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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贴士”(tips)并不令我安心,甚至暗暗感到自己的兴趣和他的不合。怎么办?
没想到除了费正清外还有史华慈,我第一次听史华慈教授讲中国思想史的课就入了迷,犹如在思想上发现了新大陆。关于这一段缘份,将在下一章详述。
在哈佛的生活远较芝加哥舒畅。拿到了全部奖学金,我不必再为一日三餐发愁,有几位学长从旁扶持(后来又交上几位挚友,如梅广、华昌宜和周健夫,当时都在哈佛攻读不同的学科),我也不感到孤苦零丁了。然而心中还是有点“纳闷”,那种苦闷不是来自课业的压力,而是来自内心生活:也许是受杜斯妥也夫基小说的影响太深,我感到我的精神煎熬仍然炽烈,甚至开始自疑:作个哈佛研究生,我还是平庸的芸芸众生之一,看那些美国同学一个个比我世故,在课堂上说得头头是道,而我呢?还是维持我一往的沉默,甚至走在哈佛园(Harvard Yard)时也不自觉地低着头。
有一天,我从哈佛校园“破颜遮帽”而过,可能当时心情太沉重了,抬不起头来。迎面几乎撞倒一位老人,他向我大叫一声,声若洪钟地说:“年轻人,抬起头来,天下没有应付不了的难事!”我就像碰到禅宗师传的当头棒喝,顿时醒悟过来。
这一段“奇遇”,我曾多次重述,甚至在最近一篇谈我退休的文章中又一次旧事重提,并且说:“我这四十多年在美国的学术生命,就靠这位陌生老人一句话之赐!”他到底是谁?我至今也无由得知,因为当年自己太过腼腆,似乎也没有向这位老人道谢一声,就擦肩而过。想来他必是哈佛的一位教授,而当年的哈佛老教授几乎人人都有一种随和的风度,平易近人,绝非电影中的样子(也许法学院的不同,譬如那部描写哈佛法学院生活的影片《Paper Chase》)。哈佛的老教授也个个能言善道,在课堂上是第一流的演说家,我到处旁听大班课,一半是课程内容,一半是听这些教授的“演讲词”。当时擅于此道的有:教英国史的David Owen、教法国史的Crane Brinton、欧洲近代思想史的H。 Stuart Hughes、和教俄国史的Richard Pipes。后二人的课我都选过,Pipes还作了我博士口试的委员。英文系的老教授更多,我旁听过一位最擅讲约翰生博士(D。 Samuel Johnson)的名教授(可惜忘其姓名),他讲得犹如自己就是约翰生博士的化身。这些人对我的教益和启发,我将会另章论述。
经过这位老教授的当头棒喝,我的人生观又为之一变:今后非但要抬起头来,好好地作一个(求学中的)知识分子,而且还要充份利用哈佛赐给我的机会,重新改造自我,而且从头来过。台大四年学的东西全部作废,要重新学习西方文化的传统,俾使得自己将来可以兼通中西之学。在生活上也要重新作人,既然生活在美国,一定要吸收美国文化,从学术到日常生活到男女社交约会,我都要从头做起。
我为自己开出的生活课程如下:
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开的大班课。
第二就是不与中国人来往太密,为奠定“国际路线”,和美国人同住,说英语,看电视,把一切的风俗习惯先学过来,然后再消化不迟。
第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必须克服自己的腼腆,和“洋纽”社交、约会,厚着脸皮也要去跳舞。甚至每周末都要有约会对象(date),尽量打入美国大学生的社交圈。
最后的这项愿望我实行得最彻底。未几就斗胆去参加社交舞会(Mixer)——往往在法学院宿舍的饭厅举行,波士顿各校的女学生上百成千的蜂涌而来,都是为了和“哈佛人”(Harvard Men)约会。严格来说,只有哈佛的本科生才有资格作“哈佛人”,除此之外,法学院的学生也很吃香(商学院和医学院距哈佛园较远,自立门户),而最不受女性青睐的就是文理学院(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简称GSAS)的研究生。我虽忝居末座,仍然勇往直前,往往和另一位友人联席前往,在舞会的阴暗灯光下,不分青红皂白就拉陌生女郎下池,随着音乐手足摇摆舞将起来;一舞之后如双方不弃则再舞,当跳到慢步舞的时候,就可以把脸贴上去,舞后问她电话号码,牢记心中或写在电话本上,以备不时之需。
电话本上记了几个女性人名号码之后,就可以一一打电话了。必须“色胆包天”,厚着脸皮毛遂自荐:“记得我吗?就是那个勉强够资格的哈佛人!(对方此时必会在电话中一笑)我才来不久,人地生疏,可否请你在这个周末玩玩?吃顿饭?欣赏一下剑桥的夜景?……”如果对方推说有事,我就会在下周再打,锲而不舍,接二连三,到了第三次仍然拒绝的话,我就放弃,这是我当年订下的“三次”定律,屡试不爽,往往在第一或第二次就可“得逞”,美国女学生一般十分大方,社交经验比我丰富,甚至有时请她和我同搭别人的顺风车也不介意。记得有一次我约到韦尔斯里(Wellesley)女校的名媛,她住在该校的宿舍“塔楼”西厢,我先在查尔斯河畔拦了一辆顺风车(所谓hitch…hiking)到韦尔斯里,再把她约请出来,回搭顺风车去剑桥,吃饭观影之后,再搭另一辆顺风车送她回去。她出身芝加哥望族,美貌大方,和我出游时还戴了白手套。
当年我从未进入这所名女校的宿舍,直至今年(二○○四)六月我退休后陪妻子和友人到韦尔斯里去玩,偶然经过那幢“塔楼”,这才登登入室,兀自走进前厅,却早已人去楼空,学生放暑假都走光了。于是,我不免自鸣得意地向妻子说:“你知道吗?我曾经在这幢宿舍约会过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姐!”妻闻言菀尔一笑,不置可否,我不觉又指着说:“可能她现在早已作了祖母!”
