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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体力的差距不会太大,可能刚刚走出两公里大家就都累了,关键就在于看谁能坚持得更久,看谁能最后幸存下来。
那一天我找到了自己体能的极限并且超越了这个极限,不太确定那是否也是我心理的极限,但是肯定不愿意再来一次了。
黄昏的时候,我们终于赶到野外驻地,当天的训练结束了。我勉强脱掉外衣,一头扎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柯特上士扫了我一眼,叫了医务兵过来给我注射葡萄糖。我躺在地上只想昏睡过去,医务兵不断地拍我的脸,翻眼皮,不许我合上眼睛,那不是睡觉,而是昏迷,一旦昏过去就麻烦了。我倒是无所谓,因为眼皮一旦睁开,就没有力气再把它们合在一起了,眼珠也不能转动,直勾勾地瞪着天空,偶尔有一点余光看到身边人们在跑来跑去。
耳边是蚊子嗡嗡的叫声,赤裸的上身不断的刺痛着,我知道那是蚊子们在我身上开晚餐呢,可是没办法,实在是没有力气驱赶它们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千毫升的葡萄糖输入我体内,医务兵立刻又接上一袋。我听到他说,我的身体就像海绵一样,贪婪的吸收着这些救命的营养。医疗方面的知识我不太了解,但是能吸收一千五百毫升以上的葡萄糖,这个数字肯定是值得夸耀的。
关于那天所有的回忆到此为止,只记得第二天醒过来之后,一切又从头开始,很幸运,没有任何后遗症。
第二部分:心会跟爱一起走我们就是酷就是不穿内裤
GOING COMMANDO这句美国俗语最近好像流行起来了,意思是不穿内裤。因为这个特殊的意思,或者说另类的生活习惯导致了另类的思维方式,流行起来就像当年的手抄本,在各个领域贼忒兮兮的越传越广。
问题是,好像没有谁真的知道这话的出处。
这话一点不夸张的描写了美国特种兵在军事行动当中的一个习惯,不知道中国军人是否也是在进行艰难的军事训练中不穿内裤,有待交流。
常在路上跋涉的人都知道,走路时间长了,大腿窝里也会大量排汗,裤裆里湿腻腻的特别难受。紧身内裤不消说了,肯定会强烈的磨擦相对细嫩的皮肤;即使是宽松的拳王内裤也会最终浸满汗水,窝窝囊囊地团在腿窝里一大团。所以有很多美国士兵在强化训练的时候从来不穿内裤,充分享受宽松的迷彩裤子所能带来的空气流通。
有一次我们跳伞,飞机在降落区上空经过了三次,每次我们都要按部就班的完成起立,勾挂牵引绳,检查装备,准备跳伞等等这些工作,可是每一次又都因为地面指挥报告风速超过十五节,在最后一分钟取消跳伞,大家只好取回牵引绳,坐回去待命,烦得满头大汗。
终于第四次经过降落区的时候,跳伞大师宣布地面的报告:“风速十节!”,大家开心坏了,飕飕的下饺子一样冲了出去,宁可摔死也不愿意在那飞机里再待下去了。
我至今不知道风速多大算安全,因为跳伞这事根本就跟安全没什么关系。但是至少我知道风速越小越安全。那天的跳伞很不幸,我们这些人刚冲出舱门,风就凛冽起来了。等我自己摔得七荤八素的爬起来,看到远处都是在咬牙呻吟着的战友,不一会儿就看见医务车全速从树林里冲出来,直奔我身边不远处一个躺着一动不动的家伙。
那天的野外总指挥是个女的,德尔中尉,二十五六岁,长得巨丑,好在脾气还很跟我们投缘,尽管大家在背后老拿她开玩笑,但总体来讲,在营里她还能得到应得的尊重。
我远远看见她丢掉自己的全部装备,穿过宽阔的降落区一路跑过来,同那两个医务兵配合着抢救昏迷过去的伞兵。
没过几分钟,整个降落区上空就忽然回荡起德尔中尉兴奋而又被装饰成娇羞的大叫声:HE IS GOING COMMANDO!!!(他没穿内裤!)
我们开心坏了,回程路上一直讨论几件事:
第一, 德尔中尉为什么脱人家裤子?
第二, 可不可以告她性骚扰?
第三, 她为什么喊那么大声?是第一次见到吗?
第四, 那些总有机会见到这些东西的平民百姓女孩们,她还会当兵吗?
