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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她被迫与世隔绝,这有着镀金般秀发,完美无瑕的美女。
为什幺用镀金这两个字?他头一日这样怀疑着。也许是银金色吧;她一直是那样的魅力四射,使得金发这个字眼都显得俗不可耐了。
她被迫在幽禁中度过余生,避免她为别人制造麻烦。一波波的麻烦将她卷离了她的生活。她和爱德华的婚姻震惊了英国。渥威克的毁灭她也得负部分责任。她对她家人的照顾使英格兰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势力,因而使理查无法顺利继承王位。在北汉普顿郡郊外,她与爱德华那简单隆重的婚礼,隐约暗示了包斯渥之役。但没人对她口出恶言。甚至被加害的理查都原谅了她亲戚的重大罪行。没人责怪她…直到亨利出现。
她就这样默默无闻地消失。伊利莎白.伍德维尔。人称朵薇格皇后,英国女王之母,塔中王子之母,曾在理查三世主政时期自由且富裕的生活着。
那是既有规律的一个丑陋的破绽,不是吗?
他把心思从历史的角度拉回来,以警察的角度来思考。这是该整理案情的时候了。井然有序地将资料呈现出来。这会对那孩子的书有所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清理一下他自己的思路。一切都会白纸黑字地记下来好让他清楚地看到。
他伸手去拿他的纸和笔,整齐地写着:
案件:一四八五年,两名男孩在伦敦塔失踪(成尔斯王子爱德华、约克公爵理查)。
他不知道该把两名嫌犯并列比较还是先后写出来。也许先把理查写完比较好。所以他又写了个简洁的标题,并且开始总结:
理查三世
先前的记录:
良好。在公共服务方面有记录,私生活亦有清誉。行为特色:判断力佳。
在该案中之表现:
(1)他并未小心翼翼保护他的既得利益。约克有九名其它继承人,包括三名男性。
(2)在当时没有指控他的记录。
(3)男孩的母亲持续和他保持友好关系直到他死为止,她的女儿还参加宫廷宴会。
(4)他看来并不担心其它约克继承人,还大、万地提供他们生活费,封给他们领地。
(5)他个人对王位的继承权利是毋庸置疑的,已经过国会法案的批准及公开的宣告;男孩根本没有继承权,对他亦无成胁。
(6)如果他曾为某些敌意而感到焦虑,那幺他要摆脱的不是这两个男孩,而是下一个顺位的王位继承人:小渥成克。然而理查却在自己的儿子死后,公开立他为自己的继承人。
亨利七世
先前的记录:
一名冒险家,住在外国。母亲是位野心勃勃的女士。私生活方面没有什幺缺点。未曾担任公职。行为特色:心思敏锐。
在该案中之表现:
(1)对他来说男孩必须得死。由于他废止了那份告知男孩们乃非合法子嗣的法案,他使较大的男孩成为英王,而较小的男孩成为下一位继承人。
(2)他交给国会欲褫夺理查一切权利的法案中,字字指控理查乃一名典型的残忍暴君,但对两名王子却只字未提。显然当时两名男孩仍然活着而且行踪不明。
(3)男孩们的母亲在他继位十八个月后被剥夺原有的生活,送到修道院住。
(4)他立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它继承人觊觎王位,将他们监林市到直到杀掉他们也不会引起大多注意为止。
(5)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王位继承权。因为即使理查死了,继承英国王位的也应该是小渥成克。
葛兰特在把这一切写下来之后,才发现理查大可以立他的私生子为王位继承人,并强迫全国百姓接受他。以前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毕竟,整支毕弗特族裔(包括亨利的母亲)都是不合法婚姻下的产物,而且还是双重通奸。没什幺东西可以阻止理查立他那已获承认、并与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个“活泼友善”的儿子为继承人。显然理查根本想都没想过这件事。他让他哥哥的儿子做他的继承人。即使在他悲痛欲绝的时候,仍保有良好的判断力。判断力佳和重视家人感情。出身不正的儿子,不论他多活泼友善,都不能统领布兰塔吉聂特王朝,这个宝座将拱手让给他哥哥的儿子。
令人惊叹的是,这整个故事弥漫着家庭成员间亲爱的感觉。从西西莉跟着丈夫四处旅行到他儿子自然地立他哥哥的儿子为王位继承人。
而这也是第一次他深深感到这样的家庭气氛是如何的进一步证明了理查的无辜。这两个假设是他像杀幼马一样杀掉的男孩,是他哥哥爱德华的儿子,是他认识且熟悉的孩子。反之对亨利来说,他们只是象征。是绊脚石。他也许根本就不会看他们一眼。先不论他们俩的个性,光凭这一点谁才是真正的罪犯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
