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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则用升发之药,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及不因外
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王氏以吐训达,以
汗为发,不能使人无疑。以为肺金盛,而抑制肝木欤?则泻肺气,举肝气可矣,不必吐也;以为
脾胃浊气下流,而少阳清气不升欤?则益胃升阳可矣,不必吐也。虽然,木郁固有吐之之理,今
以吐宇总该达字,则凡木郁皆当用吐矣,其可乎哉?
帝曰∶假者何如?岐伯曰∶有假其气,则无禁也。所谓主气不足,客气胜也。
假,借也。主气不足,客气胜之,故假借寒热暖凉,以资夫正气,则客可犯之谓也。主气
谓五脏应四时春夏秋冬也。客气谓六气加临之气。
x至真要大论x 曰∶上淫乎下,所胜平之,外淫乎内,所胜治之。
上淫乎下,天之气也,所谓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
泻之之类是也。外淫乎内,地之气也,所谓在泉之气。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
之,以辛散之是也,皆随所制胜以平之也。司天之气曰平,在泉之气曰治,此其义见矣。
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阴病阳不病,阳病阴不病,正也。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正治也。阴位以见阳脉,阳位以
见阴脉,反也。以寒治寒,以热治热,反治也。
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皆随胜气,安其屈伏,
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此其道也。
随制平夺,皆不以数之多少,以气和平为度。
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愿闻其约。岐伯对曰∶气有高下,病有
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适其至所为故也。
脏腑有高下远近,证候有表里,药治有轻重。调其多少,和其紧慢,令药气之病所为故,
勿令太过与不及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
古之单方,独用一物曰奇。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古之复方曰偶,有二味相配之偶,有
二方相合之偶。病在下而远者,宜偶方。制者,谓因时制宜之义,以病有远近,治有轻重所宜,
故云制也。若以君臣药味数之,阴阳奇偶则亦然也。
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
奇者单行而力微,故近者奇之可也;偶者并行而力大,故远者必以偶也。汗不可以奇,盖谓
汗难出,故以偶;下不以偶,谓下易行,故以奇。及观仲景制方,桂枝汤汗药也,亦以三味为奇。
大承气汤下药也,亦以四味为偶。此见方因时制宜,不必拘泥奇偶,而失其治之大体。
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适其所至,此之谓也。
王注谓补上治上之方,若迅急则上不住而反迫于下,所以宜制气味之薄方,欲其升浮而使之
至于病所,而后可以疗其病也。补下治下之方,若慢缓则滋道路而力微,所以宜制气味之浓方,
欲其降沉急而至于病所,而后可以疗其病也。适,宜也。凡制方须宜至其病所,而无太过不及之谓也。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又有病在于下焦,其势不容于遽急而用和缓之气味者,虑其中道而止也,宜于药后,以食
送之至病所,要亦无违上下之制。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
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大方有二∶有药味数少专攻之大方;有君一臣二佐九之大方。凡治肝肾及在下而远者,宜服
数少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专,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服君一臣二佐九之大方,故肾之二服,
可分作肺之九服、肝之三服也。
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重方则复方也。奇偶不去则反复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如黄连治口疮,佐以干姜
而速之类是也,故曰∶反佐取之。
帝曰∶五味之用何如?岐伯对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
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 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
