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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能信,信者不一定能行,老僧出外行脚或住寺院时,向来都是把这事切切放于心上,仍恐惧有不周到之处。
唐朝汾州启福寺有位住持僧,名叫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声死去。寺院有位长宁师,夜晚见惠澄过来,容色憔悴,对他说:“其它罪还较轻,唯独盗用常住物,罪极严重,因我互用了三宝物,受苦难言,请你救我。”长宁师为他诵经忏罪。一个多月后,他又来说:“蒙你为我诵经,痛苦已止息,现在我另住一处,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做职事的人,看了这个公案,应当警惕,住持惠澄因为互用三宝物而堕落受苦。佛、法、僧物,各有所属,不能互用,譬如不能以供僧物供佛,不能以供法物供僧等,大众僧物四事供养等也不能互用,比如僧众有衣财而无食粮,需要把衣财挪用为道粮时,必须白众忍可,才能动用,事后仍旧补还,不算犯盗罪。
北周时僧人慧旻,在家时善于贩卖,年少出家,却不务修行。一次他负责僧众的仓库厨房时,偷吃食物,另在管理僧众财帛时,借此方便割取盗用。后来他得病死去,托胎于牛腹中。这头牛生下来,相貌光亮,身躯庞大,而且蹄角圆好,众人都很爱惜它,另加饲养。一次,让它拉一车竹子,要上斜坡时,极力牵拉也不能登上。牛便两膝屈地,脚肘和鼻孔都在流血。当时绵州有位双男师,是不测之人,他在来益州路上正好遇见,感叹地说:“是这个人!”说完以手抓住牛角,对牛问讯:“旻公还债怎么这样辛苦?”牛听了泪下如雨。旁边的人见了无不悲悯,便转告慧旻弟子,一起把牛赎出。牛数日不食,就死去了。
人身难得,又极易失去。像慧旻不注重因果,一旦堕落作牛还债,何等辛苦!三宝门中果报大,如果不懂业果,身心放逸,一天就可能造下多种堕入地狱、饿鬼、旁生的业,所以首先应学好业果,有因果正见摄持,才能遮止堕落。
洞山禅师曾说:“常住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得来生作马驴。”常住须要依靠持戒的力量来扶持,不能乱用私取,满足自己一时的贪求。掌管三宝门中的财物,要像对待父母的眼珠一样爱惜。暗中纵然能机巧算计,可是冥冥之中自然有鬼神惩罚,所以丝毫也不能取为个人使用,免得来生作马驴还债,苦不堪言。
以下举公案说明不与取的业与果的关系:
《感应篇例证》记有几则公案:
长兴县有个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蛮横,买人田产,定契约之后,只付一半钱,而放债时,却强行扣住债券,别人已还,还拿着债券去讨债,他做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了。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这时邻家产了一头牛,主人看牛时,牛忽然说起人话:“我是王某,因为居心不良,加上过去欠你的田价,所以做牛来还债,现在烦你叫我儿来,我让他还债给你。”
主人大吃一惊,马上把王某的儿子叫来,他儿子很凶,甩着胳膊进门,大声问:“牛在哪里?”主人指给他看,他问牛:“你能说话吗?”牛卧地不答应,再问仍然不答。儿子生气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对他说:“你竟然说我父亲变牛!”这时候牛跳起来,叫儿子的名字,呵斥他说:“你还敢打人,我是你父亲,刚才你问牛在哪里,我又气又羞愧,所以不愿回答。你还要打人。”这样一一对儿子交代,买某笔财产时没有付够钱,应补多少;某笔债务的契约没有退还,放在哪个箱子中,叫儿子必须为他一笔笔地了结,让他能解脱罪苦,说完牛就倒地死去。
王某看起来有手段有方法,可是强取豪夺的不义之财最后都要一点一滴地吐出,能占到什么便宜呢?当初仗势欺人的时候,横行霸道,后来堕为牛身,被人使唤,气焰又到何处去了呢?权威不与取的钱财,需要以低头来偿还。所以,人耍小聪明,实际是大愚痴;人忠厚本分,反而是大智慧。知道业果不虚的道理,我们欺人压人占人的心自然会冰消瓦解。所以大家要明白: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
明朝大原王艄公,借乡里长者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条船维持生活。家里稍富时,王艄公忘了长者的恩情,没有还所借的银子。一晃八年过去了,长者也忘了这件事。
一天,长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间系了腰带,窜入牛栏。很快牧童告诉说:母牛生小牛了。长者去看,见小牛腰间仿佛有腰带印子,他心里就默默记住。
过了一年多,小牛长得很肥,长者让牧童牵出去卖,路上遇到何屠夫,问他卖价,牧童说卖一两八钱银子,是长者交待的价。
屠夫暗自高兴,他认为这头牛不止这个价,便按价买下。又有一位农民见牛后说:“这牛好肥!现在正值春季,怎么忍心杀它?卖给我耕地好吗?”屠夫见机会来了,就骗他说:“我刚才出二两五钱,再加一钱,就卖给你。”农民一合算,这牛的价钱超过这个数,便很高兴以二两六钱买下来了。
