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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古今医统大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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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骨不用,卒然僵仆倒地而死,皆火之为也。 
经曰∶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壮火食 
气,故气得壮火则耗散;气食少火,故气得少火则长生。犹言少火滋养其气也。 
《原病式》曰∶五脏之志过度,则劳伤本志。凡五志所伤,皆热也。所谓阳动阴静, 
故形神劳则燥不宁。静则清平也。是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如卒暴匮仆,多因五志七情过度 
而卒病也。故善为心火之志,病笑者,火之甚也。五志过极,皆为火也。 

卷之二十火证门
病机叙论
属性:《玉机微义》曰∶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其变甚速,其势甚彰,其死甚暴,何者?盖能燔灼 
焚燎,飞走狂越,消烁于物,莫能御之。游行于三焦虚实之两途,曰君火也,犹人火也。曰相 
火也,犹龙火也。火性不妄动,能不远于道,常以禀位听命,营运造化生存之机矣。夫人在 
气交之中,多动少静,欲不妄动,岂可得乎?故凡动者,皆属火化。火一妄行,元气受伤,势 
不两立。偏胜则病,移害他经,事非细故,动之极也,病则死矣。经所谓一水不胜二火。夫火 
出于天造,君相之外,又有厥阴脏腑之火根于五志之内,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随起。 
盖大怒则火起于肝,醉饱则火起于胃,房劳则火起于肾,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心为君主, 
自焚则死矣。 

卷之二十火证门
病机叙论
属性:丹溪曰∶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动而变,阴静而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各一其性, 
惟火有二。曰君 
火,人火也;曰相火,天火也。火内阴而外阳,主乎动者也。故凡动皆属火。以名而言, 
形质相生,配于五行,故谓之君;以位而言,生于虚无,守位禀命,因动而见,故谓之相。 
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其所以恒于动者,皆相火助之为也。见于天者, 
出于龙雷,则木之气;出于海则水之气也。具于人者,寄于肝肾二部。肝属木而肾属水也。 
胆者,肝之腑;膀胱者,肾之腑;心胞络者,肾之配。三焦以位言,而下焦司肝肾之分, 
皆阴而下者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天之火虽出于木而皆本乎地,故雷 
非伏,龙非蛰,海非附地,则不能鸣,不能飞,不能波也。鸣也,飞也,波也,动而为火者 
也。肾肝之阴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或曰∶相火,天火所动,何东垣谓元气之贼?又曰火 
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然则如之何则可使之无胜负乎?周子曰∶神发知矣。五性感物 
则万事出。五者之性,为物所感,不能不动。谓之动者,即《内经》五火也。相火易起,五性 
厥阴之火相煽则妄动矣。火起于妄,变化莫测,无时不有,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 
君火之气,经以暑与热言之;相火之气,经以火言之。盖表其暴悍酷烈有甚于君火者也。故曰∶ 
相火,元气之贼。周子又曰∶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朱子亦曰∶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 
主,而人心每听命焉。此善美乎火者。人心听命于道心,而又能主之以静,彼五火将寂然不 
作。而相火者,惟有裨补造化而为生生不息之运用耳,何贼之有?或曰∶《内经》相火,注 
言少阴少阳矣,未曾言及厥阴、太阳,而吾子言之,何也?曰∶足太阳、少阴,东垣常言之 
矣。治以炒 ,取其味辛能泻水中之火是也。戴人亦言胆与三焦寻火,治肝和胞络都无异,此 
历指龙雷之火也。予亦备述天之火皆生于动,如上文所云者,实推展二公之意。或曰∶《内 
经》言火者不一,往往于六气中见之。言脏腑者,未之见也。二公岂他有所据耶?子能为我言 
之乎?经曰∶百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之动而为变者,岐伯历举病机十九条而属火者五,此 
非相火为病之出于脏腑者乎?考诸《内经》,少阳病为螈 ,太阳病时眩仆,少阴病瞀暴喑, 
郁冒不知人。非诸热瞀螈之属火者乎?少阳病恶寒鼓栗,胆病振寒,少阴病洒淅恶寒振栗, 
既阴病洒淅振寒。非诸振鼓栗,如丧神守之属火者乎?少阴呕逆,厥气上行;膀胱病冲头痛; 
太阳病厥气上冲胸,少腹控睾引腰脊上冲心;少阴病气上冲胸,呕逆,非诸逆冲上之属火者乎 
?少阳谵妄,膀胱病狂颠疾,非诸躁狂越之属火者乎?少阳病 肿善惊,少阴病瞀热以酸, 
肿不能久立,非诸病 肿、疼酸惊骇之属火者乎?《原病式》曰∶诸风掉眩,属于肝火之 
动也;诸气愤郁,属于肺火之升也;诸湿肿满,属于脾火之盛也;诸痛疮痒,属于心火之用 
也。是皆火之为病,出于脏腑者然也。注文未之发耳。以陈无择之通达,且以暖炽论君火, 
日用之火言相火,而又不曾深及,宜乎后人之不无聋瞽也,悲夫! 
病湿热相火者多。诸病寻痰火,痰火生异证。 
因心火为之。心者,君火也。火旺则金燥,水亏为火独存。 
气有余便是火。(非真气之有余,乃火邪之为气。)气从左边起者,肝火也;气从脐起者, 
阴火也。 
热从脚下起入腹者,虚之极也。盖相火起于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治法以四物加降火 
药服之。以附子末津调,贴涌泉穴,引火下行。若壮实人有此证,是湿郁成热之候。或有冒雨 
途行受湿而得此证者,不可误作阴虚治。只宜苍术、黄柏、牛膝、防己丸之属。阴虚火动者, 
难治。(脉数无力者是也。) 
饮酒人发热者,难治;不饮酒人,因酒发热者,亦难治。 
烦躁者,气随火升也。 
东垣云∶有元气虚损而热,有五脏热,有内中外而热。轻手扪之,热在皮毛血脉也。重手 
按之。筋骨热甚者,热在筋骨也。不轻不重而热,热在肌肉也。又云∶昼则发热,夜则安静, 
是阳气自热于阳分也。昼则安静,夜则发热烦躁,是阳气下陷,入阴中也,名曰热入血室。 
昼夜不分,是重阳无阴也。亟泻其阳,峻补 
其阴。 
两手大热为骨厥,如在火中。灸涌泉穴,五壮立愈。 

