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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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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来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有令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为族。凡此姓族之支亲,与其身有缌麻已内,微有一二世官者,虽不金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己外,则各自计之,不蒙宗人之荫也。虽缌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则入族官,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
  据诏书和敕所述,都是定姓族,定姓族就是定门阀等级。定姓族的标准,一是皇始以前是否部落大人,二是皇始以后官的大小,三是皇始以后爵的高低。三者平衡,高者入姓,低者入族。把这三者总起来看,是以家门的历史地位定门阀的等级。是否能列入姓族,要看“三世已上”的家史而定,“五世以外”,就不能享有姓族的特权了。诏书所说“代人诸胄,先无姓族”,及规定八姓之后“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表明北魏的门阀制度是袭取魏晋以来汉族社会在习惯上实行的制度。诏书所谓“四姓”,即汉族上层社会中习用的甲、乙、丙、丁四姓的提法。太和十九年的诏书和敕关于姓族的决定,有的学者认为,“对于鲜卑人,一方面是在阶级分化完成的基础上完成拓跋族的封建化;另一方面则使门阀化了的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合流,以便消灭矛盾,加强合作。对于汉士族和非士族豪强,又是和鲜卑贵族一起,在新形势下制定新的标准重新编制门阀序列。”①这一看法是正确的。新的门阀序列的建立,是孝文帝建立北朝封建秩序的一种战略性措施。
  《隋书·经籍志》也有记载: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
  《新唐书·柳冲传》引柳芳论述魏晋以后的姓族: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虏姓者,魏孝文帝迁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于帝宗属或诸国从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并号河南洛阳人。“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梁”;有今、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① 唐长儒《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8 年版。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
  以这两处所记,与诏书及敕所述相校,颇有出入,一时难以究诘。但北魏姓族之制系自汉族引入,而北魏和南方的门阀都有世袭的等级制度,从《隋书·经籍志》及柳芳所论,就更为明白。《隋书·经籍志》称孝文帝迁洛后,以南迁代人“并为河南洛阳人”,柳芳也说代北南迁诸姓“并号河南洛阳人”。这就又提出了一个地望问题。孝文帝迁洛以后,改变了鲜卑贵族的地望,都号称河南洛阳人,这就是通过地望的改变,从而改变他们的北国之恩,并削弱他们与汉人间的民族隔阂。《隋书》又称周太祖入关(534)后,对诸姓子孙有功者,“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而《周书·明帝纪》记明帝二年(558)月庚申诏:“三十六国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徒,咸称河南之民。今同室改都关中,宜改称京兆人。”从这两条记载看,似是从宇文泰入关的有功汉将先改定为京兆郡望,其后在明帝二年又改定了鲜卑贵族的郡望①。至此,在北周的统治阶层中,无论胡汉,都成为同乡共里的人,民族的界限可望更少一些了。这是北周在门阀制度与民族关系上,比北魏孝文帝采取的更进一步的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促进北方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封建化,无疑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门阀制度意味着封建等级的划分,并且是带有宗族承袭的性质。在北魏,婚姻关系也同样跟门阀制度相联系。史称孝文帝雅重门族,以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是世族高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又为五个弟弟聘汉族高门的女儿为妻。魏家公主也嫁给汉族名门,如范阳卢氏“一门三主”,卢道裕尚献文帝女乐浪长公主,卢道虔尚孝文帝女济南长公主,卢元聿尚孝文帝女义阳长公主,尤为时人所称道①。