第一部分 申请到哈佛第4节 费正清教授
到哈佛念中国近代史,主要的目的就是跟随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教授。我当年亦有此想,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兴趣更接近思想史,所以后来拜史华慈教授为业师,然而在考博士口试时仍请费教授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以示对他的尊重,其实我并没有选修他太多的课,大多是旁听。
费教授是当年美国汉学界的“太上皇”,此乃举世公认,我们学生私下也常用他中间的名字——King为绰号。他为哈佛本科生开的两门课最为叫座:一为“近代东亚文化”(俗称“稻田课”Rise Paddies),一为“中国近代史”;前者是和当年日本研究的泰斗(后住美国驻日大使)赖肖和教授(Edwin Reischauer)合开的,两人为此课所写的两本教科书:《东亚:大传统》(East Asia: The Great Tradition)和《东亚:现代的转化》(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也是我们当年研究生必读的“圣经”;前者为“旧约”,后者为“新约”,可见其内容之详尽。尤其是后者,我们都把它当“史实”来读;所谓“historical facts”,当时我们确信不疑,所以事无巨细,我们都读得滚瓜烂熟,甚至连费教授的简单有力的文体也背下来了:譬如讲到一八七○年“天津教案”的一段中,就说(大意如此):“英国领事举枪向暴民射击,不中,再射一枪,击毙……”,当时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不中”一语,英文只有一个字:“Mised”,传神之至。
这类历史细节是费教授的特长,他授课也是如此,语调干枯而细致,面孔毫无表情,上课开讲先来一句:“Ladies and Gentlemen”,立刻进入正题,毫不浪费时间,更没有废话或“转弯”(digression,这一点和史华慈教授恰恰相反)。据闻他第一次开“东亚文化”大班课的时候,为了引发低班学生的兴趣,时常辅以幻灯片,他在第一堂课放的第一张幻灯片就是一张中国的稻田,然后他不动声色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块稻田,这是一头水牛……”,学生们因此把此课叫作“稻田课”,是哈佛有史以来持续最久(从五十年代直到现今)的课程之一。
费教授教的“中国近代史”当然更加仔细,由中心以传教士的活动以及晚清自“同治中兴”(大概想要与日本的明治维新比美)以后的改革运动最为详尽,所以学界往往把费氏的理论归纳为“西方影响与中国反应”(Western Impact and Chinese Response)的模式,后来引起不少批评,不必我在此赘言。他的这个模式,显然得自当年社会科学上极为流行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理论,也许受了韦伯(Max Weber)的影响,特重制度上的“合理化”和“效率化”,而没有“人味”;换言之,他没有把人的因素和文化的复杂性列入考虑和讨论,所以他的书读来干燥无味。所幸他的英文文笔甚佳,因此我竟然把他的教科著作我的“英语读本”,配以史华慈的名著《富强的追求:严复和西方》(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一简一繁,相得益彰。我的英文学术文体,在有意无意之间,都是从这两位老师的文体学习衍变而来的。后来又加上夏济安和夏志清二师的文学笔法,经我多番吸引磨炼以后,都成了我的写作文体。有人说我的英文写得不错,其实都是苦练——背诵、摹仿和吸取——出来的,如果有迹可寻的话,这条线也许可以从台大外文系课上学来的兰姆(Charles Lamb)和丘吉尔(大四选曾约农先生的翻译课,以邱翁的演说译为教材),拉到在美留学期间的汉学界巨壁、再引到后来读过的一批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如崔林(Lionel Trilling)、巴赞(Jacques Barzun)、和史丹纳(George Steiner)等人,我往往把他们的书翻来覆去地读,逐渐体会其行文和推理的妙处,然后再据为己有。我的学习语文心得是:只要下苦功,文本甚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