卷之二十火证门
脉候
属性:脉浮大而虚为虚火,沉而实大者为实火,洪数见于左寸为心火,见于右寸为肺火,见于左 
关为肝心火,见于右关为脾火,见于两尺为肾经相火。男子两尺洪大者,必遗精,阴火盛也。 
凡病痰火,脉沉细而数者,难治。病热有火者,可治,脉洪是也。无火者,难治,沉细是也。 
无故而脉洪大者,必病进也。平人脉数者,必有疮疡作也。 

卷之二十火证门
治法
属性:经曰∶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治之奈何? 
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王注∶取之阴阳, 
则壮水之主,益火之原是也;求其属者,则求水火,以取心肾之阴阳是也。) 

卷之二十火证门
治法
属性:经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又曰∶郁,发之。 
小热之气,凉以和之;大热之气,寒以沃之,甚热之气,汗而发之,发之不尽,则逆取之。 

卷之二十火证门
治法
属性:虚火可补。参、术、生甘草之类。(谓之虚者,正气虚也。)实火可泻。黄连解毒之 
类。(谓之实者,邪气实也。)人火正治,龙火反治,郁火可发,当看在何经。 
风寒外束,可发。轻者可降,重则从其性而升之。 
人壮气实火盛,颠狂者,可用正治。(药用硝、黄、冰、水之类是也。) 
人虚火盛狂者,以生姜汤与之。若投以冰水之类正治,立死。 
凡火盛者,不可骤用凉药,必须温散。 
火急甚者,必缓之,生甘草兼泻兼缓,参术亦可。 
补阴则火自降,炒黄柏、熟地黄之类。 
轻手接之,热甚而烙手;重手按之,不觉热,此病在肌肉之下,宜发之,东垣升阳散 
火汤、火郁汤之类。 

卷之二十火证门
治法
属性: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温伏,可以水灭,可以直折,惟黄连之属可以制之。相火者,龙 
火也。不可以水温折,从其性而伏之。惟黄柏之属可以降之。噫!泻火之法,岂止如此。虚 
实多端,不可不察。以脏气司之∶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芍药泻脾火,柴胡泻肝火, 
知母泻肾火。此皆苦寒之味,能泻有余之火耳。若饮食劳倦内伤,元气、火不两立。阳虚 
之病,以甘剂除之,如黄 、人参、甘草之属。若阴微阳强,相火炽盛,以乘阴位,日以煎熬为 
血虚之病,以甘寒之剂降之,如当归、地黄之属。若心火亢极,郁热内实,为阳强之病,以 
咸冷之剂折之,如大黄、朴硝之属。若肾水受伤,真阴失守,无根之火为阴虚之病,以壮水 
之剂制之,如生地黄、玄参之属。若右肾衰为阳脱之病,以温热之剂补之,如附子、干姜之 
属。若胃虚,过食生冷物,抑遏阳气 
于脾土,为火郁之病,以升散之剂发之,如升麻、葛根之属。不明诸此,而求火之施治,何 
所根据? 

卷之二十火证门
治法
属性:棠溪李济之常病目,及居省掾,每服补肝散,以致睛胀,但见KT 槛横排,几至丧明, 
令涌泻五七次,继服凉药,方始如故。 
丹霞朱僧氏张宗出家,病三阳蓄热,常居静室,不敢见明。明则头痛如锥,每置冰于 
头上,不能解其热。历诸医,莫能辨其病。后治之七日而愈,用汗吐下三法而已,后用凉物 
清镇之,平复如故。 
一人素嗜饮酒得病,医用酒 丸热药后,目睹天,但见红色,遂成龙火,卒不能救。 
治暴热病在心肺,积热病在肾肝,虚热不能食,自汗,气短,属脾虚,以甘寒温而行之。 
实热能食,口干舌燥,便难,属胃实,以辛苦大寒之剂下之。 
火郁为热,乃心火下陷,脾土抑而不伸,宜用火郁汤。 
心热,汗之,心神烦乱,血中伏火,蒸蒸然不安,宜镇心火。(以朱砂安神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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