五味辛以散之,半夏、白芷、防风之辛皆散;甘以缓之,甘草、大枣之甘皆缓;酸以收之,
白芍药、五味子之酸皆收;苦以泻之,大黄、黄连之苦皆泄;咸以软之,芒硝、海石之咸皆软;
淡以渗之,茯苓、白术之淡皆渗是也。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病之微者,可以逆治,以寒攻热,以热攻寒是也。病之甚者,不可逆治,当顺其性而从之,
所谓以热而攻热也。如伤寒发热,反以麻黄、姜、桂之辛,从其性而攻发之之类是也。
帝曰∶何谓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
逆其病而施,谓之正;从其病势而用方,谓之反。反从之方,或一二味而从之,是谓从少;
或三四味而从之,是谓从多。从少从多,当观病之微甚,事之轻重。
帝曰∶反治何谓?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
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
汪氏《质疑》注∶经文反治者,即从治之法,上文曰从者反治是也。热因寒用者,谓热药因
病之热,以其本病之寒而用也。如伤寒肾气素本虚寒,而寒盛于内,格阳于外,病变面赤身热,
脉数无力者,经曰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诸阳皆然是也。有因内伤过服凉药,以致肌肤大热,或
谵语口干,脉无力者,此皆本于寒而变病似热,实非热也,宜以热药反治之也。寒因热用者,谓
寒药因病之寒,以其本病之热而用也。如伤寒热甚失于汗下,亢阳内郁,拒阳于外,病变浑身厥
冷而脉实者,经曰∶诸阴之反脉至而从,按之鼓甚而盛也是也。有积热于内,而外反恶寒者,有
火炎于内,反觉冷气自腹冲上者,此皆本于热而变病似寒,实非寒也,宜以寒药反治之也。塞因
塞用者,言补塞之药,因壅塞之病而用也。释者谓气虚中满而用补药,特其一耳。有因气虚而胸
中痞者,有气虚腹中有块作痛,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有气虚大便里急后重者,有气虚小便秘
涩者,有气虚而肢节肿痛者,有气虚而背肩胀急者,此皆本于气虚不能营运而变病似塞,实非塞
也,宜补气及收涩之药反治,此塞因塞用之类也。通因通用者,言通利之药,因通塞之病而用也。
释者谓热结塞凝而致泄者,以通利之药,亦特其一耳。有因食积而痢者,宜通积化食之药;有下
焦积热而小便不禁,或遗精滞浊者,宜通窍解热之药;有患疟郁热于表,外蒸汗出者,宜清热解
表之药;有伤风热怫于表,外蒸汗出者,宜散风之药;有患痹湿气熏蒸汗出者,宜散湿之药;有
血积于内,以致血隧壅遏而傍流之血妄行者,宜通血之药。此皆本于塞而变病似通,实非通也,
宜通利之药反治。此通因通用之类也。必伏其所主者,正治之法藏诸用也。而先其所因者,因其
势而利导之之意也。伏其吾之所以主治者,而先其所因以顺从而渐杀之法,法主于治其通,而先
通因通用,积去而利止,则先通之者,所以塞之也,而吾主治之意,至是显诸仁矣。反治之法主
于双病,本其始而言,亦正治也,故言乎其始,药治亦顺,与正治之法同。言乎其终,药治似逆,
与正治之法异,故曰始同终异也。夫反治之法微,故宜加深长之思,此章之义博,不可以偏之致
自异也。而释者不察得失相参,如谓中满宜补,泻痢宜下之者可也。至谓蜜煎乌头,醇酒冷冻饮料之
类,皆察其小而遗其大者,余宁已于言哉?
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此结上文反治之效也。
帝曰∶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从内之外者,调其内。
内伤元气,不能外卫腠理,而为汗泄等证,宜补中益气之类以调其内,则外证自除,是
谓治其本也。
从外之内者,治其外。
风寒外郁而为喘嗽,或为鼻衄等证,宜麻黄、桂枝之类以疏其外,则内患自除,是亦治其本也。
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
如积热于内而为痈肿疮疡等证,先以苦寒疏其内实,后用通经关郁排脓之剂,或针砭等法,
以治其外,斯则内外悉平,是谓先本而后标者也。
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邪气外郁内热而为痰火壅实等证,先以辛散之味以解其外,后用消痰降火之剂以治其内,斯
则内外俱安,是亦先本而后标之者也。
中外不相及,则治其主病。
病在中,或在外,两不相干,而非从内之外,从外之内者,则于内于外,专治其主病而已矣。
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
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
此问治病不衰,而反因药之寒热,而随生寒热之新病也。
岐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阴,肾也。阳,心也。其心属火,肾属水也。此言肾之真阴已亏而发热,误投寒药以治,则
热反炽,岂知热之不衰,由于真水之不足乎?宜求滋肾之剂,如山药、枸杞、地黄之类,所谓壮
水之主,以制阳光是也。又如心之元阳已亏而身寒者,误投热药以治,则寒反甚。岂知寒之不衰,
由于真火之不足乎?宜求补心之剂,如人参、附子之类,所谓益火之原,以消阴翳是也。如果益
心,寒亦通行;如果强肾,热之犹可。心也,肾也,水火之原也,阴阳之本,所谓属也。
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治其旺气,是以反也。
旺气,时