以(1)(2)(3)的方式干净整齐地条列让人的脑筋特别清楚。他以前未曾注意到亨利对王权法案的反应是那幺严重的可疑。如果,像亨利坚持的,理查的声明荒唐至极的话,他显然应该把这玩意儿在大庭广众下再念一遍,以显示其谬误。但他没有这幺做。他不断痛苦地想抹灭这一段记忆。结论非常明显,在该法案中理查的王位继承权是不容挑战的。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在卡拉定再度出现在病房的那天下午,葛兰特一直走到窗户那边再走回来,他是如此意气风发,使矮冬瓜不得不提醒他这是任何一岁半的小孩都会做的事。但今天没什幺可以减低葛兰特的兴致。
“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待上几个月,是不是?”他洋洋得意地说。
“看到你迅速康复我们也非常高兴,”她拘谨地说,“我们当然也非常高兴,你的床位空出来了。”
然后她跶跶的脚步声,她的金发,和浆得笔挺的制服,都慢慢地消失在走廊上。
葛兰特躺在床上,以近乎慈悲的心情看着他这小小的牢房。一个站在北极或一个站在埃弗勒斯峰顶的人,都不会拥有一个在床上躺了几星期的人站在窗边时的那种心情。葛兰特大约就是这样的感觉。
明天他就要回家了,日家去接受汀可太太的服侍。每天有一半的时间他必须躺在床上,走路时也必须撑着拐杖,但至少他再度拥有了自主权,不必听从别人的命令。不必受限于半吊子的效率,也终于摆脱了来自别人泛滥的怜悯。
未来一片光明。
威廉斯警官在艾塞克斯办完杂事后顺道来访,他已经把他的兴奋之情毫无保留地向威廉斯倾吐了一遍,现在他渴望玛塔的到来,好让他在她面前展露他重新寻回的英姿。
“史书看得怎样了?”威廉斯问。
“好极了。我已证明它们全是错的。”
威廉斯咧开嘴笑着。“我想有法律禁止这样做的,”他说。“情报局一定不喜欢这样。最后会变成叛乱罪或有辱女王什幺的。现在什幺事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小心一点。”
“我再也不相信我在史书里读到的东西了,在我有生之年,帮帮我吧。”
“你必须找出一些例外,”威廉斯固执地指出,“维多利亚女王是真的,我想凯撒也真的侵略过英国。还有一0六六年(译注:诺曼底人于一0六六年入侵英国)。”
“我开始对一O六六年的事深深地感到怀疑。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忙艾塞克斯的事,那是个什幺样的家伙?”
“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蛋。自他九岁开始偷妈妈的零钱之后一直没有人对他凶一点。如果有人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好好给他一顿鞭子或许可以救他的命。现在在杏花开之前他就得被处死了。今年春天会来得比较早,过去这几天傍晚我都在花园工作,既然白天已经变长了。对于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你一定会感到高兴的。”
然后他离开,乐观、清醒而且冷静,就像一个在年幼时好好挨过一顿鞭子的人应该表现的那样。
葛兰特非常渴望见到来自外面世界的其它访客,他即将再度成为他们其中的一份子。于是当他听到门口那熟悉的局促不前的脚步声时,他高兴极了。
“进来,布兰特!”他兴奋地叫着。
布兰特进来了。
不过进来的布兰特却不是上次走出去的那个。
上次走出去的时候兴高采烈,有着刚被激起的满腔壮志。
现在他再也不是拓荒者卡拉定,那开路的先锋了。
他只是个清瘦的男孩穿了件非常长,非常大的外套。看起来年轻、受了惊吓,而且怅然若失。
当他踏着无精打采的步伐走过来时,葛兰特也不禁失措。今天他那像邮袋一样大的口袋里也没插着一迭笔记纸。
喔,葛兰特豁达地想:至少这档子事儿的过程是有趣的。一定中间有了什幺障碍。人们不可能以愉快的业余心情去做严肃的学术研究,同时希望藉此证明些什幺。我们不会期望一个业余的家伙走进警察局就破了个案,打败一票职业警察;所以他为什幺要认为自己比史学家还聪明。他想要证明他看画像所下的判断是正确的;他想要洗刷自己误将该坐在被告席的放到法官席的耻辱。但他得接受自己的错误,并且喜欢它。也许是他自找的。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他对他自己视人的眼光已经越来越沾沾自喜了。
“哈啰,葛兰特先生。”
“哈啰,布兰特。”
事实上这件事对这个大男孩的打击更大。他还在期盼奇迹发生的年纪,他还在会对气球爆炸感到惊讶的年纪。
“你看起来很忧伤,”他喜孜孜地对男孩说,“有什幺事情不顺利吗?”
“每一件事。”
卡拉定坐在椅子上瞪着窗外。
“这些该死的麻雀不会让你心情不好吗?”他焦躁不安地问。
“怎幺回事?你发现早在理查死前,就有关于男孩失踪的传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