牛在农民家,不需要看管,它能独自出去回来。有一天没见它回来,农民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它坠崖已死。农民心里很懊恼,二两六钱银子全泡汤了。后来他在市场上遇到何屠夫,两人一起谈论这件事。农夫租过长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长者所卖,就去问长者:“这头牛为什么卖这个价?”长者说:“这头牛是王艄公投胎来还债的,我是亲眼所见,他原先欠我一两八钱银子,所以也卖这个价。”何屠夫听到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钱银子的肉钱。”农夫也开悟了,原来他借过王艄公二两六钱银子没有还,他买牛是如数还债。这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十七年。
看了这则公案,我们会发现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认为一两八钱买进,以二两六钱抛出,一转手就赚八钱,真是一笔好买卖。农民买牛后牛不幸跌死,他一直自叹倒霉,白白丢掉了二两六钱银子。实际上,屠夫得八钱是命里应得,有什么好得意呢?农夫失二两六钱也是理该偿还,有什么好懊悔呢?得意、懊悔只是白白浪费表情。只有长者厚道,无非分之想,所以乐天知命,不打妄想。这则公案说明:应得的自然得,应还的自然还,一切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懂这个道理,人们认为凭自己算计可以大发横财,都是做白日梦而已。没有因果正见的人,总免不了非分之想,做股票、做房地产、买进卖出,赚了笑,赔了哭,真是天天做白日梦的痴呆汉!
从这里也体会到“不与取”三字的妙义,原来是:给你的才能取,不给你的如何能取到呢?而已作的,自然会给你,还用担心什么?未作的,如何能强占得到?如果以“不与而取”、“不劳而获”,只会“不得而舍”、“以劳偿还”。这样一思惟,岂不省了许多非分妄想。看来,人生中的名闻利养,妻财子禄,只应当不迎不拒地随缘消受而已。天天你争我夺,为谁欢喜为谁忧呢?了知业的相,就要看得开,放得下。
下面再看《清凉山志》中的公案:
隋朝代州有位赵良相,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叫赵孟,次子叫赵盈,其中,弟弟赵盈强,哥哥赵孟弱。父亲死前把家产分成两份,哥哥赵孟得的多。等到赵良相死了,赵盈尽占哥哥的财产,只给哥哥一所园屋,赵孟只有靠打工养活自己。
不久赵盈死去,转生为哥哥赵孟的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死了,生在赵盈家里,给赵盈当孙子,叫赵先。到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给赵先家作佣人,这样来养活度日。
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贫穷,今天你去作他的奴仆,能不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欲杀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随赵先朝五台,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之地,山谷深旷无人,这时赵凡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导致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赵先见势不妙,赶紧逃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赵先见到一座草庵,就飞跑进入草庵,这时有位老和尚出来,对赵凡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说:“你暂时放一放,我让你自己认识它。”然后给他一种药物,以茶汤服下,他才如梦初醒,回忆起往事,感愧自伤。老和尚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的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即舍弃世俗之家入佛门修道,后于弥陀庵去世。
没有三世业果的正见,确实看起来天理很不公平,因为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打工,真是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以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道理这样公平,心里的怀恨不是可笑之极吗?请问该恨谁呢?所以因果报应太不可思议了,凡是不与取就要偿还,如影随形,如响应声,丝毫错乱都不可能出现。所以,如果能在业与果的关系上获得决定,这个力量就很大,可以说,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之心,都可以以这个正见而遮止。
下面是一个台湾的事例:
台湾在日据时代有一户著名的米商,平日做买卖时,短斤少两,致富后,开始巴结日本权贵,收买当地流氓,作威作福,鱼肉人民,进而设法操纵当地粮食价格,以便经常获取暴利。当时老百姓惧其淫威,不敢反抗检举。没想到台湾光复不久,这家人的报应也随之而来了。先是米商长子在日本念医科,费尽万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