第二部分:心会跟爱一起走大妈
我们两个的恋爱故事有两个版本,她坚持是纯情版的,我不同意,我坚持是色情版的,每次讨论到这个问题时她都气得够戗,说我故意亵渎神圣的爱情。说实话还真是故意亵渎。
一开始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应该是1998年底,我们都常去一个刚建立的网站捧场。我那时候也是刚接触网络不久,刚学会下载歌曲,每天跑到各个站点搜索久违的中文歌曲,宿舍里一天到晚回荡着唐朝乐队的“梦回唐朝”,刺激得战友们大半夜的老敲墙。
那时候真是亢奋,就觉得一下又找到组织了,又有人跟我说中国话了,又能谈论当年的话题了,真开心,开心得胡说八道的。去网站的论坛看看,一下就认识到自己的中文退步了,憋了一脑袋话就是说不出来,眼看着别人出口成章的,真着急,缅怀当年作文得高分的辉煌。
那些能说会道的人里面,有一个外号叫“大妈”的,女的,北京人,岁数跟我差不多,喜欢装老,说的全是大白话,像街坊邻居唠嗑,更像没能混进居委会的落后老太太,完全跟琼瑶是两个路数,我就喜欢上了,想方设法的套瓷,后来知道这就叫缘分。
套瓷久了,也就成了熟人,但是仅限网络,从来连照片都没见过,也没想见,普通网友吧,何必呢。后来结婚后,我屡次试图说服MIAO,说我们两个其实算网恋,她皆不胜怒,欲蹄之。网恋怎么了?又光荣,又酷。
再后来,1999年吧?网站越来越大,朋友越来越多,也就相邀一见,这个俗套是必不可少的。我有一次请假回纽约,路上就不停的给所有洒落在纽约的,如明珠般的网友们打电话,敲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就非常欣喜地听一个朋友提议:“要不,也叫上大妈吧?”
第二部分:心会跟爱一起走见到了大妈
那天晚上,革命性的历史地点,纽约唐人街,老四川餐馆,我见到了传说当中的大妈,以及其他三个美女和两个俊男。大家都一样,男的女的都争着孔雀开屏,展露自己最值得给人看的一面,很快就才子佳人济济一堂,场面显得很繁荣。那天正巧是大妈的生日,席间宣布了出来,我非常会来事儿,转身出门去大班饼屋买了个生日蛋糕回来,热热闹闹的给她过了这个生日。
这个初次见面的地点是不可能忘记的,日期是她生日,更不敢忘记,我比很多男士都要幸运,不需要额外作功课来背熟如此重要的历史事件。
当时没意识到从此就可以重点进攻了,实际上我当时要么是觉得自己一个人挺好,要么是还没从别的乱七八糟的关系中抽出身来,总之纯洁地觉得大妈是个好朋友,好哥们,以后应该有空多见见。
于是两个月以后,我们又见面了。当然还是我请假回纽约,还是我边开车边给所有人打电话约着见面,只是这一次非常巧,谁都联系不上。好不容易大妈接电话了,她第一句话就是:“啊?!电话怎么响了?哎呀我忘关电话啦!我还在飞机上呢,别人非骂我不可,等会儿我下了飞机再跟你说话吧!”,电话撂了,把我烦得。
过了一会儿她打电话过来,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按时赶到她住处的楼下,坐在车里等她下来。再见到大妈,是一种惊艳的感觉,红色皮裙,黑色高腰皮靴,脸上画得像妖精,把我感动坏了,说:“哎呀何必呢,不就是朋友见面吃顿饭吗,穿得这么精神干吗?”
她说:“没有没有,主要是想吃完了饭去新泽西州参加一个朋友的晚会。”
她还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去,谁傻呀?听不出来是在敷衍我?根本就不是诚心请我,所以我特大度地说:“不了不了,别人都不认识,以后再说吧。”
我们就去了法拉盛北方大道上面一家韩国人开的咖啡馆聊天,聊些你最近怎么样啊这类无聊的话题。虽然只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单独见面,但毕竟已经在网络上认识快两年了,感觉像老朋友一样,休闲又放松,不用老绷着。
结帐的时候我坚持买单,恰好身上又没有那区区八块钱现金,该店的规矩又是超过十块钱才可以刷卡,就顶在那里了。我跟那个韩国女招待说:“同志,你看我请女同志喝咖啡,能让她掏钱吗?换成是你你乐意吗?还是跟经理商量商量吧。”
她就笑,然后真的刷卡结帐了。我这人就这样,总喜欢跟女招待臭贫,在任何餐馆吃饭都能把那些女孩逗得笑嘻嘻地。
喝完咖啡又驱车二十分钟去艾姆赫斯特的老华西街吃台菜。吃的什么早就忘了,就记得她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就眉飞色舞地给我讲她如何忘了锁洗手间门,如何用脚尖艰难地扳动马桶的抽水开关,如何在把腿抬得高高的时候被人推门撞见,我就笑,说我都是用纸垫着手去摸那个马桶抽水阀,用脚太缺德了。一般我不太跟人讨论上厕所的事,那天谈得还很尽兴。
吃了饭出来已经晚上九点多,夜生活该开始了。我去停车场提车,她在餐馆门口打电话确认晚会的事情。我开车过来,就看见她在人行道上旁若无人地对着手机大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你开玩笑吧?!真的?!怎么死的?”眼看着就站不住了,腿发软,直往地上坐。
我赶忙停下车,过去抱住她,扶她坐进车里。她完全是吓坏了的表情,直哆嗦,脸色惨白,语无伦次地说:“HOBBIE死了,HOBBIE自杀死了”。
第二部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