的山里人过日子。
沈华呢,也的确考虑过。她在这几年中也曾回过城,见过了双亲。父母狠狠地骂了她一顿,说你既然嫁给了一农民还回来干啥?她的父母是普通工人,一个儿子刚刚当兵服员回来,目前正等着老爸退休后自己去顶替父亲的岗位。她即使回到这个到处都残留着大字报的城市,也只能待业,说白了,是分享家中那经过精密计算的生活费。如果她是一个人,这也能凑合过去,但目前她已是有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能把两个孩子扔到农村不管。而且,断了一只手的李青山要是失去了她,他将会怎样呢?她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李青山曾经是她的救命恩人,这注定她一生都欠他的。她应该偿还他。况且,青山已经是老支书了,已经在山里人心目中奠定了地位,他们家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援助之手伸过来。去年她养的两头猪不惧落进了粪坑,就有两个不顾一切的后生跳下去把猪拉起来了。还有,自己那个讨债的儿子李思城搅得全村一片乱,可善良的山里人全都原谅了他。山里是闭塞的,但正因为它的闭塞才关住了淳淳的民风,才过着虽然清苦但相对宁静的生活。再说,她已经在清泉小学教了几年书,是山里人非常敬重的老师了。而且,李青山已经组织村民准备顺着双河在锁命崖脚下打出一条能跑汽车的公路来。如果是那样,每年的课本就不必用背筐到公社去背了,还可以把山里的物资运往县城运往更大的城市……
再说,父母也没有强烈要求她回去的意思。她已经适应了山里的生活,适应了在脏衣服长鼻涕的孩子们中间抑扬顿挫地讲授她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都需要人去生活和改变,哪种生活都是人赋予它的生命和质量的。
那种对城市的情结,她决定在孩子们身上体现。虽然思城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但看得出,这家伙是很聪明的。他甚至能问出连她这个老师也解答不出的一串串问题来。只要自己好好地培养他,他一定能凭自己的实力闯入城市,成为掌握城市和开创城市的新一代人才。
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