  贵贱不得通婚,在北魏是见诸法令的。文成帝和平四年(463)诏:“夫婚姻者人道之始。。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今制,王公师傅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技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魏书·高宗纪》)孝文帝太和二年(478)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维氏族,下与非类为婚。先帝亲发明诏,为之科禁。而百姓习常,仍不肃改。朕今宪章旧典,只按先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犯者以违制论。”(《魏书·高祖纪》)这两代诏书,都在孝文帝改革之前。诏书所限禁的婚配,是贵族、平民和身分低贱的其他阶层间的婚配,还不是他们所说的士庶不通婚。但这种限制拓跋氏族贵族与卑贱之家婚配的法律,在拓跋贵族门阀世族化之后,又正好为新兴门阀贵族作为士庶不通婚的法律依据。北魏末年,博陵崔家生有一女,一目失明,高门大家没有愿来结亲的。家人打算把她下嫁。她有个姑母,嫁在赵郡李家,听到消息后非常伤感,说:“吾兄盛德,不幸早世,岂令此女屈事卑族!乃为子翼纳之。”(《魏书·崔辩传》)这一故事说明,北朝的门阀世族也是不和社会身分低的卑族结婚的。
  中原传统文化的传习①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页14—17,三联书店1956 年版。
  ① 参见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下册第549—550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十六国时期,在年迁的少数民族的君主中,有不少人崇尚中原传统文化,师从名儒,究通经史,并在境年提倡对中原传统文化的传习。①建立汉国的刘渊,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诵读《史》《汉》诸子,无不综览”。他称隋何、陆贾无武,绛卜、灌婴无文,认为“道由人弘”。他的儿子刘和,“好学夙成”,习《毛诗》、《左氏春秋》、《郑氏易》。和弟宣,师事名儒孙炎,“沉精积思,不舍昼夜。好《毛诗》、《左氏传》。每读《汉书》,至萧何、邓禹传,未曾不反复咏之”,说“大丈夫若遭二祖,终不令两公独擅善美于前矣”②。刘渊第四子刘聪,“幼而聪悟。年十四,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工草隶,善属文,著《述怀读》百余篇,赋颂五十余篇”③。刘渊的族子刘曜,读书“志于广览,不精思章句”。也“善属文,工草隶。尤好兵书、略皆 诵。常自比乐毅萧曹。既即位,立大学于长乐宫东,立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④。
  前燕主慕容皩尚经学,喜天文。即位后,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库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每月临观考试优劣。皝雅好文籍,勤于讲授,学徒甚盛,至千余人。他自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诫》十五篇,以教胄子。⑤前秦主苻坚八岁时,向其祖苻洪请师就学。苻洪说:“汝戎狄异类,世知饮酒,今乃求学邪?”但还是答应了他的妄求。苻坚即位后,广修学宫,召郡国学生通一经以上充之。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其有学为通儒,才堪干事、清修廉直,孝弟力田者,皆旌表之。坚又亲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优劣,品而第之。问难五经,博士多不能对。史称,自永嘉乱后,库序无闻。至是,学校渐兴。①后秦主姚兴为太子时,与范勖等讲经籍,不以兵难废业。时天水姜龛、东平淳于歧,冯翊郭高等皆耆儒硕德,门徒各数百人,教授长安。诸生自远而至者,万数千人。兴听政之暇,引龛等于东堂讲论道艺,错综名理。凉州胡辩,苻坚之末,东徙洛阳讲授,弟子千有亲人。关中后进,多赴之请业。兴敕关尉,给诸生以往来的方便,不拘常限。②姚兴子姚泓,博学善谈论,尤好诗咏。王尚、段章以儒术,胡义周、夏侯稚以文学,皆常游集。泓受经于博士淳于岐。岐病,泓亲诣省疾,拜于床下。自是,公侯见师傅,都行拜见礼。③以上这些事例,都见于《晋书》各载记。所记当有夸张,但略可见刘渊等人对中原传统文化的态度。
  后赵主石勒也亲临大小学,考诸学生经义,尤高者赏有差。勒虽在军中,①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八,《僭伪诸君有文学》条,比较集中地记述了达方面的材料。② 《晋书》卷一零一,《刘元海载记》。“二祖”,指汉高祖和汉光武帝。③ 《晋书》卷一零二,《刘聪载记》。
  ④ 《晋书》卷一零三,《刘曜载记》。
  ⑤ 《晋书》卷一零九,《慕容皝载记》。
  ① 《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
  ② 《晋书》卷一一七,《姚兴载记》。
  ③ 《晋书》卷一一九,《姚泓载记》。
  也常令人读史书,并发表意见,论古帝王善恶成败。有一次,他使人读《汉书》,听说郦食其劝立六国后,大惊,说:“此法当失,何得遂成天下!”后读到汉高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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